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初中【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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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1000字初中(通用14篇)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这部书由9个小故事组成,发生的一切都与油麻地有关,都与桑桑有关。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就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在小学的西北角,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疯婆子”、“可恶的老东西”,总在学校里搞破坏。但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当地人的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而且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她之所以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因为油麻地人的淳朴,对她的爱。也正是因为这她才有了那么大的变化。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都很有意思在看书的时候常使我大笑起来。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却使我很伤心——桑桑被诊断为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在几乎要绝望的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治好了他的病,从那以后桑桑也懂事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友谊、珍惜青春。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需要时常翻翻书,让自己有更开阔的视野。寒假也不例外,这不,我看完了一本《草房子》,想要知道书里讲了什么吗?那么就跟随我的步伐,去看一看书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桑桑身边的人身上发生的事,有秦大奶奶尽力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一草一木,有光头孩子“秃鹤”的那颗光头被油麻地小学的孩子笑话等等等等。《草房子》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触动着我的心,但令我最敬佩的是纸月那份不怕苦,没想到她居然可以为了来油麻地小学上学,每天早上坚持走上三公里的路程。

与纸月比,最令我惭愧地是一年级的那件事:国庆长假,我和妈妈都窝在家里没事干。结果妈妈突发奇想,她说:“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了,不如锻炼一下体质,去爬山吧!”我也拍手叫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走到黄龙洞,大大的红色的“缘”字扑入我的眼眶。我看看后面的山,“也不是很高吗!”于是,我和妈妈振振精神,开始了爬山之徒。开始,我大步大步地向前迈去,觉得轻松自在,似乎有用不完的体力;可是后来,我就觉得小腿上好像绑着10吨重的铁,每迈几步就要歇一会,已经快要有放弃的念头了;大约到了这座山的中高段,我觉得体力已经耗尽,便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板凳子上,任凭妈妈怎么劝说我都不想再向上爬了,甚至哭了起来。最后,妈妈也实在拿我没办法了,一把把我从凳子上拉起来,无奈地带我下了山,坐公交车回到家里。现在,我“认识”了纸月,“看到”了她的坚持,她的不怕苦,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如果生活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的我们,都能拥有像故事中纸月的那份美好品质,遇到苦难忍一忍,也许咬咬牙,就过去了,那么,你也许会更加的乐观,更加的积极向上,这个世界也会因你而变得更精彩。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3

故事讲述了一个农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青铜是个哑巴,女孩葵花是个失去双亲聪明的女孩。一次特别的机会让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生活。青铜家很穷,挣来的钱只够青铜或葵花一个人上学,青铜放弃了一生的梦想,让葵花去读书。放学,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採芦花做芦花鞋……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卖,葵花放学后就去采芦苇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贫困的家,葵花故意把考试考砸;为了让哥哥被人看得起,葵花想方设法教哑巴哥哥识字写字……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他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大声的喊出“葵花”。青铜和葵花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互助的爱心。这就是感人的《青铜葵花》!

我常常会想起“他们”兄妹,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而我们班现在的同学们,学习用具和玩具应有尽有,幸福的生活在富裕的城镇,“他们”是否生活条件也好了呢?爸爸妈妈利用休息时间,还常常带我去旅游,让我饱揽祖国大好河山;我喜欢的课外活动都会尽量抽时间送我去学。我学围棋三年了,爸爸妈妈都是非常支持我,来回50公里的路,不管刮风下雨,坚持每个星期接送。要是青铜或葵花能有我现在的条件,那该是多么幸福啊!青铜和葵花的课外时间只能去採芦花,每时每刻都在努力着为养家而奋斗,他们是我学习生活的榜样。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可逃避困难,要勇于面对挫折,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是青铜和葵花让我懂得人类生存的价值-----是努力,是坚持,是关心,是爱。痛苦不是一两个人有的,而是大家都有的。我们也要有对待痛苦的决心,长大了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4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5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6

