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分析自查报告(实用三篇)
财务分析自查报告(精选3篇)
财务分析自查报告 篇1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20xx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鄂纪文〔20xx〕19号)和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鄂财监发〔20xx〕14号)、孝感市纪委《关于印发“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法案”的通知》(孝纪办〔20xx〕16号)、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全校财务票据专项整治工作,学校召开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决定从7月13日至7月25日,在全校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财务处、医学分院、后勤服务中心、附属医院、师范学院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财务处处长胡德新主持。
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关于印发“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法案”的通知》(孝纪办〔20xx〕16号)、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胡德新同志宣读了《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方案》具体包括专班人员组成及分工、自查自纠内容及时间安排、有关要求,强调了工作的严肃性。
朱虹副校长讲话。她说,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是符合当前政治形势的需要,是学校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的需要。各部门和负责人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财务票据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狠抓落实,做到“三实”,一实要见底,自查自纠工作要做到最基础;二实要到人,工作和责任要落实到人;三实是工作到位,覆盖8项内容、把握时间节点、坚决做到自查面100%,无遗漏和死角。各单位责任要明确,程序要规范。财务处除校本级自查自纠工作外,还要搞好全校整体联动,指导各独立核算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各独立核算单位要自加压力,做好本单位压力传导,形成合力完成自查自纠任务。
财务分析自查报告 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强化学校财务管理,严厉财经纪律,进步经费资金使用效益,深进贯彻落实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见》精神,增进教育事业延续健康发展,根据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展开全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教委工作安排,现对我校财务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总结以下:
一、自查时间:
5月11日——5月19日
二、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三、自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经费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财产登记领用制度、财会职员岗位职责、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健全。
(二)财务管理情况
1、收进管理情况
能严格遵守国家收费的有关规定,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都经物价部分批准,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进步收费标准等行为。所有预算外收进全额纳进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支出管理情况
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无虚列虚报或以白条作为报销凭证现象;按规定应当纳进政府采购的项目能实行政府采购;能定期公布学校收支及管理情况;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大额资金使用经领导集体讨论并有会议记录记载;学校财务管理的审批职员、报帐职员、经办职员、财产保管职员的职责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视;忘我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坐收坐支等现象;所有支动身票均有经办人签名及用处,对购置的财产有进库登记;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津补贴发放符合规定,绩效工资实施后各学校无违规乱发钱、物。
3、资产管理情况
学校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等均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均按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并报主管束育行政部分、财政部分审批;建立了学校资产台账和财产领用台账;能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符合、帐卡符合、账实符合;对新购、新建的资产能及时进进固定资产核算。
财务分析自查报告 篇3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与监督,促进学校教育和建设的发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学校经费使用的效益和透明度,根据20__年区文教体局重点工作安排的有关精神,我校近期积极组织,对上半年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了充分彻底的自查,现将此项工作汇报如下:
1、学校成立有理财领导小组,由徐贵生校长担任组长,组员由工会、财务、党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职责明确,监督有力。
2、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
3、设立学校财务公开栏,及时向全校公布和说明学校收支情况。
4、学校根据区教体局和财政局的具体安排,按照各项支出的比例要求,经理财小组全体成员的商议,编制一年一度的收支预算,并向全体教职工征求意见修订后付诸实施。年度结束时,决算全年度的收支情况,分析、发现、总结问题,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参考。
5、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杂费、课本费,坚决杜绝乱收补课费、资料费和统一代收保险费、校服费、报刊费等现象,自觉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6、严格执行区文教体局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据实列报,票物相符、票事相符、一票一章(理财小组印章),无序列虚报,无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7、涉及大额支出的购置、维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时,需经理财小组商议同意、中心学校校长签字、主管局长签字后方可实施,研究过程记入会议记录。
8、大额购置支出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