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汇总26篇)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精选26篇)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115810
委托方(甲方):姓名(或名称)
住所地址:电话:?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址:电话:?甲方因,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_____(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
资产重组法律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甲方拟在债权收购及资产打包出售领域与乙方进行法律服务合作。双方在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的基础上,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基础
鉴于甲方是一家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拥有卓越的金融服务团队,在资产管理和项目融资方面具备为客户提供集成解决方案和金融创新服务能力,经营范围涵盖:企业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咨询与调查等,公司致力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企业资产管理和家族资产管理专项业务。
乙方是一家拥有专业金融业务律师团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顾问、股权基金管理等金融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事前风险防范、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后补救追偿等法律服务,可以为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提供融投资架构方案设计及法律风险管理服务,为企业家朋友提供境内、外财富管理及传承的法律服务,为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企业提供海外投资及并购重组的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认可彼此在金融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在金融债务重组、不良资产处置、资产管理尽职调查等业务方面有着共同的志向,为了更好的优势互补、增强双方的服务能力,双方愿意建立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第二条 合作事项
1、乙方对甲方已经收购或者即将收购的债权进行宏观上的尽职调查,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2、乙方协助甲方对相关债权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3、根据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关当事人出具律师函。
4、在甲方确定收购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础上,由乙方协助甲方拟订债权收购及资产出售的合同文本。
5、乙方对甲方债务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债权担保进行审查,对担保物或者担保人作出风险评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资产清收的诉讼业务。
7、其他非诉与诉讼业务。
以上各项合作事项具体细则,甲乙双方将根据合作业务涉及的客户对象、标的金额、合作方式等另行协商约定。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应相互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作出诋毁对方声誉、影响双方团结等任何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
2、甲方需认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合作,依委托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律师有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在接到甲方和对方当事人依法送达的通知后,按时参加有关活动,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详见第五条保密条款)。
4、在业务合作过程中,涉及诉讼与追偿案件的情况,关于费用承担、收益分配等具体的权利义务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协商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发生股权变更、法人变更、办公场地变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更换等情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及其参与本协议项目的所有人员对本协议项目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以下内容属于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范围,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予以严格保密并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过程中提供的全部资料及在本协议服务过程中接触和了解到的对方的全部情况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双方成员信息,债权债务信息,诉讼信息,审计评估信息或意见,业务往来中涉及到的相关公司主体资格信息,资信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资产管理的规划设计等信息。
(2)甲乙双方所作出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
(3)甲乙双方为完成合作即将或已经草拟和签订的一切协议、合同、备忘录等,合作过程中各方往来函件、会议记录、谈判内容等。
3、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对应保密信息予以保密,避免保密信息被不当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有滥用或者误用应保密信息的情况,应及时将该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除承担守约方相关经济损失和自身的法律责任外,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赔偿为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3
委托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一案或事务,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承办本案或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指派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将本案或事务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其他专业人员、行政辅助人员协助完成其中诉前调查及其他取证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审计、鉴定、公证、查询工商档案等)可以转委托适当的专门或中介机构完成。乙方及承办律师应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出庭应诉,承办律师因特殊情况或开庭时间重合而导致不能出庭的,乙方应指派其他律师出庭。
第二条、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如甲方弄虚作假或坚持违法要求时,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应按第四条规定支付律师费用;如甲方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要求撤消或解除委托,仍应按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乙方及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处理事务、提供服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第四条、按照《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等行业收费的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约定为: 。
注: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上述代理费不包括办案费用;办案费用由甲方予以实报实销,甲方预交 元或者双方约定包干 元;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调查费以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代理费和办案包干费用一经收取,除有特别约定外不予退还;
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统一收取,乙方提醒甲方,国家法律规定和乙方明文规定,乙方的律师及工作人员无权私自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8楼邮编:210002 电话: 传真:乙方收取费用的指定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龙蟠中路支行户名: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双方没有约定收费条款或约定不明确,无法确定收费金额的,律师费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违反律师费支付条款的,经乙方催后告,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为应付律师费的%。
第五条、本合同乙方代理及服务的有效期限至本案审理结束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本协议中如特别约定律师费包括仲裁、一审、二审多个程序律师费的,有效期限至二审判决生效或乙方完成本合同事务止;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事务:诉前和解;诉讼或仲裁中甲方调解和解(包括庭外和解);他方自愿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他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甲方向他方作出了新的行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惯例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的;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有效期限止,甲方事务继续由乙方律师承办的,视为继续委托代理,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律师费用按现行有效的江苏省律师标准执行。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乙方盖章后生效,对本合同任何争议,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一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第七条、其他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4
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5
