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演义》读后感范文(优秀8篇)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1
《封神演义》想必大家也曾听说过。书中的杨戬,哪咤通过《西游记》的宣传更是成为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人物。虽了解这两位,但众多人对《封神演义》的了解却只有“姜太公钓鱼”,实在是太肤浅了。
其实,真正的《封神演义》并不只是封封神那么简单。主要剧情大概是这样的:纣王被狐妖妲己迷惑,终日饮酒作乐,不顾国家安危。姜子牙下山接榜,得罪纣王,被一次又一次围攻……在付出惨重的代价之后,兵伐朝歌,除暴安良,终于大获全胜。而各路被杀害的魂灵也在封神日前“复生”成神……
这本《封神演义》是明朝许仲琳的杰作。别看我把内容概括得如此简单,其实这整本书充满了残酷和血腥。纣王被妖妃妲己迷惑,发明了烙炮、肉林等极其残忍的手段来判死刑,看得读者心惊肉跳。而且,就连他的国家也将也继承了这种风格。什么太阳神针啊,瘟黄大阵啊,都是用最血腥的办法让人当场毙命!而西岐居然要面对这样可怕的武器,真是太麻烦了。幸好有姜元帅和十二大弟子的鼎力相助,整个西岐才得以安宁。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朝歌城虽派出了各种厉害的武将,但各自也会有西岐的对手,且每次都是姜子牙获胜。虽然各路仙人本不该大开杀戒,见鬼杀鬼,见人杀人,但他们也是被逼无奈。因为对手都是封神榜上的名将。而没上封神榜的,也会自动归降。
我想,这本书中的一些事,肯定也包含了劳动人民自己的心愿。纣王是个 暴君,几乎没人敢招惹他,而姜子牙却大胆地提出反抗。这代表:无论邪恶势力有多强大,都不会在世间永存,正义必定会愤然而起,不顾生死安危,勇敢地去打败邪恶,获取光明。纣王的军马强大,但必定也会失败;而光明虽弱小,却因顺从民心,会变得越来越亮,越来越有希望。在《封神演义》里,在剧情的不断发展中,我们无处都会感到劳动人民的这种“渴望光明,憎恨黑暗;相信正义,不畏邪恶”的心态。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2
《封神演义》是许仲琳、李云翔著于明代之作,以商周易代,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本发扬思想的神怪小说,即为“神魔小说”。其实。这是一本集历史与神话,集涵养与精神并集神佛与妖魔与一体的好书。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就穿越回了那一段兵荒马乱,金戈铁马的年代。
本书最令我痛恨的人物是商纣王,他是一个贪得无厌,宠幸小人,喜好酒色之人。他不听忠良的谏言,造虿盆灭忠良,首创炮烙之刑。他还搜刮民脂,敛财建鹿台,不理朝政,十分昏庸。本书以纣王的形象警示后人,不得贪心,要接受别人的劝告与教导,为官者,也要与老百姓一视同仁,同甘共苦,更不能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的老百姓身上搜刮,使他们原本就清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当武王与姜子牙率军攻入朝歌,纣王在鹿台投火自焚,真印证了“恶有恶报”这一说。
好书,往往能用寥寥几笔,勾绘出一幅动人的场面。《封神演义》亦是如此。第八十四回《子牙兵取临潼关》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壮观的神战画[]卷。这一回写得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用无数个动词和比喻、形容,连贯、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这场激烈的血战。同时,还排比了多种武器,战斗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真可谓“玉虚门下一干如狮子摇头,狻猊舞势,只杀得山崩地塌。”(书中原文)虽说本书是文言文,但就算隔着这一层,我们仍然可以跨越时空,来到临潼关,窥见这一场震天动地,天昏地暗的战斗。
