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1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鉴定机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鉴定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鉴定工程概况
(一)房屋名称: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鉴定原因:
二、房屋鉴定工程范围
(一)甲方工作内容:
1、向乙方提交《鉴定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协议;
(3)房屋设计资料;
(4)地质勘察资料;
(5)施工技术档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证明;
(7)提供相邻房屋的相关材料。
2、乙方因检测鉴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3、应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鉴定。
4、提供鉴定现场的水源、电源及鉴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现场检测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工作内容:
1、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2、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数据和状况;
3、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4、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
5、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检测鉴定报告应包括相应的检测数据);
6、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提交甲方,由甲方向 市(区、县)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一式五份)备案;
7、对鉴定报告中提出需加固、结构补强的,提供技术咨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必须进行现场查勘(指乙方工作内容的第1、2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驻现场,现场查勘时间顺延;有明显险情的房屋,乙方应于 年 月 日立即组织鉴定;
(2)乙方在开始现场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3)房屋结构复杂、鉴定难度较大,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甲方说明情况,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出具阶段性鉴定文件。
四、质量标准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以及相关的国家、地方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乙方应根据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检测依据及标准。
五、 收费标准、鉴定面积、合同价款
(一)房屋安全鉴定费用:可按每平方米鉴定建筑面积 元计收。
(二)鉴定总面积: 平方米。如果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与上款面积不符,则以实际鉴定建筑面积为准,并调整鉴定费用。
(三)鉴定费用总金额¥: 元(不含检测、勘察费用)(大写): (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金额的 % 。属财政出资的,甲方可先行垫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后,甲方配合乙方办理财政支付的相关手续,并结算合同价款。
(三)甲方自行出资的其他方式: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应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交付鉴定报告的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鉴定报告的时间。(不能提供主要资料的,乙方有能力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完成鉴定的,可约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报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300元。
2、负责鉴定报告的质量。因弄虚作假、计算错误等乙方原因导致鉴定报告的鉴定结论与建筑物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经济损失及安全事故,应退还鉴定费用,免收受损失部分的检测鉴定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有关事宜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向市(区、县)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三)双方的协商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县建设局(房管局)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负责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以使本项目顺利进行。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结合本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权责:
1、根据甲乙双方合同为乙方提供满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环境和有关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对乙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在乙方进场时有权对其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80分)者方可上岗,有义务组织乙方学习国家及行业项目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甲方各专业工程师每周一须组织本施工区域分包单位进行周一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宣布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周一安全交底),并做好周一安全教育记录。
4、分项工程施工前,甲方专业工程师须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对施工现场的除专业分包作业之外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制定重大危险因素预防控制措施。有权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检查乙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对乙方施工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和指导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6、编制本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职业病、突发灾害、疫情的防范措施,并组织乙方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能力。
7、对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进行检查,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未按规定配置安全员的不允许进场施工。指导协助乙方安全部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编制现场总体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安全防护设施搭拆方案,并监督乙方按照方案实施。
9、负责编制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以上临电设置方案,审核乙方报送的所辖施工区域的二级电箱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提供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对现场一级和二级电箱及主电缆进行管理和维护,监督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二级电箱以下的临电设施的管理、维护。
10、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及维护,督促乙方对其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进行管理、维护。对现场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11、对乙方采购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等)进行抽查,对乙方采购不合格(不符合政府规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按照施工现场奖罚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对乙方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所用临时用电箱其内所有开关必须配备可视断点开关。
12、对现场搭设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调试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机械设备、机具,敷设安装完毕未投入使用前的临电设施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准投入使用。
13、在乙方进场后与甲方乙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监督检查乙方对所属施工区域的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14、负责组织乙方参加甲方每周的定期安全检查,对现场的安全防护、临电管理、机械安全进行检查、讲评,督促乙方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有违章现象发生、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依据甲方的施工现场奖罚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隐患或险情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停工整顿,直至与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场。
16、在乙方退场时与甲方办理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乙方的退场会签手续。
17、乙方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根据责任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调换人员,一旦发生伤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责任。
18、督促乙方为本队职工办理工伤保险。
19、检查督促乙方按照政府规定落实好劳动用工管理,对乙方因违法用工导致劳资纠纷和由此造成工人聚众闹事事件发生的,予以处罚。
二、 乙方权责: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在建委注册)、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按《进场须知》报甲方部门。进场职工必须办好所在地所需办理的各种证件,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龄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100人以上必须有两名专职安全员;300人以上必须设三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专职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日常工作纳入甲方安全管理体系,每天对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本队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本队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5、严格按甲方相关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组织施工作业。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及身体有残疾的人不得参加施工作业。
