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汇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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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精选16篇)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_x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3

(需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不合格产品、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乙方入库检验、客户出售过程中、用户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不合格,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 3日内更换或退不合格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磨损产品且影响乙方销售,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磨损产品通知后 3日内更换或退磨损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包装破损和包装缺少等情况,有权要求补给相应产品包装,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日内给出答复或发出相应产品包装,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 3 个月内如遇滞销产品时,甲方应即时更换或者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 3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乙方需要保证滞销品的包装完好,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

第七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对于第 至第 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缴纳 倍本批次产品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以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 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乙方出售产品因甲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和质量处罚,限期 5年,余额返回甲方。

三、 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乙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乙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四、 质量责任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发现,产品磨损率超过 %,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返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返修品,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六条 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或超过 %,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员到乙方现场检验,甲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如甲方未能在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时扣除罚款。

第十七条 甲方产品若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率一旦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承担来往运费,并要求甲方做出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2)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3)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4)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5)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第十八条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乙方发现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作出5倍货款额度赔偿。

第十九条甲方产品在乙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乙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甲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乙方;甲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48小时内书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将进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

第二十条 若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30天内,乙方同意复查的,甲方必须向乙方缴纳500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乙方可不予理会。

五、 保修条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产品的延长质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条 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即日起执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需方)公司名称:

(供方)公司名称: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4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守法的原则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1、甲乙双方需提供合法的设备、耗材、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包装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产品说明书、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生产许可证、备案表、报关单等)、医疗器械注册证;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必须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造成的质量责任由甲方负完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电传、等形式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7、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都需加盖鲜章;

8、本协议有效期: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供货单位(公章):购货单位(公章):

签订人:签订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5

供货方(甲方):

需求方(乙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法律及有关法规条例,确保本公司经营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印章)、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业务员委托书(标明委托的业务范围、委托有效期、委托的商品种类等项目,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及本地区相关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提供药食同源类商品或食品(含保健食品)类商品时,应每次均随货提供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印章的真实有效《检验合格书》,检验合格书应由相关的政府检验机构或生产企业出具。

4、商品在销售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如果该质量问题不是乙方保管或运输不当而造成,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提供商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等合格品标识,商品的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6、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商品发生权利变更(延续、转让、放弃、失效)的,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主动更换商品上相应的权利标记;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首次经营品种,甲方应提供证照、法人委托书、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资质文件,以及该品种的批准生产文件、质量标准、《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复印件、使用说明书、包装、标签、样品、同批号厂检报告,以及物价部门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每页加盖甲方原印章。

8、甲方处理商品质量问题时应规范操作,不得擅自到乙方仓库进行调换货。对涉及下属连锁大药房各零售门店的商品,也不得擅自到各门店进行调换货。

9、甲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发生任何项目的变更,均应先行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及样品包装,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才能进行新包装商品的供货,以确保乙方经营商品的合法性。

10、本质量协议中,涉及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指定专人处理。

处理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经营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加盖原印章)。

2、乙方应提供符合商品包装要求的储存条件,并按要求合理储运。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商品后,按照乙方相关商品管理制度的要求验收,若在验收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货票不符、包装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食品类商品检验报告书未随货同行等情况,乙方可以拒收。

4、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协商解决。双方有分歧时,以权威部门的商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权威部门的不合格商品检验报告后,五日内未答复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可能采取扣除该批货款并销毁该批商品等措施)。

5、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商品过程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切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双方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互通信息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2、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民事赔偿责任。

3、上述各条款中未作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双方对本协议全部条款含义均已明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经双方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供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需求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有效的产品,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须提供企业的合格资质证照材料,如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甲方须提供所经营产品的产品注册批件和与所供检验报告书、质量标准、注册商标、样品等相关资料。

三、甲方提供的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是合法有效的,伪造、假冒证明文件所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提供的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宣传资料等必须符合相关产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不符相关法规要求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提供的产品须是按法定标准经检验合格的,并随货附有对应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与合格证。

六、在流通与使用中,如发生由于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甲方须派代表迅速赶到现场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甲方所提供产品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出的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内尽量早通知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该质量问题以及由该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必要时甲方应以第三人的身份申请参加诉讼,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七、若甲方未能按有关行政机关或乙方的要求期限对有关质量问题作出妥善处理,乙方有权按照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提出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直接赔偿第三方损失等)。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应及时向甲方追偿,甲方若拒不承担因其产品质量问题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在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三倍支付产品质量责任违约金(乙方实际损失包括罚款、赔偿金、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甲方应提供合法票据,所供产品的有效期应在一年以上,特殊效期产品除外。

