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9篇
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9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1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定点扶贫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抓住机遇,充分动员,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结合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和河南省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安排部署定点扶贫工作。同时,对下一阶段全市的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几点要求。下面,我首先就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一是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中央纪委在我市开展定点扶贫的8年期间,为新县争取和引进项目资金6亿多元;帮助新县羚锐公司股票上市为企业募集资金3亿多元;为淮滨县引进各类资金近10亿元,帮助引进项目61个,其中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7个。上述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新县、淮滨两县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促进了两县经济快速发展,大幅度提高了贫困农民收入。
二是提高了贫困地区科技普及率。国家科技部在对光山县定点帮扶中,安排和组织实施星火计划项目16个,国家重大科技攻关课题1个,并结合光山县优势资源,积极发展青虾养殖、双低油菜开发、茶叶产业化开发和优质小杂果高产栽培等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全面提升了水产、农林等产业的科技贡献率,把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普及到千家万户,提高了经济效益,促进了贫困农民增收。
三是改善了贫困地区教育环境。中钢集团公司帮扶商城期间,捐赠农村中小学电脑设备等83台,投资60万元兴建一所“中钢希望小学”。中国机械装备总公司在固始定点帮扶期间,开展了为固始县培养大学生的“百名人才工程”计划,直接捐赠了一部分物质。
四是加强了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中直机关在信阳帮扶期间,累计引进人才52人,举办培训班55期,培训乡、村干部和青年农民1260人次,提高了贫困乡村和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推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5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对新时期定点扶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定点扶贫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要对象,优先考虑西部地区,重点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重点县”,“力争做到定点扶贫单位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全覆盖”。这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群众的关怀和支持,也表明了国家消除贫困的决心。
因此,各县区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的高度,进一步充分认识开展定点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如何抓住历史机遇,进一步做好定点扶贫工作上来,在我市全面启动新一轮的定点扶贫工作。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联系一个中直单位,就等于搭上了“民意直达高层直通车”。通过定点扶贫单位,能快速将相关信息直接传递到中央及国家机关,使中央及国家机关及时、准确掌握基层急需解决的难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联系一个中直单位,就等于增加了一个宣传信阳的窗口。信阳近两年农村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绩,闯出了一条建设新农村的新路,各地在农村改革发展大潮中不断涌现生动典型,有的还是全国首创,通过中央及国家机关向全国推广,一方面为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经验,另一方面也宣传推介了信阳,为我们争取部级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的牌子打下坚实基础;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联系一个中直单位,就等于多了一个争资跑项的主渠道。通过来我市开展定点扶贫的中直单位,可以直接或间接获取项目、资金甚至政策的支持,可以有效缓解我市农村改革发展资金短缺的矛盾。我们对此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力争更多的中直单位来我市开展定点扶贫,不断改善贫困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使国家的惠民政策惠及贫困地区广大农民群众。
二、正视问题,重点突破
我市过去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我们还必须正视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一是我市农村贫困人口依然较多,主要集中在深山区和沿淮低洼易涝地区,地处偏远,基础设施差,脱贫致富难度增大;二是已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不稳固,抗灾能力弱,遇到自然灾害极易因灾返贫;三是扶贫资金少且使用分散,投资强度不够,难以满足扶贫工作需要;四是作为扶贫工作重点大市,全市五个部级贫困县,仅有两个县有中直单位定点帮扶,定点扶贫工作力度不强。这些困难和矛盾的存在说明我市定点扶贫工作任务还很繁重,但也使我们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更明确,措施更有针对性。
今年是《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年)》的最后一年,也是新的十年国家扶贫开发纲要的筹划之年。按照定点扶贫方案与国家扶贫开发纲要一并调整的原则,中直定点扶贫单位在今后十年中基本稳定,调整不大,因此,做好此次中直定点扶贫单位的争取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工作,我们既要立足实际,又要制定高标准目标,力争实现定点扶贫工作取得突破。
(一)在保证贫困县基数上寻求突破。我市现有5个部级贫困县、3个省级贫困县。在新的扶贫开发纲要制定中,要确保部级贫困县一个不能减少,要力争在现有的3个省级贫困县中再争取1个部级贫困县,并努力争取将浉河、平桥两区列入省级贫困县。
(三)在争取重要部门定点扶贫上寻求突破。中直单位的重要部门资源丰富,帮扶力度强,我们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多渠道、全方位主动出击,加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综合部门、重要部门的联系,主动汇报,增进了解,加深感情,争取支持。力争取得1-2个中央国家机关重要部门的支持,来我市定点扶贫,在保障资金、技术、人才支持的同时,尽量争取政策上的倾斜。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点扶贫工作,市委书记王铁、市长郭瑞民就中办2号文件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市县区党委政府认真研究,抓住机遇,切实做好工作。市委副书记王道云,副市长张继敬要求市直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积极向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搞好对接,争取上级对信阳更大的支持。为此,我们要采取切实措施,按照目标要求,确保完成任务。
二要周密谋划。定点扶贫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方案,突出农村改革发展重点。市县两级扶贫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论证,在8月上旬拿出具体工作方案,经认真研究讨论后形成文字材料,9月底或10月上旬全面开展对接工作,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不等不靠,积极利用现有的工作渠道和以往的有利条件提前联系沟通,整体工作要在国家扶贫开发纲要调整前到位。
今天来参加这次会议的都是分管扶贫工作的县(区)长,你们回去后,要及时向县区主要领导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和本次会议精神,积极行动,广泛动员,把定点扶贫作为当地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会议要求,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接下来,我结合试验区建设,对全市下半年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月下旬市委、市政府连续两次召开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全市农村改革试验工作加力提速。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作为试验区建设的两大抓手,要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紧紧围绕全市农村改革发展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要强力推进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和科技扶贫项目,为贫困农民增收打基础
