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采购书面合同格式【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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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采购书面合同格式(精选3篇)

模具采购书面合同格式 篇1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

1、产品名称:B型路沿石钢模具

2、品种规格:根据甲方提供图纸尺寸制作。 第二条 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

乙方负责提供样品,经甲方认可后进行生产。产品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第六条 付款金额、方式及期限

1、B型路沿石钢模具单价 ,计划订购 ,货款共计。 2、付款方式为电汇支付。 3、甲方预交定金 。

4、货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后乙方凭借开具的国家正规发票结算剩余货款。 第七条 产品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所产模具能够在制作砼模块的过程中顺利脱模并能够周转一百八十次以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换货,并且退还甲方定金。

2、如果所产模具存在其他质量问题,按照第七条第一款执行。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货款结清后合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模具采购书面合同格式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模具原材料的制造(45#钢、Cr12、Cr12MoV、SKD11、DC53等,以下简称模板),以及模板的热处理。乙方愿接受委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特就相关事宜在浙江省嵊州市领带工业园签署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 订单:

模具编号(如:ODDQ20---3-M1)

备注中会写明模板的特殊要求,无注明则按基本标准加工。

二、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原材料材质要求:提供的钢板必须是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并提供相关材质证明;所有的模板材质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必须能通过所有有资质的技术鉴定单位技术鉴定。及乙方出厂时提供同一批材料的出厂检验证明。如果更换材料供应商应要征得甲方的同意认可。

加工要求:模板的工作面平行度公差不大于0.05mm;所有模板表面不能有黑皮料(即毛坏材料表面的氧化层),无要求公差模板尺寸长宽尺寸误差不大于±2mm(有要求尺寸则是在备注栏详细注明)。模板钢印标识必须清楚易别,必须有编号、代号、材质、规格等标识。二、运输、流程及交货要求

1、甲方提供的所有要线割加工的模板全部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2、模板出厂由甲方仓库开出《领料单》,必须写明其返回的日期;返回后经检验合格后登记。图纸发放:按甲方公司要求领取图纸并签名登记。3、交货时间:每批次计单总重量不超过10吨的应能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交付。如果不能如期完成,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说明原因及确定处理办法;如未通知甲方页无故延期的则视为怠工行为,甲方有权扣除该批加工的部分费用以作警告;有多次怠工行为的视为自动解除本合同取消其加工资格)。外协单位将货送至公司车间,先是公司相关品质人员填写《物资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再填《领料单》写上加工回库时间,表示入库完成。如加工模板验收不合格则不予以入库。退回其返工或是作为不合格处理。加工方《送货单》应随模板一起送达,写明加工费用,甲方仓库将其数据确认后写入《验收单》,做到每批都能算清成本与质量。

三、不合格处理办法:先分清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如是加工方的,则其必须主动承担起后补加工的所有费用,主动与公司人员勾通做到以最快的方式方法来解决问题。

如是公司原因(如图纸错误等)造成的事故,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加工方需努力配合公司人员圆满解决事故。未分清的责任的事故,加工方也要主动来协商解决,不来主动处理的,则认定为加工方责任。四、付款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加工费用,以《领料单》,《物资验收单》还有加工方《送货 单》三单合一作为结帐依据。加工费用计算:

①光板4钢加工费按每公斤1.2元计算,不足10kg加工费按12元/件②光板其它钢料加工费按每公斤1.5元计算,不足10kg加工费按15元/件③加工光板,光板按毛尺寸计算:(长+5mm)-(宽+5mm)-(厚+5mm)-0.785

2、单价:按下单的时价为据结算,附件报价单补上,必须双方公章确认。 3、付款方式:收到发票后三个月结款(应能接受承兑汇票)。4、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 四: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五:其他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模具采购书面合同格式 篇3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