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包工不包料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书【通用三篇】
为包工不包料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书(精选3篇)
为包工不包料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拟定,甲方将自己房屋建设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承包方式:
1、甲方负责备足房屋建筑材料,水、电、路三通,由甲方负责。
2、除材料外,一切建筑设备及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3、工期时间为天,自合同签订日起。
二、承包资金
1、双方协议按房屋承建面积(平方米)计算,即主屋/平方米,配房元/平方米。
2、其他事项另议。
三、付款方式
1、房屋建设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付清工程款。
四、其他事项
1、甲方保证建筑材料足额供应,如因停水停电及材料缺,资金不到位所造成的停工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2、乙方按照预定工期施工,保证工期和质量,保证材料节约。
3、施工时乙方注意施工安全,伤亡事故以及财物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方人身及财物损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如任一方违约,违约方付全部责任,本合同至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为包工不包料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2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新乡市平原新区东合角村道工程 (总长度1.4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费用:8.5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队进场预付20元,5天后再付元,经验收合格后付元,剩余款项待工程款拨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则按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元/天予以处罚。
4、水电由甲方负责、
5、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为包工不包料幕墙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决定由乙方承担孝感市八一水厂综合楼玻璃幕墙、铝塑板工程的制作及安装。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双方同意就本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内容:
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甲方负责提供主材,乙方自带施工工具,同时乙方负责进场材料的自卸及保护工作。
工程承包内容:八一水厂综合楼玻璃幕墙制作、安装及铝塑板安装,并负责幕墙上、下收口处理、防火隔断、清洁及最终验收交付使用。
乙方对以上内容实行制作、加工、安装承包,包质量。
二、工程人工制作安装费、机械费:
雨篷收费厅和立波同样130元/平方米;
玻璃幕墙的单价为:130元/平方米;
铝塑板的单价为:130元/平方米;
本合同工程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在工程结算时以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数量为准,按合同不变单价进行调整。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的设计要求;外观检查应装配牢固、嵌条密实、打胶均匀、附件齐全、整齐美观、表面垂直度、平整度检查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的要求。
四、工期
乙方需与内装密切配合进行施工,以保证本工程各项工作与整体工程同步完工。暂定工期为:60天完成(雨天顺延)。
五、工程验收质量保证:
工程验收按国内现有国家行业标准(JGJ102—96)进行。
乙方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不能够通过验收,甲方拒付余款;若影响整个工程竣工交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六、付款方式:
按每月发生的工程量,甲方付乙方工程进度款60%;工程完工合格支付工程款80%,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预留5%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一年后返还。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如整改仍不能达到甲方及相关标准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供乙方住宿及加工成品、设备存放用的场地。
2、乙方责任:
对超过规范规定的影响本工程安装的土建施工误差,及时报于甲方;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应由乙方负责损失;负责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格按照工地有关安全规定及制度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人员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正确指令。对不配合、不称职人员,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更换,替换人员必须叁天内到岗。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其工料损失及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三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同时乙方应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事先声明,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如现场施工人员对现场材料有偷拿情况,一旦发现,后果自负。
八、其它
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发生不可解决的争执时,可按照法律向当地有关部门起诉。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