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汉、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戏曲家,是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采用浅近的文言,明快流畅,雅俗共赏;笔法富于变化,对比映衬,旁冗侧出,波澜曲折,摇曳多姿。又以宏伟的结构,把百年左右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组织得完整严密,叙述得有条不紊、前后呼应,彼此关联,环环紧扣,层层推进。光是《三国演义》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滚滚长江,涛涛东流,多少英雄像翻飞的浪花般消逝。古今英雄的功成名就,都是一场空,都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逝了。当年的江山依然存在,太阳依然日升日落。在江边的白发隐士,早已看惯了岁月的变化。和老友难得见了面,痛快地畅饮一杯酒,古往今来的多少事,都付诸于人们的谈笑之中。这首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让读者感受苍凉悲壮的同时,这首词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是非成败头空”既有大英雄功成名就后的失落、孤独感,又暗含着高山隐士对名利的淡泊、轻视。既然“是非成败”都如同过眼烟云,就不必耿耿于怀、斤斤计较;不如寄情山水,托趣渔樵,与秋月春风为伴,自在自得。作者看透了朝廷的腐败,不愿阿附权贵,宁肯终老边荒而保持自己的节操。因此他以与知己相逢为乐事,把历代兴亡作为谈资笑料以助酒兴,表现出鄙夷世俗、淡泊洒脱的情怀。

无论过去,当下,还是以后,追逐名利似乎总是一些人的生存方式,然而名缰利锁又往往令人痛苦不堪,难以自拔。

所以我们要淡泊于名利,方能成大器,方能攀上高峰!在物欲、名利横流的当今,有志者更应守住淡泊,向自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7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8

寒假前爸爸在网上帮我定了一本书,名叫《苏菲的世界》,但是我一直没读,寒假到了,爸爸规定让我读一本书,我从书架上找到了这本书,我觉得不读这本书,有点对不起它,于是我就开始读这本书了。

《苏菲的世界》讲述的是14岁的少女苏菲遇到的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前展开。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看到了人类是如何进步的,有一种十分奇妙的感觉。

“你是谁?”“世界从哪来?”看似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不仅困扰了苏菲,也困扰了我。之后作者化身为艾伯特,为苏菲解答。那哲学是什么?什么人能成为哲学家?在此,做了一个很明确的答案,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哲学家只有一个条件:要有好奇心。当然小孩子最符合这个要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小孩子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他在书中的谜团是一环扣一环的,先是陌生人的来信,再是一个叫席德的女孩,再是神秘小屋,就这样神神秘秘的,开始还好,疑团是可以解开的,但是越到后面,我便越是一头雾水。什么会有字的香蕉,在路上捡到钱,捡到明星片诸如此类,只在电影中可以看到的情节,让我更加怀疑这是不是一部悬疑小说。直至到《柏客莱》这一节,才开始揭秘。原来苏菲是一位书中书的人物。

读苏菲的世界让我受益非浅。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9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0

关于《雷雨》我并没有刻意去找它来看,接触到它是因为高一的语文课有一篇关于它的课文,语文老师也特地找了它的剧作给我们看。然而它却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虽然剧作中的主要人物不多,只有繁漪,周冲,周朴园,侍萍,鲁四凤,周萍,鲁大海,鲁贵,但是人物之间的关系却是无比的复杂。

周朴园,故事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言行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商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因为他的贪婪,他的无情,使他做出了一切,导致悲剧的发生……然而他的阴险狡诈中也带着点可悲,从一直随身带着的旧家具一直保留着夏天关窗的习惯,到几十年都一直穿着的旧衬衣,可以看出他对侍萍仍有感情,然而他在这个家里,空有家长的尊严却享受不到夫妻、父子间的真情。他除了那空虚的躯壳,什么也没有剩下了。作为读者和观众,我还是有点同情他的。

在这部剧中,和很多读者和观众一样,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也是繁漪了。她作为周朴园的妻子,周萍的后母,又和周萍有着一段私情。在我们看来,她和周萍的关系属于乱伦的,但是我们细想,这又不完全是她的错,相反,他对周朴园的恨,对周萍的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但是她最后的下场是疯了,但是除了这样的结局,我们或许也想不出有更好的结局了,被两个人男人抛弃,被她渴求的爱情伤得体无完肤,我们很难想像得出,那是一种怎样的痛。或者失心智的发疯是她被伤害的最好证明,这也恰恰体现出了那个等级制度的残酷无情和受封建思想残害之深。因而,我不得不敬佩曹禺。

周萍是我在看这部剧作时最反感的一个角色。他的虚伪,他的无情,他的自私……他和他的父亲周朴园有着很相似的性格,然而和周朴园相比,我更讨厌他,他当着父亲的面是一套,背后又是一套,他压根就没有爱过繁漪,却伪装着和她相爱,当四凤的出现,他的虚伪便一击即破。在我看来他辜负了繁漪爱,也不配拥有四凤的爱。最后他的结局是死亡也是理所应当的,我知道作者的意图并不是这样,这些只是我个人的主观看法,或者从心理学角度看,我这样评价他完全是晕轮效应,根据个人的好恶评价一个人。

