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短期承租合同(推荐3篇)
汽车短期承租合同(精选3篇)
汽车短期承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一、根据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____月_____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 ,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
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加协议。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短期承租合同 篇2
汽车短期承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搞好双方经营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将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保车辆车号: ,车型:
二、该车的产权由甲方所有。该车所有风险自接车之日起所有风险由乙方独自承担,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承包费,乙方缴纳承包费后享有运营利益,独自承担运营风险。
三、1. 承包费为每天150元
承包期内如果遇到国家政策变更或其他情况,甲方有权相应提高承包费。
2.承包费实行每月一交
如乙方欠交,每拖延一日应按欠费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天仍不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对于欠费和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四、 押金20000元(贰万元)
五、
1.如遇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没有权利转包
3.车辆所有证件由乙方按时审检
4.承包期内甲方如买车或乙方有事不能继续承包,须提前半个月通知
5.如承包结束交车时,车辆要保证运行正常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汽车短期承租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按工资方案规定每月____日支付上月工资。每月从工资中扣除元作为乙方违约抵压金,如乙方不违约在下学期初支付给乙方。
2. 甲方须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及工作条件。
3. 甲方按规定发放各种奖金和外出开会、学习旅差补助。
乙方: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努力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任务。
2、为人师表、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甲方工作安排,遵守甲方一切规章制度。
4,应聘教师签约时应上交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解聘乙方。
1、工作不服从安排,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背后煽风点火,拉帮结派者;
2、故意制造麻烦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并给学校工作造成损失者。
3、教学成绩差,学生和家长对其反响强烈者。
4、品行不良,违法乱纪;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
三、 乙方在聘用期间可享受以下待遇
1、凡通过试教被录用的教师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学校规定只享受400元的工资待遇。
2、婚丧假期间均为三至七天,三天内工资照发,超出三天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上班后补发基本工资的差额部分。
4、在聘期间,国家规定的“五一”、“国庆”、“元旦”等节假日工资照发。寒暑假若不补课发放基本工资500元。
四、其他待遇
1、.享受业务培训、评优、评先、晋级等待遇。
2、正试受聘________年后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等。
均在每年____月份进行。乙方在合同期满,不愿续聘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及时办理解聘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辞退乙方时,一次性结算工资并及时付清。
五、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若签有其他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