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管理制度【优秀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加油卡管理制度【优秀3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 篇1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 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 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 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首次领取油卡时,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油卡信息登记表》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 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 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 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 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 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加油卡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严格管控支队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单位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加油卡由综合科负责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驾驶员管理负责加油卡的保管、加油卡使用登记,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
第三条支队只办理一张加油卡,谁领用谁负责。车辆凭加油卡到中石油任何供油点均可加油。
第四条当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驾驶员提出充值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由综合科进行充值。
第五条车辆加油时驾驶员需在《加油卡使用登记表》中填写日期、加油车辆。
第六条加油卡加油完毕后设备自动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应及时索要小票。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由单位领导核实、签字,驾驶员并对此次做好加油记录。
第七条加油当天驾驶员应将小票交到综合科,并补填当天加油金额,同时应填写卡内余额。加油小票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加油卡充值金额使用完后由综合科汇总,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第九条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车辆的油量,及时补充,确保车辆的返回。
第十条加油卡不得对私家车或朋友车辆私自加油。
条十一条加油卡若有遗失要立即报主卡管理人员,予以挂失处理,否则使用人自行承担损失责任。
公司油卡管理制度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公务用车加油管理,实行节能降耗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切实维护好公司的利益,经公司相关部门协商研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流程,明确权限人、负责人,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日常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二、权属
加油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油卡的使用登记和监督、管控。 原则是谁领用,谁负责。不准带其它容器加油。
三、流程细则 1、使用流程:
(1)、车辆需加油时,由当值司机在加油卡使用记录表中依次填写各项内容后,领取加油卡。
(2)、加油卡使用记录采用一卡一表记录方式,月底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汇总成报表,按充值流程要求将加油小票附于表后。
(3)、加油车辆完成加油后,将加油卡交回原领卡处,在加油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当事人签字后交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和监督。
2、充值流程:
加油卡余额不足500元时,由办公室相关人员提出充值申请,申请时先汇总加油卡的使用记录。制成表附于充值申请后,交公司上级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财务部由相关工作人员完成充值。
四、其他
1、实行加油卡后,原则上不允许再用现金加油(因公需出车去外地的除外)。
2、使用加油卡时应保持卡面清洁,不得弯折,故意损坏的公司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遗失加油卡,后续补办所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个人自行承担。
3、严禁与他人串通后送、换、卖油料,如有发生,一经查实,将按实际损失价值的2倍予以经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损失较大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当事人追究经济损失赔偿。
五、附件
《油卡使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