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合格资质材料并保证其合法性、有效性。

十、甲方提供的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若因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变质,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7

1.目的:

为确保公司所采购物料满足质量要求,同时满足本公司产品特殊性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2.适用范围:

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所有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处理。

3.质量责任:

3.1需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供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3.2需方对于物料的质量控制采用公司内控标准检验。

3.3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3.3.1供方应对自己物料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建立和保存进出物料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供方提供的物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及购方内控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行业质量要求标准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3.3.3供方提供物料签订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全项检测报告。

3.3.4供方交货时间应按订单合约按时交货,延期交货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应给予赔偿。

3.3.5供方需保障物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质量。

3.3.6供方物料在需方入厂检验不合格时及时收回。

3.3.7供方物料在需方入厂检验时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8供方物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质量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双方协商给予一定的赔偿。

3.3.9因供方物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10供方物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双方协商给予赔偿。

3.3.10供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4.经供、需双方协议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则:

4.1供方每年提供一份官方检测报告,每批交货时均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法定检验符合需方的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物料发生的质量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4.2外包装明细必须有产品名称、规格、供方的出货批号、数量等产品信息。

4.6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主要技术参数等。若确需要更改时,必须先通知需方,并提供相应的供方本厂或第三方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样品等资料交需方确认,经需方认定合格后,方可进行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5.赔偿的具体要求和办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如下:

5.1供方物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及时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返工,所需的返工或筛选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水电费、场地费、管理费等),且筛选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无偿补足相应数量。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8

需方全称(甲方):

供方全称(乙方):

为保证外协产品质量,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就外协件和原材料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质量保证协议如下:

一、通则

甲方质量部对供应部采购的外协产品实施质量监控;负责分析确认外协产品的质量问题及其责任方;组织、协调、跟踪、验证外协产品的质量改进。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证供货的外协产品的质量,产品必须在入库、装配、检验试验、路试和售后等环节,符合尺寸、内在质量、装配性、功能、耐久性等要求,并对产品质量总负责。

外协产品质量问题责任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实施质量持续改进,进行产品和生产过程的缺陷及其影响的可能性分析,采取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现实和潜在的质量隐患,避免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并保证甲方和客户所需要的质量和信誉。

本协议同样适用于乙方的二次供应商。乙方应确保并证明其与二次供应商间具有相等同的质量保证协议并得到有效的遵守。

二、批量供货的前提条件

1、零缺陷质量战略作为我们共同的质量目标,贯穿于顾客、组织、供方三方的产品的供应链中。

2、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持续改进的素质和能力。

3、乙方必须拥有合理和有效的加工、检测和试验手段,验证产品和生产过程的受控能力,满足产品的技术条件和质量要求,满足质量可追溯性的要求。

4、必须通过甲方开发部的首件样品认可。

5、必须通过甲方质量部的批量认可。包括:

(1)首批样品检验;(2)两日生产审核;(3)批量试装;(4)过程审核。

6、乙方产品和生产过程的任何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乙方事先未得到甲方的批准,私自对其供货产品进行更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外协产品的质量目标及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外协产品,必须满足按GB2828抽检,AC=0 RC=1的合格判定标准。

2、双方共同商定年度供货质量目标(见质量保证协议附件)。

四、批量供货的外协件质量保证措施

1、型式试验

2、售后产品质量分析

3、对关键质量改进项目进行质量验收。

4、针对乙方产品设计更改、工艺更改、材料更改、重要工装和模具的更改、生产场地的更改、重新供货和重要二次供应商的更改,进行重新认可。

五、乙方质量问题的处理

甲方视外协件质量缺陷率、缺陷严重程度及其对生产造成的影响,采取如下外置方法:

1、入厂检验出现的质量问题

A)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按《入厂检验规范》要求检验,判定为合格的,乙方同甲方供应部协商处理;若甲方生产急用,不得不进行挑选时,乙方承担挑选及索赔费用。

B)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根据产品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对该零件价格采取下浮5%、10%、或20%处理,整改有效的恢复正常。