我市今年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共涉及83个乡(镇)、139个重点贫困村,区域广,任务重。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精心组织,抓住有利时机,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使建成项目及早发挥效益,促进贫困农民增收。同时,各县区要利用整村推进项目实施之机,建设2-3个亮点村,使之成为村容村貌整洁,社区文明和谐的新农村示范村。各县区还要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选择一批科技含量较高、发展前景较好、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项目向上申报,争取今年的科技扶贫项目和资金,在贫困村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增强贫困农民增收的科技手段,提高扶贫开发的科技贡献率。
二要切实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农业发展增强实力
农业综合开发是是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对下一阶段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我提几点要求。一是紧密结合试验区建设,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紧紧围绕试验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积极整合各涉农部门项目建设资金,打造精品亮点工程,达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三个基本目标。二是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高标准、高质量。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今年的项目,严格执行农业综合开发的各项制度,从严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继续加大工程监理力度,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拓展和丰富农业开发内涵;要按照省农开办“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当年见效”的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类项目建设任务。三是加强领导,切实形成开发合力。今年,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负责同志特别是分管领导,要掌握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综合开发高效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工作关系,全力推进工作开展;要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对内对外、对上对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媒体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做法和成效,积极营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要认真做好“雨露计划”培训和清华大学教育扶贫项目,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素质
今年是“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的政策调整年,各县区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按照新的政策要求,切实做好“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为贫困农民培训、就业、增收提供优质资源。一是按照省、市年“雨露计划”实施意见,做好秋季招生工作。二是结合今年“雨露计划”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政策调整,做好政策宣传,加大培训基地监管力度,保证培训质量。三是做好富士康科技集团在我市招聘培训员工工作。四是利用全省“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管理平台,做好培训基础数据的录入,实行计算机管理,积极开展为外出务工人员的全程服务。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2
一、农业农村经济克服困难保持平稳发展势头
2009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宏观调控一揽子政策措施,按照“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的总体要求,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干旱冻害自然灾害双重不利影响,在粮食生产连增6年、农民收入连增5年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的势头,为有效化解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预计全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可达313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和8%,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主要年度目标均有望超额完成。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全省粮食播种面积10545万亩,实现“夏增、秋增、全年增”,总产预计达到863亿斤,同比增长1.3%。德州市小麦、玉米两季亩均单产合计1061.4公斤,率先整建制实现“吨粮”目标。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园艺、畜牧、水产三大优势产业。预计全年瓜菜产量超过1亿吨,增幅4%;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86万吨、376万吨、265万吨,分别同比增长8%、3%、4%;水产品产量765万吨,出口创汇33亿美元,主要渔业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稳步推进生态建设,新增造林200万亩。
(二)保持“三农”投入增长势头,夯实发展基础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中之重位置,着力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化、生态工程、“水电路气房”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强化发展基础。全省财政安排“三农”投入972.1亿元,增长31.1%,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175.7亿元,比上年增加30.3亿元,增长20.8%。与此同时,积极利用政府外债,投向“三农”建设。在国家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引导下,全年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70亿元,同比增长20%。
(三)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
全省共安排各种补贴资金81.25亿元,同比增加19.55亿元,其中,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大户奖励资金56.67亿元,平均每亩补贴84元。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城乡经济融合,提升农村富裕劳动力吸纳能力。积极发展劳务经济,培育劳务品牌,扩大转移就业范围与规模,全省转移农村劳动力新增122.4万人。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完善市场流通调节,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制度和棉花、猪肉、油料等收储制度,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稳中有升。在产量增加和价格上涨共同推动下,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在多种措施综合推进下,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
(四)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
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南水北调重点工程进度过半,胶东调水开工单项工程92项,东调南下单项工程全部开工并完成总工程量90%以上。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展开,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基本全部完成,建成各类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6万处。改造中低产田179万亩,建设标准粮田48万亩。新增解决23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改造农村公路6000公里,通油路行政村比例达到97.5%。农村中小学校舍、县乡医院改造顺利推进。累计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1261个,新增大中小型全民健身工程1100多处、农民体育健身设施21700个。启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新房100万户,改造危房15万户。有农业人口的13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参合率达到98.6%。地方新农保试点县达到55个。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标准逐步提高。
