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管理制度【优秀2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
装饰施工管理制度 1
1、为贯彻实施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为业主提供优质满意的`产品。建立和健全了由总工程师统一领导,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施工员、项目质量员具体实施,部门配合监督的的质量保证体系。
2、加强现场管理,建立质量管理网络。
3、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标准,贯彻执行质量体系程控中各项制度。
4、加强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及专业检查,填写'班组自检、互检记录',对工序质量信息反馈到缺陷频数较多的项目,及时按其特点,制定符合质量体系规定的纠正预防措施。
5、加强现场检测、计算管理,所有检测、计算设备必须经计算局检测合格,在施工过程做好计量、抽检工作。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2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1、公司员工迟到在5分钟以内,一分钟罚一元钱,5分钟至10分钟,罚款10元;10分钟以后罚款30元。如果因为迟到而不来上班者,按旷工三天处罚。
2、病假: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并写请假条,病假结束后需到行政部进行销假,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旷工三天处罚。
3、公司员工只要在上班期间早退,或者是做些与上班无关的事情,如:逛街、打牌等等,一经发现,从当月工资上扣除200元。
4、当月病假,事假累计不超过三天,病假,事假无薪水。
5、公司员工必须根据《清洁值日轮流表》值日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打扫办公室清洁卫生。
6、公司纸杯是为客户提供的,故公司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纸杯,饮水者自带纸杯。
7、上班时间尽量不接打私人电话,紧急或特殊情况,通话时间不易过长。
8、公司员工不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打游戏,做与公司无关的事。
9、公司的办公桌除电脑、打印机、鼠标、口杯、电话、文具必备资料纸张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
10、公司的靠背、座椅一律不能放其他物品,人离开时椅子调整。
11、吸烟请在吸烟区,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2、公司员工只要一进办公室,没有佩戴胸卡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交给财务。
13、公司员工一个星期休息一天,周末不能休息。(否则按旷工处理)
14、公司员工加班,财务会负责给员工算加班工资。
15、节约用水、用电,最后一个离开者检查水、电、饮水机是否关闭。
16、市场部的员工必须把每天做的事情全都记录在笔记本上,每周星期天交给邵衍,邵衍在交由杨总查看。
17、公司员工不能再公司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二、语言规范:
1、交往语言:您好、早上好、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关照、谢谢、周末愉快、拜拜。
2、电话语言:电话铃响三声内接起,先报“您好!华朗装饰设计。”请问,谢谢,再见。
3、接待语言:你好,请稍等,我帮你找个设计师,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打扰您,好的,行。
三、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的思想。
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设计师职责范围:
1、本公司以轻装修重装饰的理念来达到装修效果。
2、设计师要主动与业主和施工队长沟通。
3、设计师必须认真详尽的'向施工队长做好设计交代、勤到现场查看指导。
4、建议业主不妨主动提出要求,在合同上增加相关批注,让公司利益得到更实质性的保障。
销售部职责范围:
1、根据公司的管理要求,上班必须穿戴公司规定的服装,工作证整齐的挂在胸前,认真的完成公司下达的目标及任务。
2、服从公司的安排和合理的调动。
3、在与客户交谈时应以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为先,主动和客户交流和沟通,让客户能感觉到公司的热忱服务和真诚的合作。
总监职责范围:
1、每个工地开工进场,应按公司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公司广告标语应挂在显人耳目的地方。
2、以安全为天,生产为本的原则,按施工需求进行工人的调动和安排。
3、材料与垃圾应按规定分开,分类;整齐的排放在施工现场。
4、工地卫生是衡量整个公司的唯一标准,所以总监应必须落实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工作。
5、必须每天到施工现场做质量检验登记,及时改进不合格产品,以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
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管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确保资金有效供应。
4、进行成本费用预收,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6、负责公司材料,办公用品的管理。
7、参与项目与施工对结算,参与采购部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9、按照工程预付款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装饰管理制度 3
装饰项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装饰工程的'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保证质量,控制成本,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其主要内容涵盖了项目启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及后期服务等各个关键环节。
内容概述:
1.项目立项与策划:明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预算、时间表和资源分配。
2.设计管理: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客户需求,符合建筑规范,且经济可行。
3.施工组织:制定施工流程,监控施工进度,确保安全、质量和环保标准。
4.材料与供应商管理: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及时性。
5.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体系,对工程各阶段进行严格把关。
6.成本控制:实施成本预算和成本核算,防止超支。
7.客户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处理客户反馈,满足客户需求。
8.验收与售后服务:确保项目按期交付,处理保修期内的问题。
装饰施工管理制度 4
a、项目经理部
由公司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工地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甲方关系,解决工地现场出现的所有问题。
b、工程总指挥
由公司工程总监或副总监担任,对工作项目全面负责。
c、项目经理
由工程总指挥选定、负责与甲方进行工程总协调,对工程的人、财、物进行总安排、调度。
d、地盘管理
项目经理长驻工地,对工地的人、财、物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进行总管、监督并组织检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解决;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得到解决才能继续施工。
e、技术监理
装饰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泥水工、木工、油漆工等工种的技术交底;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电工的。技术交底,对施工进度、质量负责。
