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工作总结推荐【通用4篇】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制度建设工作总结推荐【通用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制度建设 篇1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管理和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从事各类建筑(含装饰装修、附属设施的建造,下同)和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等方面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中介服务、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等活动。
第四条新余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分级管理与监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行政区划由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管理和监督。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资源、城市管理、房产、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对全市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施工许可管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㈠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㈡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㈢已经对建筑节能及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有关事项进行落实;
㈣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文明施工的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㈤已经依法确定施工企业,并已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㈥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㈦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㈧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㈨按规定落实建设资金: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照前款第㈨项规定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八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修管理措施等,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筑业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第三章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㈠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㈡建筑施工单位;
㈢招标、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中介服务单位。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机构等单位不得超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接工程业务,不得将工程业务转包、转让或出借、出卖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平等竞争,不得以降低取费标准、转嫁服务费等方式搞不正当竞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不得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投标人相互串通、弄虚作假,并从中收取好处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第十三条国家规定的需要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后,方可从事注册范围内的建筑活动;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建筑活动。
前款规定的人员不得出卖、出借证书、图章、图签。
第十四条施工企业在中标后,管辖项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标企业的标后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推行生产一线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发包与承包
第十五条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全部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地质基础、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50万元人民币或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
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款第㈠、㈡、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前款规定之外的项目,招标人在告知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可直接发包。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直接发包。
第十六条工程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实行招标人负责制。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有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十七条必须依法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㈠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已经核准的;
㈡工程投资计划批准文件;
㈢土地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证明;
㈣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许可证;
㈤建设资金的落实证明;
㈥有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施工招标工程应当公开招标。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工程经批准后可以实行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5个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在同等条件下鼓励将上年度已创建省级优良工程的施工企业,优先作为邀请投标对象参与投标。
第十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机构招标。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的建筑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提高招标工程实际情况所需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用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不得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或违法收费。
第二十一条实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第二十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
建筑工程发包实行合理标价中标的原则。发包单位不得压级压价,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带资承包、垫款施工。
第二十三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所承包的主体工程。对工程中的非主体部分,可以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建设工程承包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等施工管理人员与企业投标文件拟派人员不相符的视为转包。