二、扩内需政策落实到位效果明显
(一)突出制度建设的根本作用,认真落实项目配套资金
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把落实投资作为工作关键点,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制度建设的规范作用。制定出台了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新办法,通过简化审批环节、权限下放、提取管理经费、提高服务效率等举措,进一步调动了市县配套投资的积极性。以省政府文件出台了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来源渠道,年可筹集专项资金8亿多元。
(二)贯彻中央决策与创新地方举措相结合,努力发挥扩内需效应
建立了新增农林水项目调度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并及时通报。同时,组织开展“三个百分之百”现场大检查,指导各级和行业部门成立专项督导组,负责落实本行业、本区域项目进展情况和建设质量。截止2009年底,四批中央投资项目开工1209个,前三批项目基本实现“三个百分之百”。据测算,我省目前已完成的新增投资可增加就业岗位50多万个,吸纳农村劳动力700多万人次。启动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通过多种措施的综合运用,努力刺激和活跃农村消费市场。1―11月份,全省农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900亿元,同比增长18.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抓当前谋长远,规划运筹农村经济发展新布局
一是以编制并推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契机,发挥资源特色,突出功能定位,优先发展畜牧和渔业,建设黄河三角洲绿色生态农业基地。二是把握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战略机遇,以编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为龙头,推进蓝色经济与绿色经济融合,以蓝色产业带动农业资源深度开发,以海洋渔业为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技术高端、绿色品牌的农产品生产、示范、出口基地,引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三是以编制《山东省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为龙头,整合投资,统筹建设,推进全省农业基础设施水平实现战略性改善。四是以编制《全省水系生态建设规划》为龙头,推进工程措施整合,构建“四带三区两湖一环”的水系生态保护体系,实现全省科学发展的新突破。五是以组织编制《南水北调干线以下配套工程建设规划》为龙头,延伸工程覆盖范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
(四)着力推进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4市7县10镇和2个开发区的综合配套改革顺利开展,20个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进展顺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扩权强镇试点已作部署。积极探索土地管理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出台了《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行为,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实现“同地同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试点工作开始启动。农村土地“两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股换租换保障、以宅基地换钱换房换地方)改革试点,在推进土地集约利用、规模经营和农民集中居住,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民生活方式同步转变等方面初现成效。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运行良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深化。28个集体林权制度试点县改革基本完成。
三、2010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认真落实中央扩内需政策
抓好中央扩内需涉农项目管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充实农林水利项目储备库。改进和完善面广量大项目管理方式,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项目规划、计划和实施调度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规范,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全面展开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
认真组织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完善管理办法,强化监管手段,及时跟踪问效,做到起步快、质量高、效果好。
(三)启动实施全省水系生态建设规划
打破部门界限,按水系生态和资源条件论证确定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衔接落实项目和资金安排,协调确定省财政出资比例。推进管理创新,整合相关投资和资源,实现集中统筹。
(四)引导财政资金投向调整,统筹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重点水利设施建设,突出抓好南水北调、胶东调水、东调南下、水库加固、河道治理、大型灌区“六大工程”建设。加大黄河堤防标准化建设力度。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各类水利工程7万处。加强协调,争取将重大水利工程财政专项资金调整用于大型灌区、平原水库等工程建设。抓好渔业资源修复、生猪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化建设、农产品质检体系、沿海防护林体系等工程建设,提高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水平。
(五)在“特色”上下功夫,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基地,引导高端种植,实行高端价位,面向高端人群,促进高端消费。突出抓好200个设施蔬菜优质高效示范区片建设,创建100个优质高效果园,大力发展高端生态农产品示范基地。推广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出口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步伐。依托农村生产、生活、生态资源,通过思维创新、模式创新和功能创新,积极发展创意农业,全面挖掘农业潜能,创新农业业态。加大技术创新和集成力度,积极探索低碳农业发展途径,在开发碳汇潜力、推进生物固碳等方面争得先机。
(六)以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提升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大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力度,启动国有林(农)场道路建设和危房改造,推进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完善提升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基础设施。解决30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突出抓好生态乡村建设。启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新建户用沼气60万户,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活动,整体推进村容村貌改观。加大对革命老区、库区、滩区等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每人每年600元扶持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到位,全面实施小型水库移民帮扶政策,启动帮扶项目。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3
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做好扩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号),省
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省农改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直接受益为前提,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
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筹补结合。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一事一议是基础,财政奖补是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调动农民积极性,坚持农民自愿,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
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村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大规划指导力度,选择村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进行奖补试点,注重项目的实际效果。