虽然这本书主要赞扬了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精神,但同时也批评了一些不积极的伦理观念。令我唏嘘的是第十四回《哪吒现莲花化身》,文中少年英雄哪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竟追杀其父李靖。这对于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来说,实在是不符“百善孝为先”。更令我惊讶而气愤的是最终姜尚封神之时,竟只从天命,将不管正义与否的全部人物,全搬上了封神台,乃至助纣为虐的奸佞小人也在封神榜上有一席之地,又只是一味的赞颂明君。这一点也大大削弱了本书的积极意义。从这两回,我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孝敬长辈,兄弟和睦;二是不能遵崇命运,更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不管是褒是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本书不仅打动了我,更在民俗、民间信仰中都留下了其影子。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多读经典,品味其中的妙处。这时候,我终于从战火纷飞乱世的年代,穿越回到了今天。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3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封神演义》,我读了一部分,现在已经读到魔家四将了。
魔家四将讲的是姜子牙遇到了魔家四将,与他们展开了斗争。姜子牙听说鲁雄兵败,落荒而逃,后来遇到魔家四将。魔家四将老大叫魔礼青,手持一把青云剑,轻轻一挥,可刮出黑风一片;老二叫魔礼红,掌控一把混元伞,一张开就天昏地暗,山崩地裂;老三叫魔礼海,有一面琵琶,一弹便会;刀矛齐发;老四叫魔礼寿,有一个花狐貂的怪兽,一放开便张开血盆大口,能吃掉上千人。第一次姜子牙他们大败,第二次他们请来了杨戬,杨戬先让花狐貂吃了自己,然后在它的肚子里碎了它的心,斩破肚皮出来了,再变成花狐貂的样子,趁魔家四将睡觉时偷走他们的武器。第二天打仗时,魔家四将不见了自己的法宝,心急如焚,这时,天化使出三根钻心钉,三将倒下,魔礼寿放出花狐貂,杨戬现身,斩了魔礼寿。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4
《封神演义》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名气很大的神魔小说。小说成书于明朝,作者一说是许仲琳,一说是陆西星,但是更多的说法赞成这部书其实不是一个人写出来的,而是总结了以往大量的传说、评话综合而成的,是人类众多共同意识的结晶。
这部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商末周初时期,姜子牙如何领导各界力量,在神魔的帮助下,帮助周武王灭商建周的故事。本书属于非现实的神魔小说,里面有人、神、仙、魔、鬼等各界人物与力量。
全书共100回,将近74万字,人物众多,包括神仙界人间界魔鬼界,故事情节多,细节多,场面多,把这么多的内容、线索、空间场面描写得有条不紊,前后呼应,而且很精彩,很了不起。
《封神演义》中有正义与邪恶两方,姜子牙代表的周武王一方是正义方,而商纣王则是邪恶方。这是人界的两派。各自都想要生长、存在下去,一方要消灭另外一方。所以,两派之间必然存在着战争。
我的理解,所谓正义和邪恶,其实是进步与落后。进步的一方,它符合了当时的社会发展情况,可以带社会和当时的人们一起进步,所以它就要萌芽。而另外一方——商末纣王时期,它已经到了衰败没落时期,阻碍了社会历史发展、伤害了人们的存在与幸福发展,所以,它必然会被新的进步力量所替代。它们各自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只是落败的那一方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所以就给新萌芽的这一方造成了一些阻力,因此战争是难免的。所以,客观上有正义和邪恶两派,但其实是进步与落后之分。
与此相应的,神魔界也分为两派,一派是支持姜子牙的阐教,另一派则是支持商纣王的截教。这两派各自也没什么教义或教旨。阐的意思大概是阐明正义的意思,截则大概是要截住、阻挡的意思。两派都有很多有神通的人物,在人间战争里出现,帮助各自支持的一方。
我对此的感悟是:干一番事业,有的时候,且大部分时候,是需要借助外援的。一个人再能干(如姜子牙),一支力量再强大(如姜子牙率领的军队),也是孤木难支,所以需要借助外援。
而且,在同一个层面解决不了的问题,往往要去到更高一个层次去寻找力量,寻找帮助,来解决调和问题。就像姜子牙一方,打不赢的时候就得去请方外的神仙。然后,问题总是很轻松地就解决了。
但是为什么不开始就让神仙介入,直接让神仙把商纣王及他的军队灭掉呢?我的理解:
第一,如果神仙一出场,只须一场战役,或轻轻吐一口气、拈一下手指头,纣王及商朝就灭了,那小说不用写了,这部小说也不会存在了。另外,如果没情节,不曲折,没转折,不新奇,小说也就不好看了。
第二,小说开始,神仙人魔几家就已知道定数,有很多魂灵要给他们封神,早有了定位和安排。故要设置情节与战事,让他们战死,等待封神。所以,很多事都是冥冥中早就安排好的,每个事情都有它的必要。
两军对垒,当商纣王的军队出来一个旁门左道的人来叫战的时候,姜子牙这方,常常先有个肉身凡胎的将领跳出去对战。结果不知道对方有神通,一下子就被杀掉了。
刚开始我常常觉得可惜,纳闷姜子牙为什么不直接派那些有神通的,像杨戬、哪咤、雷震子等,派他们直接去对阵对方的旁门左道,而让那些肉身凡胎的人白白去送死呢?