王某梅(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_________________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百分之)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元整(¥),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件委托乙方律师为本事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提供第五条第 项 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根据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律师服务协商收费指导标准(试行)》,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元,该款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付清。
四、如因乙方过错终止履行合同,办案费全部退还,非乙方过错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办案费用不退回。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内容:
1、代为申诉、举报、控告;
2、代为申请行政复议,参与听证;
3、代为申请(委托)鉴定、审计,重新鉴定、审计认定;
4、参与调节、签订重大经济、民事合同的谈判;
5、协助收购企业股份、参与股份收购的谈判、确立股份收购的策略;
6、协助查清事实,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
7、代为起草、审议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
8、草拟、修改公司章程;
9、代为发表法律声明,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见证书;
10、协助规范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11、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事项。
六、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时,所需的差旅费、审计(评估)费、鉴定费、翻译费、复印费、查档费及其它必须开支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委托事项完成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7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服务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_________________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_____万元;待_______________完成计量结算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9
甲方:
乙方:
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诉讼案件的调解、和解、诉讼、执行及相关法律咨询服务等法律事务活动中,甲、乙双方就委托服务中的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责任的范围: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不为他人所知的信息:
1、包括合同信息、业主信息、资质证明、报告、说明、往来函件、公证文件等,这些文件所包含或反映的信息在此统称为保密资料。
2、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诉状、仲裁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包含甲方委托乙方的相关委托协议,包括委托协议中委托价格及支付方式等。
4、包含乙方因为工作便利而从甲方处获取的甲方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等。
二、乙方有义务保证”保密资料”不经甲方或关联公司授权不得向任何无关人士披露。
乙方承诺保密资料的使用只限于本律所,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其他目的。
三、若具有权力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乙方披露保密资料,乙方将:
1、立即通告甲方;
2、若乙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资料,乙方将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力求所提供的保密资料能得到保密的待遇。
四、以下信息不属于保密资料
1、乙方已经或将要从公开渠道获取的且已公开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2、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且乙方有理由相信该第三方对该等信息的拥有不是由于违反了其对其他方的保密义务的结果。
五、若乙方或项目有关人员违反本函的保密义务,乙方和案件有关人员须承担相应责任
1、乙方的应就其每次的泄密行为向甲方支付10万元赔偿金;
2、如若因为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10万元,按甲方的实际受到损失补偿;
3、赔偿金应于泄密行为发生后7日内支付。
六、如果双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乙方要迅速返还给甲方从甲方处获取的所有包甲方信息的书面资料。不得保留整个文件或其部分内容的任何复印件、摘录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申请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股份(简称“新三板”)之目的,聘请乙方作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专项法律顾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工作范围
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关于公司申请股份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请挂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问题接受咨询,提供律师咨询意见。
2、对公司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之所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问题和解决意见。
3、与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办券商、会计师共同讨论确定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设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财务、法律问题解决方案。
4、起草、修订甲方实施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关协议、决议以及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据新三板的要求对公司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辅导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促使公司的规范运作。
6、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关于公司本次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公司、主办券商完成公司申请到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未完成本合同项下 工作,乙方将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其他律师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项下的乙方应为的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提供书面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担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工作而发生包括差旅费在内的工作费用。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及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及支付条件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十五万元人民币(其中律师费十三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工作费用不开律师费发票),并按以下条件支付:
1、本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三万元(其中律师费壹万元,工作费用二万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为甲方出具关于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四万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捌万元。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2、非因双方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工作调整,或者甲方自动终止本次股份挂牌交易活动,双方应根据乙方律师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需支付的律师费。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挂牌交易,乙方应退还所受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并加盖公章,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挂牌交易完成日止。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X、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X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账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________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律师费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双方协商以代理事项标的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为乙方应得的委托费用。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案件以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的,律师费的计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
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
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双方同意,服务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3
甲方: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x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应甲方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常年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常年法律顾问。
四、法律顾问费
乙方法律顾问费为年元(大写)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条所列服务范围以外的诉讼案件需与乙方另行签订专项委托合同,按规定另行支付代理费,乙方可在标准收费基础上优惠15%.