(三)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劳务的使用管理规范,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实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三、财政奖补范围
主要包括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开展的“户外村内”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实行奖补。具体内容是:(1)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村内水渠(含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
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的修建。(2)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3)村内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购建。(4)植树造林,村内绿化,包括村内主街
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5)村内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购建、主管道的铺设。(6)农民文化体育设施。
跨村和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村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村民自己负责。对于违背村民意愿、不符合《省村级组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的限额标准、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等项目,不得列入奖补范围。
四、财政奖补办法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具体标准为:对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完成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在村民每人每年筹资30元或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出劳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内,政府按照40%的比例予以补助。有
条件的乡(镇)也要加大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支持力度,形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稳定来源。同时,以新农村建设规划为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将支农专项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捆绑使用,分别管理,各记其功;鼓励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提高自我发展和自我建设能力,倡导社会各界捐赠、赞助、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五、财政奖补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程序坚持先批后建、建补同行、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项目建设申请。由拟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通过所属乡(镇)政府向县综改办提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申请,县综改办会同财政局、新村办和农粮局审批后,村民委员会收缴筹资,组织筹劳,
开展项目建设。
(二)奖补资金申请。乡(镇)财政所应分村设立一事一议筹资专账。村民委员会收缴村民筹资并全额交存所在乡(镇)一事一议筹资专账后,可向县综改办提出财政奖补申请。县综改办会同县财政局
、农粮局和新村办按职责分工对奖补申请审核后,经设区市审核汇总后报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审定。
(三)奖补资金的拨付。按照省审定的财政奖补资金到县后,统一由县级财政实行专账管理,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科目。奖补资金的发放实行县级集
中支付和报账制。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县综改办、财政局、新村办、农粮局等部门组织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出具验收报告。奖补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经村委会申请,县财政可以按项目建设进
度分期拨付,完工验收后清算补齐;金额5万元以下的,项目完工验收后,经村委会申请,由县财政一次性拨付。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15日前):召开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成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部署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
作。
(二)项目申报阶段(年8月15日至9月10日):各乡(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科学论证、民主讨论一事一议规划项目,优先从村民要求最迫切、反响最强烈、利益最直接
的村级公益事业中确定申报项目。申报项目数为行政村数的50%。
(三)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0日至11月30日):一事一议项目批准后,村民委员会收缴筹资,组织筹劳,开展项目建设。
(四)项目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一事一议项目竣工后,村委会初步验收合格后,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乡(镇)组织有关站所进行乡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县综改办申请验收;县
综改办会同财政局、农粮局、新村办等部门对项目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
七、配套措施
(一)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县级项目库。各乡村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科学论证、民主讨论一事一议规划项目,优先从村民需求最迫切、反响最
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中确定上报项目,县综改办根据上报项目建立县级项目库。县级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年初进行一次动态申报,适当调整项目库备案项目。
(二)确定新农村建设重点推进村为财政奖补项目示范村,先行试点。试点乡村要尽快拿出项目实施规划,早动手,早见效,通过示范村推进试点工作。围绕财政奖补的内容,全县有计划、有组织地在
各类奖补内容中选择三至五个示范项目,重点扶持,培养典型,树立样板,通过示范项目推进试点工作。
(三)落实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县农粮局要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及时纠正不符
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的有关问题。防止重奖补项目申报,轻议事项目审核;防止以自愿捐款名义,强行要求村民出资;防止不经村民本人或其家属提出书面申请,将自愿以资代劳变成强行以资代劳
,变筹劳为变相筹资。对资金需求量较大的议事项目,可以一次议事,按规定的筹资限额标准筹集两年的资金,但须经全体村民同意,并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且第二年不
准再筹。
(四)实行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建设情况公示制。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由村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已建成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村级
要将筹资筹劳的数量、项目资金(实物)的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得到村民认可,提高财政奖补工作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县乡要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或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的申请表等相关原始材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六)加强监督检查。县综改办、县财政局、新村办、农粮局要定期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严禁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加重农民负担。对违规行为,取消一事一议财
政奖补资格,并按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县综改办、农粮局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县综改办举报电话为6339958,县农粮局举报电话为6233708)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体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资产使用率和养护水平,发挥资产长
