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讲座观后感(优秀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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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不能光会看哦,写一篇观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整理的法制讲座观后感(优秀7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1

其实有时候看了这些电视,我倒是真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我不想面临失去,更不愿意看到老公有了钱就变。所以有时我会傻傻的希望和老公过平淡的日子!

是指是指将受精卵子植入孕母子宫,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俗称“”。被着与人没有进行性行为。在本案中,李志远和胡艳萍是经过性行为生育的`笨笨。这根本不符合所谓的含义。他们所签订的协议也是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这份协议是无效的。

但是,我却对法官的判决有点质疑了。法院判决孩子由胡艳萍来抚养,李志远每月付给胡艳萍生活费。先前付给胡艳萍的7万元算是给笨笨的抚养费。理由是孩子在哺乳期由母亲抚养更宜。可是我认为这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现在笨笨就有一个单亲家庭,得到的是不完整的爱。若要判决,最好就是从最有利笨笨健康成长的方法解决,李志远有稳定的家庭,固定的收入,还有一个好妻子王静对笨笨就像是亲身的,更重要的是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判给李志远能让笨笨更好的生活。

夫妻之间确实应该坦诚相待,但是有时候的欺骗不是善意的吗?李志远也很难做啊,一个他很爱他的妻子王静,不想与她离婚。一方面他又难以面对父母。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熊掌与鱼永远都不能兼得。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2

假期在家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播出的一期教育节目,本次节目主要讲述了透过网络骗婚诈婚来骗取钱财的真实案例。我在观看后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以及教育,尤其是其中一例的受害者是在校的女大学生,这就更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收到的教育也更加深刻,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许多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更加狡猾,愈发让人防不胜防:王小姐在上网聊天时结识了一名自称是台湾某行政助理的李某,两人一见如故王小姐迅速坠入爱河,随后王小姐提出了见面要求李某爽快的答应了,见面后,被英俊帅气的李某深深打动的王小姐愈发坚信这是两人的缘分,而在随后的相处中,李某渐渐显示出了本来的面目:两人约会、逛街、吃饭的钱全部是王小姐支付,但是处在热恋中的王小姐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认为两人之间不就应为了钱伤了感情,随后李某急急忙忙给王小姐打电话说弟弟在台湾出了车祸要回去料理但手头并不富裕,王小姐立刻给李某的银行卡内打去5万块钱,随着李某的离去,王小姐也闷闷不乐两人每一天在网上聊至深夜,三个星期后李某回来了并提出对王小姐用情之深,想要在大陆开一个公司定居这边和王小姐结婚,王小姐一听不禁心花怒放随后为李某的“公司”投入了10多万元,而这些钱又是王小姐向父母亲戚、同学朋友

借的,就在王小姐筹划着两人的完美未来时,李某提出回到台湾去了结一些经营问题之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过了几个月之后,王小姐才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并报了警,在警方的发奋下将身在湖北某网吧的李某抓获。原来李某只是一名初中毕业后及四处打工为生的打工者并非经营台湾公司的大老板,以各种名义先后从王小姐处取得共计人民币15万元,随后即用来还赌债及挥霍。王小姐只是被他帅气高大的外表所迷惑了而已,最后付出了金钱及感情的代价。

无独有偶,身为某公司白领的张小姐也在一家婚恋网上结实了林某,林某自称为香港人,想找一名大陆的的贤惠妻子相伴一生,两人相识后林某对张小姐展开了感情攻势,在张小姐看来,在网上结识的男子并不可靠,因此几经试探询问林某一些香港的风土人情、人情世故、节日习俗、他的居住环境、公司状况等,林某不慌不忙的一一解答并传过来许多照片于是张小姐开始放下防备对林某的好感与日俱增,此时林某提出真心实意想和张小姐结婚,张小姐本来正因公司事务繁忙已是28岁的年龄,因此应对结婚的诱惑张小姐沦陷了,一段时刻后林某告诉张小姐说已经找好了人为其办理香港签证手续,张小姐与这位委托人见面后得知林某为了签证问题已经花费了28万,仍有35万尚未付清,张小姐大受感动之余毫不犹豫的给林某打去50万让他早日办成手续并装修一下房子,置办些家具等。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林某也渐渐毫无音讯,但此时的林小姐仍不坚信自己被骗了,在亲友的再三催促下才报了案,后警方将林某抓获并证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已婚农民,此刻在一个诈骗团伙里专职从事骗婚,将它抓获是他正在与另一名女士商谈结婚事宜。警方还在李某使用的电脑里搜出了一个叫做“秘籍“的文件夹,里面有“甜言蜜语大全”、“香港社会习俗大全”“香港地理位置大全等一些甚至像如果对方问你什么时你该如何应对的“秘籍”。更令人震惊的是所谓的委托人也是该团伙的一员,就是凭着这些“秘籍”,林某至今已经成功诈骗了多位女性,其中不乏像张小姐这样的白领人士。

