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调查报告(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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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调查报告(精选12篇)

民工调查报告 篇1

在我国城乡之间,每天流动着上亿农民,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存在于大中城市的角角落落。而在这些农民工的身后,有着数千万未成年的子女。这些孩子是一批游走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的教育问题也是这些流动农民的心头之痛。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当前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中的难点之一。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也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问题。并且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及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从农业转到非农业,从农村转到城镇,流动农民及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农民工子女是一个数量庞大且不断增加的群体,其权益保护不容忽视。我们对长沙市马王堆等中学部分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展开了问卷调查,学生年龄段为13—16岁。

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发现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权利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对农民工子女发出的100份调查问卷中发现,70.41%的孩子是在家长先行安顿好后再到城市的,56.12%的孩子是与父母一起住,并有稳定住房。这其中可以看到近几年在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环境的上已有所改善。但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同时显示,受访农民工夫妻双方都在外务工的占58.33%,经常更换地点租房的占37.5%。有4.17%的家长表示其子女曾有过停学或休学的情况。在农民工子女择校时,16.67%的家长表示“做了多方面努力学校才接受”,4.17%农民工表示孩子在选择学校时曾“遭受到学校拒绝”且情况很严重。并且在有的学校甚至存在“择优录取”的现象,这也是农民工子女入学面临的一个障碍。农民工是流动人口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经济收入微薄,社会地位较低,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文化相闭塞的偏僻农村,是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进城务工具有就业不稳定、住所不固定的特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与父母一起无稳定住房的比例也占到了40.82%。这些都揭示了农民工子女在城市求学中存在的种种十分艰难的问题。城市外来人口的增长速度超出了许多城市公办学校的承受能力,民办学校仍是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一个主要渠道。而因为涌入学校的农民工子女迅速增多,教育资源不足导致很多公办学校难以敞开接受全部前来报名的农民工子女。民办学校的教育条件又令人堪忧。此外,在入学问题上,费用是首当其冲的。在针对家长的问卷调查中显示,24名家长表示,最大的愿望是自己的孩子能“和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待遇”。25%的家长认为学杂费用收费较高,4.17%的人提出有学校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且费用偏高。按照现行标准,农民工子女不管上什么学校,都是要交费的。在公办学校借读,要交借读费。至于私立学校,收费标准不一,也不透明,很难统计。在费用问题上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面临三大难问题:就读私立学校费用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无法负担;就读公办学校却因为户口的问题,使得孩子根本不能和同龄人享受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第三是一些为农民工子女专门办的学校却因为工商部门对于学校的定性和自身办学经费的问题而常常出现运转困难,这一类学校的本教育质量也难以保证。而在是否愿意将孩子送入政府开设专门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或者学校建立专门的班级问题上,37.5%的家长愿意,41.67%家长表现为无所谓的态度,20.83%的家长明确表示不愿意。而33.67%的孩子表示愿意入读此类学校或班级,52.04%表示无所谓,有14.29%明确表示不愿意。

尽管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度都充分考虑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尽管许多城市的主管部门都在承诺着手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但实际上都收效甚微。农民工子女教育困难的原因究竟在深层次的体制矛盾上体现在哪些方面,我们的看法是:

首先,许多地方在计算经济发展总量或列举政绩的时候,基本上是以本地常住人口作为基数。如果增加了农民工的子女教育,既要增加财政投入的支出,还要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影响到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因此,当地主管部门只得采取排斥和关闭的办法,以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

其次,出于对农民工进城数量增加的担忧。近年来,人们已经逐步习惯于单身农民工在城里就业。因为他们只提供廉价劳动,来去自由,由于没有子女和家庭的负担。可是一旦要把解决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作为城市政府必须要解决的日常工作,直接导致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家庭的整体进入。那么城市政府要解决的就不仅仅是教育问题,还要涉及到他们的住房问题、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就业问题,甚至对于城镇公共设施供给的压力。

民工调查报告 篇2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中国农民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建筑行业农民工游走在农村和城市之问,夹在农民和工人之间,很难在市场经济潮流中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处,生存现状很少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成为城市底层的边缘人。关注建筑工人的生存状况,改善其生活质量,规范劳动力用工市场,有助于实现劳动力的合理有序转移、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

一、数据来源和基本信息

本文数据来源于对北京市建筑行业农民工生存现状实地调查。采用问卷和直接深入建筑工地观察和访谈的形式分别对北京市五大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生活现状、工作情况、工作条件、业余文化生活、参与社会保障及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知和工资收入分布等情况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40份,回收调查表228份,回收率为98%,其中有效问卷为210份,有效率为92%。调查对象主要来自四川、安徽、河南、山东四省,年龄跨度在18~60周岁之间,多为已婚男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

从上表可以看出:

1、建筑业农民工从业人员年龄及性别结构分布

调查数据显示:建筑业农民工各年龄段从业人员数量呈典型的正态分布特征,年龄构成主要集中在31-50岁年龄段之间,其中41到50岁年龄段从业人数为最多,20岁以下的农民工出现增长。建筑业农民工已婚者居多,他们为家庭而打工的社会意愿表现明显。建筑行业中性别失调最为严重,男性农民工约占95.9%以上,而女性农民工仅占4.1%。

2、建筑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结构

建筑业农民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决定了这一劳动群体的人口质量,而且人口质量要比人口数量更为重要。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210位农民工中,文盲3位,小学文化程度23位,初中文化程度占121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63位。分年龄组看,低年龄组中高学历比例要明显高于高年龄组,30岁以下各年龄组中,接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比例均在29%以上。

二、建筑业农民工总体特征

在调查的样本中,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呈现以下几大特征:

1、弱势群体

弱势性是建筑业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农民工的最大特点。建筑业农民工是当今中国社会最大的“弱势群体”。数以千万计的建筑业农民工已成为国家经济运转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由于现实和历史的原因,建筑业农民工长期因工伤事故无人管、工资被拖欠、生活条件恶劣而无处求助。

2、流动性较大

一项具体的工程项目竣工或者一项具体的工种工作结束,该建筑项目农民工的工作任务也将终止。为继续寻找工作,可能要流向下一个城市,如此循环往复,处于不断的流动之中,最终返乡不再继续打工。建筑业农民工明显具有更强的流动性,由此带来的问题是社会保险的转移与接续问题,如果建筑业农民工在就业地加入的社会保险不能实现跨地域的转移,会极大地影响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并直接损害他们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

3、工资普遍低

据调查目前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20xx至4000 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20xx元下的占21%,20xx-3000元的占39% ,3000 至4000元的占20%,4000 元以上的占20%,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和城市的整体消费水平很不协调。

4、教育培训少

调查结果显示约有49%的建筑工人甚至包括一些技术工种没有经过技术培训。他们以前大多是建筑工地的普工,随着在施工现场摸爬滚打渐渐的升为技工,但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由于施工企业和施工班组的分离,施工企业不会对一个临时合作的施工班组成员进行培训,而乡镇小包工头或者班组队长也没有能力对班组成员进行培训。在安全方面,施工方往往是只有简单的形式上的安全交底,建筑工人由于缺乏相应的培训,不仅不能很好地完成施工任务,而且对建筑工人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大隐患。

5、职业风险高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功能的多元化,城市建筑物的高度与建设难度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大城市,摩天大楼和地下工程比比皆是,其建设难度亦成倍增加。工程项目建设难度的增加带来了建筑业农民工职业风险的增大,最近几年各地频繁发生的建筑工程事故造成了建筑业农民工不小的伤亡。

6、归属感差

建筑业农民工现代文明意识不强,无论是交规意识、环卫意识还是养成科学、牛活方式等方面与所倡导现代文明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法律意识非常淡薄,不文明的行为颇多。生活上的差异、薪酬待遇上的不平等,使他们感到自己在“身份地位”上与“城市人”有较大的差别,归属感日益缺失,对城市文明的接受与融入也日渐下降.缺少为城市文明建设做贡献的热情。

三、建筑业农民工生存现状

生存现状指在日常生活和行为表现中呈现出来的情形,具体体现在生活质量、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四个方面的内容。

1、生活质量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生活质量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工作时间超长

建筑行业具有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的特点,大部分工人每天工作近12个小时,并且很少有节假日。农民工一般每天5:00-6:00起床,没有休息日,除午餐短暂时间外,晚上7:00之后才能休息,抢工期时间甚至要超时加班工作,每天高负荷工作,超长的工作时间和较大的工作强度使得工人一天劳动下来,精疲力竭、非常辛苦。 (2)居住环境恶劣

调查显示66.46%的建筑行业农民工认为居住环境一般,12.22%的工人认为居住环境差。通过实地调研,将近75%的建筑工人居住在建筑工地临时建造的铁皮房中,房内设施简陋,缺乏基本的居住设施,有的施工住房里面还摆满建筑材料和工具,住房附近更是垃圾成堆,气味难闻。

(3)伙食条件较差

建筑行业农民工是在临时搭建的食堂里面就餐,一日三餐单调且营养差,餐厅没有桌子椅子,建筑工人都是蹲在地上吃饭。食堂内往往也是杂乱不堪,缺乏卫生措施,对就餐环境的满意度较低,对饭菜质量和价格方面满意度较低,平均饮食成本在每月200-300元,大多数工人一个星期左右会改善一次生活。

(4)精神生活匮乏

建筑行业农民工闲暇时间有限,业余生活比较单调,使得建筑业农民工的精神生活处于空白的状态,企业组织的文化活动也相对较少,绝大多数建筑工人以睡觉、看电视或者看报纸等方式打发自己的闲暇时间,业余文化生活非常匮乏。

2、权益维护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权益维护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工作强度太大

建筑行业受季节和天气变化的影响很大,冬季几乎都要停工,而夏季就要赶工期,如果前期受天气的影响耽误了工期,后期就更是要大强度地加班以按期竣工。为了节约、成本,增加效益,要求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强度;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项目,持续的时间较长甚至长达数年,为了抢工期和尽早竣工,要求农民工夜以继日、加班加点、持续的高强度工作。

(2)加班情况严重:除了不能施工的天气,建筑工人一周要工作七天,一天工作将近十几个小时,夏天有时工作时间将近13个小时,远远长于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规定。这表明了建筑工人的加班情况严重,而且调查中82%的建筑工人加班得不到相应的工资补偿。面对高强度的劳动负荷,占11.43%的建筑工人感觉吃不消,长此以往,很多建筑工人随着年龄增加会患上职业病。

(3)工伤事故频发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时间8 小时以内的仅占0.9%, 8 -10小时之间的达到3.1% ,10至12小时小时之间的达到30.0%. 12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5.1%。许多用人单位缺乏对农民工进行基本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教育,也不提供安全保护措施即使有一些非常简陋的防护措施,也起不到相应的防护作用,致使许多农民工致病致残,甚致丧失劳动能力只好返回农村。

(4)劳动合同不正规

建筑行业农民工学历普遍较低,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了解较少,用工单位很少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对签订劳动合同观念淡薄;许多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很不规范劳动合同签约率低履约率更低,调查显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28.0%,没有签订的占了72.0%,有16.1% 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即使在已签约的劳动合同中也存在很多无效条款和霸王条款, 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仍有一部分建筑工人认为劳动合同的执行情况差,在施工现场工作中实际情况与合同不相符合,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情况严重。

(5)无社保情况严重

在社会保险方面,建筑行业农民工除了少数管理人员以外几乎都参加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纳比例26.6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15.35%,工伤保险缴纳比例32.54%,医疗保险缴纳比例26.23%,甚至很多人不知道以上保险是否缴纳,很少有人愿意自觉缴纳社保费用,这些现象都体现了建筑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

(6)工伤处理意识差

建筑行业农民工对工伤处理情况满意程度较差,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医疗费用多由建筑工人自己承担,企业往往找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自己的责任;导致了26.6%建筑工人对工伤的界定不清楚,只在特别严重时才申请补偿。

3、社会保障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社会保障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医疗状况堪忧

施工单位对工人的身体状况并不是很重视,大部分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并没有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筑行业的劳动强大较大、危险性较高,建筑工人对自身的安全状况比较担忧。高昂的城市医药费和相对较低的工资水平,让他们很难得到正规医院的治疗,他们在生病时多选择去药店买药进行治疗,并且有部分建筑工人在生病时选择能拖就拖。

(2)社会保障较差

由于外来务工人员队伍规模庞大、身份特殊、地位尴尬、流动性强,导致他们在工作以及工作以外的诸多方而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进城务工人员几乎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一方面,农民工社保意识淡薄,社保认知程度低。许多农民工对社保基本政策及其有关规定了解得不多、不深、不全面,缺乏自我保护、自我维权意识,特别是在自己工作区域发生变化时主动维持、保留、接续社保关系的意识相对淡漠。另一方面,由于职业具有不稳定性和高度流动性特点,这种流动不但在同一城市内部,还在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进行跨地区流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关系也必然跟着流动,也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关系的管理和转移都很困难。

4、子女教育

调查结果显示,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教育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1)子女失学率高