期效用。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为切实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成
立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局、农粮局、新村办、监察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审计局、综改办等单位组成
。各乡(镇)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村“两委”干部要发挥好带头和表率作用,发动和组织村民开展一事一议,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交通、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发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4
同志们:
正值春耕备耕农村工作处于最繁忙而紧张的时刻,我们集中全市的镇村农经财会人员在这里举行农村财会业务培训,其规模之大,人数之多,是继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第一次,其目的也非常明确,我个人的理解就是针对今年全市农村税费改革、村级区划调整的新情况,根据今年财务、统计、集体资产年报工作的新要求,及时组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学习新的业务知识,明确新的工作要求,掌握新的技能规范,使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尽快适应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点的转移和职能的调整,为加速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良好的基础。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村财会人员在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切实增强业务学习的紧迫感
二、要十分明确新形势下农村会计人员的使命和职责,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会计人员是从事会计工作、处理会计业务的专职人员。新的形势对农村财会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用发展的眼光看,一个合格的农村会计,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要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会计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这种技能包括会计业务、会计法规、珠算技术、会计电算化等基本知识;二是熟悉有关的财经政策、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对经济业务的合理合法性作出正确判断;三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一定的经济活动分析能力,对经济活动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出改进意见,能够较好地发挥财务会计的反映和监督作用。当然,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的最基本准则。具备以上这些基本条件的唯一途径就是学习和积累。从目前农村工作的具体情况来看,农村财会人员所要履行的工作责职相当广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负责签订各项经济合同,参加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策;二是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财务计划,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三是有权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工作情况,搞好农村财务公开,指导民主理财活动。当前,会计的历史使命要求我们每个财会人员都要加强学习,为此,我们必须倍加珍惜今天的学习机会,努力克服文化水平低、业务底子薄的困难和矛盾,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作用,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集中精力,虚心听讲,认真思考和讨论,真正弄懂弄通每一个问题。另外,无论是业务主管部门还是会计人员,今后都要注意研究培训和学习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培训学习效果,我认为突出的是要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二是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三是统一授课与研讨交流相结合。
三、要学以致用,狠抓当前,认真负责地做好今年的农经各项业务汇编工作
农经业务的年终汇编,是综合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一定时期内经营状况和成果的的综合性文件,是全年工作的总括和反映,农民收入状况及结构,农村财务的成果和构成,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和分布,只有通过年终汇编来显示。年度报表是各级、各层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国家经济管理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决策的依据,更是各单位自身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依据。为此,希望大家学以致用,认真做好今年的农村各项业务汇编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汇编任务。具体业务要求将由市财务站的两位老师作\\辅导,最后x市长还要谈工作意见,在这里,我只想提三点原则要求:
第一,要坚持真实可靠的原则。各项业务报表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当地的农民收入、农村清欠、集体资产、村组财务等实际状况,必须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决不允许提供虚假的信息,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住处误导。
第二,要坚持全面完整的原则。农经业务报表必须全面反映农村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情况和经营成果,充分满足各方面对资料信息的需要。各项指标的填列要力求全面完整。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5
一、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发[2009]1号、**办发[**]27号、**农综改办[**]49号文件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一)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公益“以钱养事”新机制改革
1、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2、延伸派驻单位机构改革情况;
3、“以钱养事”资金落实情况;
4、乡镇事业单位转制人员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情况;
5、**年乡镇公益人员合同签订、考核和兑现情况。
(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农村义务教育各项经费保障落实情况;
2、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3、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考核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三)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情况;
2、“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情况;
3、乡村基层组织基本运转经费落实情况。
(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
1、制定化解“普九”债务实施方案等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2、清理核实“普九”债务、落实债权人、建立债务监管系统情况;
3、筹集偿债资金及偿还情况;
4、制止新增义务教育债务情况。
(五)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
1、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资金落实情况;
2、制定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方案等基础工作完成情况;
3、国有农牧渔良种场人员身份核实情况。
(六)农村税费改革
1、部门涉农收费治理情况;
2、村组筹资、筹劳和收费情况;
3、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4、制止发生乡村新债工作情况;
5、林业“两金”政策落实情况。
二、迎检的主要任务
(一)关于规范公益合同。县农业、计生、畜牧、林业、水务、文体、广电等主管部门要抓紧完善服务合同,按照考评细则要求,补齐服务对象签字认可记录、公益台账和年度考核结果、资金兑现等档案。所有材料必须在3月12日以前规范建档,以客观详实地反映我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程和实绩。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农业、计生、畜牧、林业、水务等部门,做好公益合同签订、考核、兑现等工作。
