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消防常规工作 篇1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关于消防工作,我国已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各班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法规,并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预防为主的含义是查隐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诸如校园建筑的配电箱、电路、电线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结合的含义是购置消防器材、配备专兼职人员、研究总结、推广普及消防知识和技术,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在火灾发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篇2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广大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2.1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2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职责
3.1安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3.1.1负责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3.1.2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3.1.3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3.1.4负责建立和修订公司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3.1.5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3.1.6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3.1.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3.1.8负责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3.1.9负责对新到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1.10负责定期对公司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3.1.11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3.1.12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3.1.13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台帐》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3.2各部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3.2.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3.2.2贯彻执行国家和福建省关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公司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3.2.3 配合消防管理机关、上级安委会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安委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办。
四、 爱护公司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3.2.4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办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办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3.2.5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3.2.6部门全体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第四章 宣传和教育
4.1安委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4.2安委会成员应利用公司党、政、工、团系统的各种会议对干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并按安委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4.3安办应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4.4公司领导、各部门与管理部室经理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五章 相关规定
5.1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5.2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5.3人员集中的会议室、计算机房、办公室等处应建立内部管理责任,加强检查,保证人员离开时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5.4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5.4.1安办负责室内外消火栓和其它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5.4.2灭火器材的购买、配置由综合部负责,在各部门的责任区内如发现消防器材及设施损坏,应由各部门及时报告安办,安办应及时查明原因,负责更换和修理,并负责对责任事故的处理。
5.5 公司用火管理规定:
5.5.1未经安办批准,禁止在院区内燃烧树叶杂草等物品,禁止在院区内使用明火。
5.5.2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部门,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5.5.3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因科研生产需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器具的,应指定专人看管,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5.5.4禁止各部门在指定喷漆地点以外的地方大面积喷漆。确需少量补喷漆的,应报安办主管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5.5.5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火区及禁止吸烟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5.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5.6.1公司各部门涉及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酒精、乙醚、稀料等)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作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关的作业。
5.6.2公司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则上应做到“五定”:
5.6.2.1定人:凡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安全办备案;对使用人员应由车间主任或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
5.6.2.2定点: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建立固定存放地点并贴上标识,严禁随意乱放;
5.6.2.3定量:应根据生产作业需要购进,每次购进不得超过50公升;各使用点的使用人员应根据每日实际用量领用;
5.6.2.4定容器:在采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汽油、稀料等应使用金属容器;
5.6.2.5定措施: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5.7安办对各部门的“五定”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章 奖励与责任处罚
6.1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福建省、莆田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6.2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6.3严重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中的条款,或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下列原则给予经济处罚:
6.3.1部门存在防火安全隐患,经安办或消防机关指出后不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对部门经理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6.3.2发生火灾事故,对公司领导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部门经理和安办主任、副主任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安办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
6.4上述罚款由安办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5 在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6.5.1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的;
6.5.2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无防火负责人和禁火标志的;
6.5.3对消防设施、器材任意挪用、损坏或保管不善,影响使用的;
6.5.4埋、压、圈、占室内外消防设施的;
6.5.5有隐患不处理、不报告、不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
6.5.6发生火灾不报告,或破坏火灾现场的;
6.5.7不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上级安委会以及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的;
6.5.8不及时按《火险隐患通知书》的要求整改的。
6.6凡违反《防火安全责任制》,受到上级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罚的,由责任部门承担,并由安办从责任部门支取后缴纳,同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公司内部的处罚,并予以通告。
第七章 附则
7.1 具体岗位或工种的安全防火规定见公司《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
7.2 本制度由安办负责解释。
7.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2.值班、巡逻、查岗制度;
3.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草类原料堆垛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7.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8.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二、防火安全检查表:
1.防自燃安全检查表;
2.电气防火安全检查表;
3.设备安全检查表;
4.车辆安全检查表;
5.避雷装置安全检查表;
6.消防设施检查表;
7.环境防火安全检查表。
公司消防安全制度 篇5
一、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教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和处理火灾责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协助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车间、实验室切实执行消防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减少或消除火灾隐患;
(3)会同有关部门追查火灾责任者;
(4)定期对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购置维护、保养、检修、更换;
(5)在公司消防领导小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检查;
(6)发生火灾时,协助消防领导小组指挥扑救,并迅速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10、部门的消防职责
(1)各部门负有贯彻落实公司各项消防规章制度的职责,部门经理(主任)是公司二级消防责任人;
(2)定期进行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本着“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间,定解决问题”的四定原则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或保安部;
(3)经常对本部门师生和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负责所属辖区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保护工作;
(5)按照本规定要求组织制订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实施细则,公布上墙并认真贯彻执行。
11、生产技术部的防火职责
(1)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生产区域防火的责任部门,对厂区防火工作负有责任;
(2)协同保安部经常对生产线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教育生产线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公司消防规章,爱护公司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要严禁生产线员在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等私拉乱接电线和焚烧废纸、废旧物品。
12、研发中心的防火职责
(1)研发中心是公司研发基地防火的主管部门,对研发基地的防火工作负有责任;
(2)协同保安部经常对科研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3)教育科研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公司消防规章,爱护公司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要严禁科研人人员在实验室、试验车间、员工宿舍等私拉乱接电线和焚烧废纸、废旧物品。
四、火灾预防
13、各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本部门的消防重点部位。报保安部审定后,报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为消防重点部位。对消防重点部位要专门制订消防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定期检查。
14、各部门要从本部门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并报保安部备案。
15、公司内生产、科研、生活需临时性使用明火的,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报保安部备案。在重点部位和易燃、易爆部位临时用火,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查,并报保安部批准。
16、电器设备安装、拆除和大中型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17、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消防水源。
五、主要部门及岗位防火规定
18、办公室的防火规定
(1)办公室不得存放与办公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对于存放有大量书刊、文件、纸张等易燃物品的办公室,在工作时要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并禁止吸烟;
(2)烧毁无用的废纸、文件和其它可燃废品,要在安全地带进行,并要有人看管,待全部熄灭后方可离开;
(3)每天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时,要进行防火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
19、会议室的防火规定
(1)会议室不得私拉乱接电源;
(2)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散会时,经防火检查无误后,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4)随时清理室内纸张、废物等易燃物品,消除隐患;
(5)会议室要准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以防万一。
20、配电室的防火规定
(1)非电工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
(2)保持配电室清洁,严禁存放易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
(3)经常对变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理,保持清洁,防止因污秽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及电路要经常进行检查、保养与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监护电压、负荷变化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使用汽油、煤油擦洗;
(6)停电时,要事先发布告示、通知,请有关部门、有关人员得知情况,防止正在运行中的电脑和软件受损。
(7)保持配电室清洁、干燥、通风;
(8)禁止在配电室吸烟。在配电室内动用明火,需提出安全措施,并报行政服务部批准
(9)根据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负责保养与维护,做到随时可用,人人会用。
21、档案室、接待室、计算机房、资料室、实验室防火规定
(1)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室内吸烟和动用明火作业;
(2)及时处理废纸、资料和其它可燃物品。销毁时需放在安全地点,并派专人看管, 直至完全熄灭为止方可离开;
(3)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锁好门窗;
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二、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四、及时更换破旧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厨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节假日实行人员值班制度。
七、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制度。
总则 篇7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消防管理制度 篇8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必须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必须关闭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必须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保持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必须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