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工作制度(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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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工作制度(精选32篇)

交接工作制度 篇1

一、接班人员在班前、班中时间严禁饮酒,经过充分休息后提前到岗,更换当班工作岗,并准时进行交、接班工作。

二、交、接班的开始时间原则上不能提前,如正在处理故障或倒闸作业,开始时间可以推后。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监守岗位,并报告上级领导做出安排,个别因特殊情况而迟到接班人员,同样应履行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已走时,应由先接班人员向迟到者介绍。

三、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正在倒闸作业时,严禁进行交、接班工作,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原则上有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当处理工作告一段落时,可再进行交、接班。

四、交、接班前,值班长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本职工作小结,并将交、接班事项填写在值班工作日记中,交、接班应交清下列内容:

1、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和异常情况处理及处理经过;

2、设备的检修,扩建和改造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处理。

五、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并会同交班人员到现场坚持以下工作:

1、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设备的实际位置相符,对上值操作的`设备要进行现场检查;

2、检查继电保护的运行和变电情况,对信号及自动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

3、了解设备的检修工作情况,检查设备上的临时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4、了解设备的检修工作情况,检查设备上的临时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5、直流系统运行方式及蓄电池充放电的情况;

6、审查各种记录、图表、技术资料以及工具、仪表、备品、备件;

7、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六、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在记录上签名,交、接班工作既告完成。

七、接班后值班长应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开好碰头会,根据系统设备运行、检修及天气变化等情况,提出本值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和事故预想。

八、交接班作业标准

1、定项目:要做到规定交班项目不遗漏。

2、定顺序:要做到交待顺序不颠倒,用语简练明了。

3、定路线:要做到交待路线不乱走,巡回一圈再回头。

4、定情况:要做到介绍运行情况集中听,发生疑问要问明。

5、交记录:要做到记录正确全面,报表整洁无差错。

6、交设备:要做到口讲、眼看、手测要全面、工具仪表皆点清。

7、交任务(计表):要做到日期不错、项目不漏、专人负责、分工明确。

交接工作制度 篇2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重庆火锅加盟各单店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a、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b、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c、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d、编制移交清单,如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单事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6、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单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单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7、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8、会计人员临时离开或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领导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休假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人员交接。

交接工作制度 篇3

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1、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2、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3、未注册护士必须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和部分基础护理工作。进修护士在我院进修之前必须将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复印件交护理部登记备案,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本院不予接受。实(见)习生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5、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6、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7、护士在执业中不得泄露患者者的隐私,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8、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9、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10、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科室、护理部及相关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终止在本院执业,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终止其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交接工作制度 篇4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订全院护理工作计划,护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护理科研项目,经院长、副院长审批后实施,认真布置落实,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负责拟定各级护理人员职责及工作质量标准、医德服务规范,并组织落实考核。定期组织修改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

3、定期参加晨会交接班,深入科室检查督促各项护理工作质量标准的落实,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与负责质控的领导联系,通过信息反馈,加强质控措施,贯彻落实责任制护理,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4、严格检查执行护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严防护理差错事故发生。如有差错事故发生,按《卫生部医疗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调查,共同研究讨论,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上报院长。

5、负责拟订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组织业务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技术考核。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职业道德教育,协助解决各种困难和实际问题。

6、做好来院进修、实习护士的.安排管理工作,贯彻护士学校的教学及临床实习计划;加强各级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积极开展护理继续教育学分制,制定人员培训和梯队建设计划,并组织落实。

7、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领导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考核意见,护理人员调动科室应及时通知院办。

8、经常深入检查,认真做好三级护理和责任制护理,落实护理工作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改变,不断提高护理水平。

9、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进行护理业务技术指导,必要时组织人员支援。

10、每月主持召开护士长例会或全院护士大会,分析护理工作情况,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分析解决护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任务,同时表扬好人好事以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护理质量。

11、定期交叉对全院护理工作检查、考核,开展护理信息管理,收集国内外护理专业发展动态,完善各级护理记录,做好系统分析、控制和评价。

12、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13、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与科室签订护理科研合同。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完成者提请院长奖励。

14、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定期召开各级护士会议,倾听意见,提出要求,保证护理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断改善。

15、不断总结经验,应用医学理论和护理学理论,撰写学术论文。

交接工作制度 篇5

1、质量控制办公室应不定期地对医疗、后勤保障工作中的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终末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抽查,发现工作质量缺陷、隐患,随时提出。

2、对医院各科室、部门报告的有明显隐患的信息报表,组织现场调查,分析异常原因,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向各科室、部门反馈。

3、各科室、部门质控员按要求参加质量控制办公室组织的医疗科室、医技科室、后勤各工种部门的工作质量检查。

4、加强重点科室、重要岗位的.质量控制检查。

5、对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隐患的科室、部门、工作环节和多次出现工作缺陷或重大缺陷的个人做为重点监控对象,实行追踪监查,有详细记录。

6、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办法,以规范医疗、后勤服务行为,控制医疗风险。

7、院长通过行政查房对全院医疗、后勤工作质量进行监控。

交接工作制度 篇6

1、采掘工作面工人、瓦检员、绞车司机及其他辅助工要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内容:本班生产情况;机电设备情况;下一班应注意的问题特别是安全情况要详细交给下一班。

3、交接班地点要在工作面或现场进行。采掘工作面交班,由当班班长或小队长进行。

4、重大问题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5、违反本制度者,视情况给予处

交接工作制度 篇7

为确保封闭路口24小时有人看守,保证路口施工区域的安全和畅通、规范整洁,特定本制度。

一、执勤安全员,配备贰人,从早上八点到下午八点,值班时间安全员要安规定着装配带并做出标准指挥,以示车辆安全通过。

二、保证路口左右50米的卫生清扫和太阳能指示灯的.灰尘清理。

三、夜间执勤安全员,配备贰人,从晚八点到第二天早八点。安全服装穿带齐全,安全员应检查各种指示灯有效正常。

四、夜间执勤安全员应巡视安全标牌有无错位倒伏等。

五、每个路口有组长一名,负责监督路口有无脱岗现象。

六、安全员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交接工作制度 篇8

【摘要】目的: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工作制度培养,了解其对青年教师成长的促进作用。方法:制定“教学日”工作制度,评价指标,对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训,在教研室层面,由教研室主任指导下,教研室教学秘书主持下,对教研室内全体青年教师每周固定1天做为“教学日”,进行教学相关培训、学习、实践、总结。结果:对于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我们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其授课技能、教案撰写能力、科研能力等均有提升,对医学生的教育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结论:这种教研室层面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不仅可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以使其将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在临床医学教学过程中,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的“教学日”工作制度,将更有利于促进医学教学质量。