对于周冲,四凤,鲁大海,我把他们归为同一类,因为他们与那个时代中的其他人有着本质的区别。然而他们又是无辜的,是那个时代的牺牲品。周冲,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四凤,同周冲一样,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虽然他们成为剧中的牺牲品,但是他们的出现也给那个黑暗的时代带来一束曙光,他们是新希望的代表,并且在后来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发展壮大,最后终于看到了光明。

侍萍和鲁贵在这部剧中是一对夫妇,虽然侍萍和周朴园之间在三十年前有着一段感情,但是她被周朴园抛弃后,坚强地生活,她的生活有太多的痛苦,太多的无奈,她想反抗,可是她的反抗又是无力的,不彻底的,因此也成为了封建时代的牺牲品。而鲁贵则是一个贪婪的市井小人。他的其他则没有太多想说的。

剧本以扣人心弦的情节,简练含蓄的语言,各具特色的人物,和极为丰富的潜台词。如刀刃一般在读者的心弦上缓缓滑过,那抖颤而出的余音,至今未息。在自然景物、肖像描写方面,《雷雨》特别重视音响和色彩效果,不惜用浓墨重彩表现。同时,还注意对人物的声音、气味、眼睛进行夸张的处理。

对于《雷雨》这部作品需要在了解当时的时代背景后才会明白在雷雨交加的夜晚中结束了这一切的原因,剧中人物的结局是曹禺安排的,也是那个时代安排的,或者这就是偶然中的必然。让人深思……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1

阅读完这本书后,我也开始思索什幺才是“真实的自己”。有时担心自己的人生是否只是南柯一梦,或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呢?也许自己就像苏菲一样,像爱丽丝般去梦游仙境?或者我单单只是一个思想体,只有精神,没有实体,并非真实存在?然而,这似乎是永远解不开的谜团。

书本一开始所提及的问题:“你是谁?”让我陷入无止尽的思索。曾单纯的以为“我”就是我的主人,然而,真是如此吗?以往,当自己陷入人生难题时,就会以玩笑来自欺,以自责来疗伤。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反而陷入“自己是谁?”,反倒希望自己就是苏菲,由作家来告诉我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完成更精彩完美的演出!

如果没有接触到这本书,自己或许永远会跟书里的人物所说的一样:“将这个世界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而体会不到这世上的惊奇与美妙。”因为我们总是太依赖“习已为常”,普通的剧情、平凡的生活、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生活无趣的思考让人生受到了限制。阅读时,我总想像自己就是那充满好奇的苏菲,把书本里的神秘哲学家当成启蒙自己人生的老师,在那奇妙世界中,日夜思考着来自哲学家抛出的各种问题。

也许,只要抱着好奇心,就可以成为一位哲学家吧?以往,人们认为哲学家只是把自己从世上万物所得到认知,经过思考的历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我认为,哲学也可以是一种人生,因为里面包含着你对世界的观感,随着人生的成长与际遇,人的想法也会因而改变。人生,就应该尽可能与各式各样的人相处,跟着他一起体验他看这个世界的态度与角度;人生,就应该了解自己是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了解自己是独特的,才能不被他人的看法所束缚,才能开始活出全新的自己,让自己有个精彩无憾的人生。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2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应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貌。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貌,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3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

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

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

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

匆匆忙忙地赶了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

读后感1000字初中 篇14

《雷雨》是曹禺先生久演不衰的代表作之一。其成功首先是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给读者、观众呈现了一些个性丰富、情感饱满的形象:虚伪的周朴园,隐忍的侍萍,懦弱的周萍,天真、单纯的周冲和四凤,猥琐的鲁贵,斗激的鲁大海——而最有“雷雨”气息的就是敢爱敢恨的繁漪。她,作为一个受了新教育的中国旧式女人,为了挽留她转瞬即逝的爱情,她不顾一切地燃烧了自己,也冲破了封建家庭的枷锁。或许,曹禺先生想说:一只飞蛾扑火只能牺牲自己,可无数的飞蛾呢?那将会是一场雷雨。