目前,在全国各种不同类型的适龄儿童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的失学和缀学问题依然较为严峻。根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中国儿童中心共同立项、财政部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助的对北京、深圳、武汉、成都等九个大城市流动儿童教育情况的调查,全国进城的流动儿童有20xx万人左右,由于城市学校对他们采取各种限制政策,流动儿童失学率仍然较高达9.3%,近半数的流动适龄儿童不能及时入学。

其中,在北京流动人口子女中,小学阶段入学率为90%,而初中阶段仅为20%,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流动子女面临就学困难或虽能就学但没有教学质量保障的不利处境;超龄上学现象比较严重,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人数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未能入学的儿童中“童工”现象突出,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这一系列的数字无不让人触目惊心,同为中国儿女,本应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而因为他们是农民工的子女,在起点上就失去了受教育的起跑时机。 (2)学校学习困难

目前建筑行业农民工子女教育所面临的种种问题。第一,公立学校。因为当地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仅仅只够维持当地区儿童入学,若再接收外来农民工子女,政府又不增加教育经费投资,公办学校是难以维系其正常运行的。另外,不少民工子女学习基础较差,素质较差,老师的教学难度大,学校怕拖了教学质量的后腿。因此为了自身的生存,公办学校只好找出各种理由,拒招农民工子女。第二,正规民办或私立学校。但是这类学校收费较高,需要学生家长有较高的稳定的收入,但是,大部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是无以支付这一高昂的费用,因此,总的来说进入这类学校学习的学生比例较低。第三,当地的民工子弟学校,打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确实令人堪忧,一是外部环境恶劣,打工子弟学校大多处于城市化的边缘位置,并没有作为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一部分,也没有纳入到城市公共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不是师资力量不好,就是天天面临着资金问题。就是有幸就读公立学校的民工子女,也身处被本地孩子歧视和取笑的尴尬处境。

(3)教育状况堪忧

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学历较低,普遍初中以下,有的甚至没有接受过教育,并不能辅导自己的孩子.大部分父母仪是关心自己的工作对于孩子的学习状况只是简单了解,还苦于自己的受教育情况和公立学校昂贵的借读费没法给孩子更好的教育。他们有的将自己的孩子带来城市上学,希望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有的却被留在老家中上学,因为城内的学校收费较高且要求颇多.这些孩子就成了留守儿童。并且,由于外来务工的工作的流动性大的原因导致孩子频繁转学使学习环境变换,不能使孩子安定学习,更有甚者由于外来务工子女感到没有根基,没有依靠,没有自主,没有目的,如空中的落叶,时常无所适从,缺乏基本的礼貌常识,自制力较弱,自主、自理能力差,生活中受委屈无处倾诉,逃学上网玩游戏等现象十分普遍,在网络中寻求情感生活.其人格更容易成为攻击性较强或偏执抑郁,普遍感到孤独、失望、羡慕别人。

四、改善措施

从生活质量、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四个方面对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生存现状进行评价和分析,结果表明:建筑行业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较低,对自己生存现状满意度评价普遍较低。在生活质量方面,居住和饮食条件较差,业余精神文化生活非常匮乏;在权益维护方面,工作时间较长、强度较大,用工单位很少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伤处理中,医疗费用多由建筑行业农民工自己承担;在社会保障方面,用工单位很少给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农民工很难得到城市的社会救助,生病时,很难得到大医院的正规治疗。因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1、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整体素质

建筑行业农民工素质较低是制约建筑行业农民工就业的长期因素,从根本上看国家应该增加对人力资源开发的投入。农民工技能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他们就业的稳定性和收入水平,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筑行业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和教育,整体提升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水平,让建筑行业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竞争,逐步做到建筑行业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就业标准一致福利待遇工资待遇一样。

2、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农民工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下层,很少享有社会保障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国家应制定相关的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让农民工逐步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完善农民工的养老、工伤保险,确保其先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力争做到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保。

社保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形式,深入建筑行业农民工密集的工地、社区、厂矿等进行社会保险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让更多的农民工了解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建筑行业农民工综合素质.办好民工学校。让城市走进建筑行业农民工生活,让他们融入和谐城市,要通过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管理和服务并重、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来达到。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等为民服务的单位,为建筑行业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解决他们的维权问题。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农民工的诉求,要给予满腔热情的帮助。地方各级政府必须采取措施,使建筑行业农民工能够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消除社会歧视现象。应在城市建立社会救助体制,应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的农民工社会救助制度,并通过职业福利和社区服务等方式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制度。远期来看,还需要建立一个综合的社会保障统一体系,通过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等的作用逐步消灭农民工这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称谓,使建筑行业农民工作为社会劳动者和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与其他社会成员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障。

3、加大对农村的基础教育投入

政府应在农村人力资本积累上进行更多的投入,使农村孩子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为下一代的人力资本积累奠定基础,目前我国还有20% 左右的地区没有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一些农村初中辍学现象十分严重,这部分孩子受教育有限,即使将来有迁徙自由,也很难在城市就业这将为以后的就业埋下更多的隐患。

农民工子女是未来农村发展的主力军,是未来新农村建设的新鲜血液,也是未来振兴国家的主要力量。建立“就地入学”的管理机制,打破地域界限,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平等、宽松、优越的教育环境。学校教师要关爱外束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教育中教师要做到公平教学,对本地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视同仁,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平等、和谐、民主的氛同哩快乐地学习成长。在努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宦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依法送子女入学,切实维护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

民工调查报告 篇3

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总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学校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笔者针对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目前现状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二、问题及原因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三、对策及建议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各级工会来说,既是艰巨的任务,也可能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工会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工会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针对每个农民工的一次性免费培训,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另外,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2)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就业信息服务还应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会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工会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工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系统性表现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城市居民改变对他们的歧视。与培训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如公共场合礼仪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系统性表现之二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

民工调查报告 篇4

农民工是指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批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工厂成为工人的农民。他们的户籍仍在农村,主要从事建筑业和第三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有的则长年在城里打工,作为谋生的手段。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群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他们的就业状况以及生存环境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例如工时超长、正常权益得不到保障、务工环境恶劣等有待解决。

尽管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户籍的问题以及他们自身的`特点,使他们不能和城市人一样享受城市的公共福利待遇和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资源。他们经常在恶劣的条件下超时加班却不能及时拿到工资;他们的小孩在这里上学,但因为没有当地户籍和学籍不能在这里考试;他们受了工伤,工伤工资无人来付农民工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

在寒假期间,我对合肥经济开发区滨湖新区建筑工地的农民工进行了调查,主要采取与他们进行交谈的形式。由于爸爸及几个安庆岳西老乡都属于这个工作团体,我得以在此停留两天,有机会走进他们的生活。考虑到他们不愿意或是不会填写调查问卷这一情况,于是,我采取在收工后与他们闲谈的形式。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与工作情况、收入与求职情况、社会保障和维权意识、个人愿望和今后打算四个方面。调查如下:

(一)工作状况

(二)生活状况

(三)存在的问题

(四)解决办法

首先,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最大的障碍就是城乡户籍壁垒,由此造成住房、医保、最低生活保障、孩子入学等一系列不平等的待遇。所以只有让他们的户口落到这座城市,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其次,希望政府出台更多更有效的政策,确实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再者,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例如加强农民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等。最后,希望城市及社会能给与农民工更多的关怀。

调查结论

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我更深入的了解了农民工的现状,他们的人生安全没有保障,生活质量差,子女受教育情况糟糕,工资待遇低,工资拖欠问题仍然存在,政府的相关政策滞后等。这些情况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然后努力改善农民工的现状。试想,只有社会的力量,才可以让城市中这些可爱的人感到一丝温暖!

民工调查报告 篇5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增量主要来自本地农民工

20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11237万人,比上年增加374万人,增长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比上年增加50万人,增长0.3%,增速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85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下降1.1%。

(二)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最快,吸纳能力逐步增强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00万人,比上年增加100万人,增长1%,占农民工总量的36.9%;中部地区农民工9279万人,比上年增加105万人,增长1.1%,占农民工总量的32.9%;西部地区农民工7563万人,比上年增加185万人,增长2.5%,占农民工总量的26.9%;东北地区农民工929万人,比上年增加34万人,增长3.8%,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43.6%。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5960万人,比上年减少48万人,下降0.3%,占农民工总量的56.7%;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746万人,比上年增加147万人,增长2.6%,占农民工总量的20.4%;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484万人,比上年增加275万人,增长5.3%,占农民工总量的19.5%;在东北地区务工农民工904万人,比上年增加45万人,增长5.2%,占农民工总量的3.2%。

(三)外出农民工增速继续回落,跨省流动农民工继续减少

20xx-20xx年,外出农民工增速呈逐年回落趋势,增速分别为3.4%、3%、1.7%、1.3%、0.4%和0.3%。外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比重也由20xx年的62.8%逐渐下降到20xx年的60.1%。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666万人,比上年减少79万人,下降1%,占外出农民工的45.3%,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17.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6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52.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东北地区跨省流动的农民工占22.9%,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农民工占比继续提高,有配偶的占比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5%,女性占34.5%。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3%,女性占31.7%;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2.8%,女性占37.2%。农民工中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继续提高,而本地女性农民工占比较高所致。

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9.8%,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有配偶的占77.9%,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4.8%,比本地农民工低25.4个百分点,但占比提高较快。

(二)农民工年龄不断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占比近五成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20xx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岁,比上年提高0.4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3.9%,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9.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7%,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老一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3%。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2%,初中文化程度占59.4%,高中文化程度占17%,大专及以上占9.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9.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四)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重小幅下降

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7%,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8.7%,均与上年持平;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5.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

(一)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下降明显

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2.9%,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0.5%,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9.7%,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6.7%,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3%,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回落

农民工月均收入3275元,比上年增加203元,增长6.6%,增速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除制造业收入增速较上年提高,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速与上年持平以外,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5、1.9、1.5和0.7个百分点。

(三)本地和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较快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572元,比上年增加213元,增长6.3%;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985元,比上年增加204元,增长7.3%。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外出务工农民工低587元,但增速比外出务工农民工高1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454元,比上年增加238元,增长7.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132元,比上年增加224元,增长7.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117元,比上年增加153元,增长5.2%;在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063元,比上年减少42元,下降1.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0.3、2.5和9.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4.9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5个小时,均与上年持平。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64.4%,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78.4%,分别比上年下降0.4 和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日工作超过8小时和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比上年分别下降1.8和0.6个百分点,超时劳动情况改善比较明显。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5.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38.2%,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为31.4%,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为236.9万人,比上年减少38.9万人,下降14.1%。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为0.84%,比上年下降0.15个百分点。20xx年以来,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均在1%以下,但是年度之间有波动。20xx-20__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1%、0.76%和0.99%。其中,20xx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情况反弹,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比20xx年提高0.23个百分点。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拖欠11433元,比上年增加1645元,增长16.8%。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拖欠11941元,比上年增加1249元,增长11.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拖欠10518元,比上年增加1851元,增长21.4%。20xx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为270.9亿元,比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0.3%;与20xx年被拖欠的工资总额增长35.8%相比,拖欠情况出现好转。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20xx年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0.6%、1.8%、0.2%和0.4%,分别比上年下降0.2、0.2、0.1和0.3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上升,20xx年为0.6%,较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购房比例提高

在进城农民工中,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62.4%,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其中租赁私房的农民工占61%,比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购房的农民工占17.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购买商品房的农民工占16.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单位或雇主提供住房的农民工占13.4%,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以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农民工占6.4%,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购买保障性住房和租赁公租房的农民工不足3%。

(二)居住困难的进城农民工占比下降

进城农民工人均住房面积为19.4平方米,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其中,人均住房面积在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难的农民工户占6%,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在6-1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37.4%,在16-2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25.5%,均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在26-35平方米的农民工户占12.6%,在36平方米以上的农民工户占18.5%,分别比上年下降1.1和0.9个百分点。

(三)进城农民工居住条件总体有所改善

农民工户住房配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的比重分别为57.2%和55.4%,分别比上年提高2.9和3.8个百分点;86.5%的农民工户住房有自来水,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77.9%的农民工户住房有洗澡设施,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69.6%的农民工户住房有独用厕所,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85.5%的农民工户能上网(计算机或手机),比上年提高7.1个百分点;18.6%的农民工户拥有汽车(生活和经营用车),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交往有待丰富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人际交往时,老乡占35.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当地朋友占24.3%,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同事占22.2%,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占3.1%,比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基本不和他人来往占12.7%,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

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5.8%、33.7%和29.1%。其中,选择上网和休息的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7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的比重分别为6.3%和3.7%,分别比上年下降0.8和0.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仅为1.3%,与上年持平。

(二)权益受损选择法律途径解决的进城农民工占比显著提高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62.4%的进城农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的占28.9%,找本地朋友的占24.7%,找单位领导或同事的占11.7%,找工会、妇联和政府部门的占6.8%,找社区的占2.3%。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和找本地朋友帮忙的农民工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7、1.1和1.4个百分点。当权益受损时,进城农民工选择解决途径依次是:36.8%与对方协商解决,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30.1%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比上年下降4.5个百分点;27.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