【关键词】“教学日”工作制度青年教师临床教学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力量。临床教学是医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阶段,其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学生掌握临床医学知识的水平和能力,关系着毕业学生的前途,关系着医学院校的声誉。优秀的临床课授课教师是前提,充分的教学准备和完善的组织管理是完成高质量临床教学的保障[1,2]。

“教学日”制度就是在教研室层面,由教研室主任指导下,教研室教学秘书主持下,对教研室内全体青年教师每周固定1天做为“教学日”,进行教学相关培训、学习、实践、总结,每个月最后一个教学日,做为教学“工作月”,除了上述培训内容,可邀请外聘专家、学校或医院督导专家进行讲座、点评,以促进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快速发展[3,4]。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耳鼻咽喉科学教研室,作为临床医学的二级学科,在教研室层面进行临床“教学日”工作,对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训。近五年运行下来,临床教研室和临床教师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临床教学工作得以规范、制度更加完善,临床教学质量得到充分保证。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1.“教学日”工作制度内容

1.1“教学日”时间:每周五全天进行“教学日”工作。

1.2参加人员:教研室主任、教研室教学秘书、2-3位副高及以上教师、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

1.3“教学日”由教研室秘书组织及记录。

1.4“教学日”活动内容:

1.4.1教案、讲稿、课件的制作:对耳鼻咽喉科学内的某一节内容,准备教案、讲稿,并自制PPT课件。每2周一份,进行点评、打分,记录在案。

1.4.2试讲:对指定章节进行练讲或试讲,每周20分钟,按照学校教学比赛模式进行点评、打分,记录在案。

1.4.3集体备课:参加教研室全体教师的集体备课,在每个“教学月”内进行。集体备课,要明确和熟悉教学内容,对某些章节的讲课方法进行讨论,依据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进行微调整,并邀请教学督导专家参加,检查及批阅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对试讲进行指导。

1.4.4科内学术讲座、英文文献解读。每个“教学日”内,青年教师选择其中一项,采用多媒体方式,对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前沿学术知识等进行讲座,科室内老师、实习生、进修生进行评价、打分,记录在案。

1.4.5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因教研室每周五上午进行教学查房,下午进行病例讨论,所以“教学日”工作也在计划之内,针对青年教师,强调其能提出独特的见解,上级医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针对具体案例,针对具体病患进行培训,完善青年教师的知识体系,提高其教学的综合能力。

1.4.6辅助教学:每位青年教师,均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有教学任务时,青年教师可以去听课,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每学期有2~4学时的带教工作。利用“教学日”时间,总结经验,分享感受。

1.4.7科研指导:每个学年,每位青年教师均要发表一篇科研论文,一篇学制视角下贸易经济学科建设和教学体系发展再加强高校思政课大班化教学实效性的思考浅析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如何做到优质教育试论中职《外科护理学》的情境式教学高职软件技术专业教学实训平台的设计试论中学生物课堂艺术性教学语言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融通教学试论宏观经济学教学方法的运用贸易经济专业教学改革与设计中学信息课教学方法初探三年培训时间内,至少有校级教研教改、质量工程立项。“教学日”时间内,可以请高年资教师进行论文、课题的立意、修改。

1.4.8理论与技能考核:每位青年教师,经过3年的“教学日”工作,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有每个“教学日”的表现,参加学校教学比赛的成绩,教研室教师的评分,教研室學生的评教分,教学满意度自评量表。

2.”教学日”评价指标

2.1具体数量指标:书写教案、讲稿的数量,试讲的次数,听课的次数,参加医院、学校层面学术活动的次数,教研室内部讲座、文献解读、病例讨论的次数,教学查房的次数,发表论文的数量。

2.2质量指标:教案、讲稿的分值,讲课时同行评价表的分值,学生评教分值,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讲课比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

2.3成果转化能力:将“教学日”研究成果,在学校各临床教学中推广应用,并通过讲座或网络媒介,向其他医学院校推广。

3.青年教师自身感悟

每个“教学月”,青年教师要把这一个月来的收获记录下来,汇报自己的成果及不足,并填写自己满意度视觉评价量表。

每个教研室,青年教师占比较大,医学院校,特别是附属医院的青年教师,如何使其尽快进入角色,既有专业技能的提升,又能使其兼顾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是青年教师培养的重中之重[5-7]。对于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我们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其授课技能、教案撰写能力、科研能力等均有提升,对医学生的教育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这种教研室层面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不仅可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以使其将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在临床医学教学过程中,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的“教学日”工作制度,将更有利于促进医学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郭路生,张丽娜,杨宁江.实行“教学日”工作制度提高临床教学质量[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xx,7(33):10-11.

[2]陈敏怡,许小幸,黄锦玲,等.医学教育中临床教师培训方式的探索[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xx,28(1):43-45.

[3]孙志鹏,朱昱冰.普通外科实习中“模拟式教学日”课程的应用医学教育管理[J].20xx,2(1):106-108.

[4]考文萍,翟爱霞,付英梅.教学秘书工作对青年教师成长的促进作用探讨[J].基础医学教育,20xx,17(9):822-824.

[5]陶宁,姜光明,兰卫.论医学院校青年教师的培养途径[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xx,34(12):1442-1443.

[6]齐殿君,欧凤荣,林建阳,等.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本科生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xx,2(2):63-64.

[7]张鹏霞,蔡连顺,蒋志学.医学院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xx,8(8):42-43.

交接工作制度 篇9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 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医疗,不泄露病人的隐私和秘密。

六、互学互敬,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绝不与病人争吵。

二、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不推诿病人,保证做到首诊负责制。

四、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亮号”上岗。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联系住院转院,代请出诊、会诊。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

程,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二、衣帽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周到,

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负责,遵守医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为患者及家庭排忧解难,为他们保守

隐私和秘密。

四、杜绝伪劣药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

开假医疗证明。

五、负责做好社区急危重病人的双向转诊及会诊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吃请。

七、遵纪守法,不假借出诊、巡诊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交接工作制度 篇10

一、总则

目的: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保障业主大会的决策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小区和谐、有序发展。

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

二、业主委员会职责

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忠实执行业主大会的各项决定和决议,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召集会议:定期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并就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选聘与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服务合同。

