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销售合同合集3篇
精华销售合同(精选3篇)
精华销售合同 篇1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本着互助互赢的态度,共同完成本项目的目的,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所在昌吉地段的房产共计十栋楼,约平方,需要苯板做外墙保温,此保温材料(苯板)由乙方X提供,不得再由第三方进入。
二、乙方在供货期间,首先由乙方垫付苯板款万元,垫付到由第三方供货,如发生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在此处用货款抵押一套住房,面积在㎡,楼层和地点由乙方自行挑选,确定后不得改产,甲方无权出售此房,由乙方自行处理(注:此房款由乙方的货物抵扣,但必须是最后的尾款)。
四、甲乙双方协定,外墙保温板厚度为公分,重量为到工地的`重是每立方公斤(按板的实际尺寸计算),如低于如高于公斤,甲方不再加价计算。
五、甲方工地于20xx年月日开始施工做外墙保温工程,甲方请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备料准备,供货期间,乙方不得耽误工程进度。如因为供货不及时,为此造成甲方停工待料的情况(误工时间为小时及以上),甲方有权罚款乙方,罚款万元,前提条件乙方必须认可方能执行。
六、经双方协定,苯板价格每立方为元/m(不包括任何税费),此价格包括运费由乙方承运到工地。此价格执行到20xx年月日止,到时如EPS原料上涨或下跌,双方再议定,但价格以及方量必须以销售单为准,甲方收料人签字确认。
七、乙方供的全部苯板必须是阻燃材料,乙方应保质保量,如甲方验查出是非阻燃产品,甲方有权从重处罚乙方,为。
八、因甲方用量较大,双方应每半个月核对单据,由收料人出据汇总凭证,并记帐上报公司,工程完工后,双方须将所有月总票据全部汇总,甲方将剩余款于20xx年底前一次付清。
九、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果,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此项目开工之日起,工程完工后自行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精华销售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买方: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六、交货方式、地点: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
八、验收标准、方式、地点及期限:
九、成套设备的安装及调试:
十、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售后服务: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协商解决的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地法院管辖。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 份,买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
买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精华销售合同 篇3
出卖人: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六盘水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
规格质 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万吨)
全年
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混煤①挥发份(vdaf):野马寨22%、裕民37%;②硫份<2%;③途耗1.2%。
备注:具体发货数量视出卖方生产情况、铁路运输情况及买受人预付款情况而定。合计:111111
二、交(提)货方式:发站交货,销方代办铁路运输。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出卖人过衡及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受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卖出方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共同采制化,以共同采制化结果为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一)优混煤: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二)普混ⅰ: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5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三)普混ⅱ: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千克,以43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四)普混ⅲ: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000大卡/千克≤qnet,ar<4300大卡/千克,以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五)普混ⅳ: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700大卡/千克≤qnet,ar<4000大卡/千克,以3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六)普混ⅴ: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500大卡/千克≤qnet,ar<3700大卡/千克,以3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合同执行期从xx年7月16日至xx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或政府对煤炭系统政策性增支因素调整,造成成本增加或市场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销方凭增值税票和铁路运、杂费票据结算,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六、双方责任: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运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出卖人无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出 卖 人买 受 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贵州水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盘水市凉都宫支行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