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事故私了赔偿协议书(实用三篇)
车辆出事故私了赔偿协议书(通用3篇)
车辆出事故私了赔偿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乘坐人:
身份证号:(系乙方配偶)
年 月 日在西安市临潼区秦新路(秦陵—新丰)高炮旅门前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中甲方驾驶陕轿车由北向南行驶,乙方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不慎发生轻微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现双方就本次交通事故充分协商后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一、甲、乙双方在此次事故中未造成人员伤害,互不追究责任;
二、乙方乘坐人在事故中受到惊吓,因其怀孕,甲、乙双方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检查后无任何伤情,且胎儿完好,乘坐人遂自行放弃住院观察机会,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乘坐人再出现任何问题均不得追究甲、乙双方任何责任;
三、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乘坐人医院检查费、交通费等共计xx元人民币(大写);
四、甲、乙双方在本次事故中造成车损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追究;
五、本协议内容真实有效,双方签定后即生效,此事故即一次性了解,今后双方(包括乘坐人)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包括乘坐人)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存档一份。
协议是自愿达成调解凭证,一经签定后不得反悔。我们上述协议完全真实、合法,如果有虚假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乙方乘坐人:
见证人:
协调地址:
车辆出事故私了赔偿协议书 篇2
赔偿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被赔偿人: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汪某在公路上骑摩托车正常行驶的过程中,_________由于骑着自行车看牛导致岔道,和汪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______受伤。______被撞伤后立即被汪辉送到_________医院住院治疗,经检查,是大腿骨处骨折受伤,住院_________天后于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好转出院。
经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达成以下赔偿协议:
一、由汪某赔偿_________各项医疗费(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经支付给______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二次手术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自行车修理费、交通费等共计(总数额22138.30-已经支付的医疗费______元)=现在还需给付的金额______元;
二、以上款项一次性支付,支付后双方均不得反悔,______不得再追究汪某的任何责任,放弃对赔偿人的诉权;
三、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赔偿人:_______(签名)
被赔偿人:_______(签名)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车辆出事故私了赔偿协议书 篇3
意外事故时间:
意外事故地点:
当事人情况:
施工方:
事故经过:
20xx年9月29日水寨乡平坡村村民周桂芹在途经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施工现场时,由于意外落石,造成村民周桂芹头皮及左腿擦伤。事故发生后,施工方积极配合医院对病人进行及时治疗,至20xx年10月20日,周桂芹病情稳定并好转,在家属及本人要求出院下,经水寨乡卫生院医生同意下病人出院。
经调解协商,在平坡村委会周洪光书记和李光标副村长的见证下,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与周桂芹及其子女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住院期间医疗费用¥3148.80元由我方全部承担。
2.住院期间护理费用共¥900元由我方支付。
3.在家疗养期间所需的护理费用¥600元由我方支付。
4.在家疗养期间所需营养、医疗费用¥2160元由我方支付。
5.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连带责任。今后伤者再发生任何事故及状况所需费用与中铁大桥局澜沧江特大桥项目部无关。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见证人及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即日起生效。
伤者及其家属:
施工方:
见证方: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