财务管理:负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管理,确保财务透明、规范。

日常管理与监督:组织开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调解业主之间的纠纷等。

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物业管理中的各项决定和重大事项,接受业主监督。

三、会议制度

定期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物业管理中的相关事项。会议频率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大会的决定确定,但一般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在出现紧急情况或经一定比例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议程与记录:会议应提前通知委员,明确会议议程。会议内容应进行书面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确认。

四、财务管理制度

经费来源: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经费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可从物业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收支管理: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经费的收支范围、标准和审批流程。所有财务收支账目应按月登记、装订成册,并接受业主和财务监督小组的审计。

信息公开: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有权对业主委员会账目进行预约查询。

五、监督与考核

内部监督:业主委员会成员应相互监督,确保工作公正、透明。业主委员会应建立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档案资料。

外部监督:接受业主大会、业主、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住建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考核评定: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确保其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业主需求。

六、附则

生效与修改:本工作制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需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解释权: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业主委员会所有。

交接工作制度 篇11

l、考评的目的是帮助各级护理人员确定自己的岗位职责、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提高护理人员的组织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帮助各级护理人员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满意感和成就感。

2、根据护理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确定考评要素。考评包括德、能、勤、绩和突出贡献五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德占10%,能占30%,勤10%,绩占40%,突出贡献占10%。

3、在考核过程中按照既定目标、制定方案、鉴定决策的考核程序进行,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进行评价。

4、依照激励的原则,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相关指标,将考评要素量化成为可衡量的考评分值、制定绩效考评表进行考评。

5、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与随机、口头与书面、直接与间接、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保证考评工作经常化。

6、在平时考评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在自我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的基础上给予最终考评结果,保证正确、客观评价护理人员。

7、护理人员由考评负责人对护理人员进行考评,并负责与考评对象进行考评沟通。

8、及时将考评结果向人事部门、护理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为修订培训计划、组织继续教育、改进护理管理质量提供考核内容和方向,同时为管理部门对护理人员调资、选拔、聘任使用、晋升职称、奖惩等提供依据。

交接工作制度 篇12

为了有利教学,方便教学,推动教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订总务后勤工作制度。

第一条总务工作的基本要求

1、总务工作人员须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经常了解教学要求,主动地、积极地为教学工作提供、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2、总务工作人员要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爱校如家,认真负责,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3、总务工作人员要求加强政策观念,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财务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思想上清楚明白,行动上贯彻执行。

4、总务工作人员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断改善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学会少花钱,多办事,使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5、总务人员管钱管物,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廉洁奉公,一尘不染,决不允许“近水楼台先得月”,做到先人后己,把方便让给别人,把困难留给自己,急教学所急,想教学之所想。

6、总务工作人员要有创业思想,不但要能守业,会守业,而且要积极创业,充分利用学校物力,财力优化教学环境。

第二条财务管理

1、校长全面负责财务管理,统一管理学校预算内、外资金,一切收支条据经校长审批,方可入帐。

2、经费收支要按国家政策办事,一切收支条据都要进行严格审查,必须是财政或税务部门的正式票据,否则不能进帐或报销。

3、财务人员要自学遵守财务纪律、制度,实行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严防外借和挪用现金,帐户往来要日清月结,定期公布,条据报销要及时,要做到先审批后报销,坚决杜绝先报销后审批的做法出现。

4、会计人员要保管好各种凭证,各类记帐表,财务资料,保障资金安全。

5、收支要公开,管理要民主,每学期要将预算内、外收支情况向校务会和全体教职工公布,使全体职工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有所了解。

6、有关基建、设备等重大开支问题,要提交校务会研究决定。

7、各种专项款,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用作其它开支。

8、节约水电,每位职工月用电10度,超用电费自付。

第三条财产管理

1、总务处要建立财产分类帐,凡购进和调入、固定财产、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要登记入帐,并建立领借手续和制度,建立公物使用登记卡,登记卡一式两份,使用者和总务处各存一份,每学期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2、总务处每学期对课桌凳和其它公物要进行认真清查、登记、核对,实行定人、定班、定量管理。

3、学校的固定财产要每学期清理一次,对丢失、损坏情况要进行分析研究,查清原因,经校长批准后才能注销。

4、学校的一切财产和设备,未经校长批准,不得随便外借或领回家中使用。

5、总务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学校的财产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损坏东西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维修,延长使用寿命。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生课桌凳管理

1、学生使用桌凳由总务处负责配发到班,各班主任具体分配到每个学生,如有损坏,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总务处,并积极协同总务处责令损坏者按原价予以赔偿,每学期总务处负责查两次。

2、桌凳板面损坏超过一半以上的,桌凳腿损坏两条以上的为全报废桌凳,新桌每张赔偿150元,新凳每个赔偿50元,旧桌单人每张赔偿50元,双人每张80元,双人铁桌每张赔偿30元,旧凳、旧铁凳每个赔偿10元。

3、桌凳部分损坏的,新桌面油漆严重损坏赔偿15元,桌腿断一条20元,桌斗板断一张20元,桌斗侧面板断一张10元,桌子桄坏一根10元,凳腿坏一条10元,凳子桄坏一把5元。

第五条管好用好学校的图书和仪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其作用。

第六条办好师生灶,端正服务态度,提高饭菜质量,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七条开展勤式俭学,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

交接工作制度 篇13

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城市服务功能,制造柔美、干净、文明、舒服的市容环境,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利用强化管理、深入改革、完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巩固创建卫生城成绩。

环境卫生标准:环卫设施设置合理,适应环卫需要;垃圾清运日产日清,无二次污染;街道路面平整整洁,道路周围环境干净,冰雪清除迅速整洁;城乡结合部要实现环境卫生城市化管理,驻街单位要根据市、区、街三级管理的各项要求,仔细落实,统一规范,防止环境卫生死角的存在;

市容市貌标准:户外广告和商业牌匾设置规范;整改公路市场、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违规行为,有效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二、详细管理方法

1、继续开展垃圾不落地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把驻街单位卫生工作当做工作重点,以目标责任书为标准,实现统一化管理,必需做到主要街路,重点商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全笼罩。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不落地。

制定“门前三包”管理方法,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与各临街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笼罩率必需做到100%,并强化监管与整治力度,继续开展以卫生秩序为重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专项整治,建立起门前三包的示范街路。

2、加强社区管理制度

加强社区管理制度,保证社区和单位卫生有专人负责,大力发挥社区工作人员监督、催促、管理的作用,做到发觉问题、解决问题准时有效。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环境保洁。定期开展全民性的卫生清扫活动,逐步实现统一长效管理机制。

3、完美保洁队伍建设、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制度,完美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保洁员在岗状况抽