(三)关于人员编制问题。由县人事编制部门督促各乡镇对照考核评估标准逐项自查,清退临时借、聘用人员,工勤人员全部退出人事编制管理,与其签定用工合同,建立规范的档案资料。
(四)关于农民负担问题。重点查看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是否达到“一户一卡”,填写是否规范,有关帐、表、卡、册的数据是否一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是否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查看**年以后除通村公路建设外有没有违规举债搞建设的现象;重点自查新农村建设和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群众自愿捐资的记载、资料、手续是否齐全。
(六)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由县教育局牵头抓好落实。要认真自查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各乡镇中小学校是否严格按照专用经费开支范围编制规范的学校预算,专用经费是否全部用于学校运转开支;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月200元绩效工资是否严格考核、足额兑现。
(七)关于教育“普九”化债。县政府调度的“普九”化债专项资金要进入“普九”化债专户,在3月12日前支付到具体债权人,完成化债任务。由教育局、审计局、财政局重点检查“普九”化债资金是否直达具体债权人或存在虚报冒领现象。
(八)关于农牧渔“小三场”改革。各主管单位要组成专班,检查省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做好农工的思想工作,确保********。
(九)关于统一政策口径问题。各主管部门要在3月12日前组织召开乡镇服务中心主任会议,安排部署迎检工作,深入学习吃透文件精神,统一政策口径,做到汇报心中有数、数字逻辑严密、上下口径一致。
(十)关于档案资料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6个方面39条检查评估标准,扎实做好有关原始资料的归集、完善、整理、规范建档工作及自查汇报准备。
三、迎检工作的要求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6
关于督导重点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1年海兴县供销社在省、市供销社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创新组织构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综合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海兴县供销社销售总额25582万元,增长率39.37%;连锁销售额18594万元,增长率56.36%;农副产品购进额8550万元,增长率69.54%;消费品零售额4874万元,增长率65.39%;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1420万元,增长率68.85%;售给农民的农资额8264万元,增长率39.08%。
二、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进展情况
根据省、市、县《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海兴县供销社在搭建为农服务平台、构建农民合作社经济服务体系、产权交易体系、农产品电商和销售体系及推进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基本完成了年初预定的改革进度目标。
1、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组织发展
根据省市文件,成立了由主任姜元荣任组长,各股室和重点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提升为农服务组织发展领导小组,全面推进了全县的为农服务组织建设,至今已建成十个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为主的服务“三农”活动
一是制定了《海兴县供销社关于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就供销社承担的消费扶贫工作中农副产品销售工作的目标、路径、方法等,进行了详尽、具体、全面的确定。二是积极进行宣传引导。我们在省农电商网站、《网上河北农业博览会》、国家扶贫832平台、县供销社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平台上积极海兴电商宣传视频及海兴县农副产品宣传图片,扩大海兴农副产品的知名度。三是借助农村电商平台优势,在全县84个脱贫出列村及人口5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共计183个村设立了爱心超市,实行统一培训、统一授牌、统一制作消费卡、统一经营模式的“四统一”,推行贫困户定点爱心超市购物九折优惠。目前,已建成以冀海供农副产品商城为线上平台,以张常丰鑫鹏农业种植合作社、基层社网点、鹏程超市专柜为线下销售渠道的线上线下农副产品销售网络新格局。目前共计培训了7个乡镇2个农场,165个行政村(包括全部84个贫困村),培训人数3682人次,依托鹏程商贸有限公司,建设村(店)级电子商务平台174家,销售农副产品2000余万元。四是与建设银行海兴支行签定了战略合作协议。为进一步促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金融助农打下了良好基础。
3、不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服务功能
海兴县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从县供销社搬迁至三栋楼交易大厅,人员、软硬件设备设施落实到位,使供销社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县供销社领导班子带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去石家庄市栾城区供销社和河间市产权交易中心参观学习,通过学习使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共计完成乡镇级标准化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9个,完成率达到100%,建设村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点120家,完成率达到61%,已经全部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
4、构建社有企业现代产业支撑体系
以福瑞棉业有限公司闲置的场地吸纳社会资金力量盘活资产,充分利用福瑞棉业有限公司闲置的15000平方米企业土地资产,引入资金2000万元,正式建成了海兴县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年可实现农副产品交易额3000余万元,为全县扶贫农副产品销售搭建了一个优良的现代产业销售平台,同时也解决了老企业职工就业等问题。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谋划
1、已经分别与省社供销商贸有限公司和海兴县鹏程商贸有限公司协商,计划合作建设覆盖全县的综合服务中心,达成初步意向,建设包括较大村的A类综合服务站和较小村的B类综合服务站。
2、进一步加强产权交易中心服务设施功能健全并继续推进海兴县农村产权交易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努力达到197个行政村服务网点全覆盖,为更好服务“三农”,全部落实到基层。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7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全面免征农业税的基础上,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科学谋划农村综合改革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力和保障,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治本之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姜大明同志、市长鲍志强同志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里多次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市上下形成了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浓厚氛围。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市里明确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并成立综合指导组和五个分片指导组,各县(市)区也都成立了以县(市)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全市形成了共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制定好改革方案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和关键环节。为此,市和各县(市)区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握上情,吃透下情,努力做好结合的文章。特别是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既全面贯彻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又结合实际,努力使改革方案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注意统筹好改革涉及的各项工作,做到既精简机构,又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有效运转;既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又有利于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既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又切实保护广大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