最后一个案例则是一名年轻男子朱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大学研究生的陈某,两人在网上聊了一段时刻后朱某有些动心遂提出了见面的要求而陈某也爽快的答应了,从北京坐火车去了山东和朱某见了面,朱某对黑风衣、黑长发、黑丝袜、黑色高跟鞋的陈某十分满意立即带她去见了父母,但在随后几天的相处时刻里朱某发现陈某并不像她所说的年龄29岁,似乎岁数还要偏大一些,遂提出了分手的要求,不依的陈某与朱某打闹几次后竟向朱某泼了硫酸!致使朱某双目永久性失明。报警后朱某才了解到陈某根本不是所谓的女研究生,而且也不是所说的二十九岁,她的真实状况是一名53岁的无职业的单身妇女!因感情空虚才在网上寻找陌生男子,后因被朱某激怒向其破了硫酸。

这三个案例都于网络聊天有关,在如今上网聊天越来越普及的时候,有多少女大

学生正因社会阅历浅薄,不懂法律知识,警惕性不高而遭到骗情、骗钱甚至骗身!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当网络普及后,学生成为了庞大的上网一族,如何远离不良信息,远离网络骗局,是我们学生尤其是女生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不仅仅要求我们了解一些常见的诈骗防骗手段,更要端正自身的品德思想,加大学习思想政治的力度,认识到在当今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社会,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业什么样的身份地位都能够透过网络来交友,这种省事省力省钱的方式的确给大家带来了便利,然而这种方式也带来也许多不利的影响,像网络婚姻诈骗就是利用谈感情或利用有些女性急于结婚的心理来进行诈骗,而且诈骗者大都身份地位社会地位高贵、长相帅气大方,我们千万要理智对待这类事情,务必持续清醒的头脑和明智的决定力不让这类骗局得逞,让自己受骗上当。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3

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 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4

这次寒假我在家里看CCTV12里的《法律讲堂》。那天,他讲了一个“一筐鸡蛋惹出的祸”这个故事,我深有体会,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个农村里,有一位老奶奶,她和他的外孙子在一齐住,但对她的外孙子一点也不好,他的外孙子有空就去网吧看别人玩游戏,正因没钱奶奶也不给,因此只能看,有一次看见自家有好多鸡,就让他奶奶给他一只母鸡,让他自己养,但鸡蛋得给他,他奶奶同意了。这回他把母鸡下的蛋给卖了手里就有了一些钱,然后去网吧打游戏。他奶奶还有一个外孙女,是她最疼爱的,正因她只有一个外孙女,一次,外孙女放假到奶奶家来玩,这个孩子从小就被宠坏了,但发现她的哥哥不顺与她,她就想尽办法惩罚她哥,她发现她的哥哥对母鸡情有独钟,因此趁她的哥哥出去,她就指明让奶奶把他哥哥那只母鸡和母鸡下的蛋煮了,她哥哥回来看她又吃鸡腿又吃鸡蛋,而自己的母鸡没了很生气。一天,她去和小伙伴们赶集,结果跟伙伴们走散了,她哥哥刚好经过就说要带她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带她去了后山一个山洞里,并那藤条把她绑起来,批评他了一顿,这就到了晚上,她哥哥去到山里找些吃的,她慢慢地挣开藤条,偷偷溜出去结果路上被马蜂蛰死,为这件事法院判了她哥哥6年有期徒刑。

从这件事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一、家长不能溺爱孩子。

二、网吧对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害人了。我们不能沉迷于游戏当中。

三、不能摆“公主”、“皇帝”的架势。

四、不能因小事嫉妒。

五、不能加害于人。

六、不能晚上自己一人乱跑。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5

中央电视台十二频道的"法律讲堂"是一个不错的节目,普及了大家的法律知识,可是从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不可思议之事。

我举两个例子,一是一个五十左右的大爷因达打喷嚏(是由女子身上的香水引起的)吓倒一个向他问路的妙龄少女,摔成了骨折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麻烦,在判定责任时,法官把过错让大爷一人承担,之后大爷找了一个律师才为他平反,原来是法官采用了错误的原则。(1)过错原则(2)无过错原则(3)公平原则。

法官采用的是过错原则,应该是公平原则。另一个是老赖向实在借了五万元,打了一张借条

实在要了七年愣是没要回来,被逼无奈打起了官司,法官判他败诉,原因是过了诉讼时效,不予保护。

后来也是找了律师,律师发现,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实在向老赖起诉时开始计算,法官竟然连诉讼时效都没弄明白就给瞎判了。