各社区保洁员要乐观协作街道工作,充分发挥保洁员创卫主力军的作用。城市管理科负责对全街环卫工作举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同时建立《保洁员工作制度》、《保洁工作人员奖惩方法》、《门前“三包”管理方法》等各项规则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日常环境卫生管理体制,使净月街道办事处的环境卫生工作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交接工作制度 篇14

1.凡是有岗位的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交接班实行现场分机持牌管理,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将设备的运转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接班后必须注意的问题交待清楚,交班人员对本班内能处理的问题,必须在交班前解决,否则接班人员有权不接班牌。交接班双方要做到“三不交接”:即质量不合格不交接、故障不排除不交接、问题不交接清楚不交接。

3.凡能够通过试运转的设备,必须进行运转验收。对于在交接过程中发现影响生产的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共同予以处理,不得扯皮、推诿。

4.接班人员必须在交班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设备与工程质量标准,《作业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对分工负责的设备进行验收。盲目验收而造成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接班人员要负全部责任。

5.交接班双方将全部交接内容交接清楚,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升井后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和检修记录。

交接工作制度 篇15

一、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绝不与病人争吵。

二、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不推诿病人,保证做到首诊负责制。

四、工作人员实行“亮牌、亮号”上岗。

五、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乱收费。

六、提供建立家庭病床,联系住院转院,代请出诊、会诊。社区医院工作制度

一、严格遵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主动深入社区开展工作。

二、衣帽整洁,持证上岗,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耐心周到,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负责,遵守医德。

三、做病人知心朋友,为患者及家庭排忧解难,为他们保守隐私和秘密。

四、杜绝伪劣药品,不开大处方、人情方、不开搭车药,不开假医疗证明。

五、负责做好社区急危重病人的双向转诊及会诊工作。

六、不得接受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礼品和吃请。

七、遵纪守法,不假借出诊、巡诊之便干私活。

八、保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外的`清洁、卫生。

九、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

十、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分工合作,精诚团结。

交接工作制度 篇16

1、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两次(6:00一14:00),连续三天;体温在38.5℃(腋温)以上者,每4小时测量一次;体温在38.4·一37.5℃者,每日测量4次;体温在37.4—37.2℃者,每日测量3次(6:00一14:00—18:00)至体温正常连续三天。一般患者每天14:00测体温、脉搏一次。术后患者每日测体温三次,连续三天。其余按护理常规执行。

2、新入院病人测血压一次(七岁以下小儿酌情免测血压)。

3、每天问大便一次,按常规和医嘱记录。

4、新病人入院时即测体重一次,住院期间根据病情按医嘱执行。

5、病员入院后,根据病情决定护理分级,并作出标记。

6、其他按常规和医嘱执行。

交接工作制度 篇17

一、交接班双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认真地交接班。

二、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接班不离开工作岗位。

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情况向接人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纪律,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岗或离岗。

四、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安全隐患尚未进行处理或处理没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五、交接班人员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常时,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

六、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

七、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处理隐患的.负责人。

交接工作制度 篇18

一、负责学校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工作。

二、做好房产、教学设备、课桌椅、水电、电话的管理工作,搞好教学设备、各类用品及道路、围墙的维修、添置、更新工作。

三、负责校园坏境的净化、美化、绿化、香化等校容、校貌管理工作,改善学习、生活、工作的坏境,创设优良的育人坏境。

四、做好学校固定资产和行政办公用品的购置、分配和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学校的用水、用电、用纸等要规定制度、严格管理;完善必要的公物使用、出借等登记手续,执行公物损坏、丢失报告制度和赔偿制度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补给、维修,保证正常教学供应。

五、协助学校抓好安全工作,订好措施,落实人头,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维护、防盗、防火等工作。

六、为教学准备好必需的教学设备、用品、体育、卫生等器材,为教学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七、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费,严格控制开支,坚决执行主管部门关于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要求,把好财务采购申请关。

八、负责有关对外事物的联系、洽谈,办理并签订有关合同、协议等,建立各种资料文档。

交接工作制度 篇19

第一条践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守“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的'水文职业道德,加强文明建设工作。

第二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开展诚实、主动、准确、及时、科学、高效的水文服务。

第三条以高度的事业心,良好的责任感,认真、细致地搞好本职工作,收集好水文资料,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履行桃江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积极为各级党、政领导和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情情报分析预测,充当好防汛抗旱“参谋”和“耳目”作用。

第五条落实岗位责任制,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全面监测雨水情、重点做好灾害性水文预报。

第六条水文服务热情、周到,答询问题耐心、细致,讲文明、讲礼貌。

第七条开展水文专业技术服务,满足社会各行业需要。

第八条积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优质服务。

第九条与时俱进,加强水文现代化建设,做好水文服务,提高行业影响力。

交接工作制度 篇20

(1)社区发展是一种过程,即由人们以自己的努力与政 府当局配合,去改善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社区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以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为背景,努力增强社区功能并提高其实现程度的过程

(2)社区发展离不开社区警务的建设和发展。社区警务是社会居民在警察带领、指导、支持下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方式,充分研究社区问题;开采社区资源;改造社区环境,强化自卫互助;以全面、系统、长效维持社区公共安全的思想,活动和方式方法体系的统称。社区警务实质就是要求警察立足于社区,积极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动员和组织社区群众,实行警民合作,不断增强社区民众参与社区各项治安管理、预防违法犯罪的意识。它的立足点在于社会是产生违法犯罪的根源,因而预防和减少乃至根治违法犯罪也必须依靠社会。它的工作范围是以社区为主导,以社区为基本单位

(3)存在的问题:

①对社区警务认识不足。一些领导或民警认识不到位,不理解社区警务的内涵,片面地认为社区警务不过是将过去的民警责任区工作进行改名,无非是设立了警务室,多挂一个招牌,是“换汤不换药”。在这些错误认识的影响下,必然对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仍然是默守成规,没有开拓性。

②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社区警务工作不规范。由于不了解社区警务的概念,对社区警务没有形成共识,加之不少的基层公安机关没有实行派出所工作的重心转移,以致有的社区虽然挂有社区警务牌子,但并没有建立其规范的运行机制,甚至唱起了“空城计”;有的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开展了一些活动,但运行机制很不健全,处于一种无序状态;有的社区奖惩激励机制不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使得社区民警工作缺乏动力、压力,坐在警务室里无所事事,致使警力资源严重浪费。

③社区民警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社区民警缺乏做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对做群众工作存在畏难情绪,遇到问题不懂处理,处理问题不能说服群众,联系工作团结不了群众;有的社区民警的工作浮在表面,上班时间到警务室坐一坐,下社区多是走马观花,工作上怕吃苦,喜欢讲待遇、讲攀比,不愿深入基层一线,警民关系得不到有效改善。

