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值班责任书(汇总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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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值班责任书(通用4篇)

教师值班责任书 篇1

教师值班责任书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坚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每日值班巡查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必要条件。为加强值班管理,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每日值班人员由学校领导一人和若干教师组成(值班实行签到制),负责当日安全保卫工作,24小时检查巡逻,查找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晚上查看宿舍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发现意外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及时处理,并填写当安全日志。

二、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当日发生的一切学生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校长汇报,重大事故2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三、值班领导和成员必须尽职、尽力,做好值班工作,如因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值班领导负主要责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未经学校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共财物离校。节假日加强巡逻,严防盗窃以有其它事故发生。否则,丢失财物责任人及值班教师照价赔偿。

五、每日早上8:00,进行值班交接,并填写值班日记,由校长签字存档。将有关情况通报下一组值班领导。

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教师值班责任书 篇2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坚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加强每日值班巡查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必要条件。为加强值班管理,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每日值班人员由学校领导一人和若干教师组成(值班实行签到制),负责当日安全保卫工作,24小时检查巡逻,查找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晚上查看宿舍和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发现意外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及时处理,并填写当安全日志。

二、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当日发生的一切学生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向校长汇报,重大事故2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三、值班领导和成员必须尽职、尽力,做好值班工作,如因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值班领导负主要责任,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未经学校领导许可,任何人不得携带公共财物离校。节假日加强巡逻,严防盗窃以有其它事故发生。否则,丢失财物责任人及值班教师照价赔偿。

五、每日早上8:00,进行值班交接,并填写值班日记,由校长签字存档。将有关情况通报下一组值班领导。

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教师值班责任书 篇3

为加强教师值班的力度,增强教师值班的责任心,确保学校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力争为全体师生创造较安全的工作、休息环境,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与值班教师签定安全值班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时间:

当日8:10———次日8:10

(值班安排详见“东赵小学教师值班表”)

二、值班要求:

1、要按时到岗,值班时间内教师不得擅离职守,按时做好交接班,并作好交接记录。(如请假、学习等找人替换需要填写换班表,否则出现特殊情况追究值班表上人员责任)

2、值班教师要维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

3、应负责学生早、午、晚饭的打饭、吃饭、喝水;午、晚休等方面的秩序、纪律及安全。(午休必须保证至少一人在外巡视,晚上等学生睡着后方可回宿舍休息。)

4、值班教师按值班顺序到六、五、四年级晚上上晚自习。

5、自习后值班组长负责学生打水安全,组员分别负责楼上楼下安全。

6、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当晚的值班组长联系;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校长并按学校紧急事故救援预案处置,积极展开救援工作。

三、处理措施:

1、不按时到岗按迟到一次论处;每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在值班时间内上级电话调度或来校巡查时如果无人,值班教师视为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3、不按时交接班的,在交接班的间隙时间出现问题,区分不清责任的,由双方交接人共同承担。

4、在值班期间因值班教师的原因出现的损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上述内容,望值班教师严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师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值班教师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若有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则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值班人调离本校后则失效。

分管领导签字:

教师值班责任书 篇4

龙桥镇夹板中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综治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1、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切实履行“第一目击责任人”义务,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确保安全”。课间经常到本教室观察,定期检查供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及时排查。

4、每位教师要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5、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6、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上课要及时检查学生数,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8、在实验课、活动课、体育课教学中,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9、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10、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11、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2、学生参加本校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本责任书签字生效,有效期:20xx年2月——20xx年7月

学校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xx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