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种购销合同(合集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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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种购销合同(精选3篇)

草种购销合同 篇1

甲方:储运商场

乙方:滇雪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为使乙方产品在甲方所在地推广销售,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在当地(个旧市区)销售乙方生产的各种瓶装的调和油、菜籽油,甲方是乙方在当地的独家经销商。

二、 乙方对提供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并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qs认证)、工商执照等相关文件。

三、 供应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如市场价位变动,须经双方协商认可,才得调整。

四、 乙方供货后开据增值税发票(13%)给甲方,甲方一般情况下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款项。

五、 为鼓励甲方在合同期内分销乙方产品,甲方销售乙方产品30万以上,乙方从供应价格中提出10%返利给甲方,购买宣传促销车,该车产权归甲方所有,30万以下的返利双方商议。

六、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时间从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甲方: 乙方:

工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草种购销合同 篇2

甲方:(采购方)

乙方: (供货方)

(附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加章复印件)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项目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标的

附:甲方签章商品清单(格式)

商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说明

(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二、采 购

1.方案目录确认:由乙方按甲方提供采购目录方案进行采购配货,甲方同意在实际采购过程中,乙方保留 %的随机调配余地。

2.技术标准确认:乙方按技术要求做出样品,由甲方确认。

3.采 购:在甲方目录确认和技术确认后,由甲方预付 %订金,乙方在确认甲方预付定金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采购,并将本项货物送发至甲方指定地点。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全部为真品商品,并承担相关完全法律责任。

三、发货验收与调退

1.发 货:

(1)包装:按标准件规格。外帖包单。

其它包装要求:

(2)托运要求:

收货单位:

详细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邮 编:

发货时间:

发货或承运人:

电 话:

发货清单:随货□特快□传真□电子邮件□ E-mail:

托运/提货单:随货□特快□传真□证明□门对门□

四、运费付款:预付□对付□代付□(填√)

2.验 收:货到 天内,由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凭发货清单验货,过期视为验收无误。

3.调 退: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约定验收最后时间后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保证在 天内及时调换。所有厨卫商品,只要是甲方目录确认,又没有质量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调退。

五、付 款:

1.由乙方出具正式财务发票。

2.全货按 %折优惠付款。实际付款为 元(依发货清单验收为准)。甲方承诺在货到验收无误后 天内,将减除预定金后的全部货款付到乙方财务书面指定以下帐户,其它付款视为无效。

户 名:宁波鑫宝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帐 号:

六、协议终止和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自然终止。

2.协商中止,依协商办法解决。

3.单方中止协议,负完全赔偿实际损失责任。

4.供货时间每晚一天,赔付1%。商品采购合同由提供!

5.付款每晚一天,赔付1%。

6.本协议共 份。甲方 份,乙方 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7.本协议签署和执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

甲方: (章)

乙方: (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草种购销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种子种类、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种子质量以标签为准。

品种名称

规格(kg/袋)

数量(kg)

单价(元/kg)

总金额(元)

备注

紫花苜蓿

25

100000

23

2300000

合计(大写)

贰佰叁拾万圆整

二、质量标准:

种子质量标准,以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官方检验报告或国内官方草种检验机构 提供的检验报告为准。必须有海关的准入、检疫证明。所出售品种不含检疫性病虫害。进口种子的,供方应附中文标签。

三、提货时间、地点、运费的承担:

需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供方送货。

四、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签订后,需方在收到货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五、抽样及鉴定:

1、双方在交提货时必须同时取样封存,以备日后种子的复检和鉴定功能,取样费用由供方承担。

2、需方收到种子后可对其进行复检,如对供方提供种子发芽率、净度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发芽周期(23日内)复检完毕。复检无异议在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付清货款。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供方封存认为存在质量问题的全部种子,供需双方共同进行发芽率测试,需方无条件逾期则视为供方提供种子符合合同要求。

3、如发生种子质量纠纷,仲裁或诉讼中的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四条进行。双方封存样品为唯一鉴定依据,除非双方另行约定。鉴定费用由提出异议的一方垫付,由有过错一方负担。发芽率、净度、水份三项指标以室内检验为准,纯度指标以“种植鉴定”为准。(纯度大于等于98%,净度大于等于98%,发芽率大于等于85%,水分大于等于7%。)。

六、违约责任:

1、供方若所供草种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需方若未按时支付草种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诉讼条款

1、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辖。

2、本合同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供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对本合同需方承担法律程序及实体上的责任。

八、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封存样品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