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门购销合同范本3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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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是流体管路的控制装置,阀门购销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般要注意什么?为大家精心整理了阀门购销合同范本3篇最新,觉得不错就分享给好友哦。

阀门购销合同范文1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双方本着自愿及互利的平等原则订立此合同。

一、 成交商品:球阀,闸阀,止回阀,煤气阀,排气阀,减压阀, 及卫浴产品,合计总价暂定为人名币326万元整,(大写金额:叁佰贰拾陆万元整),乙方应保质保量并及时发货,同时开具送 货单,甲方指定验收人核对后签字为准。

二、 产品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 运输方式及费用:甲方提前三十天订货,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 仓库。

四、 结算方式:货到付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阀门购销合同范文2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为,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金额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及接货人

1、产品的交货单位:2、运输方式及卸货费用: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货。

3、甲方规定的接货人:4、接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如需要变更接货信息,应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货物及时、安全送抵。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及数量:按照本合同签订的甲方需求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开始按照《产品订货清单》内容备货。甲方若有特殊规格或特殊要求的订货,应在《产品订货清单》应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甲方按合同规定打款至乙方指定账户后,乙方发货。

第六条:产品价格

1、本合同金额总计:

2、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

3、若遇市场价格浮动,为保证购买方利益,价格以本协议为主。

第七条:结算方式:

自合同签订日,甲方应支付乙方5%的订金。自本合同签订日起45天内(特殊订制可延迟至75天内交货)内交付剩余90%的款项,款到发货。剩余5%按照质量保证金,在剩余货物全部接受完毕并无任何质量问题后,再行支付。

第八条:验收方法及施工方法

1、产品质量:本合同的所订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2、验收标准:按乙方提供样品为准验收;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三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的处理意见。

第十条: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产品的所有权自甲方结算货款时转移至甲方,甲方未结清货款前该产品属于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由于履行此协议而获得对方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技术资料,双方都应为其保守秘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购销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本合同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机关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并按本合同双方签订手续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阀门购销合同范文3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需方向供方订购产品:

天津大站阀门总厂生产的阀门,天津市利达钢管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焊接钢管和无缝钢管。型号及规格按需方要求的型号规格,数量根据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的实际使用量,单价及总金额按实计算。产品价格按照甲、乙双方协定执行,若遇市场原材料浮动,按照厂家调价通知,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国家钼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质检大楼工地

第三条 交货时间:

供货数量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单数据为准。乙方有义务保证供货期不超过3天,即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需方提供正式书面准确要货计划之日起,供方保证在3天内按需方要求在需方项目所在工地交货;乙方有义务确保供方在本地有适量的备货,需方少量补货的供货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非常用品种供应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供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2、管材和阀门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按图纸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质保期间内出现的一切问题,供方应即时维修,配合需方解决问题。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2、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

3、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4、到货后,需方负责召集工程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会同供方到现场进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合格率在95%(含95%)以下的,需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收回或补齐,供方实际交货时间以供方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供方交货的凭证,也是供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货物交接应在货到当天至8个小时内完成。

5、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灭失、损坏的风险的供方承担;

6、供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需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需方有权拒收货物。

7、需方在货物到达时应准备好货物堆放场所,以便交接。

第六条 施工验收方式

1、验收时,供方、需方、监理单位、安装承包方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2、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供方应负责完成检测或抽检并承担相应费用。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签订合同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预付款20%。

2、到货验收款: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后,供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交货验收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技术资料),需方在材料到货交接验收合格并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80%的到货款。

3、工程验收款:产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供方须提供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供方的付款报告、相应金额的发票、竣工结算造价确认书),需方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之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95%的到货款,如到货验收后3个月,因供方以外的原因造成未能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后,需方须支付该笔到货款,但供方仍应履行验收责任。剩余5%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10天前,需方如须改变所订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及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供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需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产品保修期1年;

2、保修期内供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并全部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等所有费用;

3、供方应留下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供方进行保修;

4、供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需方或需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供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后8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供方须在需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需方处理;

3)当供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的情况下,需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费用);

4)供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需方或需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供方须支付需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交货超过10天的,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确定供方。

2、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供方应立即无偿换货并在7天内向需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向需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供方逾期10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致使第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方应向需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支付合同标的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需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3、供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需方有权拒收货物,供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4、供方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需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包装、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供方指定: 联系电话 为双方联系人、结算人,需方指定 余建荣 联系电话 为双方联系、结算人,如变更人员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对方。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货款付清日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