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投资合作协议(汇编4篇)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精选4篇)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和乙方对公司未来一系列合作如投资管理、资金引进、项目管理、经营决策、上市公司上市准备、全方位金融服务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甲方引进乙方作为项目的唯一投资人及项目投资管理人,包括融资顾问和管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资金投入、资金引进、投资顾问、金融服务、上市等工作,乙方并向甲方提供全方位企业包装和上市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和甲方就本项目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长期合作。
二、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具体合作方案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投资方向和范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提供顾问及管理服务的主要投资范围包括:
2、乙方提供投资管理的方式和内容、投资决策机制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向和范围内,自主寻找投资机会和投资标的项目。
(2)乙方找到认为合适的投资项目,报送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自主决策是否审定通过。甲方决策通过的项目,可以由甲方或甲方的关联企业具体实施投资,统一纳入乙方的后续管理服务。
3、甲乙双方承诺,在就合作事宜举行的谈判、磋商、各种形式的接触中所获得的有关保密信息、资料等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
四、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给予乙方的报酬
1、甲方同意对本次委托乙方担任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事宜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日常顾问费和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
2、日常顾问费: 每月_____元,乙方每月提前开具相应内容的正式发票。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 委托资产净收益(净收益指投资项目退出时该项目所实现的全部收入金额减去对该项目的原始投资金额和甲方在该项目运作中应支付的税费)的_____%归乙方所有。
(二)报酬支付方式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报酬,日常顾问费每月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委托资产净收益奖励分成部分按项目完成退出后结算。当某一投资项目已结束,即全部投资款及盈利已收回,则按照该项目净收益(指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计算应付乙方的业绩报酬,扣除已经支付给乙方的顾问费后,在项目结束日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另外支付应付金额的_____%给乙方。
(三)相关费用乙方发生的与投资管理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该类费用包括差旅和住宿费,以及为尽职调查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如需)。差旅和住宿费由甲方按月予以报销。聘请中介机构由甲方直接支付费用。
五、利润分配、交付时间及方式就本协议约定的服务,甲方确保乙方的年收益30%(记: 投资一万元还一万三千元。如出现亏损全部又甲方承担)。期满后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向乙方退还本金加30%的收益,其余的收益全部属于甲方所有。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 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六、甲方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该项目的唯一投资人及项目投资管理人,在本项目投资、经营、上市等工作实施中,如有重大事项决策乙方有一票否决权。
2、甲方须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投资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的商业计划书或该项目的说明资料,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内容,如为复印件,甲方须加盖章证明,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投资工作。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公司的股权情况、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专利技术、业务资料、财务状况等资料供乙方查阅。
4、甲方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手续,具体股权质押份额由双方协商拟定。
5、在该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及时提供投资或投资所需的真实、有效的各项公司文件资料,及时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6、甲方在签订完协议后及时办理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及时付给乙方首次管理费用__________万元,承担约定付款方式及义务。
7、投资或融资成功后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须在第一笔资金到帐当天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管理服务费用,如有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之规定。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快速搭建本次融资平台,成立专项投资和融资小组,指派小组负责人,全程负责该项目的实施进展工作,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投资管理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根据甲方及其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资料整理、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投资、引资方案。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投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组织项目投资商或金融机构到甲方现场考察。
5、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对接项目投资商和金融机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式确定。
6、负责与项目投资商和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方权益。
7、当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或新的融资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8、协议签订生效后_____个月内第一期资金乙方为本项目投资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个月至_____个月为甲方投资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双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不得向乙方和有关机构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信息或资料,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等行为而引起的一系列法律问题,由甲方自己承担。
2、甲方全力配合乙方(投资方)成立项目新公司,对公司进行董事会重组、股权重组、股权质押手续、完善公司整体机制。
3、甲方全力配合乙方起草投资合作方案,如。乙方在项目公司的管理权、人事权、财务权、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等事项。
4、甲方应全力支持、配合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起草投资进入和乙方退出机制文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5、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融资顾问服务费用。
6、乙方在项目投资或融资过程中书面提出的问题和要求,甲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回复。
7、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执业精神,依照法律规定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全额投资和管理。
8、乙方在项目投资前、投资中、投资后以及退出机制方面为甲方提供优质的金融顾问服务工作。
九、乙方管理费用
1、乙方首次管理费用按_____万元(含新项目公司成立、平台搭建、策划启动、专家聘请、拟定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尽职调查、项目考察等)计算。
2、乙方为本项目投资或融资成功,甲方保证按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管理费(乙方为本该项目的投资人及管理人)。
十、保密约定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于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及执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协议所及之服务的过程中知悉的乙方财务状况、商业秘密及其它情况,负有严格保密的义务。
2、乙方保证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依据本协议所提供的中国A股股票投资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十一、违约责任
1、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2、乙方在_____个月内为本项目投资发生变化,没有按合同中注明的资金进行投资和服务,乙方将退还甲方首次投资服务管理费。
十二、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其它
1、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3、本协议书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 乙方盖章: 日期: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 篇2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总则