(三)已就业进城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的占比提高

从对工会组织的知晓情况看,已就业进城农民工中20.8%知道所在企业或单位有工会组织,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59.6%知道所在单位和企业没有工会组织,19.6%不知道自己所在企业或单位是否有工会组织。在知道自己所在企业或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农民工中,53.8%的农民工加入了工会,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加入工会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的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11.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在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经常参加工会活动的占21.3%,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偶尔参加的占62.1%,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没参加过的占16.6%,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xx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06个村和23.7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xx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监测调查制度。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每年10月开展年度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民工调查报告 篇6

一、农民工规模

(1)农民工总数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农民工总数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幅1.9%。其中,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幅2.8%。

(2)农民工总数增速继续下降

XX年以来,农民工总数增速持续下降(详见下图)。在、和,农民工总数增长率分别比上年下降1.0、0.5、1.5和0.5个百分点。在、,农民工增长率分别比上年下降2.1、0.4、1.3、0.4个百分点。近三年来,本地农民工数量的增速也逐年下降,但增速快于农民工。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速度快于其他地区

按出口区位,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26.6%。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增长率分别比东部和中部地区高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的基本特征

(1)60%以上是男性农民工

在所有移徙工人中,67.0%是男性,33.0%是女性。其中,69.0%的农民工为男性,31.0%为女性。在当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青年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

就年龄组而言,移徙工人主要是年轻人,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占17.1%。调查数据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比例持续下降,从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从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教育比重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比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26%的农民工高中及以上学历,比上年增长1.6个百分点,21.4%的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学历,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

(4)技能培训的比例有所增加

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增长2.1个百分点。其中,32%接受了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比上年增长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均占6.8%,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按性别划分,36.4%的男性移徙工人接受了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31.4%的女性移徙工人接受了职业技能培训。就年龄而言,接受培训的农民工比例有所增加。

三、农民工的流动分布

(1)西部地区吸收能力继续增强

在所有农民工中,在东部地区工作的有1.6425亿人,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中部地区从业人员5793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西部地区从业人员5105万人,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西部地区农民工的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当地转移的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长4.1%。

(2)跨省流动人口比例增加

在农民工中,跨省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幅1.7%,占农民工总数的46.8%,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地区方面,东部地区18.3%的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62.8%的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中国西部53.9%的农民工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3)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例继续上升

在农民工中,有1.0885亿农民工流入地级以上城市,占比64.7%,比上年增长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增长0.8个百分点。77%的跨省农民工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全省53.9%的农民工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

四、移民工人的就业

(一)第三产业农民工比例增加

第二产业农民工就业比例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农民工就业比例为42.9%,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零售贸易的农民工比例为11.4%,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从事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务的农民工比例为6.5%,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比例为6.0%,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

(2)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明显提高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例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其中,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增长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主要是由于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住宿餐饮的农民工比重增加。其中,从事运输、仓储、邮政的农民工占比8.7%,从事住宿、餐饮行业的农民工占比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个和0.2个百分点。

(3)自谋职业的农民工比例增加

XX年就业农民工占比83%,自谋职业农民工占比17%,自谋职业农民工占比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1)各行业农民工收入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长255元,增长9.8%。从不同行业来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持续增长,制造业、建筑业、住宅服务业、修理业等服务业增长较快。

(2)东部地区农民工收入快速增长

地区方面,东部地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长273元,增幅10.2%;中部地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长227元,增幅9%;西部地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长246元,增幅9.6%。东部地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增长率比中西部地区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六、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外出务工人员消费支出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生活支出944元,比上年增长5.8%。农民工月平均生活支出为人均445元,比上年下降1.8%,生活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2)居住在建筑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民工比例下降

外出务工人员中,28.3%住在宿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17.2%居住在建筑棚和生产经营场所,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出租屋占比36.9%,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13.3%的农民工回家居住,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1%的农民工在工作地购买了自有住房,比上年增长0.1个百分点。买房的农民工比例增加,主要是因为小城镇买房的农民工增多。在买房的农民工中,49.1%的人在小城镇买房,比上年增长2.7个百分点。

(3)接受用人单位住房补贴的农民工人数增加

外出务工人员中,获得用人单位或单位免费住宿的比例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农民工获得用人单位或单位住房补贴的比例为8.6%,比上年增长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或住房补贴的比例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保护移民工人的权益

(一)加班加点和劳动合同签订变更不明显的

农民工年平均就业时间10个月,月平均就业时间25.3天,日平均就业时间8.8小时,与上年相比变化不大。40.8%的农民工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比上年略有下降。然而,85.4%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4小时,比上年增加0.7个百分点。

在,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为38%,与去年基本持平。

(2)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下降

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地区方面,东部地区打工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拖欠工资的比例为1.2%,与去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比例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集中的几个行业来看,建筑业仍然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场所,批发零售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比例越来越大。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比例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比例下降0.3个百分点,运输、仓储、邮政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农民工拖欠工资比例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三)拖欠工资数额上升较多

XX年农民工平均拖欠工资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幅17.1%。其中,农民工人均拖欠工资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幅16.8%;当地农民工平均拖欠工资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幅14.8%。

(4)参与“五险一金。农民工的比例增加了

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分别比上年提高1.2、0.5、0.5、0.7、0.6、0.5个百分点。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保险参与率提高了。农民工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参与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养老、失业、生育参与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5)东部地区参与率最高,中西部地区增速较快

按地区,在东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工作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与率迅速上升。

(6)制造业参与率最高,建筑业参与率最低

行业方面,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加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

注意:

1.农民工监测调查简介

为了准确反映我国农民工的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建立了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并在农民工出口地进行监测调查。调查覆盖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区,在1527个调查县(区)选取8930个村庄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这项调查以家访的形式每季度进行一次。

2.主要指标说明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当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工作的农民工。

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地乡镇以外工作的农民工。

与家庭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庭离开原居住地,到户籍所在地城镇以外的地区居住。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民工调查报告 篇7

与传统的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更注重自我,更注重权益保护,更注重发展前途……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既和过去的农民工一样面临共同的问题,同时具有自身的新特征和新诉求。

中华全国总工会20__年2月20日发布的一份新生代农民工调查报告,反映了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面临的困难以及助其发展的对策,希望唤起全社会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新生代农民工指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年龄在16岁以上,在异地以非农就业为主的农业户籍人口,目前全国约1亿人。报告显示他们有五个特点:

受教育时间较长,专业技能较欠缺。新生代农民工中有高中及以上受教育程度的比例为67.2%,比传统农民工高18.2个百分点。拥有中专(中技、职高)、大专(或高职)、大学本科及以上受教育经历的比重分别是过去农民工的1.6倍、2倍与2.3倍。尽管受教育年限普遍更长,但绝大多数仍停留在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过半未婚,生活经历简单。处于30岁以下的新生代农民工59.9%尚未结婚,而传统农民工中已婚比例为93%;务工前他们的生活经历更简单,74.1%外出务工前“在学校读书”。

多在东部、沿海地区就业,外出谋求发展动机强烈。七成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前往东部就业,高于农民工整体水平。42.3%的外出务工动机是为了“寻找发展机会”,出来见世面的比重为6%;而传统农民工中55.1%的人是为了“赚钱养家”。

多聚集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调查显示,81.7%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于第二产业,近两成在第三产业就业。从行业分布来看,73.9%的新生代农民工集聚在制造业。

绝大多数从业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国企就业比重近期有所攀升。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聚集度,为58.2%。从发展趋势来看,20__年外商投资企业、国有企业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吸纳能力较20__年有所增强,分别上升了17.9和3.4个百分点。

新生代农民工与传统农民工面临着劳动权益保障等一些共同的问题,但其面临的问题又有特殊性。

整体收入偏低。据调查,他们平均月收入为1747.87元,仅为城镇企业职工平均月收入(3046.61元)的57.4%;同时也比传统农民工低167.27元。

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4.5%,低于城镇职工4.1百分点。合同签订质量较差,执行情况差。68.2%的合同对于月工资数额没有具体约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后,16.8%未持有正式的合同文本,这为他们与用人单位一旦发生争议时认定劳动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埋下隐患。

工作稳定性差。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后更换工作的平均次数为1.44次。且每年变换工作0.26次,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他们更倾向于采取主动与用人单位结束合同的行为。换工作中,88.2%主动提出结束合同。37.6%的主动辞职是因为工作“没什么发展前途”。同时,他们更换工作的意愿更强烈,19.2%的人表示近期有换工作的打算。职业发展空间小,无法满足实现自我发展的愿望,导致他们工作满意度较低。

社会保障水平偏低。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率为67.7%、77.4%、55.9%、70.3%和30.7%,分别比城镇职工低23.7、14.6、29.1、9.1和30.8个百分点。总体看,他们的社会保险接续情况较差,对于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知情程度不高。

职业安全隐患较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低于传统农民工。其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

企业人文关怀不到位。新生代农民工更渴望和企业能够紧紧相融。96.1%的人表示他们关心企业发展,但认为企业“不怎么关心”或“完全不关心”他们的达16.9%。认为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关系不融洽的最主要原因是“管理者不关心职工疾苦”,而传统农民工认为是“收入及福利待遇差距过大”。他们更渴望得到来自企业管理者的关怀和关注。此外,职业培训不理想、加入工会比例较低等因素,也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的不利因素。

春晚舞台上,一首来自农民工的《春天里》引发社会热议。专家认为,要学会倾听且真正弄懂农民工的呼声,解决问题才会有的放矢。薪酬问题是农民工关注的主要问题。对此,中国工运研究所所长吕国泉建议:

首先,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增长、共决机制,加强对其工资的劳动监察力度。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要以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集中的非公企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区域谈底线、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的薪酬工作格局。在行业集中度较高、小企业密集的地区,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提高协商覆盖范围,使之成为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形式。

其次,要推动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落实,扩大农民工参保面。重点加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农民工的参保工作,提高社保统筹层次,实现社保关系顺利转移和接续。多渠道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保障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后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权益。

再次,可鼓励各地探索户籍制度改革,结合“十二五”规划,力争全国每年至少解决400万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

最后,要实施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同时,组织新生代农民工加入工会,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加大维权力度,增强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民工调查报告 篇8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步伐不断加快,我省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他们以自己的辛勤劳动为我省及务工地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新一代河南农民工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涌现出了李学生、魏青刚、周国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为了解我省农民工的就业现状,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务输出处的有关人士。综合河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农民工生活质量调查,形成了本文。

就业现状:集中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资料显示:我省总人口9768万,乡村人口6774万,农村劳动力4752万人,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2800万人。截至20xx年底,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1746万人,比20xx年增加189万人。其中省外输出1090万人,省内转移652万人(含县内就地转移357万人),境外就业(含外派劳务)4万人。

在外省务工的农民工,集中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深圳、广州、东莞)、江苏、浙江、新疆等经济发达的省市及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国外务工的农民工,主要分布在东南亚、日本、韩国、中东、非洲等地区。主要从事建筑、运输、矿业、制造、电子、纺织、服装、烹饪、保安、采棉、机械、维修、船员等行业。

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组织形式主要为政府劳动部门、有关单位集体组织或自发外出务工,其中有组织的农民工输出所占比例较小。18个省辖市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不平衡、情况不相同。周口、南阳、信阳、驻马店、商丘、开封、濮阳等农业区外出务工人数占全省外出务工人数的近70%。而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漯河、三门峡、济源等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外出务工人数占全省外出务工人数的30%。

目前我省农民工外出就业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品牌,在叫响全国的"林州建筑"、"长垣厨师"、"鄢陵花工"三大劳务品牌的基础上,又培育了"遂平家政"、"汝阳电子"、"XX县涉外"、"平舆防水"、"唐河保安"等一大批势头强劲的新品牌。近年来,我省劳务输出规模不断扩大,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劳务收入逐年增加。全省已有1746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已由20xx年的 20%提高到36%,成为全国第一劳务输出大省。20xx年全年劳务收入955亿元,比20xx年增加225亿元,人均年劳务收入5727元。

我省相关部门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外出务工人员中组织开展"为当地作贡献、为河南添光彩"的"双为" 活动,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新一代河南农民工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和好评,涌现出了李学生、魏青刚、周国允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主要特点:就业领域涉及生活诸多方面

农民工就业多数不稳定,流动性大。农民工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多数是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劳务工、时工、派遣工等,很多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呈现动态化。据调查,有18.7%的农民工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38.5%的工作时间在1至2年左右,工作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较少。

农民工的从业领域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从业主要集中在煤炭、冶金、化工、机械、纺织等条件艰苦、污染较重的行业和城市基本建设、第三产业等收入较低的岗位上。据调查,我省农民工在建筑业务工的战到27.74%,矿产采掘业的占10.39%,纺织业占20.55%,餐饮商贸占 23.11%。

农民工多以血缘、地缘和业缘关系聚集。据调查,农民工有组织输出的只占36%,其他则投亲靠友、自找门路或者通过务工地劳务市场介绍务工。在城市陌生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为了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以血缘、地缘、及业缘为纽带的聚集现象。农民工中男多女少,以中青年为主。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主要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一般职员及办事员。我省农民工中男性占62.93%,女性占37.08%。但在一些具体的行业差别大,如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中,99%为男性。女性多数在纺织及餐馆等服务业中居多。农民工年龄在18~45岁之间的,占整个务工人数的76.89%。他们年轻力壮,身体素质较好,文化水平较高,容易掌握劳动技能,又有吃苦耐劳精神,在职业竞争中具有较强的优势。

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低于城市同龄劳动力。我省农民工以初中文化程度的最多,占60.78%;其次是小学和高中文化程度者分别占18.16%和18.7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这两极的人员比例都很低。从流出地来说,这部分群体文化素质并不算低,而且是农民工中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思想意识较新,适应环境能力较强的群体。但与城市同龄劳动力相比,其素质仍然较低,对高层次就业岗位的选择余地非常小,绝大多数只能从事那些技术含量低,脏、累、重、苦、险和城市人很少问津的工作。

长期滞留者增多,但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者较少。据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的加快,一部分工作稳定的农民工逐步在城市扎下根来,"举家迁徙"的现象也在不断增多。但由于他们工作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社会地位较低,他们要想真正融入城市社会还有一定的困难。

如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问题?