6、接受总包方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所分配的职责。服从国家、政府防范突发灾害、疫情的指令、规定与要求。在甲方组织指导下,能够严格贯彻实施。
7、负责依据JGJ46-20__J405-20__《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本队施工区域二级电箱(由甲方指定)以下临电设置方案,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后的临电设置方案对本队所属二级电箱以下的三级电箱(从二级电箱引出通往作业面的可直接接电动工具及临时照明的电箱)、临电线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设施进行敷设、安装、维护和管理。临电方案应向电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必须是经培训合格人员,并持证上岗。
9、每周一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接受甲方安全员及专业工程师进行的周一安全教育。
10、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包括所有人员交底签名)。
11、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接受甲方的作业指导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12、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证本队施工区域的现场文明安全管理达到甲方目标管理标准,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齐全有效、安全可靠。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乙方现场的所有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必须依据甲方编制的相关安全技术施工方案进行搭设、安装,乙方必须无条件保证安全防护设施使用的搭设材料的质量,乙方在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前将有关物资的材质证明报甲方安全部门,经甲方安全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
13、乙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合格产品,乙方须对携带进场的机械设备、机具安全负责管理、维护及检查,对甲方和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对由于乙方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机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周定期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5、严格按照建二三通字(20__)84号文的规定,对指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平、
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必须符合政府相关要求,以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在以上物资在使用过程中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向甲方主管领导汇报。
16、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退场时与甲方办理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移交手续。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的拆除必须书面申请,在接到甲方专业工程师的施工指令并进行专项安全交底(书面及签字)后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护设施,若因施工必须拆改,须向甲方主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拆改,并做好临时防护设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后须立即恢复该处的安全防护措施。
17、乙方进场设备、机具填表后报甲方机械管理员及物资部。并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使用,保证所用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况良好,不得带病运行。
18、乙方负责敷设、安装的临电设施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9、做好班前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对需甲方协助整改的及时向甲方汇报。
20、作业前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作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1、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拒绝在不安全的环境中作业。对甲方有关人员在检查、执法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做法有权向甲方主管领导提出申诉。
22、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对甲方及自检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对乙方工人多次违章,屡教不改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规章,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奖罚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倍处罚;若因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23、必须为本队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必须按规定组织本队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及应急的职业病健康体检,并在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关体检资料(资料在有效期内,如乙方安排职业病体检有困难可由甲方协助乙方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
24、乙方发生各类工伤事故、职业病及未遂事件严禁隐瞒不报。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主管领导及安全部门。
25、必须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发生变动须提前向甲方汇报,严禁乙方私自调换和增加人员。新调动进场的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要立即单独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教育记录。
26、按规定为所属员工(包括作业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支付保险费。
27、按照政府规定落实好劳动用工管理,严禁因违法用工导致劳资纠纷和由此造成工人聚众闹事事件的发生,并承担因此对甲方及现场其他单位造成损失。
三、乙方交纳安全管理保证金的数额:
1、依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安全管理风险抵押50000元(大写人民币:五万元整),乙方发生因安全事故、劳资纠纷事件、现场相关单位责任事件追究时,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现场应急事件处理及善后处理所需保证资金,在此项资金动用时,需根据事故、事件的性质、责任进行确定。
2、如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乙方每年终前已扣至50%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齐约定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数额,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或纳入应扣乙方的5%工程质量保护金额额度内。
3、为确保工程各项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及时有效地落实,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乙方发生因安全文明违章事件时,甲方可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现场管理协议规定执行过程中的保证资金。如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在乙方施工管理过程中已扣至不足50%额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齐约定的现场安全生产保证金数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和乙方无现场人员施工作业后,甲方将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四、施工现场奖罚规定
1. 奖励
1.1 在施工生产中,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奖励,奖励金额50—300元。
①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消除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② 坚持原则,杜绝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员。
③ 在抢救工伤及事故中的头功人员。
④ 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进行革新,发明创造,提出合理化建议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 处罚
2.1 材料不按规格、要求堆码,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四口、临边防护不到位,每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3 每周一上午无综合安全活动交底1次乙方队组负责人支付违约金300元。
2.4 无班组日志,每天乙方支付违约金10元。
2.5专业工程师未按规定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30元。
2.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以及用工违反规定的(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及超龄工、女工从事禁忌作业等),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使用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每发现一人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并必须经补考合格方准进行施工作业,否则对该人员予以清退出场。
2.7 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及无证上岗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非机操工操作机电设备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对违章指挥者乙方支付违约金200元,不持操作证上岗乙方支付违约金5元。
2.8 对不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乙方队组负责人支付违约金50-200元。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50元。
2.9 对工人进现场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违约金10—30元,管理人员进现场不戴安全帽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不服从管理加倍处罚。一个队中4人以上现场不戴安全帽的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500元(胸卡佩戴规定同安全帽)。
2.10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系安全带者乙方支付违约金30—100元,一个队中4人以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2.11高处作业站在钢管、钢筋、模板上等危险部位作业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12穿高跟鞋、拖鞋、短裤或赤脚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3施工现场吸烟,无动火证动火或动火无看火人,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4氧气、乙炔瓶使用间距小于5米,与明火距离小于10米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15易燃易爆危险品未专库、分开存放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16违章翻越护栏、攀爬脚手架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50元。