在繁漪出场前,曹禺先生给了她一段冗长的舞台提示,清晰刻画了她的形象。这是个绵里藏针的女人,一个内心燃着野火的忧郁太太。“当她陷于情感的冥想中,忽然愉快地笑着;当她见着她所爱的,红晕的颜色为快乐散布在脸上,两颊的笑涡也显出来的时节,你才觉得出她是能被人家爱的,应当被人爱的,你才知道她到底是一个女人,跟一切年青的女人一样。”毕竟,“她有更原始的一点野性:在她的心,她的胆量,她的狂热的思想,在她莫名其妙的决断时忽然来的力量”。所以,这段提示就写出了繁漪的本质特色:她敢爱,她敢狂热地用真心追求爱情;她敢恨,她能反抗一切阻碍她守住爱情的力量。于是,在接下来的七次出场中,三次对周萍的倾诉,三次情感的爆发,三次推动情节发展的行动,她唯一的动机就是——阻止周萍离开,留住她的爱情!虽然悲剧发生的直接推动力是她,可她的动机就决定了,这是个可怜可爱可敬的女人。

在第一次出场中,她与各主要角色的关系就在对话中一览无余。对四凤,她有难以掩饰的嫉妒,可还没忘端着太太的架子;对周冲,她爱儿子,可又不能全心全意地做个好妈妈;对周萍,她表面客气,可话里藏话;对朴园,她反抗的同时也努力压制愤恨;还有知道她秘密的小人鲁贵,在旁存在威胁。她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次出场她与萍独处,直接向萍诉衷肠,也是首次情感爆发。她对他揭开周朴园的虚伪面具,希望萍能和以前一样同情她的处境,救人救到底。可萍一味退缩。“(一字一字地)我希望你不要走。”繁漪直接吐露心声,可萍依旧不理会。她大骂:“都是没有用,胆小怕事,不值得人为他牺牲的东西!我恨着我早没有知道你!”“一个女子,你记着,不能受两代的欺侮。”她的敢爱敢恨,她的反抗精神,随着这几句话声声砸在观众心上。

第三次出场,繁漪为着留住周萍,采取了首次行动——说服鲁妈将四凤带走。这个行动,使得鲁妈有可能来到周公馆,从而与周朴园重逢。但其实,这个行动也能反应出她的可爱之处。她作为有地位的太太,完全可以直接将四凤辞退,甚至迫害,在那个年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她客客气气地与鲁妈交谈,聪明地让鲁妈自己提出将四凤带走,还送四凤旧衣服。所以繁漪也是无可厚非的。

接着第四次出场,她得知萍要在晚上去找四凤,激起了对萍的第二次挽留。上次她还企图诱发他的同情,这次,失望的她直接威胁他:“你不要把一个失望的女人逼的太狠了,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小心,现在风暴就要起来了!”这为她之后的行动埋下了伏笔。

果然,她第五次出场就开始了报复行动。这次出场十分短暂,连一句话也没有。她只有一个动作——在窗外关上了窗户。这个行动使周萍与四凤的关系暴露在鲁妈面前,矛盾进一步激化了,真相也愈发有机会浮出水面。

到了第六次出场,她的脸惨白而冷酷,“爱和恨烧尽了女人一切的仪态,她像是厌弃了一切,只有计算着如何报复的心念在心中起伏”。见了朴园,她轻蔑而暴躁地反抗他的意志,倒真有些病态。而见到周萍,不甘心的她发出了最后的挽留。开始她和之前一样,想用自己即将成为疯子的可能博得萍一丝怜悯,可萍却一了百了的激怒她。这时,她的情感第二次爆发,“眼睛里射出疯狂的火”。然而这次的疯狂并不是表现在大吼大叫上。她压制了自己,变成了低声下气地说话。一直是无畏反抗,尖锐威胁的她,此时一反常态,扔掉了她最宝贵的尊严。这最后的恳求实在令人酸楚,然而还是失败了。

她很清楚她留不住周萍的心了。可她不愿放过最后一个机会,哪怕只是为了报复,不让任何人有好日子过。于是,她第七次出场了,进行了最关键的行动。在周萍就要带四凤私奔的时候,她锁了门,还叫来了周冲。没想到善良的冲丝毫不阻拦哥哥和四凤,一气之下,她的情感彻底爆发了。她不顾一切地把她的爱情公之于众,不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虽然明明知道爱情已逝。众人愣在原地时,她借着火样燃烧的勇气,便拿出最后一张王牌,喊出了周朴园,让全家人面对面。至此,她自己一个人,一步步把故事推向了高潮,推向了真相。最后再让自己跌落下来,成为彻底的疯子。

就是这样的三次挽留、三次行动、三次爆发,繁漪,一个单薄的女人,用她对爱情的执着、对压制的反抗,飞蛾扑火般地燃烧了自己,却打碎了一个封建家庭维系了一个世纪的辉煌假象。在那个只能制造悲剧的时代里,这么个扑火的飞蛾,恰恰也是星星的希望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