由于农村产业领域的拓展速度与农村劳动力的增长速度形成反差,因而劳动力的过剩问题显得尤其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2亿左右。但是,目前城市下岗职工或失业人员,不能就业时,至少可得到政府的低保(或社会救助),而农村剩余劳动力一旦找不到工作,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很难保证,生活的困难可想而知。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不但是我国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所面临的一个极富现实性的问题,也直接关系到整个农村稳定、农村国民经济发展和农民能否奔小康。要摆脱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面临的困境,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必须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一、压缩劳动力的供给,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这是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矛盾的一项长远的战略性措施。

一是压缩劳动力的供给。劳动力的增加是随着人口增长而增加的,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的增长。我国农村劳动力供给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历史上的决策失误所造成的人口基数过大和自然增长率过高。我们不可能纠正历史上的决策失误,也无法改变目前过大的人口基数,但我们可以抓紧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的过快膨胀,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断膨胀的问题。其次是让非劳动年龄人口脱离劳动岗位(主要是指童工)。据专家估计,我国非劳动适龄人口参加劳动供给的比率,相当于全部供给人口的10%,若能让这一部分人脱离劳动岗位,使之学成一至二种适应社会需要的技能后再进行就业,一方面可减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一方面又可提高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和竞争能力。

二是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耕地作为农业第一生产资料,是不可代替的。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要从三个方面着手:首先,是要提高全民节约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要使每个公民都懂得土地的宝贵,要求人们无论是城镇建设,工矿建设,农业基本建设,还是农村住宅建设或其他基础性建设,都要力求少占地。其次,是要充分利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同时还要提高土地资源的质量,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使现有的土地资源免遭破坏。

二、广开生产门路,拓展就业空间,开辟多渠道的转移途径,这是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

一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实际上就是种植业劳动力向林业、牧业、渔业的转移。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从现实来看,我国农业内部就业天地是很广阔的。我国目前待开发的农业资源前景十分可观,有2/3的耕地属于需要改造的中低产田,还有5亿亩宜开发的荒地,18亿亩宜林、宜草的荒坡,20xx万亩成海滩涂和3000万亩可养殖的淡水水域,如果这些资源有1/3得到有效开发,可吸纳的劳动力就要以数千万来计。如果再进一步抓好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则可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因此,在农业开发上,必须综合开发和利用耕地、水面、空间资源,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的高效农业:在投资政策上,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实行科技、资金、物资和政策综合配套:在税收政策上,对开发性农业要给以优惠。通过对农业的综合开发,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

二是大力发展乡镇民营企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转移,就是从农业生产领域游离出来的劳动力向工商业等非农业产业转移。首先,要继续大力发展乡镇民营企业。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到1994年,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2亿。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大都转化成了民营企业。从目前我国农村资源状况和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潜力看,乡镇民营企业仍然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也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所在。因此,必须针对目前东南部沿海地区的乡镇民营企业开始出现资本密集化、吸收劳动力的能力相对下降的趋势,要因势利导,推动一些乡镇民营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扩大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与领域,使其更多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推动中西部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即由东南沿海向幅员广阔、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发展。随着乡镇民营企业的大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就一定会增强。其次,要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第三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外劳动力转移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主要是工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在后阶段主要是靠第三产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从总体上看,只有工业化,工业和第三产业大发展,才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但是,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乡镇民营企业地区布局较为分散,无法发挥非农产业的集聚效应,带动第三产业的兴起。针对这种状况,必须贯彻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推动乡镇民营企业的连片发展、加工业的适当集中,从而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

三是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减少,

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增加,这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客观的、必然的。首先,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使农村劳动力更快地向小城镇转移。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重要的场所。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小城镇累计吸纳了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城镇建设的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是很大的,因为小城镇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是投资少。据有关资料反应,大中城市每吸纳一个劳动力就业要投资12000元,而小城镇只要4000元。二是小城镇更接近于农村,农民离土不离乡,既可降低转移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也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工业的资源优势,这种方式的转移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其次,要稳妥地、有序地向大中城市转移。我国的大中城市,经济实力雄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物质条件优于农村。而且目前城市第三产业有些活城里人不愿干,随着今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第三产业还要大力发展,其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多种途径中,大中城市这条渠道也不能完全堵死。

第三,要大力发展对外劳务输出。即在遵守我国及输出国法律的前提下,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多方面实现劳务输出,以减轻国内的就业压力。

三、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劳务市场的开放,农村劳动力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局面逐步被打破,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或向非农业部门转移,或跨地区流动,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规模急剧扩大。据调查,近些年来,每年农村外出劳动力约6000万人,其中跨省区流动在20xx万人以上。这种流动对农村来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由包袱变为财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有很大的盲目性,对我国的交通运输、社会秩序、城市治安和计划生育带来了消极后果。对此,一是必须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相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盲目流动。二是要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即发展培育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市场配制劳动力资源的方向,逐步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四、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

劳动力的素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作用。实践证明,劳动者素质越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越小,转移的稳定度越高,相反,劳动力素质越差,可供选择的就业空间越窄,转移难度越大,稳定度也越低。但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目前的情况下,除了切实贯彻实施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基本国策,消除新文盲外,强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建构与农业劳动力就业相适应的新机制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必须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对在岗的一部分有文化基础的农村青年劳动力,通过各种培训班,分期分批地进行一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及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可采用在农村小学的高年级中普遍开设劳动课,建立劳动实习基地,并结合小学的自然课特点传授最基本的现代农业基础知识,从而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农民劳动者。

对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思考

党的__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须趋势。"在现阶段党中央又提出了"加大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三农"问题主要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主要是增收,增收问题主要是就业,就业问题主要是素质,素质问题主要是培训。因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既是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小康和社会稳定的一个战略问题;又是各级政府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笔者就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转移问题谈一点浅浮的看法。

一、基本情况

我们XX县地处浙西南的边远山区,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全县总人口22.54万,其中农村人口19.08万,城镇人口3.46万,农村劳动力(男16周岁-60周岁,女16周岁-55周岁)有11.45万。目前已转移从事二、三产业的约3万左右,根据耕地、山林与人口的配比关系测算,农业实际只需要 6.08万人,富余劳动力应有2.37万。作为一个人口多、耕地少欠发达的地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如何使农民真正富裕起来,关键的问题就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农民要就业,就必须提高农民的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富余劳动力会愈来愈多,它的转移已经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时代潮流。而对这一趋势,XX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为了全面提高我县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拓展劳动力转移空间,扩大城乡劳动就业,增强经济竞争力,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果断决定,从今年开始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转移(XX县"十万农民培训工程")问题列入县委、县政府"十大实事"之一。由于政府重视、方法得当,措施得力。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农民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切实帮助农民解决就业增加收入问题。到年底,全县共组织职业培训3327人,农业实用技能培训16170人,就业引导培训1830人,已转移农民工培训2371人,发放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 3327本,全县今年新增向外农产业转移4601人,累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3万人左右,每年可以直接增加农民收入2.4亿余元。实践证明,实施"十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欠发达地区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农业,也大大拓宽了农业内部的就业空间。这样,既改变了农民长期困守故土,靠"种田糊口,养猪卖钱"的传统从业方式,逐步出现了多业并举,多路驱动的就业局面;又带来了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民收入结构的重大变化。因此,认真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加快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尤其具有积极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已经迈开了很大的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转移的难度还很大,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我县人多地少的矛盾还十分突出,再加之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需要,征用了大量的耕地,使原来就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待于转移,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同时一些条件差的乡镇,农民"一个月过年,三个月种田,八个月空闲"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二)农村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速度不快,抑制了就业范围的内部扩张,要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必须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扩大就业容量。

(三)农村劳动力素质比较低下,制约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数量和层次。XX县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根据普查初中以下的就有10.46万人,高中以上的只有 9967人。而目前大多数企业主和用人单位都要求招收有熟练技术或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劳动力。由此可见,劳动力的素质越高,就业的竞争力就越强,就业的机会就越多,就业的门路就越广。

(四)部分农村劳动力的观念陈旧。我县部分农民缺乏吃苦耐劳精神,宁可呆在家里受苦,也不愿意外出打工,有的既是输出去了,干了没几天又跑回来了,闲这闲那不好的,比如我县今年举办了三次大型劳务招聘会,累计参会企业155家,参加应聘的达3万人次,其目的是促使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的转移。其结果,求职登记的只有4210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的仅有2474人次,当场录用的1392人,也不一定全部去了。这就说明一个问题,来看热闹的人多,真正想出去打工的人少。

(五)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去的就业环境较差。主要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部分企业主和包工头不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发生工伤事故后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住宿条件和劳动保护条件差,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依法享受到社会保障权力。

(六)农村富余劳动力求职信息渠道还不很畅通。就我县而言,目前虽然建立了全新先进的县劳动力市场,在县城可以发布求职需求信息,乡镇有农技110和专栏发布求职信息,但是有些偏远山区得到的信息就很少,加上现在农户的广播绝大多数没有用,外出进城务工主要还是通过亲带亲朋带朋和自找门路这两条途径,往往求职的成功率不高,不少人最终"回流",有些人甚至受骗上当。

关于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关于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

上述原因和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而缓慢的转移速度又是导致农民增收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农村目前诸多问题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关系到缩小城乡差别,关系到农民奔小康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三、主要对策措施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是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因此,要把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开发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多门路、多层次、多形式的转移,促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当作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由于农村的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力、物力、资源的自然分布也有差异。农村富余劳动力如何转移,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一)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和经济林,立足内部消化,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当前相当多的农民还只能以农业作为立家之本,根据普查表明全县就有96455人不要求推荐就业,97273人不要求培训意向。这就需要进一步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在农业中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实践证明,只要因地制宜,农业内部还是具有广阔的就业发展空间,我县的毛竹、茶叶、菊米、薯干、高山蔬菜、经济林等在全市还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只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深加工,是大有潜力可挖的。

(二)大力发展乡村私营、股份、合伙企业(以下称乡村企业),扩大就业空间。乡村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渠道。通过发展乡村企业,农民可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而得到安置,有人认为,乡村企业发展的实质是农民自已发动了农村工业化,是农民自己实现了"向外农产业转移"。今后,要进一步巩固,扩大和扶持乡村企业的发展,抓好产品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推动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力争安排更多的农村劳动力。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增加新的就业载体。相对于农村人口众多,有限的农业资源无法支撑起众多农业人口的富裕。其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减少农村人口,鼓励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使另一部分农业人口的农业资源相对增加,有较好的发展条件。要使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关键是要给他一个转移的载体。从我县的县情来看,发展小城镇不是星罗棋布、遍地开花,要靠乡村企业适当集中连片发燕尾服,生产规模效应,吸引更多的劳动力与土地彻底脱离,到小城镇从事二、三产业。

(四)大力发展县城经济,为农民进城提供充足的就业空间。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从根本上讲要加快经济发展,通过经济增长拉动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一是要主充分利用我县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市场前景较好的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交通运输业、家政服务业和餐饮旅游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农民离开土地向县城集聚;二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促进异地就业。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束缚人力资源的流动,也就等于窒息经济发展的活力。而劳务输出人数越多,"农民"减少得就越快,收入也就增加得更多。特别是在那些条件差,就地办企业困难较多的乡镇,一部分人另辟蹊径,走出家园,异地就业,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与本地就业有异曲同工之妙,至于这个流动过程对农民素质的提高、信息的交流、市场意识的增强所起的作用,更是无法估量的。可以说,走出去实现劳动力自身价值,对欠发达地区来说,是脱贫捷径,致富上策,尽管农民大规模流动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把劳务输出纳入各级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规划,加强对劳动输出的宏观调控和协调管理。同时,搞好外出务工人员的素质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本领,并强化跟踪管理和后勤服务机制,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使劳务输出朝着"输出有组织,输入有管理、流动有服务、调控有手段"的有序流转方向发展,有些负面影响就能迎刃而解。既能稳定输出队伍;又能提高我县输出人员的信誉,还能打响遂昌技师的品牌。

