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土地规划(通用12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以下是编辑sky给大伙儿分享的村庄土地规划(通用12篇),欢迎阅读。
村庄规划内容与要求 篇1
卢海军,于 宁(齐齐哈尔大学理学院,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
文摘编号:1005-913X( 2010)12-0038-CA
村庄规划 篇2
县村庄规划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早上好!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今天在这里举办全县第一期村庄规划工作培训,目的为了顺利推进我县村庄规划工作,保证村庄规划质量和进度,确保全面完成我县村庄规划的目标任务。村庄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好11月17日召开的全县村庄规划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村庄规划与规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掌握好村庄规划的基本原则,明确目标任务,为全面开展村庄规划做好准备及时投入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举办本次培训班的重要性
省委、省政府决定全面启动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并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以乡(镇)和村干部为主,新农村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的规划编制队伍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市级已下达我县规划编制的计划数。现在已经是11月下旬,全年的各项工作都接近尾声,年底前各项繁重的工作任务也正加紧落实,而村庄规划的任务刚刚下达,时间紧、任务重、业务性强,这种情况下,决定专门用一周的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举办这次培训班,主要基于三点原因:
(一)村庄规划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经验缺乏的实际情况。县村庄规划工作的目标任务是2012年全面完成个村庄的规划工作。而要完成今年175个村庄的规划任务,只有短短1个多月的时间了规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广大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又不高。这种情况下,如何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村庄规划工作,需要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对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共同学习、共同探讨,从而加强规划编制队伍建设。因此,组织这次培训非常必要。
(二)村庄规划工作人员新、业务不熟的具体情况。今年。但大多都没有实际工作经验,各乡(镇)村庄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队员大多从水务、林业、国土所抽调,由于行业的不同,对村庄规划认识不深、业务生疏,开展村庄规划工作存在很大困难。通过组织这次培训班,让各村庄规划工作人员全面掌握规划的具体业务知识,以便各乡(镇)顺利推进本次村庄规划工作,为全面完成村庄规划工作目标任务打好基础。
(三)村庄分布在遥远山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布局不合理,农民发展意识淡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严重滞后。农村中存在村庄规模小,布局散乱;农房占地多,浪费大;基础设施配套难,环境差等问题,要科学、合理规划村庄,改善我县农村现存的问题,总体来说难度较大。如何提高规划水平,切合山区农村实际、符合农民的意愿是本次培训要达到目的
二、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
但光靠培训是不够的大家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这次培训目的于提高我县村庄规划工作队的整体技术水平。争取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明显提高:
(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大家的业务理论水平。通过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时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途径,提高编制质量和进度。
(二)要不断增强团队的合作意识。本次村庄规划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才干顺利完成本次村庄规划的工作任务。所以,各学员在培训期间要互相学习、积极主动协助他人,熟练掌握相关设备的操作和规划的基本知识。今后的工作中,各工作队与工作队之间、各队员之间都要全力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村庄规划工作任务。
(三)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由于。所以,熟练掌握村庄规划技术的同时,要充分继承原来好的经验和做法,吸取他人的经验和教训,科学的进行取舍;要积极用新办法、新举措来处置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不时创新,找出一条适合本乡(镇)本村庄的规划方法,争取本次村庄规划的科学、合理,发明性的开展工作,总结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推广使用。
三、要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实在效果
(一)要端正学习态度。对培训内容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希望大家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这次培训中来,珍惜为期不长的培训时间,珍惜每一次的授课内容,真正做到静下心,钻下去,使这次培训学有所得,学有所获。
(二)要严格学习纪律。做到三个保证,确保这次学习培训的严肃性和实效性。一是学习时间要保证。学习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纪律,没有特殊情况,大家不要请假。二是学习培训内容要保证。大家要依照学习培训内容,联系实际进行思考,保证学习培训内容能及时地消化吸收。三是学习培训质量要保证。学习培训中,一定要集中精力静心学习,潜心钻研,虚心听课,认真做笔记,力求多学一点,学深一点。
村庄规划内容与要求 篇3
