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购销合同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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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购销合同书(精选5篇)

五金购销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品牌:商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第二条:甲方在本公司购买卷材、地板,原则上由乙方负责安装。甲方不要求乙方安装而自行安装的,如安装后出现问题难以区 分责任,一律视同甲方负责。

第三条:甲方是否选择乙方安装:

1、是

2、否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按总货款支付定金,元

2、材料到现场,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货款的,元

3、施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款的%,元

4、甲乙双方协议总货款%为此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工程在12个月之内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此保证金如数返 还乙方。

5、甲方如付支票须提前支付,等支票到乙方账户后方可提货。

6、其他约定事项:

第五条:提货方式:

1、□甲方自提

2、□乙方送货至

第六条:甲方应提供正常,合格的施工条件和场地。地面要符合国家 标准平整、干燥(3%-5%的含水量)、清洁无起沙现象方可施工。 如未满足施工中的任何一项要求,造成乙方未按时施工即不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交货期限 年 月 日,材料到施工现场,从具备 独立施工条件开始天内,施工完毕年月日

第八条:1、乙方对产品质量保修 个月

2、免费维修

3、产品非正常使用以及人为因素损坏、特价产品、定做低 廉产品不属保修范围。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供货,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乙方拖延工期没有按时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中息货款的%。甲方违约责任:甲方在交货期内对乙方的交付的合格货物拒收或因甲方原因需要整批退货订金一律不退。退货费用一律由甲方承担。其中订制品一律不退不换。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付款,逾期每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十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起转移,但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标的物仍属于乙方所有;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起,由甲方提供保管物品的场所,物品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和违约免责:出现法律规定的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双方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本合同解除;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本合同为规定的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及条款效力同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且订金到乙方账号后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五金购销合同书 篇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五金产品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 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 (见附件)

签约日期: 年 月

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2.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所有产品乙方免费提供的技术支持

3.合同总价结算:

3.1、 数量: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3.2、 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4. 产品的包装标准:

4.1 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4.2 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5. 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5.1 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5.2 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5.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4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6.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6.1 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6.3 送货地点为: 。

6.4 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6.5 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6.6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 ,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7. 付款方式:

7.1 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7.2 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8. 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 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 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 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 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9. 售后服务:

9.1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9.2 所有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9.3 产品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10. 违约责任:

10.1 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 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 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 1 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 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 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11. 纠纷解决方式:

11.1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12. 其他:

12.1 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需 方:

供 方:

年月日:

五金购销合同书 篇3

合同编号: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 铝塑门窗五金配件及其它五金产品 供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采购产品部分清单: (见附件)

二、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

三、合同总价结算:

1、数量: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2、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

1、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2、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五、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材料质量标准:国标

2、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1、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2、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3、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1、甲方选择以 分批次支付 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2、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八、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1、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2、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3、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4、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5、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XX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XX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九、违约责任:

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十一、其他:

1、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3、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购货方:

代表人:

供货方: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五金购销合同书 篇4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_________________

模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_________________参照所提供的模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有一张换一张。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_________________

1、达到四川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_________________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金购销合同书 篇5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注: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按原厂质量标准包装

第三条 验收方法:货到验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式:预付定金20%,余款结算后提货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自取

2、交货地点:福鼎汽车南站货运部。

3、交货日期:自合同生效期内45日

4、运输费:由需方自负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福鼎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