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协议书汇编(热门3篇)

发布时间:

帮扶协议书汇编(精选3篇)

帮扶协议书汇编 篇1

附件2:

河北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帮扶协议书

受援医院:

支援医院:

支援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协议书内容

一、受援医院基本情况

1.整体发展现状及主要需求: 骨科是我院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希望通过对口支援使我院的肿瘤内科达到重点学科。开展神经内科介入技术。

2.专科建设: 耳鼻喉科眼科技术力量较薄弱,小儿外科需要加强建设。 3.医疗技术: 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完善。 微创技术:

4.人才队伍: 培养年轻医师的技术实力。

二、受援医院发展规划

血液净化: 已经开展血液透析,准备开展腹膜透析

专科建设:

技术引进:

人才培养:

20xx年: 20xx年:

三、支援目标及计划(包括技术帮扶、人才培养、专科建设、管理帮扶等)

20xx年: 肿瘤内科建设

20xx年: 小儿外科建设

20xx年: 神经内科介入

20xx年: 临床路径管理

20xx年度:

20xx年度:

四、派驻人员基本情况

五、双方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支援单位(盖章) 受援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备注:

1.此协议书每项内容要逐条量化,详细填写。

2.发展规划、支援计划、派驻人员发生变更时,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3.此协议书一式5份,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县、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委各一份。市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负责收集辖区内对口支援协议书后统一报省卫生计生委。

帮扶协议书汇编 篇2

甲 方 :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 村(居)民委员会

乙 方: 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 小组成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政策和优先优惠政策。

2. 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

3. 免费为新婚夫妇提供婚前医学检查,为待孕妇女提供一次优生检测。

4. 免费为乙方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5. 免费为已婚育龄群众提供计生技术服务(放环、人流、结扎、取环), "三查"(查环、查孕、查病)服务,以及产、术后回访服务。

6. 提供优生优育咨询、培训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

7. 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知识、避孕药具的使用指导;

8. 免费组织群众开展实用技术、技能的学习培训,免费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协会会员群众开展活动。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居民公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一年两次"三查"服务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 已生育一个孩子或二个孩子的,依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有关规定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或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2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

村(居)委会(盖章)

乙 方: 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 小组成员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帮扶协议书汇编 篇3

甲方:

乙方:

建立城乡协作医院是加快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实现城乡卫生事业良性互动,进一步改善民生和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甲方内窥镜微创诊疗中心是XX市重点学科,为了内窥镜微创技术更好的应用于临床,使微创技术在外科、妇科领域得到更好的普及及推广,培养更多的临床应用腔镜微创技术的人才,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关系,帮助乙方医院在微创方面得到更大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广大患者,经甲乙双方医院实地调查研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书。

一、目标任务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力争通过友好协作,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通过技术交流、双向转诊等方法和渠道,进一步加强乙方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升乙方的综合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最终达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的目的。

二、帮扶方式

1、甲方协助乙方全面提升内窥镜微创技术在外科、妇产科领域的临床应用能力。

2、甲乙双方建立内窥镜微创外科、妇产科临床协作医院关系。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短期的、不定期的业务指导。

2、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短期的业务讲课培训。

3、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临时的义诊,健康教育和咨询等。

4、应乙方邀请选派专家到乙方进行疑难病症的会诊、查房、手术等。

5、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培训进修生。

6、接收乙方转诊来的患者。

(二)乙方义务

1、为甲方人员开展协作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确保协作工作的开展。

2、负责甲方人员在协作期间的管理。

3、承担甲方人员在乙方从事上述第二条(一)项工作期间,出现意外伤害或者其他事故的相关处理费用 。

4、向甲方转诊患者。

四、甲方选派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符合医师执业规范要求。

五、甲方帮助乙方相关人员参与内窥镜方面的学术会议及前沿技术信息学习。

六、甲乙双方建立疑难危重病人转诊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乙方转送的疑难病人。

七、乙方负责甲方派出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

八、乙方在推广微创技术时,必要时可应用甲方医院的院名及专家名称作宣传, 以提高甲方在内窥镜微创领域的权威和知名度,让更多的患者能够得到甲方优势技术的服务,更好地造福广大群众。

九、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所产生的医疗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人员参与乙方会诊、手术、查房、指导帮助开展新业 务等过程中,出现的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甲方可以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协助乙方处理。

十、签订协议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协作医院可挂“河北省人民医院协作 医院”的牌匾。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专家名义对外从事诊疗活动。

十一、本协议书本着友好协商、相互理解、彼此支持的原则制定。自签 订之日起生效。有关协作医院的详细计划及未尽事宜,由协作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协作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签定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医院

20xx年X月XX日

乙方: 医院

20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