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战略合作协议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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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精选3篇)

商贸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供货协议如下:

一、供货苗木质量

乙方必须按苗木清单要求(详见清单)供应甲方所订苗木。并按国家绿化种植规范包装好土球。苗木到达现场后以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严格验收,对不能达到苗木规格要求及土球太小或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扣除其不符合质量部分的苗木款,以上苗木乙方不承担苗木成活。

二、供货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到货,因季节的原因如下雨,公路特殊情况不可抗拒因素供货期双方协商。

三、付款方式及时间

待乙方供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苗木总款的其余货款。

四、其它

供货期间,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为补充协议附后。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协议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生经济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双方持合同及相关文件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裁决。

五、补充条款

六、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贸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本合作协议,具体约定条款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低温、中温、高温食品,供乙方销售。

二、乙方指定甲方为低温、高温系列肉制品的唯一供应商,不得引进和经营品种类同的肉制品。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负责调换乙方未销售的滞销品种及漏气、涨袋、日期不清、快到保质期的商品。但甲方不负责如下产品的调换与退货;低温保鲜柜及速冻柜温度达不到设定温度,造成的成批损坏、人为破坏的商品。

四、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良好的商品储存及销售环境,低温保鲜食品应保证在0℃—7℃打收条签字并盖章储存及销售,速冻食品应在—18℃以下冷冻储存及销售。

五、甲方保证货源及所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乙方保证向甲方在店内配合和宣传等环节上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

六、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元支持费用,乙方应支持甲方双汇堆头个、专架陈列个费用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七、甲方是乙方的战略伙伴,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不间断堆头

整理

特价产品,节假日惊爆价产品、大批量价格优惠,乙方应配合甲方将特价堆头、专架陈列到最佳位置,从而提升销量。

八、甲方新品建档,单品分销乙方应在一周内办理。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放各执一份,双汇投资发展公司存档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贸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篇3

需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加盟店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谨供遵循。

第一条 商品质量

.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国家有关职能部门核准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书,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20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

3.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有权拒收商品。

保质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保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收货期限(距生产日):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进口商品本36个月作24个月,24个月作 8个月, 8个月作 2个月, 2个月作9个月。

(2)不在此保质期内的商品按保质期限短的日期要求验收。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乙方以报价单扣率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联盟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价格及生效日期达成以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如乙方提供的商品进价、售价、以及甲方要求包装形式的包装费,运送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2.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 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1.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加盟店或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加盟店或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帐款扣除,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2.乙方对甲方任何加盟店或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 商品之交付

1.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日期起算________天内送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2.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____%计算违约金。

3.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交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4.乙方出货应用甲方统一收货单及加盖公章(厂商已规范电脑打印出货单,须经甲方财会部门审核同意),否则,拒绝收货或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已方负责。

5.商品包装外须印有国际条码标签的.相关费用,否则该货予以拒收,并罚款________元,用于补偿营业损失。

第五条 商品检验

甲方或指定受领商品者权在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未交间开具退贷通知单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款中扣除。

第六条 法律遵守

乙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任何其他国家或地区之法律规定,尤其更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之法律规定:

1.产品质量法警

2.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3.合同法

4.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

5.加工承揽合同条例

6.药品管理法

7.涉外经济合同法

8.环境保护法

9.海关法

10.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1.食品卫生法

12.著作权法及其实施细则

13.民法通则?

14.专利及其它实施细则

15.商业银行法

16.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

17.发票管理办法?

18.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

19.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细则。

20.国境卫生疫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乙方若未遵守以上的法律及规定而造成甲方有所损失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第三者的损失。

第七条 贷款支付

1.原乙方的客户货款由乙方自行与各超市自行结算,与联盟总部无关。如遇纠纷可委托联盟总部协调。新开发产品按下列方式运转!

2.商品交付期自上月的____日至该月的____日为商品交付计算准日(注:基准后____天称之为月结____天),乙方交付之数量以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为准。

3.乙方应在商品交付期后提交商品清单核算,并在付款条件所定支付期____天前向甲方财会部门提供交付商品及数量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如未在此支付期前提交增值税发票,或提交错误增值税发票,造成甲方核算不及时,该贷款可延至下次支付期支付。

4.甲方应按所定付款期按时支付,付款期以所定支付期后____-____天内支付。

5.支付汇票,电汇收取手续费____元。

6.交易条件及付款条件以附表协议或场内促销为准。

第八条 例明

1.如供应商更换职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立即告知造成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如乙方的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如有更改,乙方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4.乙方收到甲方定单不可超量交货、少量交货、更不可超条码交货,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多的部分。若出现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 退货、商品陈列

1.商品包装不整、残缺、到期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甲方人为破损除外,并从货款中扣除,贷款不足以上扣款,乙方对此应补足部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2.商品上架后两个月连续2次为该分类中排名最后则撤下货架,且不退还一切费用。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证等。

2.因供应商品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3.一旦经甲方验手合格后,商品所有权即归属甲方,但乙方拥有债权。

4.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发生法律效力(厂商报价单﹑促销协议﹑订货单据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5.经乙方确认后的订单,无论交货口是合同终止前或后,乙方应约定交货,否则按商品交货违约赔偿损失。

交货品种﹑数量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

6.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认定乙方为应产品独家供应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接受其它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规格的商品。

7.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本合同正文共五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