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技术管理制度精选三篇
建筑技术管理制度(通用3篇)
建筑技术管理制度 篇1
为严格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传达学习、考试、补考、贯彻实施、补充完善及再贯彻实施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
一、具体规定
1、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考试试卷原稿由技术科下发,或者直接附在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后面。
2、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下发后,施工工区区长必须尽快组织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的传达学习和考试工作,各不同班次的施工人员的传达学习和考试工作由施工单位跟班副区长具体负责,技术科负责阅卷。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成绩表)以及考试试卷自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下发后3日内交技术科备案。
3、工区区长和跟班副区长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必须认真传达并保证传达学习效果。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工区区长、副区长都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考试。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中,“应到人数”栏的数据必须与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一致,考试成绩签字栏签名和补考人员签名总个数必须与“实到人数”栏中数据一致。实际出勤人员超出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时,超出的人员不用签字和按指纹,但必须参加学习和考试。实际出勤人员不足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时,由本单位其他施工队人员补充。所有签名由考试人本人亲笔签字并按指纹,不得代签或代按指纹。区长、跟班区长还必须在负责人、传达人等栏目签字以示负责。
4、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者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习和考试的人员必须补习和补考,否则不得下井从事该项工程的施工。补习和补考程序同上述规定。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下发后,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执行人员或其他任何人员都可提出书面意见,报经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由技术科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补充或修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下发,施工单位重新传达学习后实施。
二、罚则
1、自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下发3日内,工区区长和跟班副区长没有按照本规定要求,组织安排对本单位(或本班次)施工人员的传达学习的,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成绩表)以及考试试卷自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下发后3日内未交技术科备案的,每延长一天罚单位主要负责人30元。
3、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中,“应到人数”栏的数据与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在册人数”不一致的,考试成绩签字栏签名和补考人员签名总个数与“实到人数”栏目中的数据不一致的,或者考试有签名无试卷的,发现一次罚单位负责人30元,跟班区长有责任的,罚跟班区长30元;传达学习和考试记录中,区长、跟班区长没有在“负责人”、“传达人”等栏目签字的,罚款30元;考试人本人未亲笔签字并按指纹,由他人代签的或代按指纹的,罚考试人、代签人或代按指纹人各30元,并连带工区区长和跟班区长20元。
4、未参加学习和考试,或者考试成绩不及格又未补考的人员,不得下井从事该项工程的施工,否则罚款50元,并连带工区区长50元。
5、工程开工后,现场作业人员不熟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基础数据或基本规定不了解的,罚款30元,连带工区区长和跟班区长20元。
建筑技术管理制度 篇2
1、电力设备巡视制度
允许巡视高低压配电设备的人员巡视配电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拦。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等灾害发生期间,巡视设备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部门主管批准,且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人员保持通信联络。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使用,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倒闸操作制度
倒闸操作应根据运行值班主管指令,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3、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 续,操作人员可开始工作:
Ⅰ.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Ⅱ.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Ⅲ.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4、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操作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人员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设备区域。
若工作需要,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不同区域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操作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5、电房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上岗前严禁喝酒,机房内严禁吸烟;
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熟悉机房系统的组成及设备性能、安全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配电的工具、设备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并严禁挪作他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房的非值班人员,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在值班人员陪同下登记入内;
配电装置巡检周期每班四次,停电清扫周期每年二次;
配电房值班岗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
发现火情及人员触电等异常情况,立即切断有关电源,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值班主管或有权责人员书面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做好运行方式、用电负荷记录,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并如实作好记录;重大故障立即报告
当班人员应积极协助维修人员作好设备的维护检修;
按时巡检抄表,认真填写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共同巡检后签字交接。
6、配电房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并在接班前不得饮用含有酒精之饮料及服用有催眠作用之药物,睡眠充足,精神饱满;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次系统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及其它应注意和交代事项;
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并确认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接班人员应详细查看值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有关通知事项;
如果设备正处于故障状态或正在执行切换、调整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实施交接班,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7、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所有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和检修方法;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急救的基本知识,经常检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
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易挥发物品;
机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非工作用电;
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食物进入机房,避免招引老鼠、蟑螂、白蚁等进入机房,威胁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同时机房内所有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均须安全封堵,并定期进行灭害工作,彻底杜绝虫鼠可能造成的危害;
机房内各设备均需单独可靠接地,避免因漏电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
设备重新加载上电之前须核实其供电电压是否与额定电压相符,开关是否正常、接线是否牢靠。一切核实无误之后方可上电;
对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应尽量避免带电操作。
8、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与供电单位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规定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 级,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
建筑技术管理制度 篇3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1)凡套用定型设计、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较短的简单工程,可编制施工设计简要,着重对工期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设计。进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4、加强实施全过程控制,分别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中间检查,并且需做施工组织中间检查记录;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3、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咨询、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5、对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和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6、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重大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工程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决定,制度以及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及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对图纸中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及时办理文字洽商手续;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4)根据项目部的技术计划,组织编制度,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