第一条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_______级资质。
第二条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对其他企业投资担保的权利能力。
第三条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坐落于____地,地号为_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为__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完成上述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的基础上,进行发地产开发。项目名为____
第五条乙方拟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予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完成“________”开发项目,并按约定比例享有开发成果。
第六条根据上述五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就前述项目开发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七条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解释外,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合作项目:双方拟共同开发的位于_______的“_____”项目
合作项目资金:双方因合作项目投入或以融资方式取得的所有资金。
净利润:合作项目所得的毛利润,减去实际上缴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净利润包括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等。
合作项目专户: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专门用于存取“________”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账户。
工作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方:本协议的甲乙双方之外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
中介机构:为协议涉及的投资、合作开发等事项提供法律、审计、评估及其他中介服务的机构。
税项:(1)所有由各级政府或机关征收或向其缴纳的各类现有和即将实施的税项;(2)任何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无论该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是因已征收或缴纳的税项不足、还是曾给予、享受的减征或免除不适当或不合法而产生;(3)任何与税项有关的罚款、利息或其他应缴款,包括与税项有关的一切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密资料:一方在本协议订立或履行期间向另一方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的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
不可抗力:在本协议订立时或履行期间,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遇见亦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其他自然灾害、不能归则于双方任何一方的火灾、战争、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况。
商品房预(销)售率:预(销)售房面积占项目开发房屋总面积的比率,但不含为融资而采取的销售。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八条合作项目名称:______
第九条合作项目位置:________
第十条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前期投约_______元,工程建设中投资约______元。
第三章项目合作期限
第十二条双方因此项目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项目决算之日止。预计合作期限约为 年。
第四章项目合作方式与涉及金额与期限
第十三条乙方以货币的方式对合作项目进行投资,与甲方对合作项目进行共同开发。双方就该项目共同承担开发风险。并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生的净利润。
第十四条甲方对合作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全权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则享有对合作项目财务、经营管理等开发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的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投入方式为货币资金。
第十六条投入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作项目利润分配
第十七条分配比例:本合作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净利润,在甲乙双方各自完成项下义务后,按甲方享有80%,乙方享有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乙方投资的预先收回:
(1)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2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
(2)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5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
(3)甲方应当在本条(1)(2)两款条件成就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预先收回投资金额。
(4)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纳入双方的项目决算。即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在双方进行项目决算时包括在乙方根据约定比例所应分配的利润中。
第十九条项目结算时间:本协议的项目最终决算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项目决算的时间按下述约定中最先届至的日期加以确定。
(1)合作项目开发的房地产预(销)售率达60%之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2)某年某月某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第二十条项目决算方式;
(1)双方自行决算。由双方各自委托相关人员组成决算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或确定项目净利润。
(2)共同委托决算。在双方的决算结果存在差异并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法消除该差异时,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并确定项目的净利润。
第二十一条项目决算应当自决算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利润支付期限:
(1)现金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
(2)实物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移交乙方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税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第六章项目经营管理的参与项目资金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有权对合作项目开发全过程进行参与,以确保充分了解项目的开发进度。
第二十四条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开立项目资金专户,并书面告知乙方该专户的账号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进出情况及其他财务情况,甲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在乙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多合作项目的财务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
财务报表
,并向乙方通报项目开放进度。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只限于甲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______”项目的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发期间,乙方有权委派一名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公司副总经理,代表乙方参与项目的开发过程并对合作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甲方不得拒绝、排挤。
第七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权利。
全权对合作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经营管理,并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十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建设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审批手续,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2)建立合作项目专户,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3)在合理期间内,保证工程进度,并给予乙方充值了解知情的便宜。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如数获得合作报酬;
(2)对合作项目的开发过程与合作项目专户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负责运作取得合作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证,并使该土地可用于商开发;
(2)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