五、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签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兰州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遇、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有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七、违约责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年。
合同期满前30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编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有关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聘用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满后,甲乙双方经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后,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二、工作岗位。甲方经考核,同意聘乙方为甲方的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的需要,在专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
三、劳动报酬。乙方实行效益工资制,多劳多得,所得报酬从其从事法律服务收费中按照50%的比例执行。领取办法:实行按件计酬制,即乙方在甲方处登记案件时,只缴纳案件代理费的50%,同时签署50%的工资表册。
四、乙方受聘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取得规定的报酬;
(二)、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三)、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四)、遵守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条例》,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五)、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六)、仅由甲方统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不得私自收案收费。案件卷宗及时归档。
(七)、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五、甲方聘用期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督促乙方依法执业、依法纳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甲方有权提高乙方的返酬比例;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违法、违纪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业务收入在2.5万——3万之间,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本条中的约定事项的法律后果甲乙双方均已经知晓,无重大误解和显示公平,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均不得反悔。
七、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节严重的;
2、乙方连续两年无法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
3、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1、甲方有损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2、乙方因工作需要迁往异地或者到异地工作的;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适宜继续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有关条款加以修改、补充。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司法局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日期: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6
王x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 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7
第一条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的公司,现准备发行股与上市;乙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甲方将此次股发行与上市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
第四条乙方的工作范围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来确定。
第五条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
1.协助甲方草拟资产重组方案,并提供咨询和论证意见;
2.协助甲方草拟各种申报文件,协助协理有关申报手续;
3.草拟、修订或审核公司章程;
4.协助审核或修订招股说明书;
5.确认甲方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6.协助解决甲方在股份制改组中的税务、物业、资产结构、股权结构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障碍;
7.协助起草、制订或审核少数股东权益保障条款和生事对公司及股东的法律责任的条款;
8.协调甲方与有关各方的关系;
9.对甲方在股份制改组、股发行与上市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提供法律见证;
10.依法出具各项法律意见书;
11.在本次股发行与上市后履行持续法律责任;
12.完成甲方委托的本次股发行、承销、与上市有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六条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权利
1.甲方可以就第五条所列的律师工作范围的事项向乙方律师咨询;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计划的变化与改变,而建议乙方作出相应地改动;
3.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的公正性、客观性的前提下,有权要求乙方对此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作出完整、准确的表达;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接触到的意欲保密的资料和信息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人;
5.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其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之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
2.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作误导性或虚假性的陈述;
3.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主要权利:
1.为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3.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勤勉、尽责地工作。
2.乙方律师对其在工作中所接触的甲方所不欲公开的资料和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3.乙方在保持其工作独立性、客观性的前提下,应服从甲方的总体安排。
4.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第八条费用
(一)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甲方向乙方分两次支付代理费用:
1.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百分比)的总费用。
2.乙方全部法律代理工作结束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费用。
(三)乙方律师承办委托事项所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实际费用,由甲方根据有关凭证予以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以下行为为违约行为:
1.甲方未能提供乙方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所需要的文件资料,或者是迟延提供、或者是虚假提供上述文件资料,足以妨碍乙方的工作过程,为甲方违约;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相关费用,为甲方违约;
3.乙方的工作质量不合格,以致影响甲方本次股发行与上市工作进行的,为乙方违约;
4.乙方未能完成或迟延完成第五条所列事项的,为乙方违约;
5.甲方或乙方违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为甲方或乙方违约。
(二)违约处理:甲方或乙方存在以上违约行为的,应向对方赔偿代理费的_________(百分比),而且还应依法给予其它赔偿。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合同:
1.双方合意;
2.任何一方提供出修改本协议的建议,另一方不反对;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修改;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有关委托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双方同意终止;
3.因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必须终止;
4.其他情况。
本合同的终止必须是书面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8
鉴于 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提供信用调查和逾期账款管理服务的法律机构,客户在其逾期账款风险管理和回收过程中需要__的服务,双方经过协商,对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1、定义本合同所指的逾期账款管理服务是指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并作为客户的代表,对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及相关债务人进行调查和分析,并与债务人进行交涉,通过非诉讼的方式和合法的方法说服和要求债务人将逾期账款直接支付给客户的整个过程。
2、服务程序客户在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逾期账款管理时应填写“案件订单—委托书”并提供关于该逾期账款的必要资料给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应该在收到客户填写的“案件订单—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对案件受理与否作出结论并同客户发出书面案件受理通知或案件不受理通知。
__应及时向客户提供有关案件处理的进展情况,并每月向客户提交一份正式进展报告,直至案件根据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被关闭。
3、转委托
4、案件服务期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__在每个案件上的案件服务期为6个月,但双方经过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贡意缩短或延长具体案件的案件服务期。
5、排他性案件理后和在服务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客户不得同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催收。
而且,在案件委托后,无论客户自己或其他 委托的第三方是否介入案件的处理对于债务人偿还宾欠款,客户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第7条的规定向__支付佣金。
6、债务人付款计划的批准律师事务所对案件的处理应以债务人全额给客户欠款为基本目标,对于债务人同意在3个月内全额给付欠款的付款计划,__有顷代表客户直接予以接受。
对于债务人提出的与前款目标相悖的任何付款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部分偿还、退货或部分退货、以其他物品抵偿等,律师事务所应事先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才能予以接受。