f、设计、监理
对施工过程中设计的变更,对图纸不合理的地方指出合理的设计,以及监理现场的施工与图纸的设计是否相符,负责与甲方协调设计上出现的问题。
g、资金管理
对工程项目各项资金的使用、收入和分配进行预测、控制、计划、核算、分析并考核、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合理调配。
h、日常事务管理
负责监督工地、工人住宿的防火安全;财物的安全;车辆的调度;所有档案资料的存放、整理以及协调工程项目部与甲方的联系、统计考勤。
i、材料供应
材料采购、验收出、入库,按要求保证货物质量和供货时间以及存货安全。
j、财务人员
记清各科帐目,借款(现金、支票)手续,办理报销手续,按时做好各类报表及材料清单。
装饰施工管理制度 5
1 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3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 职责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4.1 安全动力部职责
4.1.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1.2 负责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4.1.3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4.1.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4.1.5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2仓储部职责
4.2.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
4.2.2 负责危险化学品成品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4.2.4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2.5负责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4.3 采购部职责
4.3.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4.3.2 负责至具有资质的厂家采购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4.3.3 所采购的剧毒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
5.1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化学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5.2 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 对贮存剧毒化学品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它生产、贮存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情况上报公司和市安监局;
5.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5 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6 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如果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安全动力部;
5.7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5.8 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
5.9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10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5.11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6 经营管理
6.1 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和销售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6.2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保证用户在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6.3 发现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6.4 综合办公室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6.5 综合办公室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6.6 综合办公室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6.7采购部不得采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6.8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销售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 装卸运输管理
7.1 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7.2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3 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并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4 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槽罐以及其它容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5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同时向承运方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7.6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槽罐及其它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7.7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8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位应当向目的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8出入库管理
8.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剧毒品库严禁存放生活用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场地内,并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8.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9废弃管理
9.1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9.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9.3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装修管理制度 6
为了确保本住宅小区业主的根本利益,并对装修施工队进行有效管理,根据建设部和浙江省有关装修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公约:
一、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提供给公共事务部以下资料;
1、室内装饰企业营业执照。
2、执业许可证。
3、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4、装饰装修方案一份(附相关管线施工图纸)
同时,要接受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进行有关小区装修基本要求行为规范、注意事项和违规处罚等方面的。培训。
