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三篇)
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通用3篇)
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 篇1
提供方(甲方):
使用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协议如下:
一、房屋坐落及面积
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房屋位于 ,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二、使用期限
经甲乙双方商定,使用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三、其他约定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但乙方使用的水电等相关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 篇2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入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和透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单位就业协议书 篇3
劳资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青岛市南北极法律服务所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8号泰山大厦 邮编:266071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聘请乙方提供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顾问服务,并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其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律顾问。甲方指定专人与乙方指定的专业人员的日常联络,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顾问服务。
二、甲乙双方均应依照法律规定,遵守合法、诚信、守约的原则,相互合作,使乙方的劳动管理工作合法、有效,并立促乙方劳动管理工作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节约企业经营成本。
三、乙方应甲方的要求提供劳动日常管理、社会保险、劳资纠纷等涉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乙方应甲方要求协助制定乙方单位内部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或就甲方制定的劳动管理制度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五、甲方依据与乙方的约定及实际工作量支付合理的服务费,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六、乙方依据本协议主要提供下列服务,以下服务内容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服务难度加大,应另外支付合理费用。
1、提供劳动政策、劳动法律法规咨询。
2、指导客户制定或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及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3、指导客户建立制定有关用工、工资分配、福利保险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
4、提供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及变更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5、帮助客户协调内部劳动纠纷,及时提供解决纠纷的法律政策依据及处理意见。
6、及时为客户提供国家及本市最新发布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7、为客户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等方面的资料。
8、应客户要求,每年进行两次免费劳动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讲座。
9、代理劳动管理(外部)事务:
⑴办理单位用工登记手续
⑵办理用工手续
⑶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⑷办理用工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登记
⑸代办个人档案提取、转存
⑹代办单位社会保险账户开设登记
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及变化
⑻办理社会保险每月申报缴费
⑼办理女职工生育保险申报、拨付
⑽协办解除合同职工的失业证
⑾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⑿协办大中专毕业生及其它专业人员的转正、定级
⒀协办员工住院医疗报销事宜
⒁办理劳动主管部门各种报表申报
⒂办理每年劳动年检
⒃配合劳动部门的检查、考核
⒄协办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及工伤保险基金拨付
⒅代表企业参加劳动主管部门的其它活动
七、应甲方要求乙方也可以提供下列服务,但应单独委托,另行约定。
1、代理劳资纠纷处理(协商解决、仲裁、诉讼)
2、代办人才招聘、人才引进
3、代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个人购房公积金贷款
4、代办公司的工商、税务、财政、海关、外经委、变更、年检等事项
八、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事务,直接费用由甲方预付,其中办理用工手续、劳动合同签证、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事务产生的费用,应在办理之前交乙方,由乙方代收代缴。
九、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服务费按约定核准收取。(附收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无书面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自动顺延仅限两次,顺延期满后应另签订协议 。
十一、协议书有效期内(含自动顺延有效期),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协议,单方面提出解约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按未履行协议期限(按月计算)以 解约提出前6个月平均服务费为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已预付服务费,不另收违约金,所交乙方服务费甲方无权要求返还。
十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