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租赁合同(热门9篇)
池塘租赁合同(通用9篇)
池塘租赁合同 篇1
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租鱼塘一事达成以下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该鱼塘位于双田村后坝,共两个,两鱼塘界线以相邻两边鱼塘的坝梁的中线为界。
二、租赁期限 年,既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式,两鱼塘租赁费为每年壹万元整(10000)乙方一次性付甲方三年租赁费共计叁万元整如乙方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二年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四、乙方租赁期间,如政府有统一规划,甲方原有两鱼塘的`补贴或赔偿属甲方所有,对乙方所建设施和经营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属乙方所有。
五、乙方租赁期间,鱼塘因安全或其他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方原有路和停车厂属于两家共同使用,乙方不得在停车厂建固定建筑物。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方式单方违约,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失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证人各执一份,以此合同为证。
甲方:
乙方:
池塘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 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见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二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20__年7月 日至20__年7月 日止。
三 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 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 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 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 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 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 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3.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 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 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 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池塘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发挥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本村的池塘租给乙方养殖及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平等协商,特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洛河村宋冲组 的池塘租给乙方养殖及用水。
二、甲方应保证本池塘租赁期间的使用权,如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
四、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分两次付清的方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共计首次付元,第二次于 月日付清。
五、乙方租赁的池塘所在村、组应提供优良环境,不得阻挠乙方正常使用。
六、甲方领取的租赁费,如因内部分配不公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与乙方无关,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
七、池塘经乙方整顿后,如遇项目补助、赔偿等应归乙方。
八、违约责任: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更改合同和非法解除合同。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未尽事宜,对合同未涉及到而出现的新矛盾纠纷,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洛河村委会
年 月 日
池塘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一 租赁标的物:鱼塘一处约5亩水面,四周有围墙,内有房屋11间,亭子2座,及园内道路和场地。位于南村民组。见附件一:标的物清单。
二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与乙方租赁使用,租期三年,自20xx年7月 日至20xx年7月 日止。
三 合同价款:每年壹万叁仟陆佰元整,需于次年6月30日前交清上一年度的租赁费。
四 合同期间为租赁经营所发生的水、电、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合同期间发生的租赁前或租赁经营行为以外的税、费和其他行政或民事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 第三人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第三人为不属于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原因的其他租赁经营行为与乙方纠纷所产生的处理费用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六 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当的经营活动。为正常经营所产生的相邻关系和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为租赁标的物权属或合同效力所产生的相邻纠纷和与相关部门的交涉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七 乙方对租赁标的物有管理和使用权,但不得自行处分;将全部合同义务转与第三人前需经甲方同意;对租赁标的物作添加或改造前需经甲方书面认可。 租赁标的物中固定资产的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八 重大违约情形:
甲方 1.不及时履行应尽的纠纷或问题的处理义务;2.不及时履行修缮义务致乙方的经营活动受到障碍或损失;3.不及时交接租赁标的物或答复乙方的请求。
乙方 1.不及时交清租赁费;2.破坏性使用租赁标的物或违法经营;3.对租赁标的物擅自添加改造或转让第三人。
九 主要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2.支付价款、支付垫付的价款或费用、赔偿损失,具体的损失数额按票据、费用清单或收据、鉴定书确定;3.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按当年欠缴租赁费或甲方按当年已接收租赁费的50%计算。
十 合同清算:
1.本合同订立之日鱼塘内已存的鱼类按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由乙方于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付款;2.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任何添加改造均需事前以书面列清项目费用或价值的形式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由甲方按照月均2%的折旧率向甲方付款,否则由乙方自行处置;3.合同终止或解除时鱼塘内的存鱼由甲方按照双方认可的价格向乙方付款;4不可抗力情形下的财产或可得利益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
十一 合同终止时的60日之前,双方如均无明确的意思表示,则合同效力顺延三年;解除合同需提前60日通知对方。
十二 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均需共同以书面形式认可;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认定或处理。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签约日期:
池塘租赁合同 篇5
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租鱼塘一事达成以下协议,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该鱼塘位于双田村后坝,共两个,两鱼塘界线以相邻两边鱼塘的坝梁的中线为界。
二、租赁期限 年,既 年 月 年月 ...
三、付款方式,两鱼塘租赁费为每年壹万元整(10000)乙方一次性付甲方三年租赁费共计叁万元整如乙方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二年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四、乙方租赁期间,如政府有统一规划,甲方原有两鱼塘的补贴或赔偿属甲方所有,对乙方所建设施和经营所造成的损失赔偿属乙方所有。
五、乙方租赁期间,鱼塘因安全或其他问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方原有路和停车厂属于两家共同使用,乙方不得在停车厂建固定建筑物。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方式单方违约,否则 所造成的损失有违约方承担。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失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证人各执一份,以此合同为证。
甲方:
乙方:
证人:
池塘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资源,发挥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本村的池塘租给乙方养殖及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平等协商,特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洛河村宋冲组 的池塘租给乙方养殖及用水。
二、甲方应保证本池塘租赁期间的使用权,如租赁期间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三、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
四、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分两次付清的方式,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共计首次付 元,第二次于 月 日付清。
五、乙方租赁的池塘所在村、组应提供优良环境,不得阻挠乙方正常使用。
六、甲方领取的租赁费,如因内部分配不公而引起的矛盾纠纷,与乙方无关,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
七、池塘经乙方整顿后,如遇项目补助、赔偿等应归乙方。
八、违约责任: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能更改合同和非法解除合同。如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负全部责任,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未尽事宜,对合同未涉及到而出现的新矛盾纠纷,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
年 月 日
池塘租赁合同 篇7
承包方:xx县xx镇xx村x组,,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x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x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塘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承包期限: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共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x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x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xx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xx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附:鱼塘承包界线图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X年X月X日
公证机关意见
公证员:(盖章)
X年X月X日
池塘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严格规范______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______内的______鱼塘,总面积为______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______,南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底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承包金为每年______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______元整。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
(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______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______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______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______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______天的;
(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
(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
(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
(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
(8)越界养殖的;
(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______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______的文件执行。
甲 方:
池塘租赁合同 篇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2号、3号、4号鱼塘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2号、3号、4号鱼塘共计18亩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第二条 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 合作金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合作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每年的合作金应于当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考虑到第一年合作养殖为试验项目,养殖所需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合作养殖鱼塘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安全用电,抽水、增氧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用电电费乙方向甲方缴纳。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与乙方合作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乙方不得在鱼塘周围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乙方合作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合作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基地需要开发使用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合作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无偿收回鱼塘:
1、乙方擅自将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合作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作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达1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合作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没收未履行合作金作为补
6、其他有关解除协议的情形。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进行合作养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九条 风险责任
1、养殖行业所涉及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合作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合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协议。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协议,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合作金。
第十一条 补充协商部分
1、甲方为乙方生产及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并按规定收取乙方伙食费;
2、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甲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优先供应甲方。甲方需缴纳水产品费用。
3、乙方养殖技术人员需无偿为甲方提供养殖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合作养殖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