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反不正当竞争协议(通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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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部反不正当竞争协议(精选3篇)

销售部反不正当竞争协议 篇1

供方(以下称甲方):深圳华宇高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辉盛管中管高效节能灯”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产品型号及清单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及使用情况等必要信息。 2、 甲方须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产品使用指导。 3、 甲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交货。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的必要信息,如产品的使用环境、用途等信息。 2、 乙方须按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货款。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全款提货。

五、产品交货

1、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及时发货,估计5日内送到乙方工地。

2、。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测、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使甲方不能按时供货时则不受前款之约束。

六、产品验收

1、 当乙方收到货物后,须当面清点数量、检查是否有破损。如无差错须签收送货单;如有差错

或破损须当面向甲方安排的货运公司送货人员指出,并清点破损数量立即告知甲方,甲方另行安排无偿更换。产品验收后,乙方不能以数量不符和有破损再找甲方索赔。

七、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产品正常使用期限为18个月,如在产品售出后18个月内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的产品损坏,只要灯管外观完好,甲方应负责无偿更换,更换时乙方须提供损坏的产品。

2、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并具相同法律效应。

甲 方:深圳华宇高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农行深圳分行人民北路支行 电 话:0755-82847003

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鹅公岭东门路191 号

合 同 章:

签 订 人:

日 期:

乙 方: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电 话: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

签 订 人:

日 期:

销售部反不正当竞争协议 篇2

供方(以下简称合同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合同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二、合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合同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合同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合同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合同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合同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合同甲方承担。

如需合同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上海区域内客户,则合同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元给合同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合计元给合同甲方。

2、 付款方式一律以银行汇款、贷记凭证或支票形式支付,合同甲方不收取现金,否则后果自负。

六、售后服务: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合同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合同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

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合同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10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合同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合同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合同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合同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电话: 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合 同 章:

签 订 人:签 订 人:

日期:日期:

销售部反不正当竞争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甲方、乙方业务合作健康有序进行,共同创造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公平竞争环境,杜绝和抵制各种商业腐败及有违公平竞争行为发生,双方本着诚信、正气、正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反不正当竞争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基本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其干部员工必须认同《东方希望三大观念》,廉洁自律,以诚信、正气、正义为本,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做守法敬业的人;甲方干部员工在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杜绝出现各种商业受贿等腐败现象,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乙方对此表示赞赏和认同。

第二条乙方承诺不与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进行任何可能影响廉洁自律、公平竞争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向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行贿(包括回扣、手续费、礼金、礼品、宴请、旅游、娱乐消费等);

2、让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乙方报销或代其支付各种费用;

3、让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在乙方借款;

4、与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合伙经商;

5、为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办理私事;

6、其他可能影响廉洁自律、公平竞争的行为。

如甲方工作人员或其亲属对乙方提出以上要求的,必须立即向甲方举报(监督举报电话:总部_________________,法务办主任手机_________________)。

反不正当竞争协议

甲方将对其保密,如举报经查证属实,甲方将对举报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并在今后合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条乙方不得与___________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属机构现任、开除、辞退、辞职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发生任何经济往来,或与以上人员合伙经商。如有此类情况,必须提前告知甲方,乙方有告知义务。

第四条如乙方违反本反不正当竞争协议规定即构成对双方业务合作的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双方签订的业务合同总价款10%违约金,甲方尚未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双方业务合同。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