(六)抓好典型引路,更针对我县部分农民安于现状的特点,抓好劳务输出典型的宣传工作。要树立一批通过输出脱贫的典型;劳动办培训和转移工作先进村级典型和先进乡镇典型。并及时总结和加以推广,努力营造农厚的"外出务工致富,外出务工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的农民大胆地走出去,实现自身价值。

当前,正是解决"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时期,给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一个有利时机,我们要抓住这一个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气转移,继续实施好"十万农民素质工程"的民心工程,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党中央提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点和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在于解决农民增收问题,在土地资源上的产业化发展才起步,作为丘陵地区农业人口大县,农民增收又更加困难。这就需要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来增加农民收入。如何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已经成为当前XX县亟待解决的战略问题之一。本文主要讨论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及特点

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产生,是生产商品化、农村工业化和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二元经济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农村富余劳动力规模不断扩大,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xx年,如果按农户达到有效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标准,中国约有1.7亿农村富余劳动力,约占农业劳动力总数的47%左右。这表明农村富余劳动力超量存在,形势十分严峻。

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国家不断完善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转移的规模逐步扩大,同就地发展乡镇企业并驾齐驱,成为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两种主要形式,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经济及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农民通过跨区域流动外出实现的非农转移,已占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力非农化转移总量的1/3以上。近10年它在农民非农就业增长中的作用超过乡镇企业就地转移的方式。1989-20xx年,中国乡镇企业新增就业3192万人。同期,跨区域流动就业增加4300万人,相当于乡镇企业的135%,年均增加400万非农就业人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 20xx年9月发布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指出:企业缺工主要发生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重点地区估计缺工10%左右,尤其缺乏18-25岁的年轻女工和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工,对当地甚至周边地区的同行业产生了一定影响。国家再次拓宽了转移政策思路,加上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又开始大幅逐年增加。

据《三台年鉴》有关资料显示,三台1998年77.26万人农村劳动力中转移输出21.98万人,就地就业6.9万人,实现劳务收入6.81亿元;20xx年 77.9万人农村劳动力中转移输出25.46万人,就地就业8.8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9.2亿元;20xx年75.84万人农村劳动力中转移输出 31.7万人,就地就业9.8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6.8亿元。农村劳动力外出数量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点,这与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有很大关系。

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时间、途径等特征的分析,发现以下特点:第一,农民与用工企业的双向自由选择,农民大多是自发搞起来的自主就业行为;第二,农民主要依托传统的血缘、地缘等人际关系网络实现跨区域就业,缺乏组织性、有序性,流动的盲目性很大;第三,季节性转移。每逢农忙时期和春节,大批农民务工人员就会返乡。在自己的承包土地上从事收种,显示出兼业性。由于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巨大,这就需要深思: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二、当前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流动难,成本较大,这与宏观制度和环境有密切关系。当前增加转移难度的因素有:

1、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低,综合素质不高。据XX县农调队有关资料显示20xx年表明:当年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占22.7%,初中文化占66.9%,高中、中专文化占10.4%,大专文化占0.03%,经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占21%;20xx年转移的劳动力中,小学文化占6.33%,初中文化占 76%,高中、中专文化占16.7%,大专文化占0.97%,经过专业培训的劳动力占24%。经比较分析,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专业培训均略有提高,但文化程度仍偏低,专业培训仍缺乏,劳动技能仍较差。不能满足城市发展对劳动力的高素质要求,只能在城市从事最脏、最苦、最累的较为低级的劳动,从而很难进入一些较高层次的产业(如技术型和知识型产业)。而且从长远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科学技术物化于生产过程的速度加快,第二、三产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劳动力在自身素质和技能上的不足,使得他们的转移领域会越来越窄,从而使他们在城市就业中处于劣势。

2、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多是自发的,带有团体倾向,传递迟缓,覆盖面小,范围窄。缺乏正规的中介机构,主要是依靠亲属、老乡关系实现就业;规范劳动力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运行机制不健全;政府缺乏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管理和就业组织与指导,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效率和效果。

3、土地流转制度未完善,且流转难度大。家庭经营承包是现阶段中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一项制度,但现实中由于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缺乏对转让或放弃土地承包使用权者进行合理经济补偿的成熟规定,导致从事第二、三产业而离开土地的富余劳动力,选择"兼业"经营方式。这样,"兼业"问题与农业小规模经营势必长期存在。富余劳动力转移后的土地出租困难,土地经营者由于生产资料价高,相对收益少,不愿租地种,而导致土地荒废,影响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

4、县城工业发展才起步,乡镇企业部分停产破产。1992年XX县多渠道集资大办乡镇企业,如丝厂、绸厂、棉纺厂等,由于市场原因,资金周转困难,相继出现停产破产,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停滞。另外,城市工业结构性调整和国企改革使得城市自身分离出大量富余劳动力,这些都降低了城市工业等现代经济部门对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5、转移的成本较大,利益维护机制缺乏。一是信息成本增加。农村劳动力获取转移信息主要靠人际关系网络,自我分析信息能力较弱,信息的可靠性、有效性差,导致信息成本增大。二是转移费用增加。农村劳动力跨区域转移的交通费、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教育和政府职能部门收取的各种费用、家庭安置费用、房屋租赁费用以及子女就学的额外费用等逐渐增加。三是缺乏社会保障。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后,失业风险、再就业难度、伤病风险增大,生活质量较差,多干脏、累、险、苦的低级劳动,收入很低,有时甚至拖欠工资,需要社会保障体系和社区组织等给予基本保障。四是缺少人文关怀。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难以实现真正意义的迁移,往往受到当地居民的歧视,短时间内不能产生认同感,精神生活需要差距大,与家人亲友的团聚和情感交流的机会少,心理孤寂。劳动部20xx年12月发布的《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表明:珠三角地区12年来月工资只提高了68元。佛山不少企业月工资10年前就已达到600-1000元,目前基本保持这个水平。而消费物价总体水平已明显上升,导致广东、福建等省实际工资水平的提高停滞不前甚至有所下降。不少企业特别是"三来一补"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常常以最低工资作为员工的底薪,加班也不按标准支付加班工资。随着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生活成本不断加大,而农民工收益增长不快,利益维护机制有待完善,需政府及时制定相关政策予以保障。

6、二元经济结构转型缓慢,实现"国民待遇"难。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劳动保障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等制度,使他们不能享受各种补贴、劳保、公医等福利和社会公共服务,改革的力度较大,进展缓慢。农村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仍无法享受与城市平等的"国民待遇"。目前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制社会结构虽有所改善,依然严重限制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三、改善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思考

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有效地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必然要纳入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重要构成部分,加大宣传力度,把农村劳动力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建立健全劳务转移就业的组织体系。同时,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对农村人力资源的投入,加大扶持力度,调整农产品结构,实现跨区域就地转移。

1、以城乡发展统筹为主题,创新劳动力转移的发展思路

要实现农民富裕就须有效地转移,减少农民,这是世界各国走向现代化的最基本经验。因此,必须按照城乡发展统筹的新思路,把城市、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为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和整体统筹考虑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打破不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实行制度创新,实现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金在城乡双方按市场规律自由流动,其核心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要从原来仅仅局限于农业农村内部转到着眼于城乡全局,以城镇乡为主导,立足于城乡要素流动,从局限于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转到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模式转变,实行农村劳动力产业转移与向城镇空间转移相统一,就地就近转移消化与劳动力跨省跨区域流动相结合,政府积极构建合理有序,培育中介组织,引导富余劳动力的自觉流动。XX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实质就是要解决农村人多地少、劳动力过多而资源少的矛盾。因此,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出发,XX县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任何政策手段都要紧紧围绕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这个核心,工业化和城市化要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防止离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就业的单纯工业化和城市倾向。

2、以城乡产业统筹为中心,推进农村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步伐

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加工业,可吸纳大量劳动力,要把农村中小企业发展与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农产品加工业应成为今后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工业发达国家一般都有发达的农产品加工业。如荷兰,农产品加工业中就业人数接近60万人,是农业就业人数的2.3倍,其中食品和饮料工业的就业人数超过15万人,为农业劳动力总数的61%;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接近30%,超过农业总产值1.2倍。XX县农村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业上,在某些传统行业中,由于区域之间产业结构的相似性,进入过剩、低水平过度竞争的局面也早已形成。一些农村亟需的第三产业(如科技服务、技术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等方面)发展严重不足。一是重点建设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开拓农村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二是把交通、通讯、保险、金融、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等行业作为发挥重点;三是要发展农村房地产和旅游等新兴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调整,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进一步增强农业部门吸纳劳动力的蓄水池作用。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以及系列社会化服务产业,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农业和农村内部就业。通过农业结构调整,改善农业结构和就业结构,消化部分劳动力。要充分利用XX县农村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正确处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产业、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关系,发挥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中的劳动密集生产环节的部分优势,走农村新型工业化道路。农村企业要接受城市工业的扩散和辐射,发展城市配套产业,避免城乡工业结构雷同。大力发展有区域资源优势、传统工艺和特定市场优势的特色产业。

3、以城镇化统筹为主导,促进城乡要素流动和城镇化的发展进程

把小城镇建设与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和繁荣城镇经济相结合。小城镇接近于农村,乡镇企业集中在小城镇,农民就近转入小城镇就业,与土地的关系维护一段时间,既可降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就业风险,又可有效地避免在大中城市吸纳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民大量涌入城市所产生的种种问题。必须以现有的建制镇为重点加以发展,使之成为农村经济中心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地区。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村企业连片集中发展,建立工业小区,引导企业向小城镇集聚,发挥产业聚集经济效应壮大县域经济和城镇经济。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小城镇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结合起来,利用当地资源条件和区位优势,形成合理的城镇产业布局和各具特色的城镇经济,以工兴镇,以商贸旅游兴镇,带动块状经济发展,繁荣小城镇经济。要发展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和为县城相配套的工业。要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实践证明,以农村小城镇依托,以农村工业化为内容,带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是能够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地。西平镇坚持流通兴镇、市场兴农,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解决了近万人农民就业,以城镇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XX县要利用城市人口规模大,有聚集效应,第三产业容易发展起来,扩大就业成本低的优势。充分发挥县城的产业聚集和经济辐射扩散作用以及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要积极发展小城镇,同时要进一步发展县级城市。走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的城镇化道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和有效载体。带动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集中;以城镇产业集中带动农村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和空间转移;以城市发展带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的增长和农村经济发展。城市化的发展必须以扩大就业为前提,避免将农村贫困转变为城市贫困的严重社会问题。

4、以劳动培训统筹为重点,提高农村人力资本质量,拓展农民生存和就业空间

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农民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能力。大力发展面向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农村人力资本质量,无论是当前还是未来,都是解决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的根本前提。因此,必须在公共支出中增加农村人力资本的投资包括增加对农村劳动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的财政支出力度。当前农村劳动力结构明显存在两大矛盾:劳动力供给的无限增长和劳动力有限需求增长的矛盾;劳动力有限需求增长和劳动力因职业能力低和知识素质低致使供应不足的矛盾。加剧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困难,又制约了城乡新兴产业和非农产业的发展。随着经济发展、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兴起,农民就业门槛还会更多。这就要求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和多层次、多类型、多渠道的职业技能培训。一要在农村努力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二要加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大力推广适用技术,提高农村劳动力知识技能素质;三要继续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四要搞好上岗前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有技术、懂经营的合格劳动者。

5、以公平待遇统筹为核心,解除农民工后顾之忧,维护其合法权益

给农民以真正的"国民待遇",要逐步消除城乡壁垒和二元结构体制下影响劳动力转移的各种制度性障碍,以良好的制度和政策促进农民平等就业。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政策,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迁徙和就业的种种限制,给农民以真正"国民待遇",使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更加顺畅。为此,要清理各类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转移的各种政策规定。除了户籍制度外,还要逐步消除住院、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养老和子女上学等各方面对人口迁徙和转移就业的制度障碍,真正形成城乡统一、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消除妨碍人口迁徙和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成本。制定统一的城乡就业准入和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消除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种种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民工的工种限制,工资拖欠,劳动环境,工伤医疗保障及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建立起城乡协调、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使有固定职业和稳定工作的农民工能够安居乐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大有好处。

6、以土地合理流动统筹为根本,促进生产要素合理组合,保证土地经营制度的长期稳定

农村劳动力转移大多是兼业性转移,土地是维持家庭生计的最大保险,拥有对土地很强烈的愿望,希望能够长期保留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使农村形成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是当前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条件。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会在大城市周围形成大片的贫民窟,就是因为农民失去了土地,只能流入城市,即使城市没有就业机会也无法再返回农村,结果造成了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国农村的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避免此类社会矛盾的重要保障。为了让农民无后顾之忧地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在没有别的手段可以替代土地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之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法》,真正赋予农民永久而有保障的土地使有权,农民转移到城镇或非农产业就业,其承包经营的土地要保持不变,不得随意收回。农民转移到城镇或非农产业经营后,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使有权,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可依法、有偿流转。这样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民利益保护。