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镇推进健康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和完善城乡治理为重点,着力从推进农户健康和促进健康公平入手,全面促进村民健康、改善村民生活、建设和谐社会,助力健康永康建设,努力把各村建设成为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工作思路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行业指导、全民共建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把健康理念融入工作全过程,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优化健康服务、强化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着力消除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全方位保障村民健康。
三、工作目标
20xx年本镇创建市级健康村为:松塘园村、芝英七村、四知村下前自然村、芝英六村黄泥堪自然村、柏川村下柏石自然村、柳川村古塘里自然村、溪岸村、柿后村、下徐店村、雅庄村、莲湖村、石马横沿村石塔下自然村、儒家村、游仙塘村、王上店村。到20xx年,健康村建设率达到90%。
四、工作机构
为做好健康示范村建设工作,镇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叶黎勇任组长,分管教科文卫领导应静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综合办、社会事业办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春燕同志担任。
五、重点任务
(一)建设健康环境。开展农村运动健身场所建设,完善健身设施功能,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村民开放,形成15分钟健身圈。加强生活垃圾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开展公共厕所提升和改造,村内公共厕所全部达到二类及以上标准。及时修整村内道路,确保清洁平整,实行雨污分流,确保窨井盖齐备完好,排水管网通畅。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维护消防通道畅通。道路装灯率100%,亮灯率95%。按照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积极开展各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生活。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B级要求。各村建筑物立面等区域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洗或者粉刷,无非法张贴喷涂的小广告,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倒。各村车辆停放有序。各村按照国家有关宠物饲养规定和村民健康公约饲养宠物,禁止饲养大型犬。
(二)落实健康服务。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心脏病患者、肺结核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为重点,扎实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针对群众需求,设计推广个性化签约服务包。鼓励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签约服务团队。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引导村民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开展卫生应急核心知识进村宣传,提升村民应对突发情况的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具备短期托养、上门服务、日间照料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培育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料、日间全托和半托照料等服务。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康复场所建设,组织开展康复指导、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康复护理、辅助器具配置等康复工作。
(三)发展健康文化。村民与生活区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各村建立文体活动室、图书室、儿童之家等。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和评选活动。公共场所禁烟,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设置禁烟警语和标识。建立各村健康、文化、体育、社会组织多渠道、有组织的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动员村民和驻村单位参与到健康村建中,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六、建设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2月)
健康村示范单位建设由办公室牵头,建立由党政综合办、社会事业办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20xx年至20xx年承担创建任务的村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照年度创建工作任务,于3月10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其他村也要做好创建健康示范村的准备工作。
(二)首批推进阶段年(20xx年3月-20xx年7月)
1.工作推进。各村要按照实施意见,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动员,强化保障措施,扎实开展示范建设。要加强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开展年度建设成效评价,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推进建设工作。在示范建设村中,培育一批建设典型,探索可供推广的经验。
2.验收表彰。年终,镇建设指导办公室组织相关办公室对上报名单进行初审和评估验收,并向上级部门推荐受表彰的“健康村示范建设单位”。
3.巩固提升。根据验收评估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同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建设。
(三)滚动建设阶段(20xx年8月-20xx年8月)