二、本小区内装修实行凭《装修申请审批表》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出入证》进出制度,各施工队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
三、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30天,较大工程为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应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四、施工时间:每天施工时间为8:00~11:30,2:00~20:00。
五、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接到工程后需前往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如下手续。
1、交纳施工押金xxx元。
2、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位施工人员需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出入证每证交纳押金10元。
六、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施工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串场地及夜间留宿施工现场,违者没收出入证,严禁私下再接工程而再不办手续,违者除补交有关费用外,每队扣除违约金xxxx元。
七、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放置于楼外指定地点,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共用场地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公用设备、设施,保持公用场地、墙壁完好和整洁。
八、施工队应严格按建设部110号《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浙江省房屋装修管理办法》和《室内装修管理规定》
九、装修完工后施工队和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处申请验收。并交回进场《出入证》,如有丢失,扣除10元押金。
十、每项工程验收并经过一个月使用后,确认无损坏房屋和其他违章现象的,物业管理处将退回施工押金。
装饰管理制度 7
装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规定员工的职责、权限、行为规范和培训要求,确保所有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2.材料管理:涵盖材料采购、验收、存储、领用和退库的流程,防止浪费和损失。
3.设备管理:规定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良好运行。
4.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检查标准和流程,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工程品质。
5.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6.进度管理:设定施工计划,跟踪进度,及时调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7.环境保护:执行环保法规,控制噪音、扬尘等污染,保护周边环境。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8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
第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第八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第九条装修人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第十条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装饰装修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第三章开工申报与监督
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件;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五)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
装修人对住宅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第十六条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管理服务费用;
(八)违约责任;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禁止物业管理单位向装修人指派装饰装修企业或者强行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第二十条装修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第四章委托与承接
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三条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第二十四条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项目、方式、规格、质量要求以及质量验收方式;
(三)装饰装修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
(四)装饰装修工程保修的内容、期限;
(五)装饰装修工程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二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第六章竣工验收与保修
第三十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应当要求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纠正,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第三十一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业主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二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
装修人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造成损失的,由装修人负责赔偿。
第三十四条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装修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装饰装修企业自行采购或者向装修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条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五条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前的装饰装修工程管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第四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9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装饰管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装饰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遵守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管理制度。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安全管理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1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2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报装饰管理部备案。
