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汇总5篇】
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精选5篇)
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 篇1
一、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和领导。
二、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和企业颁发和制定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管理制度及重大技术措施等,并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技术责任,发生质量事故时,有权向下级追究技术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问题、质量问题有决策权。
三、主持本项目施工的重点工程组织设计编制,重大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交底,以及重点工程质量控制有关方面的审定与核准工作。
四、 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五、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质量措施计划。
六、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七、主持技术质量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八、掌握本项目质量情况,对质量好的先进典型要及时推广,对违反施工程序和规范、标准、操作规程的现象随时予以制止。
九、大力支持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人员的工作,主持本项目各专业会诊和质量检查。
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 篇2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3、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
4、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6、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交底;
7、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
8、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编制危险源清单;
9、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
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 篇3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一通三防”、水害防治等工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管理体系。
2、组织制定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明确分管部门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参与审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审批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中长期规划。
4、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水害防治人员培训计划,督促检查培训和考核情况。组织制定“一通三防”、水害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制定“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标准化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检查火工品管理工作。
6、审批瓦斯综合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审批区域瓦斯治理措施。
7、审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审批矿井防水煤(岩)柱留设、地质或水文地质补勘设计和防治水“一矿一策、一面一策”措施等。
8、审批矿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审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9、组织审批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入井试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实施。
10、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专题会议。
11、检查指导矿井编制生产接替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实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和安全煤量的平衡。
12、检查指导矿井编制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各类防治水工程效果验证报告和地面防治水工程设计、矿井防水煤(岩)柱设计、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等。
13、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制定和执行情况。
14、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
15、督促检查矿井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
16、参与瓦斯浓度超限在3%及以上隐患(事故)责任追查工作;
17、制止采场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规定组织生产行为。
18、制止和查处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超限作业、措施执行不到位、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等行为。
19、制止防排水系统不符合规定、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0、制止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组织生产行为。
21、每年至少分别参与指挥1次瓦斯爆炸、火灾和突水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
22、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23、督促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24、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 篇4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对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全面负责。
(2)负责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3)组织领导项目环境因素、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负责审定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4)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的现场推广工作。
(5)保持与业主、监理与设计院的密切联络与设计协调工作。
(6)组织领导施工详图设计和安装综合布线图设计工作。
(7)组织领导技术准备工作及各专业问题的技术处理,审定设计洽商和变更报验工作。
(8)负责审核项目物资计划,主持材料的选型与控制。
(9)负责组织各阶段的质量验收及各项工程竣工资料的审定工作,协调领导工程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0)组织领导qc小组和质量技术攻关活动。
(11)组织领导项目质量管理与质量改进工作。
(12)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和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从技术角度对事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纠正、预防措施的拟定提出具体意见。
(13)负责项目施工生产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对施工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14)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月度进度计划和周进度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确保计划工期目标的实现。
(15)组织召开月、周生产例会,作好生产要素的综合平衡工作,对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进行动态管理。坚持日碰头会制度,并认真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日计划的.完成。
(16)组织落实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ci管理计划和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交底,合理安排施工程序,保证土建工程与机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交叉作业的顺利进行。
(17)监督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对分管的工程进行严格的过程控制,定期组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施工生产问题,有权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工程质量受控、安全文明施工。
(18)督促办理施工签证及工期延误索赔签证,协同商务经理及时办理工作量确认。
(19)抓好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20)负责落实与业主、监理及其他相关方的日常协调与沟通工作,抓好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1)组织领导施工过程中的产品质量保护工作。
(22)参加工程结构验收与竣工验收。
(23)监督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及时做好施工日记及施工技术资料。
(24)参与现场应急救援和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纠正预防措施的组织落实。
(25)由总工程师牵头对分包商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情况进行考核,工程部、技术部和商务部参加考核。当业主有要求对其指定分包商进行考核时,由总工程师参加对业主指定分包商的考核。
技术负责人管理制度 篇5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决定项目部内技术发展规划、矿井开拓布署方案,批准接替方案。
2、有权调配“一通三防”所需的人、财、物。
3、有权处理“一通三防”管理失职的责任人员。
4、应及时检查各部门对“三大规程”和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5、当工作现场出现通风瓦斯隐患、不符合“一通三防”规定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并责令整改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二、安全管理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全矿安全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行业标准,抓好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标准化工作评比、考核。
2、定期召开工程技术人员研讨会,组织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产品,负责制定我矿工程技术人员管理规定,定期考核、表彰奖励优秀工程技术人员,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3、按时编制好我矿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救灾演习计划、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开展好通风等级评定和瓦斯鉴定工作,管理好瓦斯监控系统,做好一年一度的反风演习。
4、及时组织编制和严格审查、批准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督促填绘各种与实际相符的技术图纸。由于审查把关不严、不细而造成事故负技术责任,造成无措施开工工程负管理责任。
5、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定期组织“一通三防”专题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签发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追踪复查。
6、领导技术科、通风科抓好技术管理和督促现场管理,组织定时与不定时抽查。完成上级规定的入井天数。检查不留死角,保证通风设施完好,不出现瓦斯事故。由于检查督促处理不力,发生事故负管理责任。
7、凡发生通风瓦斯异常时,应立即到现场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分析研究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补救措施,严格执行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
8、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抽查,对未认真履行职责而发生事故又未进行处理时,负重要管理责任。
9、负责抓好矿内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负责指导、批准、检查地面防洪、建筑施工及质量,由于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
10、发生事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协助矿长指挥,负责提供详细的资料,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制定补救与防范措施。
11、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