第五章造价与合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签订后应当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造价须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市或有关部门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计价依据,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时应当按规定准确齐全地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设计说明书等文件。竣工结算应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办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新工艺、新材料属于定额缺项项目,应及时通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并有义务协助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发包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承包方应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二十八条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工程款支付、项目经理(建造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等主要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投标时承诺的条件相一致。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中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建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预制建筑构件、商品砼生产厂家,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实行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
第三十一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监,必须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理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监理人员不得在施工单位兼职。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和工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对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建筑装修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五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报送建设部门备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将工程竣工档案移送城建档案馆。未经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销售,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资金;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资金到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行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安全监督机构。
第三十九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四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签字后实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四十一条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制度。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㈠建设单位应当完成“三通一平”;
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地面及道路进行硬化;
㈢施工现场应当进行封闭管理,主要出入口处必须具备车辆冲洗平台,配置冲洗设备;
㈣在进出大门口悬挂工程概算牌、管理人员名单、照片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临时设施;
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是评优的重要依据,凡达不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工程,不能评为省、市优质工程。
第四十二条施工现场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可能造成损害的,以及在特殊环境下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加以保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四十三条施工中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章责任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㈠项目经理(建造师)、“五大员”及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与其投标文件不相符的,或者发现这一情况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
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在岗、人证不符、无证上岗和一人多岗的;
㈢中介机构恶意竞争、扰乱建筑市场,情节严重,或者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执业的;
㈣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资金的;
㈤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不予监管或监管不力的;
㈥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或者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㈦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程建设项目而未使用的;
㈧中标人不按照规定和时效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注册执业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并造成较大影响或质量事故的,可以责令其在本市停止执业一年;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质量事故的,提请有关发证机关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
前两款所指行政处罚的决定,除依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规定由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之外,均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第四十五条监理人员索拿卡要、索贿受贿的,一经发现,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篇2
公司内控制度方面的基本情况说明
2013年4月14日
一、制度体系的基本情况:
截至到目前,公司内部制定并仍有效、在沿用的规范性文件(含各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流程)共计57份,其中:安全、综治管控类xx份,生产组织、服务质量管控类xx份,固定资产、设备及工程管控类xx份,人力资源管控类(包括干部管理、薪酬及绩效管理、员工教育培训、考勤休假加值班管理、社会统筹管理等)xx份,物资采购、后勤管控类xx份,财务管控类xx份,其它管控类xx份。
今年年初,按照集团“持续改善管理”的目标要求和自身开展“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所需,公司对2012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结合管控实际需要整理出xx份现行规章制度,并分门别类提出了保留、修订、废止的意见。xx份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将其中仍可沿用的xx份文件汇编成册并印发到各单位、各部门供日常查阅,同时为后一步深入推进“制度执行年”的工作提供基础;另外对其中的xx份文件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明确了主责部门和完成时限,同时废止了xx份文件。
