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合集6篇)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精选6篇)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1
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乘车环境,确保孩子的安全,在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期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
2、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赌气车。每个车辆安排一位跟车老师,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3、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学生一定要按时定点按规定线路候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
4. 校车行驶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严禁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点时,待车停稳后,学生方可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6. 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7. 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遵守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如家长不来接该生,一切安全由家长负责。
8. 以上双方职责,如不按要求执行,而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学生班级姓名: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家长电话: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2
配备校车的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幼儿园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学所有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3
为加强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使机关车辆高效、安全、有效运行,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驾驶技能水平,保障交通安全和车辆完好,特制定本责任书。
1、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2、机关车辆由指定驾驶员驾驶,并由局办公室进行统一调度管理,驾驶员必须服从管理,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不搞特殊化。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和技能。
4、热爱车职工作,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须保证所驾驶车辆车况良好,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6、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先,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7、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其他人员驾驶。
8、如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进行修理,确保机关用车正常。
9、车辆在工作结束后,原则上停放在机关,因故不能停放在机关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停放,否则造成的被盗、损坏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0、驾驶员必须按派车正常路线行驶,如有违反,承担所有费用外,如出现责任事故的,由个人全部承担。
11、对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驾驶员调离驾驶岗位并给予行政处罚,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对私自拉 乘与单位业务无关或单位以外人员,出现事故造成伤害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2、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或报110),并立即与局办、局设备处联络处理。
车辆管理人: 驾驶员: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4
ⅹⅹ市ⅹⅹ小学班级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警部门《关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精神,根据ⅹⅹ市交警支队城中交警大队“压事故、保畅通”的工作任务和指标精神,提高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有效提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学校研究决定与各班主任、副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时间
二、责任期限内,正副班主任努力实现下列目标:
1.积极发挥课堂教育优势,让学生树立文明交通意识。上好每学期的交通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各项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教师授课与其他学科要求标准相同,要严格的备课有效地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质量,每节交通课后要即使进行反思、小结,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使学生从小系统的学习和掌握交通知识,养成文明交通的习惯。
2.积极开辟新的教育途径,让学生养成文明交通习惯。学习形式多样灵活,教师有应该运用多种手段促使学生掌握更多的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列如:看录象、听讲座、操练、参观等等,让本班学生自觉的养成文明交通的习惯。
3.积极坚持送学校街队制,让学生共建文明交通秩序。积极将送街队、“举班牌”渗透到学生脑海中,使他们懂得只有自觉坚持街队制度,自己的生命安全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证。
4.积极知道学生交通安全自护研究和校本课程的开发、让学生争当文明交通少年。教师积极让学生去发现身边交通违章现象,进行研究并给予指导,发出倡议。人人用行动来参与争当文明交通少年。
三、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任期目标,成绩出色,学校给予表彰。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正、副班主任各执一份。
ⅹⅹ市ⅹⅹ小学
负责人: 班级:
班主任:
副班主任:
年 月 日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5
启明小学与各班级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与班主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教育面要达到100%;
(二)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乘车的情况,及时制止、举报超员、超速、不符合要求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学生交通伤亡事故为零。
二、责任内容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学生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2、班主任作为班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班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贯彻和落实好学校的有关意见和要求。
3、各班要结合实际,利用班会、板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搞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使他们告别不文明行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4、利用家长会等有利时机,搞好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5、班主任要不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法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讲解,使学生加强自身安全防范的意识。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不准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坐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和小四轮拖拉机。班主任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拼装车、报废车和“黑车”,不坐司机酒后驾的车。班主任未经学校统一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班主任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生无交通伤亡事故。如因教育措施不当或工作失职导致本班学生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6、按要求做好班级安全教育记录,按时上交各种文字材料。交通安全档案规范,内容齐全。
7、及时发现,掌握学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努力进行整改.做好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发动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负责人(签章): 班主任:
启明小学
X年2月27日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篇6
为加强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市容环境和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 运输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状:
一、双方共同责任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合肥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甲方责任
1、积极履行管理职权,会同执法机关依法查处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处罚措施落实到位。
2、积极指导乙方单位加强车辆管理,督促乙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3、对乙方单位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给予积极宣传。
三、乙方责任
1、切实加强所属及使用的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的管理工作,不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从事渣土、混凝土搅拌运输,不偷逃、拒缴交通规费。严格执行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措施,保证驾驶人不疲劳驾驶、野蛮驾驶。加强保洁人员安全防护,保洁人员清洁路面时,须穿戴反光或发光背心,作业工具粘贴反光、发光膜。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车主和驾驶人覆盖雨布或减少装载量,杜绝车辆驶离现场带泥上路。
2、全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执行车辆安检制度,对所有出场、出门车辆进行外观和安全技术检查,保证不符合装载规定和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出门、出场。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定期开展所属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路面保洁人员安全教育,并与所属混凝土承运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对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受到执法机关处罚的,依据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自觉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对所属和使用车辆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主动配合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4、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证金制度,将车辆交通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由施工单位从运输单位的工程款中扣出5万元的道路交通安全保证金,以备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时抢救伤者或处罚时使用。未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待工程结束后,连同工程款一并退还。
四、处罚措施
1、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车辆和拖拉机等农业运输机械从事渣土、建筑材料、混凝土搅拌运输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拼装、改装和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一律向上级举报,对超期未审验的车辆和改装车辆责令停运、补办相关手续;对超速行驶、野蛮行驶、超限装载、违反信号标志以及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等行为,从严查处。
2、乙方没有履行上述责任,导致在施工现场累计发生1起以上(含1起)1次伤亡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由甲方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扣除一定的风险保证金。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再次发生1次伤亡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并取消其在施工现场运输作业资格,由行政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追究其有关负责人责任。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施工单位章) (运输单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