④警种间协调沟通不够。社区民警与其他警种民警沟通少、协调不够,一些社区信息没有及时通报给其他警种,其他警种掌握的信息也反馈不到社区,信息共享受阻,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警务的深入开展,限制了其他警种工作的改观。

⑤社区警务社会化程度不够。有的社区民警不善于利用社区资源,没有把“治安蛋糕”分给社区群众,不会组织社区群众参与到预防犯罪和治安管理工作中去,仍在唱“独角戏”,致使警务工作陷入被动。

(4)对策:

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实行社区警务,是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密切党群关系和警民关系的有益探索,是推进治安工作社会化的必由之路。因此,社区民警必须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打破常规,创新思路,摆脱传统警务的束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的理念、新的思维开拓社区警务工作。

②大力加强社区警务规范化建设。要明确社区民警工作职责,使其工作内容具体化、操作程序化、考核指标数字化,进一步完善警务工作规范。要明确如何将管理融入服务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如何从发案中查找漏洞和开展人防、物防、技防,如何排查和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如何帮助挽救有前科的人员和失足的青少年,如何灵活把握公开与秘密结合、动态巡逻与静态守值结合、日常管理与重点教育控制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治安防控工作规范。要结合社区警务工作的特点,认真研究探讨,进一步建立完善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不搞形式主义的绩效考核机制。要建立健全定期或不定期下社区巡查制度和听取社区群众意见制度,检查社区民警工作是否到位,督促社区民警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③合理、科学配置警力。在警力调配中,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基础工作的延续性,注意新老、强弱、经验、能力搭配,实行优势互补。要将善于做群众工作、会做群众工作、会管理、会服务、肯吃苦的民警配置到社区警务工作中去,让他们能够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社区群众打成一片,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从群众的立场来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处理问题,把社区群众要办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去办,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不推诿、不拖延,切实把社区警务室建成警民关系的“连心桥”。

④理顺关系,强化协作。要理顺各警种民警与社区警务的关系,从机制上增强社区民警与各警种之间主动协作的意识。社区民警要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信息、线索及时通报给其他警种民警,共同研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协助侦查破案。其他警种民警要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将抓获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信息、敌社情、刑事犯罪最新动态等通报给社区民警,为社区民警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供可靠依据。

⑤最大限度搞好社区资源挖掘。要吸纳新的管理思想,把行政职能的一部分由社会力量承担,由社区群众担当起维护社区治安秩序的中坚力量,既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要常与社区群众接触,多与社区群众交流,广泛发动社区群众搜集社区信息,对一些不安定的苗头性因素,及时发现,共同化解。要积极开发社区内的治安辅助资源,最大程度激活“邻里守望”制度及“联防巡逻”制度,引入更多的力量参与社区的治安防范控制,切实实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交接工作制度 篇21

1、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详细询问有无流感及其它传染病接触史,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格检查,以作出初步诊断。

2、对流感及流感样病例要进行认真登记,同时报告专职疫情管理人员进行标本采集,将采集的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鉴定。

3、对禽流感等传染病一旦确诊,按照市疾控中心的规定,立即转诊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在转诊过程中严格执行防护措施。对病人有可能污染的'物品,按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4、值班医师要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传染病登记本的登记工作,并每日进行常规消毒,保持发热门诊各室内清洁整齐。

交接工作制度 篇22

1、根据院长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实际,定期拟定医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

2、经常督促检查护理工作制度和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疾病护理的质量。

3、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护理任务和力量基本平衡。加强对护士长工作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

4、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开展业余教育和短期学习班。加强护理工作的`技术管理,定期进行护理业务技术考核和技术训练,统一常规技术操作流程。开展护理工作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5、做好病房管理,达到整洁、肃静、安全、舒适的要求。对病人进行住院指导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础护理,合理控制陪护,积极创造条件,搞好病房设置规格化。

6、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的清领、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预防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交接工作制度 篇23

一、在门诊部和急诊科的统一管理下,严格遵守门诊部工作制度和急诊科工作制度。

二、按照内科和急诊科常见病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开展工作。履行内科住院医师专业职责。不得推诿扯皮,贻误病人诊疗,引发医疗纠纷。

三、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耐心问诊,仔细查体,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不滥用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

四、严格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积极参加急诊值班,及时进行急诊观察室查房。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防止交叉感染。诊疗病人前后要按照手卫生规范,认真进行洗手和手卫生消毒。

六、按照门诊部和急诊科工作制度,参与门诊部与急诊科各管理小组的`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职责。

七、积极参加门诊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注重医患沟通与交流。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按照医德规范为患者服务。

九、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各项记录及统计汇总工作。

十、认真完成主任及职能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十一、履行沟通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十二、按照《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及时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十三、积极参与门诊部组织的继续教育、三基三严、院感知识、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和考核。

十四、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医院及门诊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交接工作制度 篇24

一、外科门诊是门诊部工作的重要科室。外科门诊医师由外科病房(七病区)选派外科医师在外科诊室值班。

二、值班期间要服从门诊部统一行政管理。要端正服务态度,热情接待病人,耐心解答问题,贯彻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按照外科门诊《常见病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合理治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三、遇有急症、疑难危重患者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积极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及时转上级医院诊治。

四、按照《门诊病历书写规范》及《门诊处方书写规范》规范书写门诊病历,规范开具门诊处方,下达门诊医嘱。

五、及时准确将患者信息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填入《门诊日志》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登记表》中。

六、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手卫生规范》,落实消毒隔离制度,保持诊室卫生清洁,防止医院交叉感染。

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施行门诊能够开展的各项手术,防止差错,杜绝事故的发生。

八、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器械药品,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定期检查。一旦缺少和损坏,应及时登记报告,以便补充和更换,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履行沟通告知义务,保护患者隐私。

十、宣传外科保健知识,做好健康教育并记录。

十一、按照《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流程》,主动、及时报告不良事件。

交接工作制度 篇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实行以及时发现患者、规范治疗管理和关怀救助为重点的防治策略。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结核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结核病防治能力建设,逐步构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防治服务体系。

第四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结核病防治的疫情监测和报告、诊断治疗、感染控制、转诊服务、患者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卫生部组织制定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和管理全国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对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拟订本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辖区内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指定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规划辖区内结核病防治资源,对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给予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

第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划管理及评估工作;