二、试点先行,配套联动,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为确保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委、市政府确定综合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抓好乡镇撤并工作。去年下半年全市共撤并乡镇24个,其中镇改办事处6个,撤销乡镇18个。第二步,今年上半年抓好济阳县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里成立了试点工作指导组,重点加强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和总结经验。在各级的共同努力下,济阳县乡镇机构改革已全面完成,实现了“五个到位”:一是乡镇政府职能规范到位。二是领导班子配备及交叉任职到位。三是内设机构精简到位。各乡镇统一设行政机构4个(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稳定办公室)、事业机构5个(财政所、司法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比改革前减少8个。四是人事编制管理到位。核定行政编制335人,比改革前精简25.6%;核定事业编制295人,比改革精简35.2%。五是人员分流到位。通过八条路子分流人员,共分流在编人员572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也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三步,在认真总结济阳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失时机地把农村综合改革在全市推开。7月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出台了《市农村综合改革方案》,确定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先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加强农村基层工作为着力点,综合改革,配套联动,扎实推进,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目前我市农村综合改革正逐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九月底可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争取明年年底全部到位。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做到坚持标准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一环节,严格按照公布编制、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聘用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全程阳光操作,做到了政策、方案、过程、结果四公开。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严格按照政策和既定的程序实地监督指导,保证了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
农村综合改革涉及到基层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高度重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每一个有关人员,落实到每一件事,引导广大乡镇干部识大体、顾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正确对待个人去留。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尽可能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尽最大努力为分流人员找出路、找机会。
三、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努力探索建立新型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8
现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根据《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政办发146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发114号)和《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政发3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争取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全县基层民主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坚持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各乡镇要统筹规划、加强引导、分步实施,优先支持农民积极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并适当向特困自然村倾斜,提高项目效用。三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筹劳方案的制定、村民议事过程、政府奖补项目的申请、资金和劳务使用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三)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充分调动农民广泛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加快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争取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全县大部分自然村基本实现村内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卫生,村容村貌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跃上新台阶。
二、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自然村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应主要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由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
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同时,对近10年来财政资金扶持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列入奖补范围。
超过农民承受能力,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
,奖补项目的实施范围以主要交通沿线和城乡结合部及村内户外道路硬化等项目为重点,逐年向其他地区延伸。
三、工作程序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以县为主组织实施。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审批。由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减负办对所有上报项目的议事程序进行审核。会同县财政、农业、交通、水利、林业、建设等部门对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行性以及对各个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经批准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和县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项目议事主体组织实施。
(四)县综改办依据县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按有关要求录入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报省、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将审批情况反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审批后的申报表返回乡镇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和村民委员会各1份,县综改办、财政局、减负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各留存1份。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兑现。奖补资金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县财政专户核算,综改办具体负责,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奖补。县人民政府依照奖补办法,根据项目类别、工程投资额度、村民筹资筹劳、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赠等确定各个一事一议项目的补助数额,严禁按人头平均分配奖补资金。
