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设备管理制度(优秀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次为您整理了工厂设备管理制度(优秀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设备管理制度 篇1
车间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岗位(人员)负责。
设备管理实行车间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2.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2.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2.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2.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2.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满足生产要求。
二、适用范围:
1、与生产有直(间)接关系的设备及其附带设施。
2、模具及其附带设备。
3、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
4、其它有关用水、电等设备。
5、设备相关的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
三、管理部门职责:
1 、设备动力部: 负责公司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保养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的能源动力管理等。
2 、模具车间: 负责公司模具的`维护、保养、领用等管理。
3 、理化实验室: 负责公司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的使用保管、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管理。
4 、车间等使用部门: 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5 、办公室: 负责设备台帐、档案管理。
四、设备的购置:
1 、申购:
1)新设备的申购由使用部门提出设备需求规划书、详细规格表及请购单。
2)设备维修用备品备件的请购,原则上由设备动力部提出请购单。
2 、订购: 设备动力部按总经理批准的请购单,向经评估认可的厂商下单订货,并确认交期、品质要求(性能、指标等)、验收条件、付款方式等。
3 、进厂验收:
1)新设备进厂后,由设备动力处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开箱、安装调试。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应由设备动力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验证合格后,由设备动力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使用说明书、图纸、合格证等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管理。
3)新设备验收经试车不合格者,由设备动力部通知供应厂商处理。
4)自制设备的验收:在制造完工后,设备动力部会同办公室、技术部、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验收合格后,由设备档案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4 、建卡编号: 设备验收完成,设备动力部将设备编入《设备台帐》,并建立“设备卡”及“维护记录卡”等档案。
五、设备的维护、保养:
1 、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
1)一级维护保养:设备的日常点检、清扫、加油、消耗品的更换及简易零件的修理,并做好更换与修理记录。
2)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一级维护保养,并对设备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负直接责任。
3)使用部门负责《设备日常点检表》内规定项目的执行与记录。
4)新上岗、转岗、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须进行培训,学习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基本常识和“三级保养制度”的内容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5)特殊工种,如:行车工、电工等需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由相关部门颁发操作证后上岗。
2 、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二级修理:现场无法自行更换且需专门技术才能恢复机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设备动力部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与修理,并记录。
3)设备动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依计划做好《定期保养记录表》。
3 、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
1)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需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机构做精度检查或保养修理。
2)三级维护保养与修理由设备动力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送修,并记录。
4 、预防保养:
1)日常预防保养有:
日常保养:如加油点检、调整、清扫等;
六、巡查点检;
定期整理:调整、换油、零件交换等;
预防修理:异常发现的修理;
更新修理:损坏的修理。
1)按《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做定期维护保养并记录。
2)主要的生产设备,如更换零件应随时有备品可使用,设备动力部应对设备易耗品、易损件、采购困难、金额不高者,制作《备品一览表》,建立备品库存。
备件储备: 由设备动力部制订储备定额。备件采购按公司物品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使用部门如需备件,应填写《备件申请单》,经生设备动力部审批后领用。
备件应验收入库后,再领用,并严格入库、出库手续。
备件应分类、分区、分机型保管,摆放整齐,标志明显,规范化。加强防锈、防腐措施。定期核对帐物相符。
七、设备的移装、借用:
1 、设备的移装: 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应由技术部提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由设备动力部负责方可进行。设备的移装过程中的安装事宜,由设备动力处负责实施。
2 、设备的借用: 外借设备须经设备动力部同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设备动力部应做好外借设备记录。
八、设备的封存管理:
1、对闲置或连续停用三个月以上完好的生产设备,所属车间要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经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可封存,原则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门对封存设备应做到断电、断油、断水等,将设备保养好,涂上防锈油料,套上机床罩,挂上封存牌。设备封存期间,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和保养,不准任意拆卸设备及零部件。
3、使用部门要求启用封存设备时,应填写《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设备动力部批准后,方能启封投产。
九、设备的报废:
1、凡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报废:
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
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的。
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
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
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2、设备报废的审批:凡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设备动力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经公司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设备。设备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3、销帐:设备经报废后,应在《设备台帐》等表单中予以销帐处理,应注明报废日期、报废批准人、报废执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设备、特种设备的管理