(3)尽力帮助协调办理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事宜。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各方应当恪守协议项下所有约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无法完成或延迟完成,因此造成对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在证实责任负担后,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合作开发期间,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投入资金,已投入的部分不参加项目净利润的分配,且甲方在一年之内不退还已投入的资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投资并清算分成。甲方还应就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500万到800万的违约金,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1)甲方运作取得用于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低于本协议约定面积的25%;
(2)合作项目在本协议生效后, 年内未能动工的;
(3)甲方未就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
(5)甲方两次以上拒绝乙方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6)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合作项目资金累计达100万元以上的。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协商:凡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他附件的效力、解释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争取进行友好的协商解决争议。
第三十七条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 日后,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本协议唯一的管辖法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间,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保守资料秘密;
(2)除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
(3)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外,不使用保密资料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条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应当继续保持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各自的工作人员及任何介入的第三方保守他们了解的保密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秘密条款,协议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第四十二条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暂停,义务的履行期自动按暂停期间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事件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提供给对方。
第四十四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取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成立即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独立于协议双方与任何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第四十八条非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四十九条协议变更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双方协商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本协议不得终止。
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传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传递,以送递另一方办公地址或约定收件人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约定签字回传时侍卫送达,签字回传为1个工作日;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第 日为送达日。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 篇3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总则
第一条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_______级资质。
第二条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对其他企业投资担保的权利能力。
第三条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坐落于____地,地号为_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为__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完成上述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的基础上,进行发地产开发。项目名为____
第五条乙方拟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予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完成“________”开发项目,并按约定比例享有开发成果。
第六条根据上述五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就前述项目开发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七条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解释外,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开发的位于_______的“_____”项目
合作项目资金: 双方因合作项目投入或以融资方式取得的所有资金。
净利润: 合作项目所得的毛利润,减去实际上缴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净利润包括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等。
合作项目专户: 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专门用于存取“________”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账户。
工作日: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方: 本协议的甲乙双方之外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
中介机构: 为协议涉及的投资、合作开发等事项提供法律、审计、评估及其他中介服务的机构。
税项: (1)所有由各级政府或机关征收或向其缴纳的各类现有和即将实施的税项;(2)任何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无论该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是因已征收或缴纳的税项不足、还是曾给予、享受的减征或免除不适当或不合法而产生;(3)任何与税项有关的罚款、利息或其他应缴款,包括与税项有关的一切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密资料: 一方在本协议订立或履行期间向另一方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的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
不可抗力: 在本协议订立时或履行期间,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遇见亦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其他自然灾害、不能归则于双方任何一方的火灾、战争、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况。
商品房预(销)售率: 预(销)售房面积占项目开发房屋总面积的比率,但不含为融资而采取的销售。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八条合作项目名称: ______
第九条合作项目位置: ________
第十条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 ______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前期投约_______元,工程建设中投资约______元。
第三章项目合作期限
第十二条双方因此项目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项目决算之日止。预计合作期限约为 年。
第四章项目合作方式与涉及金额与期限
第十三条乙方以货币的方式对合作项目进行投资,与甲方对合作项目进行共同开发。双方就该项目共同承担开发风险。并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生的净利润。
第十四条甲方对合作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全权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则享有对合作项目财务、经营管理等开发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的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投入方式为货币资金。
第十六条投入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作项目利润分配
第十七条分配比例: 本合作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净利润,在甲乙双方各自完成项下义务后,按甲方享有80%,乙方享有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乙方投资的预先收回:
(1)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2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
(2)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5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
(3)甲方应当在本条(1)(2)两款条件成就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预先收回投资金额。
(4)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纳入双方的项目决算。即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在双方进行项目决算时包括在乙方根据约定比例所应分配的利润中。
第十九条项目结算时间: 本协议的项目最终决算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项目决算的时间按下述约定中最先届至的日期加以确定。
