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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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通用3篇)

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篇1

协议书编号: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致:

一、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具体内容如下:

(1)品名:详见对外合同

(2)数量:详见对外合同

(3)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4)包装:详见对外合同

(5)总金额:详见对外合同

(6)装运地:详见对外合同

(7)装船期限:详见对外合同

(8)以上条款如有变动,以进口合同及经双方认可的修改文件为准。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下工作:

(1)对外签约; (2)对外开证、议付;(3)进口报关;(4)代办机电证; (5)代理对外索赔理、赔诉(含对外仲裁、诉讼)。

三、 交货方式: 通关后,乙方自提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乙方自行指定。

五、费用及结算:

甲方以代理进口商品的CIF价格实际付汇总金额(按实际付汇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计算),向乙方收取1%的代理手续费,银行手续费实报实销。

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开证前一个月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原外经贸部的有关规定,按照以下办法向乙方收取代理进口保证金。

(A)协议书签定后,乙方先支付甲方30%货款保证金;(B)货物抵上海港前7天,乙方应将关税、增值税汇入甲方帐户。如乙方逾期汇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C)另70%货款,由乙方在提单签发日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甲方收到此款项后,向银行赎单报关。

(B) 对外付款方式为T/T,在甲方对外付汇之前,乙方需将全额货款划入甲方帐户。

外汇结算标准: 按甲方实际对外付款日外汇卖出价结算。

在进口合同执行中发生的关税,增值税以及报关、商检、银行、保险、港务、港监、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快递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实承担。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将进口合同副本送交乙方,经乙方签字认可。乙方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进口合同副本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凡经乙方认可的进口合同条款,乙方不得由于条款本身的缺陷引起的损失向甲方要求补偿。 甲方负责开证、购汇、付汇、收单、审单、并将信用证副本或者对外付款期限、到货情况等及时通知乙方。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如期付清货款及代理手续费,甲方可视情况暂时不交付货物,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依法申请处分货物,以所得款项及代理进口保证金抵扣进口货款、税金及有关费用、利息等,尚不足抵扣上列费用,乙方仍应偿付。

由于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而未能签订进口合同的,本协议书自行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因不可抗力、外商违约或诈骗以及运输、邮电等非甲方的原因或过错造成的风险使进口合同或本协议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甲方免除责任。但外商违约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委托及有效证据对外索赔,将进程及时通报乙方,并向乙方转付委托索赔所得款项。索赔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愿就外商违约造成的损失对外索赔或在进口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不提供费用及必要协助,甲方可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对外索赔,由此产生的损益由甲方自行承担或享受。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乙方对签字认可的进口合同承担履约责任。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代理手续费并及时付清进口合同履行中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乙方自行提货的,应签收提单等货物单证,货物因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发生索赔与理赔时,乙方应在索赔期内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处理,并提供有效证据及预支有关费用(包括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结果以及因不作为(包括不委托、不预付费用、不提供证据等)造成的一切后果。

乙方不按本协议书及进口合同履行义务,造成对外违约时应偿付甲方垫付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进口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

如进口合同的卖方由乙方自行确定,一旦该外商违约或有任何欺诈行为,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七、本协议书系双方根据我国外贸代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产生外贸代理进口之外的任何国内购销合同关系、国内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或其它合同关系。

八、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书过程中如遇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都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九、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进口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原外经贸部>办理。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篇2

协议号: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项目。详细情况如下:

卖方:

地址:

电话:传真:

商品名称及规格:

单价:

数量:

总价:

价格条款: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

制造商及原产地:

[如上述情况不足以详尽说明,可设附属文件]

三、甲方义务: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于_年__月__日将货款总额的%计人民币元给付乙方,支付方式为。

4.甲方须在货到港前个工作日内,将进口税款和乙方进口代理手续费等款项给付乙方。如因款项未到,而造成滞报金、滞纳金及仓储费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如货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对所到货物行使留置权。

5.通关提货后,

□货存乙方仓库内。甲方提货时需按商品进价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货款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属乙方。到货超过个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货款,乙方有权单方面处置货物。

□到货确须运至甲方处的,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提供银行保函[或向乙方办理有关资产/有价证券的抵押/质押手续,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业的担保]。远期信用证到期承付前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应付未付的货款计人民币元和银行费用计人民币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绝支付上述款项,乙方有权向出具保函的银行追索所欠款项[或按法律程序处置抵押物/质押物,或向担保企业追索所欠款项]。

[6.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保险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万分之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委托长期代理进口项目合同 篇3

委托代理进口协议(付汇方式:____电汇)

协议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_进口项目事宜,?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之规定,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北京签订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进口项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订和执行该项目进口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__________项目。详细情况如下: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商品名称及规格: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

价格条款: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及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及原产地: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义务:____

1.负责按规定办理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免税证明,进口许可证,进口所需的卫生或食品部门的有关文件,__________。

2.?甲方对外所做的承诺或约定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承担有关责任。同时,负责确保所进商品和商品进价的真实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货通关时发生问题,其责任和直接损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托要求履行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和手续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____

(1)进口货物所需的全部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2)银行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

(3)进口税款(关税、增值税)人民币__________元;

(4)港杂、运杂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5)进口代理手续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为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

[4.所进商品为法检商品,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乙方义务:____

1.乙方负责按规定办理:____

进口证明,进口登记表,进口许可证等进口批文。

2.乙方负责按本协议“二、”款内容对外签约,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对外开立信用证。

4.乙方负责办理购付汇和核销手续,汇率为付款当日银行卖出价。

5.乙方负责按规定自理报关或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报关行报关;如海关验货,乙方应在海关验货前______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负责按实际支出与甲方结算(多退少补),并向甲方开具结算单据。

五、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内,如发现数量和质量问题,由甲方请有关部门出具商检证明并及时与乙方联系,由乙方对外提出索赔。甲乙双方须积极配合。国外供货商或_____公司赔付后,乙方立即将赔付金额拨付甲方。

六、[对于甲方对外协商确定的、且须对外预付__________%货款的合同,甲方应对外方资信情况负责,并承担乙方按合同规定对外预付货款的风险。]

七、乙方依据本协议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进口合同内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并不增加乙方风险,且乙方和国外供货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对外的进口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偿付协议进口总额__________%的违约金。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违约方应就其不足部分对守约方进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此特别约定,如果甲方违反本协议中其对乙方支付义务的任何规定,则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额,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等逾期未付金额(0.0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代理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本代理协议的管辖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协商并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