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包月租赁合同正式版(热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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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包月租赁合同正式版(精选3篇)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正式版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事宜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

设备名称: 汽车起重机 规格型号: SYM5330JQZ(STC250H) 台 数: 一台 出厂日期: 20xx年3月7日

二、设备使用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及设备进场时间

本租赁设备使用地点:工地现场;工程项目名称: 公司所有工地 ;设备进场时间:随叫随到,不固定时间。

三、租赁期限:

根据甲方需要,随叫随到,不固定期限。

四、租赁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 租用吊车为包月制,租金按月计费元/月(含税金)。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天数/30天乘60000元计算。包月最低期限为一个月。

五、租赁相关费用的约定

2、 设备租赁时间自设备进场正式使用起计算。

3、 吊车燃油费以及乙方操作人员的吃饭和住宿由保养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方为该设备配备司机、起重工。

5、 采用按月结算方式设备,当月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单,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产生的时间按台班计算。另甲方在工程结束后五日内应结清乙方所有的租赁费。

六、甲方责任

1、 不得强迫乙方司机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保证设备有正常的维修保养时间。

2、 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抵押及变卖,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变更施工地点。

七、乙方责任

1、保证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做到设备正常运行,保证设备在租赁期间能正常投入使用。车辆每月维修期限为两天,维修时间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见,乙方应已不影响甲方现场施工进度为主,合理安排修理时间。

2、 乙方司机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持证操作,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保证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3、 上班时间:乙方驾驶员应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每天10个小时工作时间。如因进度需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4、 乙方司机在现场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配合度不够好的司机人员,乙方应尽快送选合适司机,以不影响进度

八、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正式版 篇2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需用乙方汽车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机型机号:

2、租赁期限:采用包月租方式,期限为

3、作业范围:

4、租赁价格:汽车吊固定部分为___/月,车辆加油由负责,乙方食宿由 负责。

第二条 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每月付清租赁费。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行为,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甲方对施工现场地面和地下设施、设备重量申报不清而造成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甲方指挥失误或安全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租赁期间由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按生产需要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指挥、调配,但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至合同外的`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设备,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吊车在甲方工地上停置时,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如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乙方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的指挥、调配,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运行正常,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供乙方3天的车辆维修、保养时间,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抢修。

第五条 其它事项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正式版 篇3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惠州项目部

出租方(乙方):惠州大亚湾强龙实业有限公司

承租方根据 中海油1200万吨炼油 工程的需要,拟承租出租方的35T履带式起重机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 租赁设备名称:35吨履带式起重机。

二、 设备数量: 一台。

三、 设备使用地点:惠州大亚湾炼油项目

四、 设备租赁时间:

自20xx年4月24日开始,至20xx年12月23日止(为暂定时间),拟订期限8个月,具体车辆进场时间以承租方通知为准,

租赁方式:

1、采取包月计费方式:包月单价为,每天作业10小时,累计不超过300小时月租不变。超过300小时后的超出部分按包月价折合成单位小时的费用累计核算加班费用。

2、设备进场、出场及现场组车、拆车的费用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五、 付款方式:

1、付款时间:设备进场达到指定地点后开始计费,到退车日截止,每月结算一次租赁费,租赁结束后15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2、付款方式:支票或电汇。

六、 合同价款结算:车辆租赁价款的最终结算以承租方签订的现场签订单结算为准。

七、 出租方责权;

1、 出租方须派机械性能良好的车辆进场,机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合格的操作证上岗。

2、出租方机组人员自进入承租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承租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承租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不听指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更换司机。

3、出租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出租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承租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承租方指挥人员的指挥。如因出租方机组人员操作失误造成机械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4、出租方机组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危险作业。

5、在施工配合中如出租方机械发生故障,出租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如因此影响承租方施工吊装一天(不含一天)以上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可免签当天台班费(施工间隙修车除外)。

八、 承租方责权:

1、承租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指挥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

2、 承租方在吊装过程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承租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出租方机械进场后,承租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件),承租方要负责赔偿。

4、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均由承租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承租方必须做好充分的照明工作。出租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 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承租方全部负责。

6、 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台班费。

7、 承租方应向操作人员提供货物或吊装物的重量、几何尺寸等数据,并按吊装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包括停电、水、有毒有害和可燃液、气体、地下隐藏物、指挥人员上岗证等安全防范措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8、 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有关车辆、人员进场手续,费用由出租方自负。

9、 如承租方终止租用需提前5天通知出租方。

九、 安全责任:

1、 施工中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HSE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规定。

2、双方均有保证施工过程中吊装作业安全的责任,且承租方必须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作业场地。

3、发生吊装事故,吊钩以上责任由出租方负责,吊钩以下及地基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20__.00元/天的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六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