对我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调查与思考

此次调研采取整群抽样调查的方法,从分布在我县各乡镇的175个行政村中随机抽取了20个行政村作为样本村,然后按照等距抽样的方式,从每个样本村中抽取具有较强代表性的村民小组作为调查点,最后在调查点中逐户开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务工时间、就业渠道、劳务收入等范畴的30多项指标,调查时间为去年元月份至今年11月份,此次调查共涉及我县村民小组20个,调查人口4049人。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特征

(一)转移数量呈递增性。农村转移劳动力既包括到所属本乡以外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也包括在本乡内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在调查的20个村民小组中,共有农村劳动力2431人,其中转移出去的劳动力903人,占调查劳动力总量的37.1%;去年转移劳动力785人,占调查劳动力总量的33.1%。同去年相比,农村转移劳动力增长了4.0个百分点。

(二)转移地区呈地方性。我县农村劳动力外出人员中,转移到本乡内从事非农产业的占26.1%,较上年增0.5%;转移到省内乡外的占48.8%,较上年增 2.9%;转移到省外的仅占25.1%,较上年减1.4%。这说明我县转移的劳动力主要在本省范围内,转移到省外的劳动力数量有限,呈逐年下降趋势。

(三)转移行业呈趋利性。从转移人员就业情况上看,从事加工建筑、批发零售、贸易餐饮等二、三产业收入偏高行业的人员较多,占94.2%,较上年增2.4%。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占63.1%,较上年增3.4%;从事农业和采掘业人员较少,仅占5.8%,较上年减1.2%。

(四)转移队伍呈稳定性。从外出人员务工时间来看,全年外出1至3个月的占24.6%,较上年增2.8%;4至6个月的占46.5%,较上年增1.8%;6个月以上的占28.9%,较上年增2.4%。这说明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外出时间较长,只有少数人流动不定。

(五)转移方式呈自发性。调查资料显示:农村劳动力外出通过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外出的占18.8%,较上年增3.2%;通过亲朋介绍的方式外出的占42.2%,较上年减1.2%;以自发转移方式外出的占39%,较上年减2.8%。这说明当前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仍主要依托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进行,在转移方式上仍有一定的盲目性。

(六)务工收入呈偏低性。调查资料显示:预计今年务工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7.9%,3000-5000元的占34.8%,5000-8000元的占 39.9%,8000元以上的占17.4%。同上年相比,除年务工收入在5000-8000元的外出务工人员增长4.6个百分点以外,其他务工人员收入结构无明显变化,整体务工收入水平呈偏低状态。

二、转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队伍庞大。近几年来,随着我县农村劳动力总量的持续增长,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也随之呈现逐年增多的趋势。经初步测算,该县目前农村劳动力富余率为34.9%,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约为4.5万人。庞大的富余劳动力队伍为短期内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带来的较大困难。

(二)劳动力转移结构不尽合理。行业结构上,外出劳力从事二产的多,三产的少;二产中从事笨重体力劳动的多,从事技术含量工作的少;年龄结构上,20至30岁左右打工者比重较大,30至40岁左右打工者比重较小;性别结构上,外出务工男女比例分别为86%和14%,男女比为5:1。同时,由于劳动力市场不够健全,外出务工的盲目性较大,有的甚至无功而返,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三)转移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调查资料显示:今年转移的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转移总量的比重为21.4%,比去年上升了2.1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程度比重为57.9%,下降4.1个百分点;高中和中专文化程度的占18.9%,比去年上升3.3个百分点;大学及经过专业培训的仅占1.8%。这就是说,小学、初中文化程度较低的务工人员在转移的劳动力中占绝对大的比重,这样素质的人员只能从事以体力为主,技能较低的传统岗位,很难找到理想的工作。

(四)部分劳动力思想观念滞后。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有很多农村闲置劳力,不是想方设法走出去找出路发展经济,而是整天无所事事,安于现状,"两亩地一头牛,孩子老婆热炕头"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部分群众怀着"小富即安"思想,不愿冒风险,满足于"日出而做,日落而息"自给自足的低收入生活。正是这部分群众思想观念的不解放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三、劳动力转移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政府引导机制,加速农村劳动力"走出去"。建议政府应建立健全劳动力转移体系,积极构建"政府搭台,农民唱戏"的工作格局,大力引导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有序转移,努力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条件。一是要建立健全职业介绍机构,形XX县、乡、村三级劳动力服务网络,提供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在内的全方位、社会化就业服务;二是要搞好劳动力转移前的培训,特别要重点抓好外出打工人员的技能培训,以着力提高他们自身的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外出就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大力发展农村工业,实现农村劳力"就地转"。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势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扶持一批新落户的大型企业,带动农村劳动力的大幅转移。其次,要营造宽松的投资环境,大力发展农村民营经济,特别要鼓励和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其吸纳农村劳动力主力军作用,以实现劳动力就业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三)加强教育培训,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出得去"。要以转移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为重点,充分调动农民工、用人单位、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逐步形成政府统筹、行业组织、依托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农民彻底摒弃" 小富则安"、"求稳怕动"的陈旧思想,牢固树立"敢闯敢干"、"勇于争先"的就业观念,保证农民能够出得去,留得住,挣得钱。

(四)优化农业内部结构,促进劳动力转移"内部调"。要充分依托我县山地、水面等资源,逐步加大林、渔、副三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钙小米、"XX县三珍"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不断膨胀生产规模,使之朝着既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又能最大限度容纳农村劳动力的方向发展。促使种植业劳力向其他农业行业的转移,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的消化。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抓落实"。一是要完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组织、引导、服务、管理的职能,形XX县有专门机构,乡有服务站,村有联络员,上下贯通,左右互联的工作网络。二是要拓展服务领域。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信息服务工作,掌握当地农村劳动力资源分布与就业状况,建立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管理档案,为其外出就业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合理规划,有序输出。

XX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情况调查及对策思考

关于农民工就业调查报告各类报告

以引导从事##小吃业为重点,为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创造了良好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何进一步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克服薄弱环节,科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仍然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迎解"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本文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现状、基本经验、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作些肤浅的探讨。

一、##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

1、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状况。调查显示:截止去年底,本县农村总人口180570人,劳动力103591人。实现转移的劳动力达61460人,占全县农村劳动力的59.3%,其中外出务工的42968人。当年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6585人,占10.7%。说明农村劳动力还在不断向外、向非农产业转移。

2、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行业分布。据初步统计,全县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主要分布在以经营##小吃为主的餐饮业占62.8%;工建运业占11.9%;纯打工业人占25.3%。全县农村劳动力从事一二三产的比重从1995年的71∶13.8∶15.2调整为现在的45.5∶14.8∶39.7。说明农村劳动力已逐步向非农产业转移。

3、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和流向。在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中,受亲朋好友影响、介绍和政府发动外出务工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方式。从流向分布看,在省外的21598人,占35.1%;在本省市外的15845人,占25.8%;在本市内的23926人,占38.9%;在境外的91人占0.2%。从区域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和福州、闽南以及##市各县(市、区)。4、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情况。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159元,增长10%,其中人均非农收入和工资性收入2885元,占人均纯收入的69.4%。农民以外出经营##小吃为主的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和支撑点。同时,他们的务工收入资金大多数都回流本乡本土注入城镇新村建设和投资、入股办厂。

二、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基本经验

1、提高劳动者素质是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基础。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水平,直接关系到外出就业、就职的好坏。2004年,全县共培训2828人,其中小吃培训30期1230人,提高外出务工者的基本素质。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在文化、法律、安全、卫生和劳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适应市场对劳动力的发展需求,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2、加强宣传发动是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手段。2004年,通过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宣传发动,依托46个指导服务站和18个职业介绍窗口,以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了6585人走出山门。因此,必须大力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就业或创业的典型,并把政策印成小册子发放到广大农民兄弟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强化政府统筹是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关键。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不仅是时间跨度长的长期任务,而且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工作。去年,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和服务措施,并成功举办了全市第二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专场招聘会,共有来自福州、泉州等地118家企业参加,推出就业岗位11291人,当场达成就业意向单位53家、5608人,有72家企业与1418名求职者签订用工协议,取得明显成效。因此,必须搞好政府统筹,多方协调配合,才能打破城乡分割,保证政策、资金、组织、措施"四落实",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健康有序地转移。

4、深化配套制度改革是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保证。完善相关政策配套制度,营造加宽松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环境,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是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保证。近年来,县里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工作意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政策,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奠定了政策基础。因此,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建立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制度,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快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才能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农村劳动力进一步向二、三产业转移。

三、当前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出务工者素质偏低。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县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9.8%,初中文化程度的占35.4%,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4.8%,而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还更低。在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人群中,绝大多数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由于整体素质偏低,直接关系到外出务工人员接受新技术、新知识的能力,导致他们基本上只能从事小吃业、建筑业的小工以及低次层的服务业,难以进入较高层次的新兴产业,大大制约了农民务工收入的增长。

2、劳务市场不够完善。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广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愿望还是非常强烈的,但苦于没有技能,而相关部门对农民工技术培训的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就业前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大多数农民没有经过培训或只是短期简单的培训后就匆匆上路,经营生存能力较弱。目前外出务工者中,由政府(中介机构)组织的比重很小,经亲朋好友介绍外出仍然是劳务输出的主要渠道。特别是##小吃业经营者,外出时比较盲目,道听途说某个地区效益好就涌向该地区,造成市场区域性饱和,互相挤压,影响了经营效益;有的缺乏对市场正确的判断,盲目投资,亏本无功而返。

3、管理和监督难度较大。一是行业监管难到位。由于农民外出务工缺乏组织性,属于自由式、松散型的外出务工,给流出地和流入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带来较大困难。比如,##小吃业,有的未按规定和程序进行培训、办理有关证照或随意受让和转让##小吃注册商标牌,同时行业监管鞭长莫及,难以对原料、质量、卫生等进行有效监督。二是维权工作难度大。外出务工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不同程度的侵权、骚扰事件时有发生,难以查处。比如,在外小吃业主之间的无序竞争与"面霸"的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侵害合法者经营权益的现象经常发生,且呈上升的趋势。2004年,县小吃办接到各地业主投诉40多起,今年一季度这类投诉已达20多起。三是相关政策难落实。外出务工人员具有流动性大的特点,便于躲避计划生育,给两地计划生育部门的跟踪管理造成很大困难。受户籍管理的限制,绝大多数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无法解决,只好将子女放在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出现"留守孩"等新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管,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缀学,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农村劳动力长期处于弱势群体,就业存在着身份歧视、生活存在着户籍歧视,给农村劳动力转移造成负面影响。

4、转移载体承受能力不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遵循比较利益原则,即它的流动取决于工资收入高低导向,而工资收入的高低又取决于吸纳劳动力载体的发展情况。一般来说,转移有三大去向:企业、小城镇、大中城市。提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是减缓农村劳动力对大中城市就业压力,实现农民就地转移的有效载体。就##而言,近年来经济虽然取得了较快发展,但是经济总量仍然偏小与全省总体水平,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2003年,全县第二产业增加值17.3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7亿元,分别占gdp的45.1%、30.4%,工业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关联度不强;除了城区和夏茂、青州、青州镇发展相对较好外,其他集镇建设滞后,城镇功能不配套,尤其是第三产业欠发达,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十分薄弱,严重制约着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四、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思考

1、必须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人是生产力中最根本的因素。农民素质的高低,不仅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决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所以,我们必须把提高农民素质作为农业人口非农化的根本大计,强化教育措施,提高劳动力素质。(1)转变宣传方式。大多数农民的价值观念比较陈旧,接受新鲜事物的动力不足,单靠传统的宣传理念是很难转变的,强制转变更不是办法,唯一的途径是通过正确的引导、典型示范,让农民看到实惠。(2)夯实农村教育基础。农村大部分学生今后的出路不是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而是务工务农,要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搞好布局调整,完善基础设施,努力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延长农村中学适龄青年的在读时间,推迟他们的就业年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3)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一个重要、速效的手段。应当积极发展面向农村的实用技术教育和培训,就##而言,当务之急是,抓好对##小吃从事人员系统性、综合性的技能培训,宣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培养一批又一批有文化,有技术的合格劳动者。

2、必须推进农业产业化,拓宽农业内部就业领域。推进农业产业化,是农村分工分业,促使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到加工业和流通业等非农产业的一条捷径。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农业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产业,而仅仅是一个生产部门,农业再生产各个环节--产前、产中、产后的内在联系被截断,农业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相脱节,这种农业发展模式不仅造成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而且也使得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就业渠道仅限于生产部门,大大降低了农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所以,我们必须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从##实际出发,应当立足竹业、畜牧业、茶果业等特色主导产业,通过做大做强如三和食品、青竹集团等一批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把广大农户与大市场连接起来,实现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形成农村劳动力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与服务部门等多渠道以劳务为主的就业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发挥##小吃业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导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同业公会为龙头,加强培训和规范管理,推进产业化经营,继续巩固其在转移农村劳动力主渠道地位。

