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工程车借款合同书(合集三篇)
个人购买工程车借款合同书(精选3篇)
个人购买工程车借款合同书 篇1
质押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以自有(本单位)车辆: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作质物在乙方质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甲方保证该车辆属本人(本单位)所有,在质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借款履行期限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第三条:质押借款综合费率按月%计算。在乙方发放借款时预扣壹个月综合费用共计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预交,借款利率按月%计算,按月计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四条:_甲方将质物相关品(详见质物清单)交由乙方占管,在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将质物及占管品挂失或转让、抵押、质押等权属转移行为。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质押期间质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丢失或损坏,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负赔偿。
第六条:如果甲方购置的车辆为分期付款车,甲方必须每月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处置质物或委托当地拍卖行拍卖。乙方处置质物所得款项,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和可能发生的孳息、违约金以及扣除处置质物所需费用外,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甲方承诺声明: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乙方处分,甲方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否则补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在甲方还清借款、利息、综合费用后,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质物和证件等返还甲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一份分期车抵押个人合同范本。
个人购买工程车借款合同书 篇2
合同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元叁,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即年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货款。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25‰,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义务
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贷款人的权利
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贷款人的义务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
个人购买工程车借款合同书 篇3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将车转让于乙方。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车驾号为_______。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汽车质量:该车于_______年_______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该车养路费缴至_______年_______月,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经双方协商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元。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车辆必须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 元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本合同余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乙方办理车辆过户,过户前的车辆所有违章及造成罚款及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参照执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售车方(甲方):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