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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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写一份详细的计划了。你所接触过的计划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通用5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篇1

一、深化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适时制订我市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或操作办法。市局拟订的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前,应由本局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越权决策。要定期对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评估,适时提出修改建议或进行修订、废止,并在局域网站公布清理结果,切实解决法律法规中的冲突和矛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宣传,提高土地法制意识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测绘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以增强全社会公民崇尚法律、遵守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珍惜保护和依法合理使用国土资源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有利于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化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深入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加快推进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管理的相关政策。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交易监管平台,完善经营性用地公开交易条件、方式、程序等,杜绝土地交易中的恶意竞争和串投标行为。继续发挥土地登记、批后监管违法用地查处、地价评估会审、联审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四、落实责任,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通过签订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执法监察及案件查处、违法用地监控查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责任书、下发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和梳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将执法职权落实到岗位,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对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进行评议考核,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执法责任和土地问责制度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五、公开政务,提高行政透明度

在土地评估价格会审基础上,扩大土地评估项目本身的会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窗口办文制度等一套相对完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或者延期答复等环节,落实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加大网上政务公开运行力度,加强在线交流和公众互动;进一步强化办文窗口管理,提高窗口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办文窗口作为服务基层、服务民众、服务社会以及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作用。

六、规范运作,提高复议诉讼质量

把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作为考核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持行政机关的正当行政行为,依法保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对明显错误的行政行为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给予撤销。严格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对阻扰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复议而不履行复议程序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严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追究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对违法决策或因决策不当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完善征求意见、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党组重大决策合法论证率达100%,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事项的依法组织听证率达100%。要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民众的监督,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

八、采取措施,提升“法治国土”新形象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国土”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在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问题和不足,重点要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把手是依法行政、重大决策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唱好主角,担起责任。领导干部要做好学法笔记,按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德工作。

二是当好参谋。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政策研究、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根据依法行政的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要真正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需要建立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制度,更需要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市局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在本系统接受上级部门考核的同时,加强对各基层分局(所)和相关科室的考核。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篇2

一、全面实现“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

一是依托省集中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将我局所有对外服务事项共114项全部进驻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实现一门进来、一窗通办、一网联办的“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模式。二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数据库,实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办事“零跑动”。三是建立全程留痕、过往可溯、进度可查的监管系统,确保所有对外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时限、结果等信息即时可查,实行在线效能监督,提高行政效率。四是指导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使用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信息系统 ,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为全市通办乃至全省通办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权责清单事项,下放权力,使原来“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的管理模式。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委托制,按照“减少层级,重心下移”的原则,逐步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或委托给各县(市、区),激发基层创新发展活力,为群众提供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三是积极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建立“放开事前审批审核,加强全过程监督防控,强化事后监督追责”的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放管结合。

三、加大普法力度,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人社法治机关建设,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既要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力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也要加强企业和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 篇3

日前,xx市政府办印发了《XX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从三个方面要求各县市政府和各部门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并提出制定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要求,确保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计划》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为:

一、主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增强立法力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深入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建设,对第二批示范镇进行验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深化简政放权,继续完善权力清单,积极向社会转移职能。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订,加强行政应诉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市政府法制办组织1次行政案件旁听,各县市区组织不少于1次旁听。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建立公务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考察制度。

三、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年度开展不少于2次专项检查,围绕法治渭南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本局各科室、所、中心: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价格改革全面推进之年。要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为统领,按照“加快‘放’、全面‘清’、切实‘转’、着力‘保’”的总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经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保供稳价为己任,加强价格调控监管

(一)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注重价格调控机制建设,围绕20xx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度涨幅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强化重要商品生产、储备和调运,确保保障生产、促进消费、增强流通的各项调控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生活。

(二)强化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国家和省深化价格改革的部署,加强涉及价格改革领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预警,为价格改革提供数据支撑。配合医改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机构均次费用变化情况监测,加大重要民生价费监测力度。构建农副产品批发价格监测体系,加强粮油批发价格监测分析。

(三)完善平价商店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价格调节基金使用,严格落实平价商店准入、考核、退出、巡查考核、价格监测等制度,加强平价商店的管理与考核。结合实际,争取平价商店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立项,不断降低平价商店流通成本,更好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积极作用。

二、以市场为导向,稳妥推进价格改革

(一)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积极推进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 20xx年年底前全面落实我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认真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加快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二)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督查和效果评估,按照省下放的管理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动态管理中药饮片价格,根据省物价局新出台的《改进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企业的中药材购进价格及中药饮片销售价格的采集、分析,根据中药材价格变化等市场实际,实行中药材、中药饮片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改进房地产价格管理方式。按照“积极履职、分类指导、清费减负、规范行为”的要求,主要通过成本调查、价格监测、市场分析、信息发布、价格认定等方法,改进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方式。推行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政指导工作,以规范明码标价申报为重点,引导企业合理制定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组织开展涉房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建立涉房收费标准定期评估机制,完善商品住房价格监测机制,重视和强化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工作。

(四)加快推进服务价格改革。落实省下放的有线电视初装费等网络型垄断延伸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科学制定服务收费标准。积极推行客运出租车运价改革,密切关注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建立完善油价气价与运价双向联动办法,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三、以清费治乱为目标,切实规范价费行为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精神,上半年全面完成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要建立目录清单制度,统一纳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 …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改进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对照《江苏省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抓紧清理我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

(三)放开部分培训收费备案。自3月起取消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非法定培训、高校面向社会开展的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对此类培训收费进行备案管理,由培训机构自行确定收费项目及标准。

