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汇编3篇)
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精选3篇)
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完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与局属各单位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明确工作责任。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息访率为目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着力提高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单位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妥善化解,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二、畅通诉求渠道。按照“多层次受理、零距离沟通、无障碍交流、全方位服务”的要求,延伸信访工作触角,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平台;切实加大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完善和规范联合接访制度建设,进一步整合各单位工作力量,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基层基础。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来访事项“两清”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接待、受理、办理、答复、终结等各个环节,实现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的提高,尽力消除越级非正常上访,力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本单位信访工作,结合实际配备好信访力量,根据“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环境友好、安全有序”的原则,积极响应省、市信访系统开展以“服务优化、环境美化、实施标化”为主要内容的信访文化建设活动,积极参加市信访局组织的信访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访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做到专人负责、专人专办、按时答复、按时办结。
五、加强考核力度。信访工作列入局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加、扣分项目的内容,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根据情节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本《责任书》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一式两份,局和局属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表人(签字):
嘉兴市
主要负责人:
20xx年1月27日
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2
为切实做好全县卫生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提高信访稳定工作水平,维护稳定大局,保证医疗秩序顺利进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系统实际,现确定以下信访稳定工作目标:
1.信访稳定工作列入单位全年工作重点,健全信访稳定工作组织机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有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
2.完善群众投诉、接待和受理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接待、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并及时参加县、局指定的信访接待日。
3.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及时准确,做到日常工作每月排查,临时任务突击排查,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不稳定因素排查结果和化解责任落实情况。
4.结合“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涉访人员依法信访、有序信访,依法打击涉访违法行为,促进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
5.落实“首访责任制”,深入细致做好信访问题化解工作,积极解决历史遗留信访案件和单位存量案件;减少到局集访,确保不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和重复访,无去省进京集体访、无因信访现象。
6.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按要求参加信访稳定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及时上报工作计划、报表、总结等等相关工作资料。
7.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出台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8.单位有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有接访记录。来信、来访、电话访登记簿使用规范;信访台账资料做到一案一卷、卷宗规范。
9.及时上报信访稳定信息,全年上报人民建议不少于1条。
10.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信访案件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金湖县卫生局:
领导(签名)
签责任书单位:
领导(签名)
20xx年三月二日
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有关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责任书。
1.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和下访制度。单位一把手每月至少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其他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轮流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评估。坚持集中排查和经常性排查相结合;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庆日之前,要开展集中排查。排查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登记建档、建立台帐,重点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落实挂牌督办制度,采取措施就地化解。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认真开展评估,并认真落实评估意见。
3.积极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和信访基础建设。完善信访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继续加大信访干部培训力度,开展信访干部的培训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4.坚持信访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例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解决信访疑难案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将本单位需要市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的疑难案件,报市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发生到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工商局以上规模访,单位一把手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劝返,并及时报告本系统市局分管领导,研究解决方案。发生其他集体上访,按照分工,分管业务和联系单位领导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做好劝返工作。
6.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查究制。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监察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下发的信访工作责任查究的有关规定及中央、省、市关于违法信访行为依法处置有关规定,对本部门发生的越级集访、规模访、重访和赴京非访要逐案查清责任,追究到位。
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二〇**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