(二)收集、分析信息,监测肺结核疫情;及时准确报告、通报疫情及相关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组织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开展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工作;

(五)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

(六)开展结核病实验室检测,对辖区内的结核病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七)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提供防治技术指导;

(八)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九)开展结核病防治应用性研究。

第八条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落实治疗期间的随访检查;

(二)负责肺结核患者报告、登记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三)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

(四)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健康教育。

第九条 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定内设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的报告;

(二)负责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的转诊工作;

(三)开展结核病防治培训工作;

(四)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

(二)负责转诊、追踪肺结核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三)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第三章 预 防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开展结核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对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宣传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宣传。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易患结核病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

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提供预防接种服务。

第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在组织开展健康体检和预防性健康检查时,应当重点做好以下人群的肺结核筛查工作:

(一)从事结核病防治的医疗卫生人员;

(二)食品、药品、化妆品从业人员;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从业人员;

(四)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教职员工及学校入学新生;

(五)接触粉尘或者有害气体的人员;

(六)乳牛饲养业从业人员;

(七)其他易使肺结核扩散的人员。

第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要制订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计划,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开展结核病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工作,落实各项结核病感染防控措施,防止医源性感染和传播。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重点采取以下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结核病门诊、病房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环境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注意环境通风;

(三)对于被结核分枝杆菌污染的痰液等排泄物和污物、污水以及医疗废物,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及处置;

(四)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者肺结核患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发生。

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个人防护的基本原则,接触传染性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时,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六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科研等单位的结核病实验室和实验活动,应当符合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各项规定。

医疗机构实验室的结核病检测工作,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和质量控制。

第十七条 肺结核疫情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当按照有关预案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一)依法做好疫情信息报告和风险评估;

(二)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

(三)将发现的肺结核患者纳入规范化治疗管理;

(四)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对其实施预防性化疗;

(五)开展疫情风险沟通和健康教育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

第四章 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与登记

第十八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及时进行检查,对发现的确诊和疑似肺结核患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并将其转诊到患者居住地或者就诊医疗机构所在地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进行结核病筛查和确诊。

第二十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已进行疫情报告但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督促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第二十一条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断,并对其中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结核病筛查。

承担耐多药肺结核防治任务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进行痰分枝杆菌培养检查和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管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诊断、治疗及管理等相关信息。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治疗管理等情况,及时更新患者管理登记内容。

第二十三条 结核病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肺结核患者治疗与管理

第二十四条 对发现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和督导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肺结核患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提供规范化的治疗服务。

设区的市级以上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实验室检测结果,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规范提供治疗。

第二十六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危、急、重症肺结核患者负有救治的责任,应当及时对患者进行医学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得因就诊的患者是结核病病人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第二十七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的相关信息,督促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肺结核患者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居家治疗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定期访视、督导服药等管理。

第二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工作规范对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进行抗结核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疗、随访复查和管理。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对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实行属地化管理,提供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服务。

转出地和转入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交换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信息,确保落实患者的治疗和管理措施。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行使下列监管职责:

(一)对结核病的预防、患者发现、治疗管理、疫情报告及监测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二)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限期进行改进,依法查处;

(三)负责预防与控制结核病的其他监管事项。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相关单位以下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管:

(一)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管理和信息录入等工作;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结核病疫情监测与处置、流行病学调查、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防治、实验室检测和质量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督导、培训和健康促进等工作;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追踪、患者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四)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培训、健康教育等工作。

第三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实施监管职责时,根据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在执行公务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漏患者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阻挠。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导致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肺结核传播的;

(三)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第三十五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肺结核疫情监测、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发现肺结核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四)未履行对辖区实验室质量控制、培训等防治职责的。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报告肺结核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

(二)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确诊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转诊的;

(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的,或者拒绝接诊的;

(四)未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对结核菌污染的痰液、污物和污水未进行卫生处理的;

(五)故意泄露涉及肺结核患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第三十七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一)未履行对辖区内肺结核患者居家治疗期间的督导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转诊、追踪肺结核患者或者疑似肺结核患者及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

第三十八条 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肺结核传播或者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咯痰2周以上以及咯血或者血痰是肺结核的主要症状,具有以上任何一项症状者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

疑似肺结核患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疑似病例。

(1)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5岁以下儿童,同时伴有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或者结核菌素试验强阳性;

(2)仅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与活动性肺结核相符的病变。

传染性肺结核:指痰涂片检测阳性的肺结核。

密切接触者:指与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直接接触的人员,包括患者的家庭成员、同事和同学等。

耐多药肺结核:肺结核患者感染的结核分枝杆菌体外被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和利福平耐药。

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肺结核,或者结核病患者感染艾滋病病毒。

转诊: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发现的疑似或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追踪: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未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肺结核患者和有可疑症状的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访,使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__年3月24日起施行。1991年9月12日卫生部公布的《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交接工作制度 篇26

一、小区中心事务员应根据季节的变化调整卫生消杀工作的作业频次。

二、消杀区域包括:小区楼梯口、梯间及周围、各单位办公室、厕所、沙井、化粪池、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室外公共区域及员工宿舍和食堂。

三、消杀工作每半月进行一次,并填写《消杀服务过程记录及质量检验表》

四、杀虫方式以喷药触杀为主,灭鼠方法主要采取投放拌有鼠药的饵料和粘鼠胶。

五、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

六、消杀作业完毕,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洗保管。

七、消杀工作标准

1、检查仓库或地下室,目视无明显蚊虫在飞。

2、检查公共区域,目视无苍蝇滋生地。

3、检查室内和污水井,每处蟑螂数不超过5只。

4、抽检楼道、公共区域无明显鼠迹,用布粉法检查老鼠密度,不超过1%,鼠洞每2万平方米不超过1个。

八、消杀工作的'管理与检查

1、消杀工作前,清洁绿化管理员必须详尽地告诉作业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及过期灭鼠药饵料的清理。

2、清洁绿化管理员每周检查一次消杀工作的进行情况并将工作情况记录于工作日记中。

3、清洁绿化管理员现场跟踪检查,确保操作正确。

九、遇传染病爆发时期,按照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小区发展情况及时完成消毒,清理、隔离等工作。

交接工作制度 篇27

一、来访者需要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正确的宣泄,未经辅导老师允许不得自由进入心理辅导室。

二、进室者请脱鞋,严禁穿鞋进入室内。

三、在开始活动前,请按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活动中必须切实注意自身的安全,不得影响他人的安全。

四、凡在心理辅导室活动者,须遵守活动规则,爱护宣泄室物品及其设施,严禁刻意毁坏。若有损坏应及时报告辅导老师;

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乱丢垃圾,保证室内的卫生。

六、应该在规定的涂鸦板范围内涂画。

七、在没有辅导老师的允许下,不得随意触动沙盘和沙具。

八.如宣泄人或沙袋仅供大家捶打踩踢,切勿撕扯、掰弄,更不得使用小刀等利器刮刺。

九、若大声呐喊或大声播放音乐时应该注意关闭门窗,以免影响到他人。

十、宣泄时间的.长短,应视个人身体状况和心理情绪反应而定,切勿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

十一、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来访者宣泄时如有疑问请向辅导老师咨询,并积极配合辅导老师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请来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由来访者自行负责。心理辅导室是帮助广大学生调整心态,适当、适时、适地地宣泄释放压力,维护心理的健康和平衡的场所,请大家共同爱护和珍惜这一片天地!