2.17施工用电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未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18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电灯,施工作业、生活用电须由专业电工安装操作,违者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19机械检修、维护、保养过程中未拉闸断电,对作业人员罚款50-200元;未派专人看管的,罚款50-200元,看管人员擅自离岗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20卷扬机司机、外用电梯司机擅自离岗未对操作设备进行妥善处理(拉闸断电、电箱上锁,厢笼停至地面)的,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21吊篮作业违章运输超重、超长材料,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未按规定设置限载标志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吊篮无保险绳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2机电设备缺乏防护装置,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3机械设备未按规定设置操作规程牌的,每台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
2.24施工现场的一切防护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指示牌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改,挪作他用,违者乙方支付违约金100—200元。
2.25临边防护低于施工层限期不整改乙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
2.26采购不合格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平、兜〉网、安全带、安全帽)及小型电器设备(配电柜、一二级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线、电缆)的,乙方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没收违规采购的以上产品。使用不合格防护用品及小型电器设备、临时电箱,每例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2.27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物资搭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分包单位负责人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5000元。
2.28电焊机未使用专用漏保,双线不到位,电源线、把线超长,接线侧无防护罩,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把线破皮漏电,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100-500元。
2.29 分包队队长不参加或不组织本队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的,按乙方本队人数10元/每人支付违约金。
2.30 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搭设安全装置,限期不整改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无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经审批施工,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20__元。
2.31发生伤亡事故、未遂事故24小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安全主管部门,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情节严重乙方加倍支付违约金。
2.32对因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破坏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以及酒后作
业等,乙方支付违约金50-200元。
2.33 对随地大小便者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34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破坏事故现场的,乙方有关责任人员支付违约金500-1000元。
2.35对安全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限期不整改的,每项按100元乙方支付违约金。
2.36 专业工程师不按期对隐患整改通知书进行反馈的每次乙方支付违约金30元。
2.37对不重视隐患整改,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致使类似工伤事故重复发生的由乙方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
2.38未按所在地《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有害作业人员进行体检的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每发现一人其乙方直接负责人支付违约金200元。
2.39对发生职业病未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0进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锁、吊篮等)必须向甲方上报安全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未按规定上报的每项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1减少人为噪音扰民,装卸材料轻拿轻放,对故意大声吵闹,乱敲钢管等制造人为噪声的乙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
2.42工完场清,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指定堆放地点,乱倒垃圾者,乙方支付违约金50-100元。
2.43高空作业材料等物品每掉一次,乙方个人支付违约金100元,乙方队组支付违约金1000元;
2.44施工现场构成以下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乙方每项支付违约金1000元—5000元。
⑴ 安全管理体系有缺陷,作业队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
⑵ 开挖沟、槽等土方施工,超过1.5米深未按规定放坡或做支撑。
⑶ 脚手架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漏洞大,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未按规定
与建筑物拉接。
⑷ 井架、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吊笼无门,无超高限位,不设缆风绳,进
料口无防护棚及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验收投入使用的。
⑸ 四口、临边无防护。
⑹ 施工中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
⑺ 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掉落物料。
⑻ 塔式起重机电缆线破损严重且无卷线器。
⑼ 塔式起重机限位、保险有一项失灵。
⑽ 塔式起重机或提升设备吊索具破损严重。
⑾ 电锯、电刨无防护设施。
⑿ 施工现场的配电系统不按规定装设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灵。
⒀ 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⒁ 施工外用电梯限位装置有一项失灵。
⒂ 安全检查出的问题未按规定复查、整改。
⒃ 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严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⒄非专职人员操作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
2.44违章人员(个人)的罚款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督促执行,因分包单位对本队违章人员负有管理责任,如违章人员无力按时交纳或离开本工地无法交纳罚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单位负责交纳。所有罚款支付须于处理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到项目主管部门。如分包单位或违章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拒不缴纳安全罚款,在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或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中进行加倍扣除。
2.45乙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除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外,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每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总价款的 10‰给予处罚。
四、协议书说明
1、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结算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
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
3、在协议生效期间,若国家、地方政府对建设施工行业或企业提出新要求时,甲方将按照要求,对已签订协议进行补充签订或修改重签。
4、未尽事宜在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
五、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及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1、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五万元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以支票方式交甲方项目部财务处。
2、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
乙方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叁万元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以现金方式交到甲方项目部财务。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授权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篇3
工程名称:
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
甲方(总包):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马池口村民安置房项目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的专项协议,在双方审核确认后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有效,施工过程中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
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
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
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一、为确保协议履行,甲方按乙方工程承包总造价款额的3%收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金。乙方必须在施工人员进场作业时,将安全管理保证金交给甲方。
二、如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劳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款在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中予以扣缴。如发生乙方安全管理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必须及时增交安全管理保证金。
三、工程结束时,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及文明施工的重大投诉或罚款,剩余的现场安全管理保证金,甲方应无息返还。
四、此协议正本一式两份,企业法人或施工现场的法人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