资金的拨付由县财政局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审批意见,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分期预拨到乡镇财政所。对农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和社会捐赠等资金,必须由议事主体将相关收据送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财政所方能对议事主体按工程进度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后由财政所与县财政进行结算。奖补情况由乡镇和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逐级报市、省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县财政局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事前预拨和事后报账制度,由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采取实物或现金方式,专项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六)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验收。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分年度进行考核和验收。经考核验收,未完成计划的,相应扣减次年县对乡镇的奖补资金;违反政策和规定安排使用奖补资金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事一议奖补工作按四个步骤实施:
(一)5月1日到5月30日为宣传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是传达贯彻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政策措施。各乡镇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二)5月30日至7月30日为项目申报审批阶段。7月10日为村民委员会提起申报的最后限期;7月16日为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的最后送达日期;7月30日为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向省、市上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查核准后的财政奖补项目的最后日期。县人民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三)8月1日至12月31日为落实村民筹资、社会捐资、及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全面组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阶段。
(四)1月1日至2月28日,为检查验收报账阶段。主要是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进行总结验收和决算。
五、配套措施
(一)统筹规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现状,与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村容村貌整治、移民搬迁等有机结合起来,以自然村为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每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覆盖面,不得低于自然村总数的20%。
(二)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各乡镇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文件的通知》(彝政办发47号)的要求,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要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所议之事要符合大多数村民的需要,议事过程坚持民主程序,实施过程和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特殊原因跨年度筹集资金和劳务,须经全体村民同意,报经省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向农民筹资筹劳,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达筹资筹劳任务,不得平调使用筹集的资金和劳务,不得强行以资代劳、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负担的口子。
(三)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1.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筹资筹劳的数量、奖补金额等应作为村务公开内容,及时向村民公布。
2.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县财政局、农业局要建立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档案和数据库,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记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奖补项目的申报书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3.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办公室、财政局、农业局以及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追回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设施管护体制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要成立相应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项目资产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对现有或今后形成的农村小型公益设施,要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5〕49号)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对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投入,探索农村小型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的新机制。
六、组织领导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的高度,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周密筹划,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加强督促指导。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了解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奖补资金的兑现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财政奖补政策的制定,奖补资金的分配、管理和监督,指导县乡开展财政奖补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一事一议制度的完善,指导乡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发改、交通、水利、林业、建设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指导各乡镇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监察、纠风、审计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对群众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坚决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宣传部门要做好试点典型宣传报道。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汇报 篇9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成效明显
**年6月,自治区在总结吉木萨尔和岳普湖两个试点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93个县(市)全面推开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了取消乡统筹,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调整农业税、牧业税及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等政策。**年,全面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税率在4%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同步降低。**年,全面免征了农牧业税。通过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等专门面向农民的各种税费,加大对农村各种乱收费行为整治规范力度,一是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有效遏制了农村各种乱收费现象,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据测算:**年改革前,全区农村各项税费及“两工”折金负担总计为22.96亿元,人均负担184.8元,亩均负担80.7元。截至**年底,全区农牧民税费累计减负总额为17.3亿元,人均减负139.5元,亩均减负60.9元,减负幅度达75.7%。二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全区农村社会长期稳定,我区是全国少有的几个尚未出现一例因税费改革而引发农牧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省区之一。三是基本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减轻、规范、稳定”和“三个确保”、“村村减负、户户受益”的预期目标,还引发了农村上层建筑和农村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深刻变革,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