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调查委托合同通用三篇
商务调查委托合同(精选3篇)
商务调查委托合同 篇1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商务调查委托合同 篇2
甲方因(专利权所属为:)受非法侵害事宜,委托乙方收集信息,调取侵权证据并代理甲方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合法的委托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遵照互相保密、诚实守信的合作原则,订立下列各条款并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内容
二、甲方必须全面客观地向乙方提供该事件的真实资料、线索、相关复印件、被侵权主体与侵权主体有关的最新资料,积极配合。否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错误信息不承担责任,并有权终止受托行为。
三、本合同委托费用共计人民币:元(大写:)。签订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交纳办事前期咨询、调查费等人民币:元(大写:),其余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资料完全后支付。如果甲方违约不支付或不按期支付相关费用,乙方终止服务并向甲方依约提出双倍赔付。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完全保密,如有对外泄露,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五、乙方的工作范围为:在不侵犯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前提下,搜集客观、真实的信息资料(视频、音频、图片等)提供给甲方及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同这些部门依法对侵权行为进行制裁。
六、乙方应依法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在客观事实没有改变及非人力因素所能改变的情况下,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七、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该项委托事宜,乙方需无条件依实际产生开支外退还甲方所支付的委托定金或委托费用。
八、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时间为:
九、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调查终结,如果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诉讼、申诉或执行,双方再另行商议。
十、甲方在合同期内增加委托事项或因提供不实资料增加乙方的工作难度,则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增加委托费用或另行签署委托合同。本合同所有约定,甲、乙双方均无条件遵守,不得将合同约定向第三方宣扬及扩散。若有一方违反,则另一方有权追索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民事、刑事责任。
十一、在乙方帮助下,若甲方索赔成功,乙方另外提取10%作为报酬。
十二、本合同盖章生效,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既具有法律效力,以此为据。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手机:联系手机: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商务调查委托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因甲方受托对_________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_________申请发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关前期调查工作,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前述事项的有关前期商务调查事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如下范围的商务调查事务:
1.对公司的主体、设立及存续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商务调查;
2.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内部组织机构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商务调查;
3.对公司资产形成中的投资主体、投资行为之合法性,资产之有效性、合同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商务调查;
4.对公司未了结的经济诉讼、仲裁、行政诉讼能否胜诉及其法律后果做出认真的预测分析,但该部分之法律意见仅作为一种参考意见,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对公司的各种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月前的履行情况作商务调查,对还未完全履行的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作及其后果作出详细的预测分析;
6.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商务调查;
7.对公司的核心技术及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可控程度进行商务调查;
8.对公司的各种资质认证及奖励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作相关的商务调查及分析判断;
9.对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前涉及发行上市的重大法律问题,如是否具备发行股票之条件、股权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显的法律障碍等做出商务调查。
第二条乙方完成上述商务调查事务后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专项商务调查报告,该调查报告仅限于上述内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条甲方应督促公司真实地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全部材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时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调查报告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对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认真负责的法律审核,但公司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乙方必须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乙方人员办理本合同委托事项应做到勤勉尽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第七条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应收取的调查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第______日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专项商务调查报告当日付清。
第八条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九条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甲方所需得专项商务调查报告,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其收取的费用。
第十条乙方出具的调查报告仅供甲方内部参考,不得对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当的使用该调查报告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进行商务调查时需要向相关部门缴交的调查费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调查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负责。具体费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预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审查批准并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则有权相应措施顺延提交调查报告的时间。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专项商务调查报告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