(1)合作项目开发的房地产预(销)售率达60%之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2)某年某月某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第二十条项目决算方式;
(1)双方自行决算。由双方各自委托相关人员组成决算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或确定项目净利润。
(2)共同委托决算。在双方的决算结果存在差异并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法消除该差异时,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并确定项目的净利润。
第二十一条项目决算应当自决算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利润支付期限:
(1)现金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
(2)实物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移交乙方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税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第六章项目经营管理的参与项目资金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有权对合作项目开发全过程进行参与,以确保充分了解项目的开发进度。
第二十四条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开立项目资金专户,并书面告知乙方该专户的账号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进出情况及其他财务情况,甲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在乙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多合作项目的财务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
财务报表
,并向乙方通报项目开放进度。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只限于甲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______”项目的'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发期间,乙方有权委派一名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公司副总经理,代表乙方参与项目的开发过程并对合作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甲方不得拒绝、排挤。
第七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权利。
全权对合作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经营管理,并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十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建设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审批手续,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2)建立合作项目专户,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3)在合理期间内,保证工程进度,并给予乙方充值了解知情的便宜。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如数获得合作报酬;
(2)对合作项目的开发过程与合作项目专户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负责运作取得合作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证,并使该土地可用于商开发;
(2)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
(3)尽力帮助协调办理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事宜。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各方应当恪守协议项下所有约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无法完成或延迟完成,因此造成对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在证实责任负担后,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合作开发期间,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投入资金,已投入的部分不参加项目净利润的分配,且甲方在一年之内不退还已投入的资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投资并清算分成。甲方还应就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500万到800万的违约金,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1)甲方运作取得用于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低于本协议约定面积的25%;
(2)合作项目在本协议生效后, 年内未能动工的;
(3)甲方未就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
(5)甲方两次以上拒绝乙方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6)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合作项目资金累计达100万元以上的。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协商: 凡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他附件的效力、解释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争取进行友好的协商解决争议。
第三十七条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 日后,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本协议唯一的管辖法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间,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保守资料秘密;
(2)除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
(3)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外,不使用保密资料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条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应当继续保持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各自的工作人员及任何介入的第三方保守他们了解的保密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秘密条款,协议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第四十二条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暂停,义务的履行期自动按暂停期间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事件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提供给对方。
第四十四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取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成立即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独立于协议双方与任何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第四十八条非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四十九条协议变更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双方协商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本协议不得终止。
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传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传递,以送递另一方办公地址或约定收件人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约定签字回传时侍卫送达,签字回传为1个工作日;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第 日为送达日。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发投资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扎实有效开展扶贫帮扶工作,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经本村村民议事会研究决定,将成都市 年度帮扶的财政扶贫项目资金 元投入到 项目合作入股,入股期限为 年。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入股金之日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支付甲方入股分红资金 万元;入股期满后,若不续签合作协议,则乙方将 元入股本金无条件退还甲方。
三、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退股,甲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__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没有按时支付入股分红金和按时退还本金,乙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__违约金给甲方;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甲方每年所得的入股分红资金和入股期满后退还的股本金的.安排使用,都必须经本村村民议事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公告。
五、乙方要有对贫困村村民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有效经营好合作项目。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扶贫办、________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各备案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