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顾问协议(汇总三篇)
新闻顾问协议(通用3篇)
新闻顾问协议 篇1
新闻顾问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新闻顾问,并指定_________为新闻顾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第二条?乙方担任甲方新闻顾问的工作职责范围:
负责参与制定甲方全年战略规划,制定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负责为甲方制定年度新闻运作方案;
负责为甲方进行新闻策划,新闻公关,媒体协调及提供危机公关处理方案等;
负责为甲方撰写相关新闻宣传稿;
负责每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体上发表篇企业形象报道或人物专访;
负责为甲方解答新闻传播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建议;
负责为甲方收集度的市场信息以及行业新闻资料,并对此提供点对点的市场咨询;
负责为甲方在会员之间相互传递商业信息;
受甲方委托,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产品推介会等;
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在新闻媒体上推广企业品牌,宣传企业形象;
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进行新闻媒体协调和职能部门协调;
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商务谈判;
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输送中高级_____;
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新闻顾问工作相关事务。
第三条?合作期内,乙方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由知名专家学者,各企业,顾问单位和媒体要员共同参与的联谊会或座谈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新闻顾费_________元,自动成为乙方的一般(vip)会员并享有其相应权利和服务,在签定协议时顾问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凡是协议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服务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服务超过乙方承诺范围的,乙方有权另行_____,费用另议。
第六条?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费由甲方全额支付。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全部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双方若有争执,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若因为纠纷提起法律诉讼的,以本协议为主。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闻顾问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新闻顾问,并指定_________为新闻顾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第二条?乙方担任甲方新闻顾问的工作职责范围:
负责参与制定甲方全年战略规划,制定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负责为甲方制定年度新闻运作方案;
负责为甲方进行新闻策划,新闻公关,媒体协调及提供危机公关处理方案等;
负责为甲方撰写相关新闻宣传稿;
负责每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体上发表篇企业形象报道或人物专访;
负责为甲方解答新闻传播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建议;
负责为甲方收集度的市场信息以及行业新闻资料,并对此提供点对点的市场咨询;
负责为甲方在会员之间相互传递商业信息;
受甲方委托,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产品推介会等;
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在新闻媒体上推广企业品牌,宣传企业形象;
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进行新闻媒体协调和职能部门协调;
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商务谈判;
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输送中高级_____;
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新闻顾问工作相关事务。
第三条?合作期内,乙方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由知名专家学者,各企业,顾问单位和媒体要员共同参与的联谊会或座谈会。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新闻顾费_________元,自动成为乙方的一般(vip)会员并享有其相应权利和服务,在签定协议时顾问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凡是协议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服务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服务超过乙方承诺范围的,乙方有权另行_____,费用另议。
第六条?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费由甲方全额支付。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全部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双方若有争执,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若因为纠纷提起法律诉讼的,以本协议为主。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闻顾问协议 篇3
(一)用人单位的缔约资格
依法成立的各类法人及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有权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双方的知情权
(1)用人单位的主动告知义务。
(2)劳动者的如实说明义务。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而特定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
(四)劳动合同的形式
除了非全日制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外,其他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五)劳动合同的内容
1.必备条款与任意条款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除了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从而形成劳动合同的任意条款。
2.试用期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新录用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互考察了解的特定期限。《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服务期、竞业限制与违约金
服务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特定情形下约定的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期间。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出于保守商业秘密的目的,与劳动者约定的在劳动者在职期间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一定期间内,劳动者不得到生产与该用人单位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该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自由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了上述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六)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1.劳动合同的生效
(1)主体合法。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合法。
(4)形式合法。
2.劳动合同的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而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时。
(七)扣押及担保禁止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