(四)加强景区门票价格管理。认真贯彻《江苏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在加强对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旅游价格监管机制,规范实行企业自主定价的景区经营服务价格行为,努力实现旅游景区价格监管全覆盖。

四、以监管为重点,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一)开展价格改革任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推进水、电、气、油、交通、电信、环保、医药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跟踪检查。巩固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成果,加强清费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确保国家及省取消、停止征收、降低标准等收费清理政策落实到位,严防涉企负担反弹和转嫁。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

(二)组织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垄断行业价格、涉房价费、通讯价格四项重点价格执法检查,通过办案的经常化、执法的常态化、检查的系列化,对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等行为形成高压态势。

(三)开展专项价格整治行动。围绕商业零售、旅游、汽车、物业、停车等关系民生的重点行业,针对市场上比较普遍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网络购物、宾馆酒店虚高标价、汽车4s店价外加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反价格垄断执法力度,发挥基层价格主管部门在反价格垄断调查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垄断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价格垄断行为,强化对涉案经营者后续监督职责。

(四)扎实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诚信单位的管理监督,对不合标准的价格诚信单位一律摘牌。深入推进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以商贸流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为重点,开展明码实价专项检查。建立价格失信单位信用信息档案库,引导诚信理念,惩戒失信行为。全面对接国家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专人负责,硬件设备到位,进一步拓宽群众价格举报投诉渠道。

五、以服务为宗旨,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一)加强价格信息服务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分层推进”的方法,积极争取农产品价格采集和发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立项,进一步整合农产品价格采集发布、平价商店价格监管、重要商品价格监测等功能,提高价格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拓宽宣传渠道,突出价格法规政策和价格热点、焦点方面的宣传,宣传物价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稳定市场物价、推进价格改革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成效。加强物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网站功能,加大网站信息公开力度,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全面性,使之成为社会各界了解价格工作的重要途径。

(二)加强成本服务工作。拓展成本监审服务领域,在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方面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成本监审相关制度,推进成本监审工作逐步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建立完善成本调查机制,调整农本调查户结构,适量选择部分规模户、家庭农场作为调查点,后备调查户优先在规模户、家庭农场及特色农业户中选择设点,以满足现代农业及目标价格政策制定的要求。推行成本信息适度公开,积极推进重要的政府管理价格及中介服务成本调查与监审相关信息的公开。提高农本信息质量,做好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信息的发布工作。

(三)加强价格认定服务工作。扎实开展涉纪财物等价格认定,协调与纪委、检察院等部门工作配合,积极探索其它财产性利益价格认定方法。在政府重大工程、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等领域寻找突破口,主动介入,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巩固优化涉案财产价格鉴证,逐步退出民事案件价格鉴证具体业务,转向对中介机构评估产生争议的行政裁定职能。在刑事案件价格鉴证上注重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配合。拓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领域,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配合协调,进一步深化房地产领域计税价格认定,建立存量房计税价格与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建立计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

六、以创新为动力,着力加强基础建设

(一)进一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整改落实,继续聚焦“四风”坚持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完善长效机制,结合本局实际,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正风肃纪,认真落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使各级党员干部对“四风”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更加到位,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自律更加自觉主动。继续深入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监督和评判,把服务民生工作做细做实。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积极推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实施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行公开承诺、公开述职、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进一步推进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风险防控的关键环节内嵌到审批和监管平台中,使权力运行全程留痕,压缩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的空间。加强价格队伍建设,以规范行为为重点,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价格队伍建设。围绕加强理论和业务水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专门学习和培训。高度重视价格系统机构队伍建设,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通报相关情况,争取相关政策,努力保持系统机构、队伍稳定。配强价格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逐步实现物价检查编制归位、人员归队。组织全局四十周岁以下干部参加价格鉴证师考试。做好检查所升格为检查分局后续工作,推动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价格认定局和逐步实现参公管理。建立健全价格监测机构,争取单设价格监测机构或增挂牌子,配备专人负责价格监测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篇4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开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管理办法》、《行政强制法》和《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破解畜牧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根据县法治办考核内容分解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采纳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实现听证在我局的常态化、规范化,使听证活动得到广泛的参与、广泛的认同和广泛的支持,成为民主决策的平台。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制度,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源头控制。一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交局长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对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评估。定期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按要求制定、报备规范性文件,凡以县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提交县政府审议前,报法制办审查,我局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保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四、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

严格执行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案例额知道制度;推行综合执法制度;执法文书规范有效;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按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工作;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对四个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强化执法层级监管,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执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我局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执法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加大执法宣传力度,年内组织4次法制宣传活动,及时收集、整理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报刊。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内容,不断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信息公开。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模板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xx大以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201x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1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科学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化行政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执法形象建设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交通依法行政和执法管理工作,使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进程,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法律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理念。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纲要,牢牢把握精髓和实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和要求深入贯彻到实际工作中,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坚持一手抓政治理论学习,一手抓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推广无纸化学法考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和公开异议处理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着力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工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准确、合理、合法的依据;同时逐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有效应用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制度落实。

(三)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建设,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公路局(站)、客管所、货管所要结合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公布、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不断扩大网上行政审批范围,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一)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为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语言规范、着装规范、窗口执法规范、现场执法规范、强制措施规范,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形象。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继续实现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逐步达到“证件、服装、标志、标识”四统一的目标,确保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坚持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制定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重点突

出对《省道路运输条例》、《市治理道路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县交通实际,继续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拓宽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扩大“12•4”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品牌的影响力,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构建“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深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进程

(一)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

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