第13条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4条了解安全管理的定义,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第15条每月定期由总经理或装饰管理部经理组织各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6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四章临时用电管理
第17条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操作规程,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第18条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19条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第20条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工作应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21条本安全管理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2条本安全管理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监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所在乡镇的监督检查。
三、仓库、门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四、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建立烟花爆竹购销台帐。
五、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六、仓库、门市内禁止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仓库、柜台内严禁吸烟。
七、仓库、门市不能留客住宿,不能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顶班营业。
八、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抢险自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
一、考核基本原则
为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源头安全目标管理,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上级文件,结我站实际情况而制定。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考核工作由电站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范围
考核我站所有领导和员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工作目标60分;工作要求40分。评分实行倒扣计分方法,即基本分减去扣分为考核实得分。
(一)工作目标及评分标准(60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未落实10分。
2、认真完成电站布置的各项工作,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实施措施、检查、总结。未做到每项扣3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电站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不得少于12次。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各项制度未落实一项扣5分,检查少一次扣2分,未整改每项安全隐患扣2分,整改后未申请验收每项扣2分。
4、运行人员每天必须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日志的记录。不及时到岗、到位的每次扣3分,无工作日志每次扣2分。
5、认真落实电站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月”、汛期等季节性专题安全工作。每项工作未开展扣3分,效果不明显每项扣5分。
6、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现场组织抢救,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未做到每次扣3分。
(二)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40分)
1、按通知要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学习教育,无故缺席每人次扣5分。
2、凡发生安全事故必须马上上报,未做到每次扣10分。
3、各类事故报表要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未做到每次扣3分。
4、上级布置的安全检查汇报材料要及时上报,未做到每次扣5分。
四、奖惩办法
年终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工作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个人奖励10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个人奖励50元。
年终考核总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罚款100元。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开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平安,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展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到达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展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平安监视单位、建立监理单位、房屋平安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平安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立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立工程建立报建管理方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立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立工程建立报建管理方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构造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平安进展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立单位按照工程建立质量平安监视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平安监视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平安监视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平安监视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立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进展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立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立工程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以下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立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平安