后来我注意到,第一,这些肉身凡胎的人出战打头阵,都是自己主动请缨要求的。我想,这可能就是每个人的选择了吧!因为经过那么多战争,他们也应该知道,对方的将领可能就是个旁门左道有神通之士,但他们还是选择了不计后果地出阵,所以,这是每个人的选择。
另一个原因,因为这些人界将领,他们的魂灵将来也是要封神的,所以,必须安排他们死掉,他们的魂灵将来才可以分封到相应的位置上去做神。因此,这样的安排也是丝丝入扣地,和着高层议定的情节在进行的。
这部小说以历史为主线、背景,很多人物是历史中的真实人物,如姜子牙、周武王、商纣王等,但是插入了很多虚幻的神魔人物与情节,如,女娲娘娘,太上老君等,故使这部小说充满了魔幻色彩,变得真假莫辨。
其实,历史本身就像神话一样,云遮雾罩的看不清楚。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而胜利者往往会把他们所有的行为与动机美化。所以,不要试图从历史小说、神魔小说、神话传说当中去寻找历史的真实。历史没有完全的真实,也找不到。读这样的小说,只当作一种对人性的了解,或者说对过往一个时空的大致了解,或者纯粹就当作一种休闲阅读。总之,我个人觉得,历史、神话传说、小说,有一些共同的虚幻不真实的东西。人生与世界也有这样的特性。
小说中,不管是哪一方哪一派的人物,只要是封神榜上有名的,死后封神的时候,每个魂灵都有一个职位,都有他主管和司职的地方。
这让我感觉到,其实所有的人都有他的定位,有他的位置,有他存在的必要,有他相应的工作,也就是有他的使命。
我们平常说,那个人是坏人,坏人就不应该让他存在,不应该让他活着,不应该让他快乐,这些其实都是限制。因为每个人都有他存在的一个位置。
最后的封神让我觉得,世界这么大,每个地方、每个角落、每个部门都有一个主管的神,都有一个主管者、主宰者。
像这部小说当中,最后一共封了365位神,主管着世界各个地方各个方面。有主管刮风的神,有主管下雨的,有主管打雷的,有主管四季变化的,有主管早上的,有主管晚上的……
主管文才的神是比干文曲星。
主管财富的神是赵公明,他被封为金龙如意正一龙虎玄坛真君之神,因为他率领的四位神都是主管财富的,分别是招宝天尊、招财使者、纳珍天尊、利市仙官,所以赵公明在民间被俗称为财神。但在《封神演义》里,赵公明却属于反派,是支持商纣王一方的。
还有我们平常开玩笑的,像什么丧门星、吊客星、扫帚星、气死星、阴错星、阳差星,原来这些都在神话传说里都是被封了的神。真是挺有意思。
万物都是有灵性的,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是有着灵性的。我的理解,所谓的神与灵性,就是让我们对万物产生一种尊重和景仰。
在文学艺术方面,《封神演义》大量地使用了排比句和骈文,文字漂亮,华丽,很有气势。另外,语言简洁,过渡自然,都是这部小说可以学习的地方。
这是我读《封神演义》的一些粗浅的心得。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5
在这个乐趣多多的暑假里,我不仅出门远游,也读了一些课外书,倘佯在这些书中,我十分快乐幸福。
我在书柜中找到一本妈妈给我买了许久的《封神演义》,这让我有点兴奋。很快我就沉迷在这本精彩的书中。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商朝末年,武王伐纣,神通广大、力大无穷的各路神怪斗法,光怪陆离、奇幻无比的法力争斗令人眼花缭乱!少年英雄的哪吒、神兵天将雷震子、智勇双全的二郞神杨戬、神机妙算的姜子牙、地行千里的土行孙,还有昏庸无能的商纣王、诡计多端的妲己、拍马屁的费仲、尤浑、恶毒的通天教主等这些经典的形象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这些一幕幕惊心动魄、接连不断的故事情节,使人铭记在心。在这个色彩斑斓的奇妙世界里,我们不仅可以了解一些中国古代丰富有趣的宗教知识,还能从中体会到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想使国家强大富有,就要团结一心,君主一心为民。这样人民就有了信任,人民就有了依靠,最终江山才能得到稳定。