交接工作制度 篇28

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为应对如地震、火灾、洪水、有害气体扩散等各种突发灾害事故,公司制订防灾减灾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防灾减灾法律法规,遵守政府在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安排。

二、公司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基础,公司总经理为防灾减灾第一责任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开展本公司防灾减灾工作。

三、公司建筑物、设施、设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四、公司加强灾害准备工作。接合公司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对公司防灾减灾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重点对灭火,排水、防爆、安全通道等进行检查和养护。

五、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进行不少一次的防灾知识培训。

六、建立公司各部门通讯录(或全体通讯录),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公告机制。

六、规划本公司人员、设备疏散路线图,并公示全体员工。

七、规划本公司人员、设备的避险区。

八、加强对职工防灾减灾知识的教育培训,组织职工学习互救、自救演练等一切有效方式,增强公司管理人员应对突发灾害的管理和组织能力,增强职工防灾减灾安全意识和临危处置能力。

九、提前安排特殊时段(如节假日、汛期、雷雨、高温、严寒等)极端气候情况下的值班工作。提前储备(如雨具、自备发电机、交通工具等)防灾物资和工具。

十、与周边企业单位加强交流联系。

十一、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联系。

交接工作制度 篇29

第一条为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宣州区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全国经济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全国人口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等重大国家统计调查的随机抽查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宣城市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区统计局统一领导下,由统计执法监督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中心)配合。

第四条组织和参与随机抽查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随机抽查有关情况。

第五条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一)被媒体曝光或者被投诉举报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

(二)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的;

(五)其他不宜适用随机抽查的。

第六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第七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为检查对象名录库。

第八条检查对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抽取。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或按照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的。

(二)在抽中的各乡镇(街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也可根据需要直接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在区统计局领导和有关人员见证下,由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对乡镇(街道)或调查对象进行排序,随机抽取。

第九条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应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检查单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第十条检查时首先对抽中的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情况进行检查,再对遵守执行统计法、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抽中的乡镇(街道)或调查对象,3年内已检查过的专业不再重复抽查。但抽查过且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可随时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统计执法检查原则上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对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和对违法举报线索的核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对存在数据异常、配合程度不高、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的调查对象,经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直接进行执法检查。

交接工作制度 篇30

1.心理辅导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12:00--13:00;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2.心理信箱每天打开一次,咨询信件保证第二天及时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3.心理辅导室应该营造宽松自由的氛围,让来访学生放松心态,以免影响心理辅导的`效果。

4.学校心理辅导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辅导技能。

5.辅导人员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细致和认真,按时到岗接受学生或家长来访,做好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6.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认真耐心听取学生倾诉,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帮助和引导学生保持心理健康;

7.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在团体辅导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辅导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8.辅导过程中,如发现对来访者难以适应时,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向来访者介绍其他辅导师。

9.对于疑难病例,难以诊断时,应迅速提交上级辅导师或辅导顾问,申请会诊;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校领导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10.辅导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辅导师的指导和辅导,不断提高自身的辅导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交接工作制度 篇31

语言文字是交流的工具。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言,也是我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关系到我国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关系到国家尊严、民族团结,有利于各地区、各民族间的交流与共同繁荣,有利于维护和促进国家的统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确立了学校在这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规定了相关工作要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明确要求:普通话要成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规范用字的要求对学校而言,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具体包括课堂教学的讲课与提问、实验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查、监考等场合。

二、教师教学中不仅自己要用普通话,而且在学生回答问题、课堂讨论等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使用普通话都要有明确要求。

三、教师书写教案、编写教学计划及撰写其他教学文件时均应注意规范用字,特别是在教学中直接面对学生的文字使用,如板书、多媒体课件、试卷、作业阅批等方面必须严格要求,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避免以讹传讹,误导学生,误人子弟。

四、学生在各学科各课程教学活动中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课堂提问、答问、课堂讨论以及校园内师生之间或学生之间相互交流等。

五、学生在上课学习中均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科作业、考试考查答卷等出现不规范汉字,教师可酌情扣分,尤其语文科更应从严把关。

六、师生在校内的集体第二课堂活动中也要自觉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如在校内集会、学术报告、各类比赛、竞赛均用普通话交流,各种张贴物(如海报、通知等)、各种宣传媒体(如印刷物、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网页、校刊校报等)更要成为规范用字的典范。

七、全体教师都应按规定要求,自觉参加上级普通话有关水平测试培训,并通过统一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相关等级,持有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八、教学中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将作为教师业务考评、职称评聘、教育教学方面评优评先的.参考,是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与考核的基本内容之一。

九、学校行政领导深入课堂听课,要关注教师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字的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与有关教师交流,促进规范和提高。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交接工作制度 篇32

一、督导的岗位类型

(一)按级别分

1、正式督导

1)督导

2)助理督导

2、实习督导

3、临时督导

(二)按工作性质分

1、招聘督导(专员)

2、卖进督导(专员)

3、巡点督导

二、督导的工作任务

1、任务类型

1)招聘

A、根据项目的要求,为公司招聘或推举促销员(使用表格SV001)B、确保促销员的素质和数量均符合要求。女促销员一般的外貌要求:

年龄18-26岁皮肤光洁。

身高1.58米以上身材姣好说话清晰。

2)办入场

A、了解商场办理促销员入场的手续(使用表格SV006);

B、带领和指导促销员到商场办好促销进场手续和获得有关证件;

C、在项目开始时到促销现场指导促销员完成第一次促销场地的布置并在要求时拍回照片。

3)查点

A、按公司项目管理部提供的评分标准从侧面观察(不被促销员发现)促销员的工作;

B、若发现促销员缺岗、旷工等严重事件则立即电话上报城市主管,协助解决问题并在相应的巡点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和简明卖进表上做好记录;