在古代,县官就是人们的父母官,给人们判案,还人们公道,如今,这个权利掌握在法官手中,而他们呢?不但没有保护了公民的权益,更是让人们对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产生了质疑。这到底是谁的错?我想人事厅,组织部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都脱不了干系吧!希望他们记住自己身上的担子,就算吃喝玩乐也要把本职工作做好。

关于法律讲堂观看感1100字<二> 篇6

"婚前甜甜蜜蜜,婚后互相猜忌,离婚义无返顾,婚姻当成儿戏。"我今天看<法律讲堂>,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女模特小白,嫁给给了一级摄影师小丁。结婚之时,小丁送给小白所有的女孩子应该有的礼物,可是小白似乎还是不高兴,希望爱人能送给她一个让自己惊喜的礼物!小丁想了3天也没想出到底送什么礼物能让小白惊喜。突然眼前一本杂志的封面给了他启示。自己是有名的摄影师,可以帮妻子拍一套漂亮的裸照算做送给她的礼物,想想看,这个礼物一定会让妻子感到惊喜!于是第四天,小丁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妻子。起初,小白感到很难为情,不同意!怎奈小丁说这个礼物只供我们两人欣赏,老公拍摄,又有什么不可以!于是小白答应了。小丁真不愧是个有名的摄影师,在他拍照的100多张照片中选中了10张最理想的做成了像册!两人都感到很满意!

浩浩乾坤拽不住人生的步履,茫茫苍穹怎奈何耐飞逝的光阴。转眼小白和小丁已经结婚3年了,激情过后,就是平淡如水是日子。小丁做摄影师工作,总免不了要常和漂亮的美女打交道。出门的时候,最忘不了的是摄影机,手机有时候就忘在家里。这一天,小丁忘在家里的手机不知是哪位美女发来了一条暧昧的短信,恰巧被小白看到了。她很生气。要小丁说清楚!小丁也记不住是谁在搞恶作剧。一时无法说清楚。小白不依不饶,跑回了娘家!小丁去丈母娘家陪罪,好说歹说,才把妻子接了回来。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时间长了,小丁已经厌倦了去丈母娘家陪罪!这样小白就住在娘家不回来。过了半年,小丁提出离婚,小白也同意。好在两人也没什么财产,没房子,没汽车,存折上就一万多元钱,小丁说给小白做青春补偿费,两人就和平离婚了!

本来应该是相安无事。这一天,小白听邻居说有个摄影展很招认喜欢。一细问,是影展中有一组裸体照片,虽然对照片中的人头部分做了特殊处理,但还是吸引了许多观众。有许多人就是为了专程去看那组裸照。小白很震惊,想看个究竟。这一看非同小可,吓出一身冷汗!原来那组裸照正是当年小丁为自己拍的。怎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任人欣赏。她也顾不上难为情,把小丁告上了法庭,要求小白撤掉影展中自己的照片。但是小丁说自己有著作权,就是不撤。小白说他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两人针锋相对,对簿公堂。最后小白胜诉。因为法律规定:当著作权与肖像权发生在同一件作品时,要首先尊重肖像权!

这件事对小白来说虽然是胜诉了,但小白并不轻松。因为她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她今后将怎样面对周围的一切!

所以我们说,做事要"三思"。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要自立,二要自尊。自立就是经济上自己自足,决不依赖于任何人。俗语说"爹有妈有不如自己有"。自尊就是不无端寻求刺激,耐得住平庸平淡。俗语说"平平淡淡才是真"。

法律讲堂观后感 篇7

假期在家观看了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的播出的一期教育节目,本次节目主要讲述了通过网络骗婚诈婚来骗取钱财的真实案例。我在观看后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以及教育,尤其是其中一例的受害者是在校的女大学生,这就更加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收到的教育也更加深刻,在当今飞速发展的社会背景下,许多不法分子诈骗的手段更加狡猾,愈发让人防不胜防:王小姐在上网聊天时结识了一名自称是台湾某行政助理的李某,两人一见如故王小姐迅速坠入爱河,随后王小姐提出了见面要求李某爽快的答应了,见面后,被英俊帅气的李某深深打动的王小姐愈发相信这是两人的缘分,而在随后的相处中,李某渐渐显示出了本来的面目:两人约会、逛街、吃饭的钱全部是王小姐支付,可是处在热恋中的王小姐并没有太放在心上,认为两人之间不应该为了钱伤了感情,随后李某急急忙忙给王小姐打电话说弟弟在台湾出了车祸要回去料理但手头并不富裕,王小姐马上给李某的银行卡内打去5万块钱,随着李某的离去,王小姐也闷闷不乐两人每天在网上聊至深夜,三个星期后李某回来了并提出对王小姐用情之深,想要在大陆开一个公司定居这边和王小姐结婚,王小姐一听不禁心花怒放随后为李某的“公司”投入了10多万元,而这些钱又是王小姐向父母亲戚、同学朋友借的,就在王小姐筹划着两人的美好未来时,李某提出返回台湾去了结一些经营问题之后就消失在了茫茫人海。过了几个月之后,王小姐才感觉到了事情的不对劲并报了警,在警方的努力下将身在湖北某网吧的李某抓获。原来李某只是一名初中毕业后及四处打工为生的打工者并非经营台湾公司的大老板,以各种名义先后从王小姐处取得共计人民币15万元,随后即用来还赌债及挥霍。王小姐只是被他帅气高大的外表所迷惑了而已,最后付出了金钱及感情的代价。