我在书海中取长补短,增长见识。我要多读书,提取书中的精华,搞懂意义所在,用学到的知识来报效祖国。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6
我看完了封神演义,感到纣王很凶残,用亚相比干的心熬汤给一个祸国殃民的妲己喝,造鹿台、建炮烙,残害忠良。杀死了许许多多的忠臣。成汤的江山将毁于一旦。还不许大臣直言极谏。使得神人共愤。800诸侯齐齐造反,纣王最后只得自杀。我觉得不要一意孤行,天上的宝贝是日月星辰,地上的宝贝是江山社稷,国家的宝贝是忠臣良将,家里的宝贝孝子贤孙。可纣王却以妲己为宝,实在是太荒唐了。
作者实在是厉害,把每个角色写的栩栩如生,杨戬的七十二变,土行孙的土遁术等。我感觉最忠诚的是闻太师,我死心塌地的帮纣王南征北战,才使纣王安稳龙椅,我最佩服就是他。姜子牙的才华令人佩服,用口舌打败了天下义士伯夷叔齐。我最讨厌的是申公豹,挑拨离间,让很多大将去保纣伐周,实在是太可恶了。最后还是元始天尊惩罚了这***。
封神演义有很多性格不同的仙人,个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可以让人学到好东西。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7
上个星期我买了一本书——《封神演义》我特别佩服文中的姜子牙。
姜子牙三十岁上昆仑山学道七十岁方才下山。他下山后遇到了宋异士因捉妖当上殷纣的下大夫又因纣王无道逃至山中。姜子牙八十岁因文王的知遇之恩而当上周的丞相。
姜子牙对周可算是呕心沥血。他用巧妙的方法比如:阵法、兵法等等。正所谓七死三灾扶大业。他倒北海水护西歧而且他卦算得又准真是一捻定军情。我佩服姜子牙的机智勇敢!
话说回来姜子牙能胜武王能胜不仅是因为纣王无道还因为周朝的各个将士像哪吒、雷震子、土行孙等等。还加上各路仙人的帮助像太乙真人、燃灯道人、文殊真人、普贤真人等等的人相助。
总而言之武王能胜此乃顺天人意。因为他对世间万物都怀有仁慈之心、宽大之心人人都投靠他支持他之所以武王胜了是胜在体恤民心啊!
《封神演义》读后感 篇8
寒假里,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阅读了著名的神话故事—《封神演义》。商朝最后一个君主纣王,听信狐狸精苏妲己的谎言,杀害忠良,导致百姓受苦受难。
周文王姬昌在姜子牙的帮助下,成功地建立了百姓安居乐业的周王朝。读完这本书,妈妈还给我播放了她小时候看的《封神榜》的主题曲,非常好听的一首歌!
我最喜欢哪吒,他本领高强,嫉恶如仇,还顽皮可爱,抽了龙太子的筯,为了父母和地方百姓,他剔骨还肉,死得壮烈!后来,师傅把他的灵魂放到莲花上,他又活了过来,能三头六臂,成为一个帮助周文王建功立业的少年英雄!
妈妈最喜欢土行孙,因为他可以在土中自由穿行,虽然他个子矮,长得也丑,但最终找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妈妈羡慕他的运气。
爸爸最喜欢姜子牙,他知识渊博,很有本领,他在做宰相前,总是不断地被人嘲笑,还被家人抛弃了,这说明要做个有成就的人除了不断地努力外,还要经历很多磨难。
《封神演义》中,既有历史知识,又有神话故事,我非常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