第十六条建立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根本建立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平安技术标准及验收标准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构造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构造的平安。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领先修缮加固,到达居住和使用平安条件后,方可进展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标准。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立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展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平安。
第二十一条质量平安监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展质量和平安监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视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立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方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顿施工的处分,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顿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当。
〔一〕未按照规定进展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展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视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顿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撤消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分,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展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展施工的;
〔四〕拒绝承受质量平安监视机构监视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平安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展房屋平安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构造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展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房屋平安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平安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
装修管理制度 11
装修工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装修工程的作业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地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维护公司形象,以及保护客户权益。通过明确职责、设定标准、强化监管,该制度将促进团队协作,提升项目执行力。
内容概述:
1、工人资格与培训:所有装修工人需持有相关资质证明,定期接受安全和技能提升培训。
2、工作流程:明确从项目启动到验收的。每个阶段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间表。
3、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查机制,对材料、工艺和完成效果进行定期审核。
4、安全规定: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现场危险源管理等。
5、现场管理:规范工地秩序,如工具存放、清洁卫生、噪音控制等。
6、服务态度:强调与客户沟通的礼貌与专业,处理投诉和问题解决机制。
7、绩效评估: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奖励优秀表现,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装饰管理制度 12
店装饰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店面形象、顾客体验、员工工作环境等多个方面,旨在通过规范化的装饰管理,提升店铺的整体品质和经营效率。
内容概述:
1.店面设计与布局:明确店铺的装饰风格、色彩搭配、展示区域划分等,确保与品牌形象一致。
2.装饰材料与质量:规定装饰材料的选择标准,保证其安全环保,耐用性良好。
3.维护保养:制定定期检查和保养计划,确保店铺设施的`整洁与完好。
4.更新升级:设立更新装饰元素的流程,适应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
5.成本控制:在保证装饰效果时,合理控制装饰成本,提高投资回报率。
6.审批流程:设立装饰项目审批机制,确保所有改动符合公司规定和法规要求。
7.员工参与:鼓励员工提出装饰改进建议,增强团队归属感。
装饰施工管理制度 13
1、目的性原则
根据xxxx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xx办事处二次装修工程概况所设置的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其目的是为了产生组织功能,实现施工项目管理的总目标,严格履行分包合同,按照'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内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施工管理,从这一根本目标出发,就会因目标设事,因事设机构定编制,按编制设岗位定人员,以职责定任务授权力。
2、精干高效原则
施工项目组织机构的人员设置,以能实现施工项目所要求的工作任务(事)为原则,尽量简化机构,做到精干高效。人员配置要从严控制二、三线人员,杜绝人浮于事,力求一专多能、一人多职。同时还要增加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知识含量,着眼于使用和绩效相结合,以提高项目施工水平、质量、效益。
3、管理跨度和分层统一的原则
管理跨度亦称管理幅度,是指每一个主管人员直接管理的下层人员数量。管理跨度大,所接触的人员关系就多,处理人与人、人与事的关系数量相应就多,反之则少。组织机构设计时,必须有一个适当的管理跨度。然而管理跨度又与职能分层有关。因此不难理解:层数多,跨度就小;层数少,跨度会大。这就要根据领导者的个人能力和施工项目的。大小进行权衡。本组织机构在设计时,因对xxxx保险公司xx办事处二次装修工程的工作量和所牵涉到的专业内容加以考虑,其人员设置是相当有针对性的。
4、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
由于本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系统,由众多户型(子系统)组成,一个大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子系统内部各个单位工程之间,不同组织、工种、工序之间,存在这大量的结合部,故项目组织的形成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组织机构系统,恰当地分层和设置管理部门,以便在结合部上能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防止产生职能分工、权限划分和信息沟通上的相互矛盾或重叠。使项目管理自始至终围绕总目标实行合理分工及整体协作。
装饰管理制度 14
室内外装饰管理制度主要涉及设计审批、施工管理、材料选用、安全环保、质量控制、验收标准、后期维护及人员职责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设计阶段:包括设计方案的提出、审批流程、设计变更管理等。
2.施工阶段:涵盖施工队伍的选择、施工计划的制定、现场管理规定、进度控制等。
3.材料采购:明确材料的质量标准、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
4.安全环保:规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
5.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定期检查制度及质量问题处理办法。
6.验收与交付:定义验收标准、验收流程及保修期限。
7.后期维护:规定保养周期、维护内容及责任归属。