注:整改期从质量问题通报日起计算,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验证合格止。

2、造成生产线停产的质量问题

C)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停产损失,按150元/分赔付。

D)在规定的整改期内甲方对该零件暂不付款,整改有效后恢复正常。

E)对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工厂停产损失,按客户工厂索赔规定执行,并承担甲方全部连带损失。

3、生产装配及用户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乙方提供的外协件和原材料,虽经过验收,但在生产或用户使用的过程中,所发现的责任在乙方,应由乙方无偿予以更换,并承担在售后市场更换零件等相关费用和公司派员参与上述质量活动的连带费用。

甲方供应部保留有关不合格产品1个月,乙方可在一个月内通过来人或者其它方式进行确认和办理退货,过期未提出异议,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意愿处理该产品。

六、特殊规定

由于外协产品自身质量问题,或乙方自身试验能力不满足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验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每半年一次的材质抽验,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时,全部抽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对不合格外协产品,甲方有权进行不可恢复标记、标识处理,甚至销毁。

承担重新认可的全部费用。

承担同一质量缺陷重复发生时,甲方相关部门前往乙方进行质量改进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七、奖励

每年度甲方会同乙方签定《供货质量目标》,根据乙方供货质量情况,甲方每年对供货厂进行评定,对于供货质量控制良好的厂家,甲方将采取增加订单数量、优先付款、缩短付款期限或发放证书等方式对供货厂给予奖励。

八、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

作为本协议的证明,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9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确保器械质量,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维护消费者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以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即具有药品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必须的证照。甲方必须提供器械购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及委托时限、身份证复印件,以便乙方备案。

二、供货方保证经营的器械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器械标准(is013485)。货品内、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甲方向乙方所供货品在包装上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的质量要求,包装牢固,符合储运运输要求,而乙方的储运条件应符合医疗器械所要求的条件,货品交付后如因储运不当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货品,应及时验收,如发现货品缺少、破损等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

五、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器械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上述各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约定。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__ 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0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 ,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西安高新区朝阳日用品商行 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1

甲方:

乙方: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议期限从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2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1.0~2.5;MIN:2.5~4.0。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3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甲、乙双方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在既有合作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xx年度协作件质量保证协议,以确保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能够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最终得到用户的认可。

二、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样、技术文件和有关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组织生产,满足甲方对质量的要求,按期保质、保量、按时提供给甲方。

2、甲方要求乙方按ISO9001:20__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指定的时日内通过第三方的审核认证。

3、乙方提交产品时必须对合格品与工料废进行隔离并做好标识,其加工的零件如有任何质量问题应通知主管检验员;甲方在入库检验过程中发现没有区分开明显的料废和非料废情况下将由乙方进行挑检,如甲方挑检出的料废,甲方将作为乙方的工废处理,不计加工费。

4、乙方在毛坯加工时如发现毛坯尺寸与图纸不符或毛坯有其它问题时,应立即停止加工,并及时通报甲方,因没有及时沟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5、乙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在我公司检验中连续被发现二次以上的将每次对乙方罚款200~500元。

6、乙方因零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品批量性报废时,乙方应承担本批产品的所有损失。

7、甲方顾客处反馈的质量问题是乙方责任的,如果顾客对我公司没有进行经济处罚,甲方将每次对乙方罚款500~1000元;如果顾客对我公司进行了经济处罚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8、乙方产品在甲方检验过程中发现A类项目100%合格,B、C类项≥95%的指标未能达到,甲方将根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

(1)乙方必须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仍然不合格的将作报废处理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如有特殊情况,填写让步接收申请表,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将本批产品交付给甲方顾客时本批产品的加工费总额将下浮3~5%。

9、甲方对乙方产品的质量情况每月进行统计考核,并开出纠正措施计划项目,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对其进行500~100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果在一年的质量情况统计中连续3个月排名在最后一名的将对生产任务进行减产,如果半年连续排名最后一名的将取消其合格供方的资格。

10、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下一次协议签订之前,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归口部门为质保部。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4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1.0~2.5;MIN:2.5~4.0。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5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质量管理,为用户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用具,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了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依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甲方向乙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首次购入医疗器械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乙方备案用。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应按批次向乙方提供检验报告书或其他复印件。

五、甲方货到后,乙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六、乙方应具备贮存、保管甲方所供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乙方保管、养护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

七、 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八、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黑龙江省新龙医药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月日

保健品质量保证协议书_协议书 篇16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