二、制度执行情况及相关措施:
总体上来说,以“制定好”和“执行好”为主线,通过近两年多措并举的方式,公司在制度执行力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突出表现在中层管理团队、基层员工对集团、公司各方面的管控要求、管控目的更明白,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掌握的比较到位,能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日常工作中能时时刻刻按规则处事,大到一个项目的运作、一项工作的推进,小到一支笔、一件工具的购臵,都能按照集团和公司的规定去处理。
采取的具体措施:
总的来说把握了以下原则:
1、集团有明确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2、集团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公司已有的规定执行;
3、集团、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公司会议集中商讨一个方案,权限范围内的按方案执行,权限范围外的报集团审批同意后执行。
1、抓好制度的“制定”环节:
一是要求出台的制度要简洁、适用、有效。公司近两年推出的各项管理规定,文字上基本上没有“穿衣戴帽”的废话,都是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有明确管控要求、可操作性强的实质性内容。二是要求制度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同时相互之间不存在冲突。这两个要求既是为了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也是为了避免操作部门和人员“无所适从”。同时通过“必要会签”的环节,避免“各自为政”、互不通气,保证制度之间不发生冲突或遗漏。
三是制度要成体系,有连贯性,要求各部门在制度制定过程中要实现集团—公司—分公司—员工自我管理几个环节的无缝联结、全面对接,使公司规章制度执行规范化、常态化。制度草案拟定后,第一步是制度主管部门——企划部会签,这个目的一是要对制度的内容、统一格式等进行审核把关,二是要对规范性文件给予单独的序列编号,确保公司内控规则体系的一致性、整体性。
2、抓好制度的“执行”环节:
一是成套整理了集团近两年下发的规章制度,并将电子版提供给了下属各单位、各部门供学习、备查。后期将择机将集团层面的规章制度也汇编成册,提供更为直观的书面版。
二是清理、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将2011年之前推出的45份有效制度汇编成册提供给了下属各单位、各部门,清理的过程中废止了3份制度,并计划后期修订12份制度。对于2011年及今后年度出台的规章制度,公司将以年度为单位成套整理、汇编成册,并形成惯例,方便查阅。
三是抓好集团、公司两个层面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让干部员工在准确掌握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能践行到位。通过培训抓制度执行,是2010年以来公司为提高规章制度规范、有效执行的重要举措。公司规定,对集团、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的对口部门必须事先仔细研读,在透彻掌握、领会要义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系统的宣贯培训。在培训师资的选择上,既有集团职能部门领导、公司领导负责授课,也有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甚至是专业技能过硬、基层实践经验丰富的部门员工负责授课;在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我们根据轻重缓急,结合季节性重点工作,有的放矢的选择内容,保证学习培训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尽量挂钩,以增强学习效果;在培训方式的选择上,既有全员轮训集中学的方式,也由自上而下、从公司到班组分层分批分散学的方式;在具体授课的方式上,既有制度条款的详细解读,也有结合日常实际、图文并茂的案例分析。
从今年4月份开始,公司对全员学习轮训进行了统一的安排:一个月学一个专题,每个月3期(每周四晚),员工分批分期参加,确保每个员工每个专题都学到。总体上来说,在规章制度培训上我们始终把握着两点:一是要有实际效果,将制度的关键点、核心内容准确传达给员工,让员工心中有数;二是要通过培训,让员工感受到集团和公司的制度文化氛围,从大的层面上领会到集团和公司当前在做什么、怎么做,今后准备做什么、怎么做。通过这些有实效的学习培训,我们想让员工在接受、掌握、运用这些规章制度的同时,更可以让员工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逐步回归和统一到集团和公司的发展理念上来,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四是分层次监督、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把“调整观念、转变作风、提升执行力”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具体体现在:
1、通过修订中层干部管理及考核办法,加大中层管理团队在规章制度方面的执行力度,对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实行“百分制”考核,中层干部的月度绩效工资直接与制度执行的质量等指标挂钩,按绩效得分发放绩效工资;
2、打造一个有效的管控流程,各部门通过每周至少一次的“周履职”方式检查各单位在规章制度方面的落实程度并进行月度考核。从职能部门“周履职”的实际情况来看,我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部门通过现场调查,了解掌握了基层的真实情况,在检查公司各项制度、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程度的同时,也为基层做好了服务。
3、专门安排企划部门负责督查其他职能部门在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执行情况,同时明确授权企划部加大问责力度,对未按集团或公司规范性文件执行的行为,在按规定扣减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工资总额的同时,另按干部管理办法扣减责任部门负责人的个人月度绩效得分。
五是强调与集团的沟通。公司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充分注意与集团对口工作的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使公司职能部门和集团职能部门之间形成“热线”畅通、工作高效低耗的局面,避免具体工作中因缺乏与集团沟通而导致“无用功”的现象出现,特别是要避免处理具体工作时出现“想当然”的现象。【完】
前几天在昆明参加了一个企业标准化工作开展的培训班。回来后对是否需要在企业内开展标准化工作感到更加迷茫了。据我所知,在已知的国际知名公司里面,并没有企业标准化这样一个提法,只是在中国国内,在原有计划经济的基础上才在政府的行政命令下出现了这样一个工作。重点在于企业内部的文档管理体制的建立,以及一个企业内多个不同的体制都存在时,如何将不同体制的文件有机的整合的问题。目前流行的做法是,文档管理的要求作为一般性的技术要求,并不只是适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它适用于任何体系的文档管理,在一个企业内部,不论有多少个不同的管理体系,其文档要求都是一致的,因此,ISO9000对文档管理要求的部分就可以完成这方面的基础工作。但是,ISO9000中对文档的管理提出的要求仅仅是原则性的要求,没有具体到如何列出详细的清单,以什么样的形式查阅,以什么样的形式修改或编码,不同体系的文档如何相互索引和安排等,是采用电子版本或者纸质版本,是否包括数据文件在内等等。这些具体的内容在各个企业内部都通过不同的形式实现了。因此,从一个企业的内部一般使用者来说,因为工作中只接触自己所需的文档,并不显得很乱。从文档的管理者来说,基于树状目录结构的存储模式,也给出了清晰的体系脉络,文档的管理上不是困难。
但是,这些只是文档管理的层面上。文档所代表的实质是一个管理体制,体制就是公司的资源以及控制的方式,其中涉及到了一个公司的方方面面。从管理者的角度看这些文件,就不是这样简单了需要看清楚的是要管理的对象是什么,这个管理过程中都有哪些活动,每个管理活动都涉及到哪些资源。这样每一个管理体系都有自己的负载的网络图,不同体系之间的网络有共同的,也有不同的部分,甚至还有相互冲突的部分。是否需要将其整合,这才是标准化工作的重点。
由此来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还是有的,但是,从一个项目的正常完成必要条件来看,需要有目的,策划,组织,行动。目的有了,就是将一个企业内部的多个体系进行整合,统一,策划也可以由一两个负责的去完成,但是到了组织和行动时,就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了。因为这是涉及到多个体系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一统全局的有权力的人说话,这一点就不要考虑了。
回头再想,如果在一个企业内,多个体系已经共存很久了,其间并没有出现什么冲突,这种整合还有必要吗?各个体系的认证,审核各自完成,互不干扰,又没有人需要知道全部的内容,做这个工作的意义何在?