8.人员职责:明确项目经理、设计师、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装饰管理制度 15
装饰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各个环节,旨在确保项目的`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工程质量,控制成本,并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
内容概述:
1.项目立项与规划:明确项目目标,制定项目计划,包括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等各阶段的时间表和预算。
2.团队管理:确定项目团队架构,明确各成员职责,设定绩效考核标准。
3.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
4.成本管理:实施成本预算,监控费用支出,预防超支风险。
5.进度管理:制定项目进度表,定期评估项目进度,及时调整计划。
6.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7.客户服务:设立客户沟通机制,处理投诉与建议,提升客户满意度。
8.文档管理:规范项目文件的记录、存储和传递,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装饰管理制度 16
装饰城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员�
2.员�
3.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预防事故。
4.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设立客户服务标准,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5.供应商管理:评估和选择优质供应商,维护供应链稳定,确保材料质量。
6.财务与成本控制:实施严格的财务制度,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7.市场营销与品牌建设:制定营销策略,提升品牌知名度,扩大市场份额。
装修管理制度 17
装饰装修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率,同时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品牌形象。这一制度涵盖了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管理、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标准以及后期维护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项目规划:明确装修项目的总体目标、时间表和预算,为后续工作提供指导。
2、设计审批:规定设计流程,包括初步设计、详细设计的提交和审批,保证设计方案符合公司标准和客户需求。
3、施工管理:设定施工队伍的选拔标准,规定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协调机制。
4、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检查标准,确保材料质量、工艺水平和工程验收符合行业标准。
5、成本控制:设立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体系,防止超支和浪费。
6、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包括设备安全、人员培训和应急处理措施。
7、环保标准: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音、尘埃等污染,推广绿色装修理念。
8、后期维护: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维修保养制度,保障客户满意度。
装饰管理制度 18
装饰公司的材料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控制成本、保证质量的关键。它涵盖了从材料采购、存储、使用到废弃处理的全过程管理。
内容概述:
1.材料采购管理:明确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分析、供应商选择、价格谈判、合同签订等环节。
2.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库存水平,防止过度积压或短缺,同时确保材料的`妥善存放。
3.材料领用管理:规范领用流程,确保材料分配的公平与透明。
4.材料使用监控:跟踪材料在项目中的消耗,及时调整使用策略。
5.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确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工程要求。
6.废弃物处理:制定环保措施,妥善处理废弃材料。
装修管理制度 19
室内装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装修工程的'全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安全与效率,同时维护业主权益和提升公司形象。它涵盖了设计、预算、施工、验收、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设计管理:明确设计标准、审批流程,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规、客户需求及公司质量标准。
2、预算管理:规定预算编制、审核及变更程序,防止超支风险。
3、施工管理:涵盖施工队伍选拔、施工进度控制、材料采购与使用、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
4、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检验标准,执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5、环境保护:规定噪音、尘土、废弃物的处理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售后服务:明确保修期限、服务内容及响应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20
写字楼装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总则
1、为增强投资写字楼租赁后的装修管理,保证大楼修建主体构造的稳定与全体作风的完好、一致,保证租赁单方的权益,参照国度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则。
2、本规则为写字楼租赁契约之附加商定文件,签署契约即视为认同本规则一切条款;租户在对租赁的写字楼停止装饰装修必需无条件恪守本规则。
3、本规则由投资广场物业管理处担任解释,其中内容与国度或中央同类规章有异同之处以国度或中央法规为准。
4、租赁单方另有商定各项不在本规则的商定范围之内。
二、普通规则
1、租户对承租区域的装饰装修进程中,制止下列行为。
①未经大楼物业管理处同意或许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化大楼修建主体和承重构造。
②扩展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减少承重主柱、支撑墙体,衔接等的尺寸,撤除衔接墙的砖、混凝土墙体。
③对楼层上、下楼板大面积打孔。
④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⑤损坏大楼原有节能设备,降低节能效果,损坏挪动采光通风与固定标识物等。
⑥改动电力主配线路、给排水主水管及分支管路、消防设备设备、监控设备。
⑦在公共区域内悬挂较大体积物体。建隔墙等,侵占公用空间,损害公共局部及设备。
⑧改动租赁区域或楼外立面构造,颜色、开门、开窗等有损大楼修建外观的行为。
2、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未经物业管理处赞同,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对地板的装饰,对吊顶的拆换装饰。
②搭建修建物、构筑物。
③拆改供冷、供暖管道和设备。
④拆改电照用具、电照开关、风机开关、电源插座及有线电话网络插座等。
⑤室内墙壁装饰、改色。
⑥在公用通道及走廊、电梯口运用改动颜色,粘贴、设置广告物或其它相似行为。
⑦楼顶悬挂小型物体需借助管道的支撑点时。
3、租赁方对承租区域的。室内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必需向物业管理处报送有关施工方案及图纸,并由物业管理处同意,方可施工。
①装修超越大楼设计规范或规则,添加楼面载荷的,应经大楼原设计单位或许是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以及改房间卫生间、厨房的应依照防水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并做漏水实验。