以一年为一个建设周期,首批验收后,启动第二批,以此类推。验收未通过的,加强整改,在下一批次复验;验收通过的,持续巩固提升建设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健康村建设工作,将健康村示范建设纳入各村发展建设规划,作为推进健康永康建设的重要载体,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协助部门要将健康示范建设工作与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将健康促进融入所有政策,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导。要制定具体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评价指标体系,严督实考,对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重点督办,限期整改,对影响建设进度、推诿扯皮的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新理念,宣传促进健康的政策、重点工作以及建设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为辖区健康村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健康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村庄规划内容与要求 篇4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打造和谐秀美新农村,根据省市要求,结合铜鼓实际,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中央和省市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围绕“突出山区特色,培育支柱产业,建设和谐秀美乡村”的工作思路,按照“培育中心村、打造旅游村、整治一般村、提升特色村”建设定位,以规划为先导,以中心村建设为重点,采取集镇联中心村、中心村带一般村的“镇村联动”模式,结合乡村旅游开发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建设,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建设,积极推进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配套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发展升级。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大力推进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
中心村是指村镇规划布局确定的,山区人口规模300人以上且相对集中连片的农村永久性居住点。
中心村建设实行“一次定点、一村多点、两年建设、两年资金安排”。通过建设,使中心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管理配套功能逐步健全,发展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成为干净整洁、井然有序、和谐宜居新农村。今年中心村建设还要紧紧结合乡村旅游开发,按照彰显特色、打造亮点、传承文脉、提升品位的建设要求,着力打造特色乡村旅游示范点。主要突出以下工作重点:
1、突出“七改三网”建设。“七改”:改路,硬化美化主干道、进户路、巷道,建设三级以上标准旅游公路;改水,安装安全卫生自来水;改房,统一风格进行房体改造,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装修改造,檐阶、水沟统一硬化,除应保存的传统建筑外,危旧房、影响观瞻的断垣残壁、障碍性围墙全部拆除;改厕,高标准建设“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两块板”旧厕必须填埋,景区建无害化公厕;改栏,禽畜栏舍统一规划改造,做到人畜分离;改环境,村内及路旁菜园、篱笆、影响观瞻的晒架、路障全部拆除,平整地面;改河塘,村内水塘、过村河道、沟渠按观赏要求,进行浆砌硬化、桅栏建设等工程改造,村内排水建下水道排泄。“三网”,指电力、广电、电信网络建设。一是重新整理铺设各类户外网线,有条件的尽量做到管线隐蔽布设;二是建设照明路灯,开通闭路电视、互联网。
2、突出“三绿二处理”。“三绿”,即村庄绿化、庭院绿化、景区绿化。村内古树名木统一标准圈围,村庄、庭院、景区用草皮、盆景、树木绿化,规划种植景观树。“二处理”,即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要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通过下水管收集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
3、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十个一”建设。即建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高标准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展示地方文化特色和现代精神文明;一个游客服务中心;一个文化活动室(文化书屋);一个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科技、就业、调解、咨询、法律、缴费等服务项目;一所幼儿园;一家卫生室;一处停车场(公交站);一个便民超市;一套管理服务体系,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旅游服务和各类自治组织为支撑的村庄治理新模式,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突出旅游项目建设。根据地方旅游资源和自然禀赋,充分利用景区条件优势,着力开发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扶持农民或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等形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业特色产业、农俗文化体验、农家餐饮服务业等。特别要把农俗文化体验、观光农业项目作为景点建设的重要内容精心规范设计,要求乡村旅游示范点开发4处以上游览点,能提供不少于4个活动项目,村内或周边有容纳30人以上住宿设施,有同时容纳100人以上用餐的餐饮服务,使村点旅游接待配套设施和功能逐步完善,将新村点打造成江西省AA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
(二)切实抓好一般自然村建设
一般自然村建设周期为1年,实行一次定点、一次性规划、一年内建成。
1、重点抓好“六改”项目建设。改路,水泥硬化村庄主干道、进户路;改水,安装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改房,外墙进行粉刷,室内(包括厨房、附属房)进行装修改造,油漆门窗、吊楼,硬化院坪、檐阶、水沟,拆除危旧房,整治空心房;改厕,统一建设“三格式”无害化水冲厕,厕所用瓷板贴面,旧厕必须填埋;改栏,改造畜禽栏舍,做到人禽分离,有条件的村统一规划建设栏舍区;改环境,统一标准圈围村内菜园、古树名木、浆砌池塘、土墈,平整地面。
2、全力抓好“三绿一处理”工作。搞好村庄周围、村内道路、农户庭院绿化。同时抓好垃圾处理,完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聘请保洁员,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3、扎实抓好公共服务“四个一”建设。即一个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休闲活动场所;一个永久性文化宣传长廊;一个文化活动室,创建“一村一品”特色文化,抓好新型农民培育,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一套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理事会为主体,各类服务组织为支撑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长效管理机制。