但是有一点让人觉得很不爽,国家评比什么“中国名牌产品”时,经常要求有这方面的要求,还搞什么“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等级认定活动,这些都是政府行为,如果一个外资企业,不按照中国的企业标准来做,就没有希望了。当然,纯粹的外资企业也不参加中国名牌产品的评比了。
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篇3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练兵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于xx年xx月10—xx月组织教师进行岗位练兵活动。经过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我校教师的业务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较大地提高。现将我校教师岗位练兵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部署
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校长亲自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总务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少先队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教师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全面策划、活动过程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活动中各个环节的指导。
二、组织严密,措施得力,确保活动有效
我校根据本次活动的实际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分工到人,责任到岗。
1、领导小组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
我校制定了《学校教师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王志强校长为组长,刘晓红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年级组、政教处、教研组长为成员的学校教师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布署学习计划,做好各项活动的落实。
2、制定计划、明确目标
学校为确保这次活动顺利地开展,成立了以王志强校长为组长,德育处、教务处、总务主任和各年级组长为成员的教师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学校教师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教师熟悉和掌握教师岗位练兵工作中的一般规律和技能要求,并能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教学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
3、组织教师观摩课、研讨会
本次活动的组织严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全校掀起了一股强大的教育活动热潮。各学科教研组都能积极认真地对待每一节课,做到课前有准备、课上有成效、课后有反思。教师积极参加听课,听取意见和建议,认真反思课堂教学,写出心得体会。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教师对教材的理解能力和把握能力,对新课程理念的认识得到进一步的加深和拓宽,提高了每个教师对课堂教学的理论和策略的认识和运用能力。
4、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
本次活动中,我校积极参加听课活动并取得了优秀的成绩,在听课活动中,我校教师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且积极投入到听课活动中来,在这次听课活动中我校的老师都能积极地发表见解,在此次活动中,大部分教师都表示要做到“四个提高”即有教师的课堂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驾驭能力强、教学目标明确、教学过程有效。
三、活动效果明显,效果明显
这次培训活动,我们做到了“五个结合”:
5、理论学习与教学实际相结合
我校的教师都是农村的中小学教师来参加培训学习,我校的老师都是农村的中小学教师,这些老师的专业水平都很低,但是学校领导和教师们都很重视这一项工作,在培训中,我校老师们能认真听讲,积极发表见解,认真做好记录,认真备课,认真听课,认真听课后评价。通过学习,提高了教师们的理论水平,更新了教学观念,也掌握了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方法,为我校教师的教科研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教师参与实际教学工作相结合。
我校的教师都是农村的中小学教师来参加培训学习,这些农村教师来参加培训学习,都能按要求做好学习笔记。这样的学习机会是十分难得的。为了保证这一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教务处、总务主任、各年级组、班主任对这些老师们进行了多次的指导与培训。通过培训我校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也获得了一些有利的教育教学经验。
7、师德考试与考试相结合
我们认为,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考试与教师的专业化考试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考试能够了解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发现问题,及时改正,这样对于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是十分有意义的。
8、教育科研与教学实践相结合
我校开展了课题研究活动。在活动中,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工作:首先是抓好课题研
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篇4
学习管理一、礼待师长,认真完成老师的课程安排和学习任务,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画室规章制度学生守则。
二、 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旷课,迟到者罚款人民币50元,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需有家长证明;
旷课两次以上通报家长,通报家长一次后再次旷课者直接开除,不退还学费。
三、 同学之间互相礼让,互相交流、帮助,携手共进。
四、 上课时间不准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得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
五、 上课时间必须关闭手机,不得接听来电,不得外出购物、接见同学、朋友或家长。
六、 爱惜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 个人画具按规定摆放整齐,作业、习作当日取走,否则按垃圾处理。
八、 教室内不得随地吐痰,削铅笔应将铅笔屑放入垃圾桶内,洗笔桶使用完后立即清理,放到指定位置,否则按垃圾处理。
九、 学校窗台、静物台、教师课桌上不得放置任何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垃圾处理。
十、 未经同意严禁带走学校物品、范画,情节严重者按盗窃论处。
十一、 上课期间不允许准备画具,发现者罚款人民币50元。
宿舍管理一、 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保证休息质量。
二、 室内物品、寝具摆放整齐,保持整洁。
三、 就寝后不大声聊天、喝酒、聚会等影响他人休息,管理制度《画室规章制度学生守则》。
四、 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没收处理。
五、 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和夜不归宿,夜不归宿者第二次警告并通报家长,第三次直接开除,不退还学费。
六、 宿舍内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烟头必须扔到指定容器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引起严重后果的个人负全责。
七、 爱护住宿部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 禁止偷盗、打架斗殴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交国家相关执法机构处理。
安全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培训中心安全管理,维护培训中心治安秩序,优化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培训中心教育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一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1、每堂课的班主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3、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学校并通知到学生家长。
二、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
1、行政处是学生安全教育的管理部门,负责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与教育。
2、学生安全管理由专业老师和管理老师共同负责,负责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安全工作落实和安全问题的处理工作。
3、各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工作要进行全面的落实与跟踪。
4、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和夜不归宿,后勤老师每晚查寝,并在夜间不定期抽查,如有发现及时上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5、严禁吵架、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及时劝阻并上报学校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6、一切室内严禁吸烟,吸烟必须到指定地点,烟头必须扔到指定容器内。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后勤老师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监督学生将室内物品、被褥摆放整齐,保持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