③对本区域内的用电容量添加,应对照原大楼设计容量制定增容方案,对空开、维护安装的调整应有调整方案。
④对房间的隔离,水、电、暧、消防、监控、通讯设备的装修正动,都须有完好、详细的方案及立体图。
⑤装修施工平安措施,动用明火和停止焊接作业。
装饰管理制度 21
装饰设计管理制度是对装饰设计项目从策划到实施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旨在确保设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和客户满意度。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流程管理
2.设计团队管理
3.设计质量管理
4.客户沟通与服务管理
5.设计变更与审批管理
6.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内容概述:
1.设计流程管理:定义从接洽客户、需求分析、概念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制作到施工现场配合的每个阶段的`职责和标准。
2.设计团队管理:设定设计师的职责分工、协作机制,以及绩效评估体系。
3.设计质量管理:建立设计审核机制,确保设计方案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合规性。
4.客户沟通与服务管理:规范与客户的沟通方式,提升客户满意度。
5.设计变更与审批管理:设立变更申请、审批流程,保证设计变更的有效控制。
6.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定设计成果的保护措施,防止知识产权泄露。
装饰施工管理制度 22
1文明施工措施
1.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实现文明施工显得尤为重要,为确保本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工地,从场容场貌做起,带动各项管理纳入标准化轨道,场容场貌是企业管理水平的标志,做到事事有标准、处处有标准、人人讲标准,实施项目场内、场外和软硬件管理六个'化'。
1.物料存放定量化:定量、定点堆放材料,即利于现场文明管理,又不致于材料积压过多,工地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在生产中造成扬尘的管理。
2.资料管理档案化:各类管理资料分门别类编号装订成册,便于查找及存放,便于执行合同,为创效益提供可靠原始资料。
3.班组管理制度化:从班前有布置、中间有检查、班后有汇报、工序完成有报表的整个过程开始实施,形成各项工作专人专责制度管理,促使班组天天重复同样的工作,形成工完料尽场清习惯动作。
4.工序衔接定时化:在总进度网络计划的控制下,坚持按月、周、日、工时编制网络作业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保持资源和工序搭接平衡,并进行动态调整,各工序人员相对固定,以提高熟练程度,确保工序按计划实现搭接。
5.合同管理程序化:加强对合同的学习、理解和实施,树立恪守合同的观念。
6.成本核算动态化:建立一套'先算后做,边算边做,做后再算'的工作标准,将成本控制落实到每个分项工程的施工中。
1.2具体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作为一项总体标准,在施工过程中要适应现场的动态性,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合理布置。严格按总包平面规划布置临时建筑和施工机具、堆放材料,成品半成品,埋设临时管线和电路,未经审批不得任意变更。
2.成立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经理担任。根据该工程的建筑特点,现场等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分阶段加以落实。施工现场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垂直运输设施、库房、办公室,室内外整洁卫生,有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
3.根据本公司的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有关内容,结合本工程ci企业形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现场设置饮水处,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饮用水和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
4.进一步强化公司的ci企业形象,工地所有办公室桌椅应摆放整齐、统一标准。现场办公室墙面标志:主墙设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及项目质量目标。悬挂工程效果图、工程项目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管理人员职责等。一律在安全帽正中粘贴标识,颜色。
5.确保工地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清运过程中,防止乱飞现象,影响市容卫生,严格按环境保护要求施工,尽量降低施工中产生的噪声。
6.施工现场内严格按要求堆放材料,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通畅、无大面积积水。
7.在整个施工现场设一专职文明工地管理员,负责工地施工现场的布置、道路畅通、材料堆放、环境卫生等工作。
根据各施工场地进行卫生包干,在各自的包干区每天清理,做到清洁、整齐,并制定相应的奖罚措施。
9.按照现场使用功能划分区域,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明确管理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度,所辖区域有关人员必须健全责任制。
10.施工作业区有防火、防尘、排水等管理措施。
11.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统一服装,佩戴标明其施工单位、姓名、职务(工种)及作业队的胸牌。
12、保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设施良好,保证设施无跑、冒、滴、漏现象。
13、顾全大局发扬互助合作精神,努力配合甲方、总包做好专业施工材料的进场和堆放工作。
14、对已知地下地上管线有维护的责任和义务,并对所属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做好保护地下地上管线的教育。
15、严格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的有关条款进行要求,并遵照执行。
2环保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iso14001环保标准实施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严格执行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为此我们制定环保管理措施如下;
2.1.控制施工场地的噪声污染
1)建立环境保护领导体系,分工明确,划分环境保护责任区,落实到人,管理必须到位。
2)对新入场参施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并针对季节性的不同变化进行相应的环境保护教育。
3)施工现场水泥、白灰、渣土等易飞扬的颗粒材料,散体材料必须进行覆盖。
4)现场设冲洗池,带泥、土车辆出入必须冲洗,避免道路遗撒。
5)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严禁野蛮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噪声,以防施工扰民。
6)施工现场油料存放设专库,库内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
2.2严格控制粉尘排放
本工程临近正在运营的机场跑道,为了保证飞机运行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必须严格控制粉尘飘扬,其控制措施如下:
1)施工场地派专人洒水降尘。
2)施工期间作业面采用排风吸尘器吸尘。
3)楼上垃圾分类袋装好后应尽可能集中临时堆放在楼梯间的房间内,并在每天晚上规定时间运至现场垃圾池,定期对各种垃圾及时按有关规定清运到场外垃圾场。
4)对易起尘砂裸露的砂堆、水泥等,活完后必须用苫布覆盖。
2.3严格控制固体废弃物及污水的排放
1)废旧材料及回收利用。
2)防止不合格材料进场。
3)加强质量控制,并严格制定执行成品保护措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返工修补产生固体废弃物。
4)清洗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2.4严格控制烟气污染