1、操作人员须经专门技术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违反规定使用设备。
3、特殊工序设备要满足工艺要求。使用部门须定期进行设备的精度检查,并将检查记录设备动力部备查。
4、特种设备须完好运行,严禁带病作业,并按国家规定年检和审核。特种设备的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后操作。
十三、设备事故处理:
1 、事故类别: 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的损失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 、事故处理: 发生设备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通知设备动力部,经鉴定记录后处理。使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设备动力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事故性质和损失经济大小,形成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十四、相关表格:
1、《设备台帐》
2、《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
3、《设备日常点检表》
4、《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5、《定期保养记录表》
6、《备品一览表》
7、《备件申请单》
8、《设备封存(启用)申请单》
9、《设备报废申请单》
10、《设备报废/销帐记录表》
11、《设备借用/租用协议书》
12、《设备借用/租用记录表》
13、《设备大修理任务书》
14、《设备事故报告单》
15、《设备事故处理意见书》
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特护设备是公司要害设备,其运行状况直接影响生产。为加强特护设备治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生产动力科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治理制度。
2、负责对重点设备特护包机执行情况每周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记录。
3、每月召开一次设备状况分析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对重点设备的治理状况进行考核、评分(按重点包机考核细则),作为对包机人员的奖励依据。
4、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点检制度、点检标准、内容、方法,组织现场实施。
5、负责审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并监督方案的实施。
6、负责组织建立重点设备的事故台帐。
(二)维护保养人员
1、应在设备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特护包机责任制。
2、参与每周由生产动力科组织的特护包机执行情况的巡回检查。
3、认真执行点检制,认真检查、记录,并做到记录内容真实,书写清楚、不篡改、不谎报。每月用完的记录本,应妥善保管、备查。
4、检修班组应建立消缺记录,对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生产车间和主管科室,并及时整改。
5、负责制定重点设备的大、中修方案,由生产动力科审定,生产副经理批准后,安排计划施工。
(三)生产车间职责
1、负责建立本车间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
2、负责建立重点设备单机现场看板。
3、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和四方联检制,四方联检必须到位。
4、参与每月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召开的设备状况分析会。
5、认真填写操作运行记录和四方联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当班班长。
6、认真执行《设备润滑治理制度》和《设备使用维护治理制度》。
三、工作规定。
(一)各有关单位应建立以包机制为中心的重点设备包机责任制、维护保养制、巡回检查制、点检制和四方联检制等规章制度。
(二)主要控制指标:
1、重点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2、重点设备故障停机率应控制在1.5%以下。
3、重点设备泄漏应控制在0.5%26permil;以下。
4、重点仪表完好率达到100%;常规仪表使用率达到100%;在线分析投表率达到100%。
四、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动力科,并由生产动力科组织实施。
设备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设备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监局的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施。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凡需购置()特种设备,购置前应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购置。
第五条 购置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从省级以上认可的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购置。
第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 凡是在我厂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安装、修理许可证及有关证件。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在开工前,由用工单位负责审查其安全资质证及有关证件,同时与生产科签订安全协议,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用工单位提前一周将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证件、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报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经审查合格后,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由使用单位写出验收报告,并附上图纸及技术资料和施工方案等资料,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验和技术鉴定,合格后颁发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的车间及设备动力科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要提前把检验计划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全)负责与公司联系校验事宜。有关车间及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的车间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需化学清洗时,使用车间、科室要提前一周将所用清洗队伍资格证、清洗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备案。委托市质监局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化学清洗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委托市质监局进行验收,验收时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及生产科(安全)参加。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需报废的,由主管科室写出申请报告,经厂领导批准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并向市质监局办理注销。
第十三条 气瓶所有的附件必须齐全(防震圈、瓶阀、瓶帽)、安全可靠,如发现缺少安全附件或损坏的、瓶体有油脂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效验,要达到齐全、准确、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要定期检查,要达到齐全、灵敏、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取暖用锅炉必须按规定配备相适应的软水设备,保证锅炉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设施的作业人员极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台帐。应制定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