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级通报后的整改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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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篇1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4月25日进驻我县开展巡察工作。208月25日,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把整改当作重要政治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会,认真研究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县巡察的反馈意见,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部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下发了《安福县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细化为7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整改牵头县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县委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对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实施、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复杂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深刻总结,注重长效。一边狠抓整改、一边深刻反思,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完善工作思路的过程,促进转变干部作风的过程,促进经济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关于“有些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上尚有差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组织机构。抽调9名工作人员成立了查处顶风“违插”问题工作组。转发了省纪委《关于渝水区、贵溪市、浔阳区“违插”治理项目问题排查不力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再次对“违插”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得触碰“违插”雷区。二是认真再排查。由县纪委牵头,再次组织各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对7月1日至年3月7日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117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认真排查,同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本单位1月1日之后财政投资5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再排查、再梳理,规定凡漏查、漏报、错报的,一律严肃问责,共排查5万元以上项目余个。三是成效明显。严肃查处了一起正科级领导干部“违插”案。

2.关于“行业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了招投标工作制度,转发了吉府办发[]14号、15号、16号文件,制定下发《安福县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乡镇10万元以上至35万元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由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招标,并将招投标工作列为年度考核内容,实现了招投标监管全县上下一盘棋的监管局面。为规范和提高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效率,县政府在2016年10月22日研究出台《安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提高项目推进效率的通知》(安府办〔2016〕24号)文件,规定对涉及贫困村“七改三网三场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工程量在35万元(不含35万元)以下的,可由项目业主采取直接发包方式进行招标给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工程量在35万元(含3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可由项目业主采取邀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建立联合会审制度,切实强化扶贫攻坚领域建设工程的监管,严惩违纪违规行为。

(二)关于执行换届纪律情况

1.关于“宣传教育不够扎实,尚有死角”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好媒体宣传。在《今日安福》报、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安福党建网开设专栏,学习宣传中央“九严禁”和省、市委“十严禁”要求。二是做好换届宣传。通过安福手机报向县乡“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全县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在外人士公布了中央“九严禁”和省、市委“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要求,县党代会召开期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镜鉴》,发送严守换届纪律短信近2万条,印发《换届纪律要求提醒册》1500册。三是开展学习通报。督促各基层党委采取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大会等形式,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有关通知要求和典型案例,尤其是辽宁“贿选案”通报精神。四是督查换届风气。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期间,成立了换届风气督查组和会风督查组,专项督查换届纪律学习情况和会风会纪情况,并对“两代表一委员”了解掌握换届纪律情况进行电话抽查,确保县乡换届风清气正,取得圆满成功。

2.关于“少数基层干部借汇报工作名义进城串门,走访、认识领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县乡换届期间,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不定期督查,重点督促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情况。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不力,对任务差欠较大的单位以及只关注个人进退流转,不认真履责的干部,严肃开展函询诫勉谈话,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工作与中心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干部收心归位,把心思放到工作上来。

(三)关于落实20市委巡回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单位食堂接待标准太高等问题整改效果不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全县党员干部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和私人会所会员卡、不违规接受吃请”的公开承诺,并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二是下发了最新的《安福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范围和流程,要求全县各乡镇依据《安福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本乡镇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三是强化了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指导。接待标准制度化、规范化,明确规定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和铺张浪费等问题的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

2.关于“对房地产项目烂尾,无法向购房户交房、购房后办不到房产证等问题整改推进缓慢,缺乏有效办法,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龚海生任组长,其他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和房地产领域涉稳问题工作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二是加强宣传。将反对非法集资纳入综治宣传主要内容,在平安法治巡回宣传过程中大力宣传,开展了以“防范风险 护航发展”为主题的打防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咨询日活动,形成联合法制宣传机制,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理财。同时引导民营企业良性发展经营,营造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良好环境。三是认真排查。重点排查房地产开发中涉及办证、延期交房、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等方面矛盾纠纷,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介入,消除隐患。四是加强监管。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对于开发商开发的项目,在资金来源、金额到位情况等方面加强监管。五是盘活资金。通过提供金融服务、降低门槛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建立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联合机制,法院、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合力,坚决取缔违法从事典当、担保业务的经营性机构,遏制非法集资势头,肃清金融借贷市场秩序,确保民间借贷合法有序。

(四)关于集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情况

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存在考虑换届工作或个人问题较多、抓整治工作只求过得去的现象”:一是宣传发动全覆盖。层层召开集中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同时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刊登公告,在农村集市和乡镇、村公开栏内张贴公告,确保家喻户晓。二是压力传导全方位。举办了2期培训班和召开了3次会议,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县委“两个责任”考核,硬性要求每个乡镇查处2起以上案件,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三是监督检查全过程。搭建群众监督平台,公布市、县、乡举报电话、邮箱、微信号,设置了举报信箱。组织由县纪委带队的5个督查调研组,专题调研各乡镇集中整治工作,主持召开了集中整治问题查摆座谈会19次。今年以来,全县共有4456人主动查找问题4051个,截止目前已解决3890个,主动上交或退回资金62.5万元,其中县纪委收到主动上缴的违规资金51.3万元;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16件,处分20人,有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下发6起10人案件通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必须持续狠抓,久久为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是开展“四个百日”专项行动。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10月份开始,用3个月时间,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百日宣传”、解民忧和帮企业解决疑难老旧问题“百日走访”、机关效能建设“百日整顿”、纪律审查“百日攻坚”等“四个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关注度和满意度。

二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招投标机制,加强工程监管,严肃查处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各类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行阻碍施工、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宽松软”、宣战“庸懒散”、严惩“微腐败”等活动,正风肃纪,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县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安福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整改情况有意见建议,来信请寄至安福县行政中心六楼县纪委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安福县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通报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796-7626902。电子邮箱:进入吉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点击“我要举报”,选择“安福县”。

中共xx委

年11月30日

安全隐患整改通报 篇2

吉河镇人民政府,区质监局,国网安康供电公司营销部:

吉河镇高水村辖区内宏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吉河欢乐水世界)游乐设施未经检测检验,私自开业运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7月18日吉河镇对盖公司下发了停业整顿通知书,但该公司接到通知后并未实施停业整改。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现督办通知如下:

请吉河镇政府接此通知后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未整改完毕不得营业;区质监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完善游乐设施的检测检验,确保游乐设施的安装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国网安康供电公司营销部对盖公司游乐设施采取断电措施 ,确保盖公司不能因营业而发生安全事故。并与8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区安委办。

汉滨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7月28日

安全隐患整改通报 篇3

石嘴山市星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及驾驶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大力整治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公安部、自治区有关做好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大武口区交警大队对你公司车辆及驾驶人的交通违法情况进行了查询。

经查询,你公司有部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未及时处理(统计表附后)。按照20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有关做好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的相关规定,现对你公司下发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你公司完成参加春运客运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清零”,完成客运车辆安全设施检查并完成客运车辆驾驶员春运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对驾驶员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未审验、记满12分达到降级、注销条件的落实降级、注销和停运措施并通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确保春运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保证春运安全。

注:此整改通知书同时报送:大武口区安监局、石嘴山市运管局、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送达人:张宏伟

大武口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