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红茶买卖合同(实用三篇)

发布时间:

祁门红茶买卖合同(精选3篇)

祁门红茶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支弄】 号 室(部位: )。房屋类型: ;结构: ;

(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 】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整。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 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 】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 年 月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 【市】【区】【县】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 %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 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订】【 公证处公证】

【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项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祁门红茶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运营有限公司

买方:______________

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期: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产品名称、级别、数量、金额等

产品名称 级别 数量(盒) 包装 竞买成交单价 (元/盒) 总额 (元)

曲幽茗茶 工夫 特茗 特茗 1盒=2罐 (150g*2)

曲幽茗茶 一级工夫红茶 一级 1条盒=4小盒(30g*4)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质量要求:本合同销售的祁门红茶为_______________红茶运营有限公司出品的祁门红茶。曲幽茗茶祁红香螺和曲幽茗茶工夫特茗执行标准:Q/QHC 0001S;曲幽茗茶一级工夫红茶执行标准:DB34/T 1086-20__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

第三条 付款时间:买方在竞买后当日14:00前在买方账户中备齐全额货款,由相关银行代为冻结。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买方到祁门红茶渤海商品交易所指定交收厂库(以下简称厂库)自提,或者运营中心代为发运,运费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自提须知:自然人买方提货时,需携带提货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法人买方提货时,需携带加盖交易商公章的提货委托函、提货人的身份证原货物装车时买方需在现场监督验货,如对装车货物有异议,厂库负责当场调换。货物装车完毕并离开厂库后,买方对货物提出的任何异议卖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代运须知:买方选择由运营中心代为发运的,运营中心在买方付款后2日内安排货物出库。买方收货时如发现包装、防伪标识或其它异常,需当面和送货人员核实并拍照取证;确认取证后,由送货人员当场致电卖方统一客服电话联系解决。买方验收确认签字且送货人员离开后,买方对货物提出的任何异议卖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本合同内体现价格为现金含税价,包含标准包装费。(特殊包装除外)

第八条 开票须知:若买方收货无异议,或争议得到解决,卖方在竞买后第7个工作日前(含第7工作日当天)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交给买方(买方无需发票除外,发票运费由买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如在交收过程中,由于卖方或买方一方的过失,导致对方损失的,赔偿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交易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买卖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条 合同签订方式:用传真件/原件/电子版签订合同皆可,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

卖 方 ____________买 方 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交易代码:________________ 交易代码:____________

交收负责人:____________ 交收负责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 税号: ___________________

祁门红茶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协议,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名称

牌号

商标

含量

型 号

生产许可证号

批准号

规格

等级

生产日期

产地

数量

单 价(元)

金 额(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内容及期限: 。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时起转移,买受人未履行全额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 所有。

第六条 检验检疫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时间: 。

第八条 担保方式: 。

第九条 违约责任:1、饲料(及添加剂)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2、饲料(可添加剂)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 。

第十条 本协议在履行中未尽事宜,可协商增加补充内容附件。其补充内容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