无独有偶,身为某公司白领的张小姐也在一家婚恋网上结实了林某,林某自称为香港人,想找一名大陆的的贤惠妻子相伴一生,两人相识后林某对张小姐展开了爱情攻势,在张小姐看来,在网上结识的男子并不可靠,所以几经试探询问林某一些香港的风土人情、人情世故、节日习俗、他的居住环境、公司状况等,林某不慌不忙的一一解答并传过来许多照片于是张小姐开始放下防备对林某的好感与日俱增,此时林某提出真心实意想和张小姐结婚,张小姐本来因为公司事务繁忙已是28岁的年龄,所以面对结婚的诱惑张小姐沦陷了,一段时间后林某告诉张小姐说已经找好了人为其办理香港签证手续,张小姐与这位委托人见面后得知林某为了签证问题已经花费了28万,仍有35万尚未付清,张小姐大受感动之余毫不犹豫的给林某打去50万让他早日办成手续并装修一下房子,置办些家具等。而随着日子一天天流逝,林某也渐渐毫无音讯,但此时的林小姐仍不相信自己被骗了,在亲友的再三催促下才报了案,后警方将林某抓获并证实他的真实身份是一名已婚农民,现在在一个诈骗团伙里专职从事骗婚,将它抓获是他正在与另一名女士商谈结婚事宜。警方还在李某使用的电脑里搜出了一个叫做“秘籍“的文件夹,里面有“甜言蜜语大全”、“香港社会习俗大全”、“香港地理位置大全等一些甚至像如果对方问你什么时你该如何应对的“秘籍”。更令人震惊的是所谓的委托人也是该团伙的一员,就是凭着这些“秘籍”,林某至今已经成功诈骗了多位女性,其中不乏像张小姐这样的白领人士。

最后一个案例则是一名年轻男子朱某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是某大学研究生的陈某,两人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后朱某有些动心遂提出了见面的要求而陈某也爽快的答应了,从北京坐火车去了山东和朱某见了面,朱某对黑风衣、黑长发、黑丝袜、黑色高跟鞋的陈某非常满意立即带她去见了父母,但在随后几天的相处时间里朱某发现陈某并不像她所说的年龄29岁,似乎岁数还要偏大一些,遂提出了分手的要求,不依的陈某与朱某打闹几次后竟向朱某泼了硫酸!致使朱某双目永久性失明。报警后朱某才了解到陈某根本不是所谓的女研究生,而且也不是所说的二十九岁,她的真实情况是一名53岁的无职业的单身妇女!因感情空虚才在网上寻找陌生男子,后因被朱某激怒向其破了硫酸。

这三个案例都于网络聊天有关,在如今上网聊天越来越普及的时候,有多少女大

学生因为社会阅历浅薄,不懂法律知识,警惕性不高而遭到骗情、骗钱甚至骗身!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当网络普及后,学生成为了庞大的上网一族,如何远离不良信息,远离网络骗局,是我们学生尤其是女生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不仅要求我们了解一些常见的诈骗防骗手段,更要端正自身的品德思想,加大学习思想政治的力度,认识到在当今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的社会,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业什么样的身份地位都可以通过网络来交友,这种省事省力省钱的方式的确给大家带来了便利,然而这种方式也带来也许多不利的影响,像网络婚姻诈骗就是利用谈感情或利用有些女性急于结婚的心理来进行诈骗,而且诈骗者大都身份地位社会地位高贵、长相帅气大方,我们千万要理智对待这类事情,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明智的判断力不让这类骗局得逞,让自己受骗上当。

通过观看这期节目,我受益匪浅,我打算继续观看法制类的节目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加我的社会阅历以便在将来走上社会时更好的保护自己免受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