现场不得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等有害健康的物资。对有毒、有害废弃物要本着'减量化、无害化、回用化'三化原则处理固体废弃物,贯彻公司环境方针,实现固废控制目标、指标。及时回收,并集中按《固体废弃物排放控制作业指导书》有关规定处理。
2.5尽量减少社会影响
为了确保周边的`生活、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应加强垂直水平运输组织管理。具体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制订详细的材料进场计划;严格控制材料进场时间,以减轻垂直水平运输及堆放场地紧张的压力;此外,垃圾及材料运输应尽可能
安排在晚上规定时间进行,并注意'活完脚下清'。
3运输管理措施
3.1因机场交通运输比较紧�
3.3安排组织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各种车辆与施工现场的干扰。在排材料进场计划过程中充分考虑运输能力。
3.4尽量不利用停机坪通道运送材料,如果有大型材料进场,机场正常运货通道不能满足运货的要求,须使用停机坪通道时,须事先与机场运行控制室联系确定好运输线路和时间,进入停机坪的人员和车辆办理好有关证件,另外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安装警示灯。为了防止运输材料车辆带入的砂土影响飞机运行,要安排人员跟随车辆后进行清理,保证现场干净、清洁。为了防止施工灰尘飘入机场通道,在靠跑道侧满铺绿色防尘网。
3.5在道路使用时若干扰了交通运行,要先通知机场交通管理部门,取得他们的同意后,在道路上设置路障和警示信号灯,并派专人进行管理。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23
一、装修规定
1、装修范围:小区内住宅装修需符合当地的装修规程。不得随意拆除原有结构,不得改变公共设施、消防设备、电气设施和供水、排水、排气等管道配套设施。
2、装修材料:装修过程中需要的建筑材料、辅助材料和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的环保标准。
3、工程质量:装修工程的现场管理应当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派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在装修后应进行验收,确保质量。
4、工期要求:业主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装修工作,否则将会面临相关的处罚。同时也必须确保装修过程不影响周围业主的。生活、工作。
二、装修注意事项
1、施工时段:施工必须在规定的时段内进行,不得影响周围业主的生活、工作。
2、噪声控制:大声喧哗和使用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很大的干扰。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噪声控制。
3、清理管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必须注意清理施工垃圾、废料等杂物,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4、保护措施:装修之前必须保护好公共设施、电器、墙壁等基础设施,防止破坏。
三、装修流程
1、提出申请:居民在进行装修工作之前,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字迹清楚、明确。
2、审核通过:物业公司将审核业主的申请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业主须遵守审核要求后进行施工。
3、施工方案:业主应制定施工方案书,明确工程进度和质量指标,并保证安全规范。
4、装修施工:业主必须在小区管制的空间内进行装修施工,施工过程中必须在小区监督下进行,并确保质量。
5、验收管理:业主应当在装修工作完结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表。
综上所述,建立完善的小区装修管理规定范文,是保障小区环境整洁、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保障居民收益的重要措施。小区物业公司应当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物业管理规定落地实施,为小区居民打造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
装饰管理制度 24
装饰工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职责划分
2.工作流程
3.安全规定
4.质量标准
5.培训与发展
6.纪律与奖惩
内容概述:
1.职责划分:明确装饰工在项目中的。具体职责,如施工、测量、材料准备等。
2.工作流程:规定从项目启动到完成的每个步骤,包括设计确认、材料采购、施工进度、验收等环节。
3.安全规定:制定工地安全规范,确保工人在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4.质量标准:设定装饰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准则,确保工程达到客户满意度。
5.培训与发展:为装饰工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其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
6.纪律与奖惩: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同时设立激励政策,鼓励优质工作表现。
装修装饰管理规定 25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安全、优雅、温馨的居住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和小区业主公约以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业主还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1.业主装修前必须办理装修申请表,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图及私家花园绿化布置图(如业主需要改动目前绿化发布)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查。
2.业主在提交申请表后还需要填写《装修承诺书》《物业二次装修审批表》和《安全消防责任书》。得到物业部门审核通过后,委托装饰装修单位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方可获取《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出入证》并入场施工。
3.装修工程实施的一般期限为三个月。如确需要延期,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延期申请手续。允许施工时间:秋夏: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春冬: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无噪音除外)。
4.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房屋外贸。墙面四周及房顶不允许破墙、破顶开窗。
5.别墅房顶天漏不得擅自改变材质和形状。
6.业主不得占有、改变小区的公共绿地和公共活动场所。
7.晾台、天台不允许搭建和改变其功能。
8.车库为停车专用,不得在车库内搭建、堆物,改变停车库使用功能。
9.业主应自觉做好自有车库清理及整洁工作。
10.车库如有损坏应及时自行修理,或未果管理处修理,修理时应使用相同的颜色和材质。
11.车库地面为水泥地面,不得在原有基础上改变地面材质,铺地砖、刷涂料等。
12.空调室外机组、外置管线须安放在指定位置,管线应垂直、水平,经保证后用PVC外壳盖住位置,如有变动应事先与物业服务中心协商。
13.绿化的种植和假山的搭建以不影响小区美观和相邻建筑的采光为原则。
14.绿化庭院不得擅自改动下水管道和各种埋设管线。
15.外墙构筑物不得破坏房屋原有的立面效果。
16.装修施工垃圾应袋装化集中于私家花园内,严禁向外堆放。在办理垃圾清运手续的业主可以通知管理处统一清运。
17.信箱、垃圾箱及四周栽种的绿篱不得拆除和扩大,不允许安装自动移门。
18.智能水表不得擅自移位。
19.装修过程现场须遵守《施工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20.装修公司在装修结束前必须填写提交竣工图及其他隐蔽资料一并送至管理处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办理退场手续,无以上资料者则难以保证今后维修,装修施工图应包括平面图及管线走向系统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