3、必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发展城镇建设和二、三产业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对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增强转移载体的承受能力,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而言,应当把握当前这良好的发展机遇,以培育林业、金属、生化三大产业集群为目标,加快金沙园、金古工业园和高砂、青州等工业小区开发建设,促进大亚木业、明光公司等企业尽快建成、达产,再引进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吸聚大批劳动力就业。应当立足独特的区位,紧紧围绕建设中等规模绿色工贸城市这一目标,做好与##市区城市联盟文章,主动对接南平、福州,以京福高速公路和205国道为轴线,做大城区,加快夏茂、青州、高砂等重点集镇发展,增强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应当发挥好"铁公机"交通枢纽的优势,加快发展旅游、物流、餐饮等服务业,繁荣商贸经济,提高第三产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容纳。

4、必须搞好服务保障,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离不开外力的推动和支撑,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相对不发达的山区更是如此。所以,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作为迎解"三农"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战略性任务,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建立组织服务体系,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当前,应当适当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转包、出租、继承和有偿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前提条件。应当高度重视农民外出务工带来的"留守孩"问题,探索建立联系制度和发放联系卡,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关爱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应当规范劳务市场,彻底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积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主动保持与流入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帮助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同时积极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参与行业协会组织,守法经营、诚信务工,加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保障外出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应当搞好劳务信息服务,大力发展劳务中介组织,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快捷、准确地提供劳务信息,帮助他们实现有效转移。

民工调查报告 篇9

农民工已成为新型的产业工人,关爱农民工是各行各业都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建筑业企业使用大量的农民工,是企业从事施工生产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在期间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结合建筑业企业的要求。武汉建筑业协会对建筑业企业使用农民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改进建议的课题,通过走访企业和区建筑业协会及书面调查等方式,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研究。

一、使用农民工的情况

1.农民工已成为建筑业从业人员的主力军。近两年来武汉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约占从业人员的70~80%,即35~40万人。使用的农民工70%是成建制从劳务公司而来,30%的是临时招用的零散工。100%的企业与劳务公司签定了劳动用工合同,企业直接与农民工签定用工合同的占60%,40%的没有签合同。其技能级别,在初中级,平均年龄在35~45岁之间。使用时最长的在10~15年。

2.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得到了遏制。在各级政府的关注之下,建筑业企业使用的农民工工资,要高于其他行业。泥、木、钢、架、电等技术工种,每月工资在4500~6000元/人。普工也在每月3000~4500元/人。由于多数实行计件工资制,技术工种每天收入在180~200元/人,普工收入每天也在100~150元/人。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已经实行实名制。

3.农民工在施工现场的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大都住在活动板房和出租屋内,室内有床、电视和空调。食堂饭菜可口,干净卫生。淋浴房装有专用锅炉,厕所铺有瓷砖,其条件不低于普通城市居民住户的水平。更人性化一点的现场,有的还设有夫妻房,夫妻店。使农民工在施工工地工作,有如同在家的感觉一样,以保证提高其工作效率。

4.大多数都以施工项目为单位给农民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给企业常年合作的劳务公司的骨干人员办了社保、医保,将他们当成施工企业的员工一样对待。进项目施工的农民工还进行身体检查,办理临时出入证件,配戴在胸前。个别施工企业,对长期合作的农民工中信誉好的,还借资帮助其购买汽车交通工具,使其方便、安全、准时上下班,以情留人。

5.项目工程量相对大一点的工地,都设有农民工学校或农民工夜校。由施工企业的技术、安全、劳资、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授课,进行上班前教育,轮岗、换岗培训,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教育,质量、技术交底。有的还请市建委、市建委培训中心、建筑技术学校的老师去讲课,办农民工夜大,进行考核考试,给合格者发培训证或上岗证。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起到促进作用。

6.有部分劳务公司经过党组织批准,建立了党委,下设若干个流动党支部。开展政治学习,思想工作,道德品质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使他们明白不仅要为自己赚钱,更要为企业尽职,为国家尽责,遵纪守法,为社会和谐建设服好务。有的企业还组织青年农民工集体外出旅游,不仅增强了农民工对企业的凝聚力,而且加深了对建筑行业的认识。

二、使用农民工中存在的问题

1.已出现年龄断档趋势。现在所使用的农民工大都在35~45岁之间,而30~35岁的农民工已不多见。从年龄上看,已出现断层,带来用工荒的问题。由于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的工人出现青黄不接,农民工作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要提供者,对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已构成威胁。

2.技术技能水平不高。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工持证上岗率约为30%,大部分没有进行过操作技能培训。放下手中的农具,来到施工现场,就成了建筑工人。虽然在施工前,都有技术人员对他们进行书面交底和现场技术口头交底,但很多工序因为之前从未干过、更没见过,难以提高其技术技能水平。

3.安全意识不高。根据调查统计,从建筑工地出现安全事故频率来看,80%的农民工受到过伤害。在施工作业之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现场经常看到农民工不戴安全帽,将安全帽丢在一边,休息时将安全帽当成临时凳子使用。吸烟酗酒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4.施工效率较低。建筑业本身就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多都是手工操作。施工现场的工厂化作业有限,难以从根本上替代和解决施工现场的手工操作问题。农民工来自农村,没有受过专业培训,对施工现场的施工也一无所知。其生疏的操作技能,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四五级工才能做的活,一二级工去做,是做不出来的。

5.季节性因素影响工期和质量。不论施工现场多忙,尤其是在农忙季节,他们都会离开工地回家忙农活。在施工生产中出现了质量问题,必须推倒重来时,做了活,就要给工钱,重做不给工钱就走人。农历的过小年至正月十五,农民工是要回家的,不论施工现场有多大的事。因此,农民工的季节性因素不仅直接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而且无序流动,给施工现场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出现了季节性用工难的问题。

6.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农民工对建筑业的热爱程度较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他们对自己的收入水平不高不满意,还有不能按时拿到工资,工作不稳定,对农民工的身份很反感。农民工在农村是农民,进了建筑业务工,就应该是建筑工人,可仍然是叫农民工。而且可随时跳槽,对哪一行业都不能专一热爱。

7.法律维权意识淡薄。劳动合同不规范,劳务合同由劳务公司负责人(工头老板)自行单方面制定的,霸王条款多。双方责任、权利、义务不明确,不严谨,只对资方有利,损害或保护不了农民工的权益,其目的只是应付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的检查和逃避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加上农民工法律知识学习不够,只忙于挣钱养家。因此,恶意讨薪,或“讨薪专业户”,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8.重复征收使用农民工营业税。营业税重复交纳,当劳务企业从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劳务时,施工企业已代劳务企业交纳了3.6914‰的营业税,而劳务公司又按农民工工资总额的5.8‰交纳服务型行业的标准营业税。这样两头交税,不仅使施工总承包企业增加了负担,也使劳务企业没有经济实力支撑,还使农民工减少了收入。

9.劳务公司空壳现象较为普遍。开办劳务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不可能优惠贷款,靠劳务公司经营收入维系生存和发展。劳务公司按照服务行业的标准纳税,减少了很大一部分企业利润。而做得好的,有技能农民工又直接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用工合同,使劳务公司收入再减少一部分。

10.定额人工单价太低。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站发布的信息,土建工人每天仅40元/人,安装工人每天也只有41元/人,即使从20xx年6月1日起调至59元/人,物价指数、生活指数上涨,远不止这个比例。农民工大都实行计件工资制,造价站的定额工资仅是参考。而企业实际支付土建工人每天在100~150元/人,技工在180~200元/人,安装工人则支付的更高,如何使定额造价适应市场的变化,已成了亟待解决的课题。

综上所述,研究解决建筑业使用农民工的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

三、产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缺少一部《建筑业法》。因为《建筑法》从开篇到名义,都是将施工企业作为规范、调整的着重点,这是很必要的,但对其上游的投资主体,即对业主建设单位的约束是很不够,更不用说对从事建筑业施工生产的主力大量的农民工的约束。这些问题单靠建筑施工企业是无法解决的。应该尽快制定《建筑业法》。对凡是从事建筑行业的,法律地位要明确,加上行业行规约束,企业的自律,建筑业企业这个最弱势的地位才能提高。

2.劳动合同不规范。由于农民工缺乏社会知识、文化知识、维权意识,认为劳动合同不重要随便签个名,却不知是霸王条款,只有默认。稍有法律知识的农民工,一看合同,就不愿签,只认钱。也有代签劳动合同的,也有合同执行不好不愿再签的。劳动合同的双方在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要对等,合同不严谨。由于劳动合同不能从根本上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而带来危害农民工、企业和社会的连锁反应。

3.劳务企业生存困难。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求劳务公司输送的农民工政治素质好,技能水平高,人工费合理。而农民工要求劳务公司介绍到技术水平要求低,工资高,生活条件好的单位工作。劳务公司处在夹缝中,一无政策扶持,二无雄厚资金运作,三无稳定的骨干队伍支撑,疲于应付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技工等级证书是总承包企业出钱办理的,都在总承包企业保管。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很大,人证分离现象严重,劳务公司难以运作。

4.建筑业农民工地位低下。建筑业施工生产现场大都在荒郊野外,生活条件艰苦,工作是肩挑人扛,粗笨的手工操作,而工资待遇相对来讲不算是好的。稍微有点条件和本事的农民工,都去了其他行业工作。留给建筑业的农民工,差不多都是年龄偏大,无一技之长,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常会感到地位低下。

5.全国劳动力结构失衡。全国大学的扩招,各类学校的升级,所有的人都上大学、专科,弄个大专文凭,不愿再做技术型蓝领,缺少中等专业技校这个层次,劳动结构的宝塔型中间悬空了。由于只生一个好,而每个都想方设法往高处跑。由于建筑工人的社会地位不高,让很多独生子女因面子问题望而生畏。各行各业从20xx年就开始出现了用工荒,建筑业也未于幸免,深受其害。建筑业发生严重的劳动结构失衡,其表现在农民工年龄断层上。

总之,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身份遭歧视,供求起变化,要求不断提高是产生问题的重要原因。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

1.各级政府要将农民工问题纳入规划。制定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力争在期间对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建筑业的主管部门也应结合行业自身的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出适合建筑业所需要农民工的发展建设规划和实施措施作法,保障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有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作后盾。

2.提高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为了让农民工能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农民工”这个称呼不能再继续使用了,其明显地带有一种歧视的意思。在哪个行业从事工作,就应该称哪个行业的工人。当然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就统称为“建筑工人”。希望在各级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在新闻媒体中宣传报道时,不再出现“农民工”的字样。

3.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农民工素质的提高,是综合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之一。农民工已经成为各行各业使用劳动力的重要来源,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国家、社会、企业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多办技工学校,培训农民工。政府要统筹规划,要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明确主管部门的责任,作为执政为民的考核指标。企业积极参与,形成综合培训的合力。从长远看,从高处看,必须培养具有高智力结构,开拓创新思维的农民工。使所有的农民工不仅学到一个行业的技能,而是学到各个行业的技能。不论到哪个行业都可以胜任,一专多能。整个农民工的素质都提高,已是当务之急。

4.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部门,行业的主管部门联合制定劳动用工合同范本,明确资方和劳方的权益、义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的执行力度,用工未经培训持证的不准上岗,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准上岗。从而体现签订合同的严肃性,履行合同的的重要性,管理合同严谨性,制定合同的必要性。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5.转变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方法和规定。在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政府主管部门也应该调整管理方法转变管理规定。多服务、多教育、少收费、少罚款。不要再陷入管理就是培训,培训就是发证,发证就是收钱或罚钱怪圈,要注重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可搞可不搞的培训和年检,应少搞或不搞,减轻企业负担,用以增加农民工收入。

6.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实名制卡以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农民工本人及仲裁部门就可以有据可查,同时还能有效地杜绝以往常常发生的分包方虚报农民工数量,截留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实名制的实行可以大大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性化管理,使劳务公司真正实起来,在市场竞争中,适应市场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

7.提高人工单价标准。建筑工程造价定额管理站,所发布的信息,应及时适应市场的变化进行调整。人工单价现在执行的是20xx年以前的,有些标准甚至是20xx年以前的标准。人工单价远低于现在的实际情况,造价信息的指导意义有所降低。因此,调整人工单价指导信息,已经是势在必行。从而保证造价信息的科学性,时效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8.减少重复交纳营业税。营业税是按开出票据营业额征收的,在施工总承包企业向业主方开出的工程款票据中,已含有劳务公司的收入,即劳务公司的服务营业额,而税务部门对劳务公司又按劳动服务营业额交纳一次营业税。这是不尽合理的,出现劳动服务营业额已重复计税。因而,能否适当调低,或者只收一次营业税。

