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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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精选3篇)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篇1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市道口办党支部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和市交通党组部署,迅速布置,责任到人,执行到位,坚决落实好“两个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紧紧抓住不放。我们具体做法如下:

一、深入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市交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下发后,为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传达党中央及市交委党组有关决定及要求,认真领会“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切实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断强化政治意识,从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二、强化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切实把责任制落实到业务工作全过程。我办党政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共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措施一是将领导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诺书及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考评体系,强化考核机制;二是严格绩效管理,层层落实责任,道口办各科室负责人年初进行工作分解,与分管领导签订绩效目标书,并将党风廉政工作作为每人必须完成的年度公共目标,严格考核兑现,年终结硬帐;三是保持每周政治学习制度,不断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

三、严明党的纪律,自觉遵守纪律约束。

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市交通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请示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为了加强管理,我办陆续完善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包括《市道口办劳动人事管理办法》、《市道口办绩效考核办法》,《市道口办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力求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约束人。

四、突出源头治理,健全风险防控体系。

要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规划,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廉政风险进行深入排查,结合群众路线建章立制环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

五、深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纪委一系列禁令,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正本清源、正风肃纪,从源头上防止违反八项规定和腐败行为的发生。自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我办未安排任何人外出疗休养旅游,不存在违规滥发津贴和补贴,也没有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接待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压缩开支,办公开会一切从简。一年来,节省各类开支明显,较好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市委十一条规定。

六、狠抓考核监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根据市交通党组的有关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自纠,进一步实化责任内容、细化责任分解、量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监督考核起到应有的教育、警醒、震慑和惩戒作用。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篇2

今年以来,市人民法院党组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及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发挥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两手抓,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

(一)明确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了《市人民法院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初工作目标,做到了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负责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政治处、监察室负责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余次。

(二)抓责任分解。制定了《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年初院党组书记、院长分别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其分管部门负责人也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党组对本院各庭、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院长对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对分管庭、室的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抓责任考核。坚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书帐册”制度,即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单位记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台帐,领导班子成员记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责手册。由纪检组长牵头,会同院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每季度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律作风建设进行一次检查,年底与业务工作一起检查考核。

(四)抓责任追究。据责任要求,对出现的问题,不护短,认真追究责任。今年以来,我院在自查以房抵债类虚假案件工作中,通过认真自查清理、内查外调,查清了相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市纪委、检察机关对两名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我院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报请市纪委对两名人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我院也对两名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另对其它涉及人员,院党组对其进行了廉政谈话,相关问责正在办理之中。

二、认真开展司法廉洁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执法意识

(一)加强干警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了对干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强化干警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使干警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通过组织大会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讨论交流,分析原因,进一步端正了干警廉洁司法、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

(二)不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今年以来,全院集中开展4次廉洁司法专题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中纪委全会精神,最高法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个方面的措施、法官誓词以及《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法官廉政提示手册》等,从思想上绷紧廉政司法这根弦。组织开展了一次以“维护司法廉洁、保障司法公正”为主题的大讨论。结合我院少数人办理以房抵债类虚假案件的深刻教训,重点查找影响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原因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部位和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止司法腐败、保证司法廉洁的有效措施。开展了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的主题教育,院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上了一次《守清廉之本,行正直之道,增强廉洁司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廉政党课,进一步提高干警廉洁司法意识。

(三)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争当好干警”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市委政法委《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实施方案》、《关于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我院召开专题动员会,认真部署严肃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组织干警对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条好干部标准,自查问题,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群众诉求为信号、以群众不满为预警,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权益保障问题和公平正义问题。针对院干警中存在的“司法不廉、特权思想严重、纪律作风松懈”等问题,开展了纪律作风等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司法不公、不廉,作风飘浮、工作不力、纪律涣散等问题。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与每名中层干部、其它班子成员与每名干警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不断敲响廉洁司法的警钟。

(四)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教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市党风廉政书画展览活动,以廉政文化丰富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崇廉、敬廉、爱廉的良好风气。我院有三名同志在全市廉政书画展览中获奖。开展了给全院干警家属邮寄《廉政公开信》活动,给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家属邮寄了一封《廉政公开信》。组织一名院领导干部家属参加了市纪委组织家庭助廉座谈会。与家属一起把好“吃请关、财物关、说情关、交友关、娱乐关”。积极开展了警示教育。组织我院践行群众路线的优秀干警代表林兰英、王顺华同志作事迹报告,引导党员、干警学习身边先进典型。同时又结合最高法编辑的《警示案例选编》中反面典型及我院两名人员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自查问题,分析原因,剖析危害;组织19名中层骨干党员干部到市看守所接受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制订了《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使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明确、进一步具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纳入到院年度总体工作目标之中,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一岗双责”得到了较好落实。落实了院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了纪检组长在党组成员中排位,党组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职责,使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了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机关管理制度。今年以来,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近年我院在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机关管理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漏洞,分析原因,决定从进一步从完善制度建设上来规范管理。在队伍管理上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办案管理制度》;在执法办案上制定了《执行案件工作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全面开展司法确认工作的实施细则》、《裁判文书签发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费用征缴管理的办法》;在机关管理上制定了、《业务工作经费包干使用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执行工作规范》、《公物管理办法》等共计十多项制度,使各项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精细化。

