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东昌府区劳动局模版)【合集3篇】
劳动合同(东昌府区劳动局模版)(通用3篇)
劳动合同(东昌府区劳动局模版)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4、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月。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
2、制定及符合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
3、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时间_______小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1、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元/月。
2、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每月工资________。
3、甲方按有关政策每月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4、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_______个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_______个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________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费。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_______时至次日_______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支付夜班补贴________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或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1、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有关规定。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3、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
4、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下同)的岗位(工种),甲方应当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并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和防护设施。
5、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岗位(工种)的,甲方应组织乙方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如实告知乙方检查情况,并为乙方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_______条至_______条的规定。
2、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未经协商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劳动合同(东昌府区劳动局模版) 篇2
编号:
劳动合同
(适合全日制用工)
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签约须知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用人单位应按照双方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合同空白之处应协商一致后填写,不需协商之处可以写“无”或划掉。
6.劳动合同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填写,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7.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一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全 称
住 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出 生 年 月
户 籍所 在 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止。
其中订立第(一)、(二)项合同的双方约定的试用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按工作标准经考核、考评确认乙方不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调换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岗位(工种)工作。
三、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八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制度。乙方在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第九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第 种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十一条 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休假权利。
第十二条 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甲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实行记件工资制,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八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前款第(一)(二)(三)项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五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加班时间、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即:
(一)工作日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者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乙方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七条 甲方建立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视生产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业绩,适当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事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以及职工节育手术期间的待遇,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乙方违法解除本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就出资培训、保守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等签订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附件。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向甲方保证如下事项:
(1)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与第三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若本合同签订前与第三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已经与第三方解除或终止了所有劳动关系并完成了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所需的所有退职手续。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没有以任何名义经营与甲方竞业的企业(即与甲方同一类型、同一行业、业务类型、客户群体相同的,或者其他可能与甲方产生竞争的企业),向该竞业的企业出资或者以其他有偿或无偿等任何方式参与竞业企业。
(3)乙方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没有违反与第三方之间的竞业限制义务或保密义务,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构成违法的事项。
(4)在本合同签订前没有受过劳动改造、刑事处罚或者重大的行政处罚。
(5)在本合同签订时没有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健康上的障碍。
2.若乙方违反本条第1条的任何一项,依照甲方的就业规则等规章制度,构成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依法请求调解,在法定时效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劳动合同经甲方与乙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本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东昌府区劳动局模版)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宁波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为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内,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个月,即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对于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甲方必须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防护设施;对于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岗位(工种)的,甲方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其职业病情况,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内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月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工资形式为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调增(减)的月工资作为本合同规定的工资。
(三)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
(四)甲方发给乙方在岗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乙方的加班加点工资、节假日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确定和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劳动合同解除后有关经济补偿金等费用的支付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