C、根据观察的结果对促销员进行奖罚,并做好登记(使用表格SV004);

D、发现有促销技巧不好,产品知识掌握不够或工作热情不高的促销员立即进行现场教育和培训,直至消除上述现象为止;

E、对于销售量不能达到标准的商场要重点考察并实行盯点制,确保促销员已尽到最大的努力,或者将销量提升到目标销量以上;

F、对于形象太差或者屡教不改或者处罚多次仍不改进的促销员坚决予以替换;

G、发现一些影响促销效果的问题,如缺少促销用品、促销场地未能按预先规定布置、货架缺货等要及时联系公司、客户及商场的有关人员并设法立即予以解决;

H、确保在正常情况下每隔1天至少要巡视每个促销点1次,以及至少每天奖励和处罚1个促销员;I、确保每天到达第一个点的时间,不迟于促销员上班时间;离开最后一个点的时间不早于促销员下班时间;

J、巡点时同时注意商场内的.其他情况,更新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并及时上报。

4)回收报表

A、在巡点同时,负责回收日报表,并仔细检查日报表的填写是否清楚、完整、真实,以及赠品统计数据是否准确,需要回收的小票和其他附件是否够数(注意登记表格PR002);

B、在项目结束时,负责从促销员处收回其他需要回收的表格原件或复印件(例如:PR001、PR002、PR003和PR004的复印件)。

5)应急补货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促销点补充促销用品(使用表格SV003和通用送货单)。

6)卖进

A、了解每一个项目开始和结束的时间,需要在商场租用的面积和需要使用的促销用具及促销员数量等因素,并及时与客户的销售代表联系,协调双方卖进的步骤;

B、从客户销售代表处获取商场联络函。

C、按约定时间到商场签定有关合约;

D、根据卖进情况填写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并及时上报。

7)培训

一般情况下,促销员应由城市主管做统一培训,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督导要对促销员进行个别培训。个别培训的内容与统一培训一样,既要包括项目培训,也要包括基础培训。

A、基础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一做好促销五原则

(一)形象好

a)按规定穿着

b)化职业妆

c)面带笑容

(二)积极主动

a)喊口号/打招呼

b)热情介绍,耐心回答

(三)遵守纪律

a)不偷拿商场东西

b)不迟到、早退、缺岗

c)不与顾客顶嘴

(四)维护好各方面关系

a)维护好与商场工作人员的关系

b)维护好与客户销售人员的关系

(五)掌握相关知识

a)掌握促销信息

b)掌握相关产品的优点

二标准工作表格的填写(PR001-004)

三促销员奖罚管理条例(PRS001)

四商场办证

五通过Internet汇报当天数据

(注:基础培训时要向促销员发放一份基础培训提纲)

B、项目培训要确保下列几点:

1)促销员手里一定要有一份项目培训资料。

2)督导至少要向促销员当面解说一遍项目培训资料(注意日报表的填写)。

3)促销员至少当着督导的面读诵一遍项目培训资料。

4)督导回答促销员的相关问题。

C、每次现场培训不得少于45分钟。

8)制作促销员最初工资表。

A、促销员的所有请假都必须经过督导(虽然不由督导最后审批),因此督导要详细记录促销员的请假情况(同时注意通知卖进专员更新卖进表),使其及时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得到反映。

B、促销员的缺岗、旷工,以及奖罚情况也必须出现在促销员工资统计表上。

C、督导的促销员工资统计表每周至少制作三次并上交报表文员(自己可留一份复印件)。

2、各岗位职责

1)招聘督导(专员)

招聘协助主管、人事文员做基础培训和为促销员安排商场。

2)巡点督导

办入场查点回收报表应急补货,制作促销员最初工资单现场培训推举促销员。

3)卖进督导(专员)

卖进办证培训,按时更新各项目卖进表并及时上报项目主管(及时了解项目卖进和执行情况,发现项目卖进情况有变化,必须于当天之内上报公司项目主管,以便尽快通知客户)。

三、查点工作流程示意图

侧面观察表扬、奖励或批询问促销员销售情况以及检查促销对促销员进行指促销员评、处罚促销员员促销技能和促销知识掌握情况导或强化培训检查和回收日报表观察促销现场,了解卖进情况的变化,登记巡点表(SV004)。

(注意登记PR002)更新各项目卖进表(SV007)和完成其他事项。

四、处罚和奖励

1、处罚

1)日常性处罚

督导不能完成工作职责,或者工作职责完成有问题,则在一周之内,第一次发现每项处罚20元,第二次发现每项处罚40元,第三次发现每项处罚60元,超过三次停薪停职反省。

2)事件性处罚

督导不听上级指挥或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影响项目执行效果的事故或被客户投诉,则每次处罚200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3)特殊处罚

公司在某些重要时刻,会临时提出一些特殊的处罚措施。这些处罚措施会预先通知督导,若督导违反,则按通知的措施处罚。

2、奖励

1)业绩优秀奖

公司每月评审一次督导的业绩,表现优秀的,奖励200-500元。

2)客户表扬奖

督导受客户书面表扬,每次奖励200元。

3)特殊贡献奖

督导因自己的行为或建议,给公司带来了某种特殊利益,则可以申请“特殊贡献奖”。奖金根据“特殊利益”的大小来定,但一般不低于200元。

4)特殊奖励

公司在某些重要时刻,会临时提出一些特殊的奖励措施。这些奖励措施会预先通知督导,若督导获得,则按通知的措施奖励。

五、汇报和作息制度

A、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包括督导)每周休息1天。

B、助理督导、实习督导至少每2天回分支机构开会和汇报一次;职位更高的督导每天均要回分支机构开会和汇报。

C、汇报时要尤其注意下列事项:上交日报表(使用表格SV002)上交巡点表(使用表格SV005)上交工资统计表(使用表格SV008)更新卖进表(使用表格SV007)。

D、督导违反汇报制度,按未能完成工作职责处理;若工作期间迟到、早退、缺岗和旷工,则按公司办公制度处理。

E、请假制度。督导请假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得到同意后才能实施,并且:督导请假1天以下由城市主管审批督导请假2-3天由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批督导请假4天以上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六、工作用表(附表)

1)促销员报名登记表(SV001)

2)项目督导日报表交接验收登记表(SV002)

3)项目督导物资平衡表(SV003)

4)督导工作历程表(SV004)

5)督导巡点表交接验收登记表(SV005)

6)商场档案表(SV006)

7)项目简明卖进表(SV007)

8)项目促销员工资统计表(SV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