(三)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开展了“司法公开年”活动,扎实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裁判文书实行应上的全部上网,今年我院已上网裁判文书达675件;在第二审判庭建成科技法庭,全程高清录音、录像,有效规范庭审活动,促进审判的公正与透明;积极参与市电视台《法治枝江》栏目,定期宣传法律知识、讲解案例法理、推介法院工作;开通了与最高院、省市院联通的网上举报系统、枝江法院官方微博,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主动向市委报告法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人大代表寄送法院信息简报等工作资料;今年已三次分别邀请部分枝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我院旁听案件等视察活动,促进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司法行政队伍,根据中央、省市和县委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的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自查

㈠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成员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并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自查。

㈡加强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宣传媒介的积极作用,通过简报、网络等媒体和宣传专栏,加大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重视和支持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㈢加强督查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促检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措施不实、落实不好的,要追究责任。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㈠强化干部经常性教育

通过主题教育、谈心谈话、廉政教育等形式,引导干部查问题、抓整改、明方向,教育干部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廉政意识,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1.开展主题集中教育。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采取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或一般干部的谈话方式,做到“六必谈”,即干部队伍中出现不团结不和谐问题时必谈、干部在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干部岗位变动或职务升降时必谈、干部廉政勤政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干部因违规违纪受到问责时必谈、干部有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

3.开展廉政风险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强化廉政知识培训。依托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增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㈡强化干部日常管理

按照党管干部、分级负责的原则,局主要领导负责局其他班子成员的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的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股(室)、所、处、中心负责人负责所在单位一般干部的管理。

1.完善有关事项报告方式。对干部奖惩、学历职称变化、出国(境)、婚丧嫁娶、勤廉情况等事项,按照日常发生、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三种情况,分别采取日常报告、年度汇报、任前申报的方式,及时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属新提拔对象,还应将报告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加强干部“德勤廉”考核。坚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综合“勤”和“廉”的表现,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评价标准,通过正反双向测评、个别谈话,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定级。

3.突出干部业绩记实考核。建立干部日常业绩记实考核制度,推行任务分解、个人承诺、日常记账、跟踪督查、综合考评“五步工作法”,采取月报、季评、年考方式,及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分级评定,形成干部“功”与“过”正反双向信息库。加强干部年度考核,全面了解干部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㈢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加强对干部的多元化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各有关制度,实现组织监督、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制定完善了《沙县司法局警车管理制度》、《沙县司法局关于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沙县司法局岗位责任制》等日常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员制度。聘请9位监督员,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信息,并及时向局班子反馈。

2.建立“八小时以外”监督制度。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时,实行“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报告,要求干部以书面形式如实反映“八小时以外”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强化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

3.建立干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方式,探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适时向社会发布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所处室负责人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要求等信息。试行考察对象或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群众信访件查处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干部群众的评价和监督。

4.建立干部廉政预警和防范机制。采取“廉情积分”办法,对积分在预警线以下的干部,分别实行廉情预警,并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整改要求。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风险防控,通过风险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分层制定防控措施,分级落实防控责任。

㈣突出重点对象监督

制定了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度和沙县司法局干部管理监督责任流程图,对重点监督的干部,抓住最敏感、最关键的监督内容,运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1.主要领导。通过季度分析、年度会审、“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等措施,着重监督权力运行情况。对局长重点监督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用权情况,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防止“一言堂”。监督对县委和县研究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副局长重点监督所分管的工作在项目、资源安排使用等用权情况和上级领导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进一步规范用权行为,实行“阳光操作”。

2.关键岗位干部。采取半年自查、即时查核、年终考评的办法,通过查职责、防懈怠,查程序、防违规,查廉洁、防贪腐“三查三防”,监督其是否依法依规按章办事,是否公正履职,是否利用职便谋取私利,是否顾全大局敢于担责。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即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㈤深化司法行政工作

1.人民调解为民行动。今年来,先后成立了县统战部、旅游局和台胞亲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个个人命名的调解室,其中县统战部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全省首家;积极探索成立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筹建月池小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厦沙高速南阳工段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同时对村(居、社区)调委会进行督查,实现“五落实、六统一”,即组织、人员、报酬、场所、制度落实,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文书统一。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组织237个,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信息员共2246名,督查村(居、社区)调委会140个,全面构筑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