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业务代理合作合同(精选三篇)

发布时间:

网络业务代理合作合同(通用3篇)

网络业务代理合作合同 篇1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_________________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_____________如下:

1、授权代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2、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二)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三)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二、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一)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

(二)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三、合作原则及规定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二)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二)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四)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五)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二)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三)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四)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六、销售行为规定

(一)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

2、(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二)定货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三)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_______天内把总价___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_________%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四)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________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五)保质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_________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_________%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________个月的保质期。

(六)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七、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网络业务代理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 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5.2 。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身份证号(个人):

会员号:电子邮件:

盖 章(单位): 网 址:

年月日

乙方: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盖章:电子邮件: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在网站上及时公布代理价格信息和价格变动信息。并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获得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非特殊情况上述信息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2.4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 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5.2 。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6.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身份证号(个人):

会员号:电子邮件:

盖 章(单位): 网 址:

年月日

乙方: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盖章:电子邮件:

年月日

网络业务代理合作合同 篇3

网络业务代理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就合作开展_____er_____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 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 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 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_____://._____下同)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 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 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2.乙方权利义务

2.1 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保证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2.2 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注册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4 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5 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 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 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_____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

3.3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3.4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 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_____er_____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网站访问速度下降,因y2k问题、黑客问题、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2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3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 其它违约责任按_____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 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5.1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5.2              。

6.附则

6.1 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西安_____委员会_____。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6.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编码:

联 系 人:        身份证号(个人):

会员号:         电子邮件:

盖 章(单位):        网 址: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联系地址:

编码:

盖章:         电子邮件: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