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在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县委副书记在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召开专门会议,再次安排部署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足以说明这项工作重要的性。为确保我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把这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根据前一阶段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的开展情况,下面,我就抓好当前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奖励扶助确认工作的责任感。(一)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确认工作是“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建立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切身利益的关心,是深得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拥护的德政、善政之举,是解决农村人口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五个统筹,” 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严格按政策和程序准确确定奖励扶助对象,是把党中央、国务院惠及广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政策贯彻落实好的关键。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严肃性,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计划生育取信于民,事关党和政府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形象。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一定要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认识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做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好抓落实。(二)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确认工作是进一步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迫切需要。30多年来我国推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条件下,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农民生养孩子的成本极低,成人后对家庭的回报很大,而计划生育的奖励措施很少且不落实,从实际利益和生育孩子的边际效应权衡,客观上刺激农民要多生孩子特别是生男孩。加之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不仅没有分享计划生育带来的社会经济效益,反而他们因缺乏劳力,在进入中老年后生产生活出现很多困难;因缺少孩子照顾而弱化了家庭养老和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在子女夭折、伤病残和患严重节育手术并发症后,更是生活无助,家境败落,晚景极为凄凉等现实问题。致使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原有单纯靠行政制约的机制逐渐失效,并且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因此,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准确确认奖励对象,进行奖励,是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有效途径。(三)认真做好奖励扶助确认工作是当前我县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现实需要。目前,我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已进入对象确认阶段,多数乡镇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核实,进行了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总的来说进展良好,但是从省暗访组对我县几个乡镇的走访反馈的情况来看,初步确定的对象中有三分之一的对象不准,其主要原因: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没有将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政策界定不准确;二是工作作风不深入,对初定的对象没有走访,没有督促检查、公示不到位,还有的甚至人为地弄虚作假。因此,各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地做好本地奖励扶助对象确认这项关键性工作,确保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明确要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 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新的历史事件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上必须按照“严格程序,完备手续,三榜公布,两级审核,确保奖励扶助对象一个不漏、一个不错”的要求进行。在对象确认过程中,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民办实事。(一)明确政策。严格按照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执行,任何人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放宽政策,扩大奖励扶助范围;对确认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坚持在政策上“不许愿、不关门”的原则,做好专题调研,按照程序上报请示。(二)充分公示。在启动申报程序的同时,以社为单位公布农村家庭人口构成情况,这是对象确认的笫一个必备程序。要通过这个程序,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使奖励扶助的确认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落到实处。(三)严格申报。必须按照本人申报——村社公示——乡镇审查——区县确认——返回公示等程序,坚持时间服从程序、服从质量的原则做好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在奖励扶助对象申报时,一定要查清申报对象出生年月、婚姻史、生育史、生育数量、现存子女数量等基本情况,做到手续完备;村一级对奖励扶助对象的公示要公示到对象所在的社和院坝。(四)加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板报、专栏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要公开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让奖励制度政策真正入户、入脑、入心,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家喻户晓。(五)认真复查。要认真做好复核审查工作,村社向乡镇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机关干部进村入户逐户进行复查,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复查结果由复查人签字确认,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县上将抽调力量组成核查组,对乡镇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采取全面或抽查方式进行核查,准确确定奖励扶助对象,同时还将组织纪检监察、财政、人口计生等部门,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方式进行复查。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完成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任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奖励扶助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统筹协调安排工作力量,抽调得力干部参与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工作,县人口计生委要全力以赴搞好奖扶对象的核查确认工作。奖励扶助对象核查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的奖励扶助对象必须由乡镇长签字后才能上报到县。要建立责任追究制,驻村干部是村责任人,要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包户责任制,对村级核查结果,驻村干部必须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因工作不负责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驻村干部以及党委政府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奖励扶助对象确认中人为弄虚作假、擅自放宽政策、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影响甚至取消全县试点工作的乡镇,年度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并责令其党政一把手引咎辞职。同志们,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是一项艰巨而繁杂的工作,但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有求真务实、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我们一定会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开创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努力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