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八(热门三篇)
抵押合同八(精选3篇)
抵押合同八 篇1
甲方(主合同债权人): 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抵押人):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为保证甲方与 (以下称债务人)签订的 (20xx)ZYT借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同意签订本合同,愿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以下第( 壹 )种:
(壹)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
(贰)按份担保的情况下,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折合) 币(大写) 中的(折合) 币(大写) ,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债务余额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叁)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邮递费、电话费、鉴定费、公证费、取证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第二条 抵押物
(一) 抵押物的详细情况如下:
1、房产地址:区(楼盘名称以及具体楼号、房号);
2、该房产的建筑面积 (套内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年期为号: ,房屋类型: ,房屋结构: ;
3、购买总价:人民币 (币种 )佰拾佰拾 )。
(二) 抵押物和抵押物权属凭证的保管及责任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因恢复抵押物原状或设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乙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抵押期间,经甲方同意,乙方可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 抵押物登记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办妥抵押物登记。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均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妥抵押物登记公证。如发生变更、注销登记的,按登记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 当全部抵押债务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后,甲方需及时将抵押物权利证明文件交还乙方,并向乙方出具债务还清证明,以注销抵押登记。
第三条 抵押期间和抵押物保险
(一)抵押期间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发行完毕止。
(二)借款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办妥足额抵押物财产保险,并确保该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贷款人。借款期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第四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一) 在债务人不能偿还主合同债务时,甲乙双方可以以协议方式对抵押物加以处理,以清偿债务人到期债务。
(二)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依法履行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债务的;
2、乙方或第三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
3、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不履行到期债务的;
4、乙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5、乙方、债务人或第三人发生损害抵押物价值的。
(三) 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依法处理抵押物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时,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由甲方继续对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第五条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乙方在法律上有资格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并且,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获得其董事会或任何其他有权机构的充分授权(如需授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项申请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乙方合法拥有对抵押物设置抵押的权利,且没有与任何第三人发生争议。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其签署和履行的其他任何合同均无抵触。
乙方在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人代表等事项时,保证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乙方。
乙方已经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实意思表示。
第六条 一旦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一) 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等使抵押物价值消失或降低的情况。
(二) 抵押物权属发生变更或发生争议。
(三) 抵押物遭查封或冻结。
第七条 乙方所提供的抵押为独立的抵押,不受其他担保人所提供担保的影响或被代替。
第八条 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合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或部分条款无效,主合同债务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合同载明的条件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缔结和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公证或见证费、登记费、变卖或拍卖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合同的修改
(一) 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并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在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 甲方对乙方的宽容,不视为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除非按前款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三) 主合同修改时,甲方应及时书面征求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后对变更后主合同的债务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主合同的修改使债务人的债务得到减轻的情况除外。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 本合同的争议按主合同约定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盖章不适用于当事人为个人时)后生效。法律规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债务人及 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手印): 乙方(签字盖章/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八 篇2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车辆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车辆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车辆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车辆型号及车牌号: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评估机构评估,上述车辆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车辆权属清楚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车辆现由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车辆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车辆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车辆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危害抵押车辆价值事由时、或甲方不按时履行主合同、或甲方出现财政危机,严重危害主债权的实现时,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车辆。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车辆,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最新车辆抵押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车辆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抵押合同八 篇3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交通银行_________分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房产商) 购买的位于____________处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____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之前,抵押权人有权不需获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将本协议下抵押权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
5.上述各项陈述和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始终真实、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检查
1.本协议项下的抵押房产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对所使用的房产应负保护和管理的责任并按时缴付因使用该房产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抵押权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产检查,抵押人应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险
1.抵押人须按抵押权人所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抵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应长于贷款期1-3个月,保险单正本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
2.在贷款没有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发生意外毁损,灭失,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款项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所认可的抵押物予以补足,否则,抵押人须提前偿还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还清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方可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抵押权人将执管的有关凭证和文件退还给抵押人。
六、抵押权的行使
1.按照“贷款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当抵押人发生违约事件时,抵押人在抵押权人发出归还欠款的书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物加以处置。
2.抵押权人有权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拍卖、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项用于还本付息。如有结余,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清偿债务时,其不足部分应由抵押人继续负责清偿,直至全部偿清为止。
3.抵押权人有权行使上述抵押物处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处理方式。
七、适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2.本协议是《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贷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份。
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见证日期: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