9.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党工团组织是调节社会矛盾的社会组织。劳务公司按照党章、工会、团章章程的规定,组建应相的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使农民工在政治上有追求,政治思想上有问题,有个诉说的地方。工会组织还可以扶贫济困,帮助农民工维权。使松散的个体变成有组织的集体,对农民工的稳定一定会发挥积极地作用。

10.加强对农民工的领导。农民工问题已经成为各行各业都在认真研究的重要议题,建筑业的主管部门应该设立专职部门,研究、制定管理、使用农民工的政策和实施细则。为建筑业使用好农民工,为农民工跨进建筑工人行列做好指导帮助作用。尤其是分管劳务企业资质的管理部门,要担当起重任,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

民工调查报告 篇10

调查目标:近年来,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注入了活力,为社会付出了廉价的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然而在陌生的大城市任然处于“边缘”状态,他们干的是工人的活,却还是农民的身份,他们经常受人歧视,很难融入城市生活,在城市里的生活状态不容乐观。我借着暑假的空闲时间对农民工的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进一步了解农民工在城市中为何生存如此困难。

调查对象:农民工的生存现状

调查方式:走访、交谈、查看新闻,报纸、网上调查

调查地点:重庆市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

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建筑工地农民工居住现

目前,已有大量农民工城市,他们干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最重、最险的活,他们为社会奉献了自己的青春。他们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权益在很多地方任然让人堪忧,他们的生活现状牵动大多数人的心。现在将此次实践活动调查的结果报道如下:

一.大量农民积极入城

据收集到的数据显示,广东省东莞市被喻为“民工城市”,全市人口近154万,而外来人口就高达458万,其实实际外来务工人员已超过600万。大多数农民工外出务工经商主要是为了增加收入,其次是增长见识,提高技能等。据走访綦江县三角镇乐生坪村农民工老家后统计,整个村已有七成青年人到沿海一带务工经商,其原因大多是:乐生坪村地处山区,经济条件较差,仅仅靠务农的收入十分微薄,子女上学费用昂贵,农用费用支出大,很难支撑家里的所有开支。再加上农村事务繁琐,大多是体力活,家中除了靠卖粮食获取大部分收入外就是饲养家禽,获得经济收入的途径很少,所以多数人选择放弃务农,进入城市。这样一来家里只剩下年老体迈的人,目前已有八成土地荒芜。

二.农民工收入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八月启动的调查数据显示,尽管国家对农民减少了各项收费,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大多农民依旧选取外出务工经商,生活状况依然十分辛苦。据了解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的平均收入为1000元,一半以上的农民月收入在800元以下,只有一成超过1500元,男性农民工收入为1070元,女性农民工收入为780元,农民工收入普遍没有城市居民高,他们从事的多是技术含量低,工资水平低的职业,他们的收入水平没有随我国经济的发展而明显提高,究其原因:①自身素质和能力使其大多在报酬较低的产业部门就业,如制造业,居民服务业,建筑业等所需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由于农民工受技术限制,工资水平偏低。②社会不太健全的制度使得农民工就业受到不公平待遇,从而阻碍个工资水平的提高。

三.农民工权益问题

农民工工作时间普遍较长:进城农民工平均工作6.3天,平均每天工作9小时,47%的每周工作7天。究其原因主要是某些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挣更多钱主动拖长工作时间。

他们工作之余的主要娱乐方式仅为看电视,睡觉等,几乎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然而农民工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和文化财富的创造者。农民工的文化权益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政府应该积极营造一个适合农民工消费的文化娱乐环境。

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全国农民工的报酬总体上大有改善,但是少数企业任然存在克扣或拖欠报酬的现象,近四成农民工未和企业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有一半农民工拿不到加班补贴,57%得不到工伤补偿,80%的不能带薪休假,90%没有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80%的女农民工无法享受带薪休产假,12%的农民工不清楚,不能依法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有些农民工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就行了,签不签合同在他们看来关系不大,非常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全国政协委员吕传赞和一批专家提出,要解决农民工屡遭侵权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他们建议:①加快劳动保障立法步伐。由于《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宏观,对涉及保护职工收入所得、社会保障、人身保护方面的规定不够具体和完善,缺乏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这给劳动执行部门的执法活动带来很大的困难和压力,使《劳动法》的很多规定难以落到实处。②建立欠薪保障制度,推行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申报制度。这项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合法工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很重要的作用。③充分发挥各项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我国各项工会在组织代表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具有不可替代作用,要进一步加对修改后的《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各线工会作用。

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多提供及时准确的务工信息,多提供务工岗位,减少农民工外出务工盲目性,使其外出更容易找到活干,并开办一些技能培训班,让农民工接受正规专业的培训,拓宽就业门路,

在维护农民工正当权益方面①农民工自谋职业中被各种税收和费用所困,如工商税、体验税、健康证及卫生许可费用等,这些相关费用农民工都希望能有所减免②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很受农民工关注,农民工愿意积极参保,但是属地原则制约了该项保险的落实。例如:农民工外务工经商,错过了参保时间或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又无法到属地指定参保医院就医,处在两地为难的境地。农民工生病大多能撑则撑,实在不行才去买药,2/3不上正规医院看病。其原因有:①正规医院费用太高。②他们没有习惯上正规医院就医。③没有钱,为了节约。

部分人认为:要改变农民工弱势地位,改善其生存环境,最根本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户籍限制,让农民工与城市人享受一样的就业、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待遇。

四.农民工的居住问题

大量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成了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大多数农民工居住在简陋的宿舍里,30℅在集体宿舍里,21℅的农民工居住在缺乏厨卫设施的房间里,8%在工作地点,7%居住在临时搭建的工棚里,13%在城市里没有住处。只能往返在城郊之间。

炎炎夏日,当我们走进建筑工地的临时工棚,想了解建筑工地工人的居住环境时,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室内温度甚至超过外面的温度。工人介绍说:“由于工棚用简易的.材料临时搭建起来的,隔热性很差,又不通风,所以经过长时间的暴晒以后,室内温度往往比室外还要高,他们的降温设施除了电扇就是室内洒水,一位20多岁的湖北农民工告诉我们:有时热得不行晚上就只能铺上席子睡在露天,只是蚊虫太厉害,让他们受不了,但总比中暑强。〃不仅他们居住条件差,大多数农民工为省钱都选择自己烧菜,一烧就是几顿,有的甚至还摆到第二天再吃,没有冰箱,剩菜饭都不舍倒掉,在高温条件下极易变质,甚至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为省钱,图方便,喝生水,私拉电线,板房明火烧菜,也是建筑工地民工宿舍的安全隐患,除了电灯,电风扇,电磁炉,电水壶,充电器的电线拉得到处都是而且乱七八糟,很容易引起用电故障,甚至引起火灾。同时用电器明火烧菜也让我们心惊肉跳。由于板房低矮,又是木制结构,人员十分密集,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当问起为何不去集体食堂或外面的餐馆时,他们表示:当然愿意。只是外面太贵,长期下来消耗不起,只能自己“开火”,更方便,节省些。实地调查和面对面访问:近40%的农民工长期在工棚或集体宿舍,这些地方既狭窄又拥挤,室内东西又脏又乱,除了日常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娱乐用品。近年来由于城区拓展、改造,市区一般楼房的租金逐年升高,再加上其他水、电、暖气费用,成本就更是升高了,所以大多农民工都住在城乡结合处,有的几家或全家住在20—30㎡的房间里,生活空间狭小,环境极差,交通不便,安全没有保障。

既然工地居住条件如此艰苦,再加上他们长期在外务工,为何不由乡里人转变为城里人呢?据深入调查,要实现这种转变有两大必不可少的条件:①在城市里有稳定的职业和工作。②在城市里有固定的住所。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正在城里务工的亿万农民工都希望实现这种转变,然而实现这种转变并不容易。众所周知。,由于户籍、岗位和技能等制约,进城农民从事的多是最脏、最重、最险、最累的活,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报酬低,解决住房问题比城里人更加困难。我们可以看见农民工条件的恶劣既有他们经济收入低的原因,也有相当多政策不到位和资金不足的政府力不从心的原因。因而,农民工居住问题只能靠市场手段:靠租房或购房来解决。

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问题也是一个很让他们头疼的问题。在走访乐生坪村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四成农民家庭的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他们在乡村小学上学,平时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家里老人缺乏科学知识,缺乏法律知识以及教育现代孩子的正确方法,这对孩子们的成长都非常不利,很多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不能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有部分人甚至走上犯法的道路。然而被接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里上学一年需缴纳学费近2300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0%还多,另外许多孩子上学需缴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据报纸新闻资料报道:5000名随行的农民工子女有2500名缴纳借读费,赞助费,每人平均交1230元,这笔支出对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负担。

民工调查报告 篇11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布《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是近年来全面、系统、深入研究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权威成果,受到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各方面的高度评价。

20xx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到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四川、河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进行调研,实地考察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居住区、农民工培训场所、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农民工子弟小学等,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50余次。历经10个多月,在深入研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报告。

农民工月收入主要在500至800元之间

国务院研究室近日发布了《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对正在城镇务工和返乡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入方面,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比较低,主要集中在500至800元之间。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至500元的占29.26%,500至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

目前,农民工打工主要依靠传统的血缘、地缘人际关系网络,通过“资深”农民工介绍,一轮带一轮地以滚动方式进城。据调查,通过熟人或亲戚介绍的比例达到60.37%,而通过中介机构介绍和自己应聘的仅占14.20%和12.10%。

仅53.70%签订用工合同

调查当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农民工仅占53.70%,没有签订的占了30.62%,有15.68%的农民工居然不知道什么是劳动合同。在被调查者中,认为用工合同非常重要和比较重要的农民工占20.86%和40.67%,认为没有用的占13.95%。仅47.78%按时领工资。

调查显示,农民工工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按月领取,为60.37%;另一种方式是按年领取,为28.02%。在被调查者中,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达到47.78%,有时延期和经常延期的比例达到35.68%和15.68%。

仅13.70%每天工作在8小时以内

农民工工作的显著特征是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每天工作大多超过8小时。在被调查者中,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以内的仅占13.70%,8至9小时之间的'达到40.30%,9至10小时之间和10小时以上的分别占23.48%和22.50%。

在二、三产业中占半数以上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农民工在我国第二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8%,在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占52%,已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报告同时指出,农民外出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实现形式。20xx年,农民工的月平均收入为780元,月平均生活消费支出290元,平均全年节余3000元左右。农民工群体每年带回家的数以千亿计的现金,成为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改善生活条件的重要来源。

针对农民工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

国务院研究室最新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审批手续和收费的政策在少数地区落实仍不到位,乱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依然存在。

民工调查报告 篇12

20xx年,国家统计局第一次公布了《20xx年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此后基本每年公布一次。期间还公布过《新生代农民工的数量、结构和特点》(20xx年3月),该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和技能,60%的新生代农民工缺乏基本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能,其中更有24%的新生代农民工从来就没有干过农活,完全不会。因此,即使经济形势波动,就业形势恶化,新生代农民工也很少会返乡务农。新生代农民工脱离农业生产和向城市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且“接近一半的新生代农民工有在城市定居的打算”。

这完全与温铁军们逆历史潮流而动的一厢情愿是背道而驰的。

在今年4月30日公布的《20xx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20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相比20xx年的22978万人,xx年间增长了6xx9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从20xx年的14533万人增长到17425万人,增长了2892万人。

本地农民工比外出农民工增长得更快,从20xx年的8445万人增长到20xx年的11652万人,增长了3207万人。但是本地农民工数量仍然大大少于外出农民工。即使外出农民工的流向也有了改变,从过去的流向东部地区,逐渐的趋于本省内就业。20xx年,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9917万人,跨省流动农民工7508万人。

在全部农民工中,平均年龄趋于上升。20xx年,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5。5岁,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岁。可见,外出农民工随着年龄的增加,会逐渐回到本地就业。

在进城农民工中,40%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从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的适应情况看,80。6%表示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和比较适应,其中,20。8%表示非常适应,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仅有1。1%表示不太适应和非常不适应。进城农民工在不同城市规模生活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较上年均有提高。但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弱,对城市生活的适应难度越大。

这也说明了农民工进城不但没有停歇过,而且对城市的认同逐渐增强了。在收入上,20xx年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为1417元,20xx年为4427元。xx年间增长了2。1倍,但是收入水平仍然偏低。

由于后来的农民工监测报告的质量远不如前边几年的报告,所以很多引人注意的'数据现在都没有了。比如,农民工的社保缴纳率,农民工不同等级收入的百分比,农民工的合同状况,农民工的劳动时间等,现在都没有了。所以,这几年来我也不怎么看这个监测报告了。不过,至少有一点,这个监测报告可以告诉我们的,就是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了他的农民,成为了农民工,同时越来越认同城市和城市生活。也就是说,越来越多的农民摆脱了土地、身份对他的限制,成为一个融入现代文明的、居民身份认同的新时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