客户应在收到这种付款计划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退还原有交易货物抵偿欠款,客户和__同意以货物原账面金额的60%作为回收货物的金额并以收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客户同意债务人以其他物品抵会欠款,__将对折抵物品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面告知客户,客户应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决。
客户需要以约定的抵货价值作为回款基础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计算佣金。
若双方对抵货的价值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7、服务收费客户应按照本俣同附件元宝的收费标准向__支付案件调查咨询费,作为__调查债务人和进行收账过程的基本费用。
除前款规定的基本费用外,对于在案件服务期内债务人给付给客户的欠款 ,客户应在收到债务人和每次付款后10日内按照附件规定的佣金比例向__支付佣金。
__在受理客户委托后,在催收过程中发现,客户委托的具体案件的委托标的金额中出现10%以上比例的账款存在下述情况:
1未实际发生;
2债务人已经支付;
3客户与债务人之间需要往来抵消和冲销账款。
对于该部分款项经客户核对后,客户同意支付该部分账款金额的5%作为核实账款的服务佣金给__。
若客户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向__支付相当于应付佣金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
8、案件关闭案件在下列情况下得以关闭:
1、案件服务期届满;
2、债务人支付 了全部债务;
3、客户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前终止委托并取得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同意;
4、律师事务所认为进一步催收不会产生实质效果决定提前关闭案件。
9、尽职和免责条款律师事务所应采取一切合法和必要的方式督促债务人偿还账款。
但尽管如此,客户同意,由于逾期账款本身性质及其他客驳原因,__的介入不必然导致债务人偿还室迩人远欠款的结果。
客户所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
10、管辖法律与争议解决本俣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11、附则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先例或未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弃权,而对任何权利之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项权利。
本 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之无效。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经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合同得以终止,但本合同终止时正在处理过程的案件履行应继续受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束。
客户:
地址:
授权代表:
地址:
授权代表:
日期:
签约地点: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
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
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
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 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款项支付后不予退回。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0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2
聘用单位:法律服务所
受聘人员: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__年 月 日至__年 月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
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6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或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甲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3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________一事,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谈判、书写法律文书等,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并代为书写文书、进行谈判等。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万元(¥0000.00元);
三、特别约定:以上法律服务费均不含税金,不开具发票。如甲方需乙方开具法律服务发票,则甲方另行承担乙方开具发票所缴纳的费用。
四、乙方为本次法律服务异地调查、谈判等所需的交通、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因调查取证必须向第三方支付的正当支出费用,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全部由甲方负担并及时支付。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严格遵守法律执业人员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提供法律服务,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服务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服务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所需文书书写完毕提交给甲方时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服务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服务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签订地为株洲市荷塘区。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4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第 号
甲方因其 涉嫌 事宜,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田云靖律师为甲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具体包括(选择划√):
1.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3.一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出庭辩护。
4.二审阶段:阅卷,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上诉,出庭辩护。
其他阶段: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 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2.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第三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 对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 为甲方业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工作记录,对相关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5. 甲方对乙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乙方受理投诉电话为:(010) 8391 3636转8066。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全面、客观、及时向乙方律师介绍项目情况,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据、文件等资料。
2. 对乙方律师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律师的建议和工作独立作出判断,对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错误运用法律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 指定 先生/女士代表甲方向乙方律师传达甲方的指示和建议,提供、签署、签收有关证据、文件等资料,并对乙方律师的服务工作进行评价。
4.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工作费用。
第四条 费用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鉴于本案性质为(选择划√):
案情不清晰,法律关系复杂,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明显高;
案情清晰,法律关系简单,不涉及疑难专业问题,对律师综合水平要求一般。
故此,双方就法律服务费达成如下一致:
1. 甲方同意按如下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
乙方账户如下:
户 名: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 银行北京分行
账 号:
异地汇款行号: , 本地汇款行号:
2. 前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任何第三方所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询费、公证费、鉴定费、翻译费等费用)。乙方律师代为垫付的上述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票据资料实报实销;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3. 本条第一款所列法律服务费不含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差旅费,就京外差旅费,双方同意按如下办法处理(选择划√):
乙方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无需垫付,差旅费甲方全部承担,; □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人民币的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乙方先行垫付差旅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
4. 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律师个人不能私自接受委托或和收取费用。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收费金额等条款如有变化,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予以变更。甲方自行委托乙方律师个人办理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以外的事项或/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的,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除甲方委托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或甲方有捏造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伪造证据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外,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
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第六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提请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5
甲 方: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电话: ; 电话: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 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时间: 时间:
法律服务所聘用合同书 篇26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元包干;
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