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总结通用3篇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卫生监督工作总结通用3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1
20xx年古交市卫生监督工作在市政府和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创造卫生安全的公共卫生环境。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档案管理:
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达到了100%。对辖区内所有的公共场所(住宿、洗浴、美容美发、歌厅、游泳馆等)经营单位建立台帐,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市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61户,其中文化娱乐场所6家(舞厅),公共浴室12家,美容美发126家,旅店业9家,浴池12家,足浴8家。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其中已有证单位71家,今年应发证单位90家,实发85家,发证率达到95%,监督检查(644)户次,监督频率为4户次,体检人数856人,从业
人员的体检率达到了100%以上。培训率达到了100%以上。
2、卫生培训:
根据市卫生监督所的具体要求,对我市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卫生培训。并于疾控中心六楼会议室举办了服务行业单位人员培训讲座。
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
今年下半年我们对所管辖区域公共场所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现场审查,初步评分工作。各单位按照监督意见进行了硬软件设施增补、改进工作。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两个游泳馆达到B级,两家酒店由C级升为B级,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4、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自9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我所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到10月底为止,己对相关经营单位责令整改。同时事后进行了巡回检查,直至整改合格。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我市的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已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社会各界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安全环境,促进了我市的发展,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五、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六、存在问题:
1、一些单位负责人对硬件设施改造要求还存在“看、等、拖”的消极思想,无证经营,无证上岗,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然存在,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继续对全市住宿业、美容美发业等公共场所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2
半年来,我所严格按照区牧业局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和《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动物卫生安全,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例”,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并在4月20日在步行街进行了《动物防疫法》集中宣传,使广大群众对《动物防疫法》有了详细了解。
二、认真做好市场及冷藏场所贮存经营动物产品监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
继续在城区内3个封闭农贸市场派驻监督员,认真做好查证验物工作。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市场科人员放弃休息,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病害动物产品上市经营,并对辖区内动物产品冷藏场所做好检查,保证入库产品证明、标识齐全,确保节日期间的动物产品安全。
三、加强屠宰环节监管。
巩固驻场监督工作,严把屠宰检疫关,做到有宰必检,绝不漏检,严格控制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及病害肉出场。
四、加强对奶站和饲养场、养殖小区的管理。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后,我们加强了对奶站和奶牛饲养场、养殖小区的检查,使未经检疫的奶牛不能上站榨奶,确保乳品安全。年初在上海、武汉等地发生A
型口蹄疫疫情后,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区牧业局文件的要求,所里认真做好部署,所长负总责,把工作分解落实到人头,做好禁止跨省引进奶牛的宣传与检查,经过检查,未发现跨省引进奶牛的情况。
五、加强对活禽交易市场的监管。
经过多方努力,活禽进入封闭市场进行宰杀交易。各经营户均能做到分区经营,对现有3家经营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使之整改达到要求。
六、加强公路检查站的工作。
平台公路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过往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的查证验物工作,并认真做好消毒,确保疫情不传入我区。
七、防控猪流感方面工作。
在4月末发生猪流感疫情后,我所按照省局文件的要求,严密部署,所长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划分了具体任务,实行了责任落实到人及责任追究制度。在屠宰场、市场、冷库等场所张贴了《关于加强对猪肉产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域外进入我区的猪肉产品应报检,合格方可上市,冷藏的猪肉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检疫合格标志方可入库冷藏。并对辖区内猪饲养场进行严格检查,对2家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猪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八、动物诊疗机构监管。
我们对未取得《兽医从业合格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行医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检查,使得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准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对饲养场(养殖小区)强制免疫工作的全面开展,协助畜牧站做好免疫注射,并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防止发生动物疫情。
二、加强奶站的监管,保证原料奶的质量安全。未经检疫的奶牛绝对不能上站榨奶。
三、加强屠宰环节及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动物产品安全,严格做好输入我区动物、动物产品的申报检疫工作监督检查。
四、加强动物诊疗场所的监管,按照农业部令第17、18、19号的要求,做好乡村兽医的管理和动物诊疗机构的审核发证工作。
五、加强对冷藏场所的监管,要保证冷藏的动物产品证明标识齐全,方可入库。
六、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保证活禽交易市场秩序。
七、加强公路检查站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查证验物工作,防止动物疫情传入我区。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篇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更好地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xx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方案,下发了专题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红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于20xx年5月14日至6月23日开展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具体做法
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根据省卫生厅《20xx年全省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精神,县卫生监督局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红安县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专项整治的目的、整治对象、工作原则及方法步骤,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为工作准备、基本调查、专项整治、分析汇总、检查验收、阶段总结六个阶段,并明确各阶段的时间和任务。
在20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期间,以“防止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外,组织各企业用工人员、医疗机构服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等3000余人参加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在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之初,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第一、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红安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全县共举办培训班一期,培训企业23家、培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25人,通过培训,提高了企业管理经营者依法防治职业病、依法维护职工正当权益的意识。第二、发放、印制、张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其中,共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挂图150张、《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150册、职业病防治知识300份。第三、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宣传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通俗易懂,营造了政府重视、各界关心、企业参与、媒体支持的良好氛围,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督促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
通过整治,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得到一定加强。
在5家重点职业危害企业中,设置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4家、占80%;配置有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4家、占80%;制定有职业病防治计划或实施方案3家、占60%;制定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家、占80%;制定有职业健康监护计划或方案2家、占40%;开展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2家,占40%;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0家,占0%,建立有职业健康监护档案0家、占0%。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县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重点职业病防治及监管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职业病防治的严峻形势不容乐观。目前。部分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法律意识淡漠,对职业病危害认识不到位,卫生防护设施缺乏。部分企业虽然发放有个人防护用品,但没有严格实行监督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较差或不能正确使用,加之劳动者自身文化素质差,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企业未组织劳动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自我防护知识的培训,未向劳动者告知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等。多数企业虽然现在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卫生管理组织,有了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由于我县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少,监督力度不够,很难保证这些企业及其有关组织长期持之以恒发挥职业病防治管理作用。并且,大部分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在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等过程中的可行性论证阶段未作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设计及竣工验收无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查认可书,给劳动者健康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如何协调各方关系加强有关各项工作值得进一步探索。
2、卫生监督机构从事职业监督人员数量、素质与繁重的职业卫生监督任务不相适应。一方面,我县从事职业卫生监督人员极为有限,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现有人员业务素质(知识结构)不能适应职业病监督管理要求,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充分暴露出专业知识缺乏是制约本次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专项整治没有取得更大成效的症结所在。
3、卫生、安监之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卫生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调整后,与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差,没有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显得力不从心,多数企业怕安监不怕卫生,对卫生部门的监管只是表面应付,没有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根本问题着手解决职业卫生防护、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县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抓好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整治工作:一是要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定期组织对用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法人是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自觉依法履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三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落实防护设施和劳动者个人防护用品等;四是定期组织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