4、着力抓好产业项目建设。以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区域农业产业布局和整体推进有机农业县发展要求,根据各地产业优势,着力培植主导产业,夯实新农村建设产业支撑,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方法步骤
1、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动群众,激发参与热情,主动出谋献策,发挥主体作用,要增强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支持,服从整体规划,自觉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中心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农户,要树立高标准建设理念。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能人和经营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旅游开发和农业产业建设。
2、调查摸底,搞好规划。各乡镇、工作推进组和相关部门会同各村对村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详细了解村点基础设施、旅游项目、产业特色、村容村貌、文化传承、风俗民情等情况,再由城建局牵头,新村办、旅游局配合,聘请专业规划队伍,按照“适度超前、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彰显特色”的原则和“五图二表一书”(中心村现状分析图、布局规划图、道路横向规划及工程管线设施规划图、近期整治规划图、鸟瞰图、中心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与建筑面积控制一览表、农民房屋建筑一览表、规划说明书)的基本要求,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对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筑风格、院落布局、社区配套、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文化保护等,要有详细规划和具体标准,规划要预留发展空间,以满足村庄人口变动、产业发展等需要,使中心村建成农民永久居住点和农村新社区。5月1日前,初步完成规划编制,5月15日前组织专家会同相关单位、乡村进行规划评审,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切实可行。一般村在3月底前完成整治建设规划。
3、规范操作,稳步推进。一是明确实施主体。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由村“两委”操作,理事会配合。一般村建设在村“两委”指导下,仍由理事会操作,充分发挥理事会和农民的主体作用。二是坚持建设标准。各村一定要严格按新农村、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的规划建设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不能粗制滥造,马虎了事。三是确保时间进度。两年完成中心村建设,一年完成一般村建设。特别是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多,要制定计划、分解任务,预算工期,确保进度,旅游景点开发和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要同步推进。四是规范项目招投标。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行政村组织农民参与建设;10-50万元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入乡镇资源交易站进行招投标,乡村监管实施;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乡镇负责,进县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由县乡村监管实施。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各村新农村建设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定期公布帐目,严禁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标准高,要求严,难度大,为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成立以董晓明同志任组长,宗旅旅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涂婷婷、金四清同志任副组长,农工部、旅游局、城建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和移民办、国土局、商务局、文化局、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体育局、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供电公司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工部。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农工部负责联络协调;旅游局负责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城建局负责中心村规划编制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持;发改委负责“以工代赈”项目支持及相关项目的申报、审批等;财政局负责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交通运输局负责改路设计和项目支持;农业局、水产局负责村点产业和农业观光产业项目支持;林业局负责绿化规划设计和项目支持;水务局负责农村改水和河塘改造项目支持;扶贫和移民办负责移民项目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和基本农田改造项目支持;国土局负责土地开发项目支持;商务局负责农超对接项目支持;文化局负责农村文化(农家书屋)建设项目支持;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支持;教育局负责小学及幼儿园项目支持;卫生局负责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项目支持;体育局负责村活动场所体育设施项目支持;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互联网安装和户外线路整理;供电公司负责户外线路改造。
同时,各村成立以县挂点领导带队的以乡镇和县直包村干部为成员的帮扶服务工作组。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2、整合资金,保障投入。一是省市县直接统筹资金分别根据工程进度,按每个中心村两年120万元,一般省建点30万元,县自建点16万元标准分批安排资金,该资金主要用于村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旅游项目建设。二是整合交通、水利、危房改造、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土地整理、“一村一品”、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电网改造、“以奖代补”农村环保、农村“一事一议”、“森林城乡、绿色通道”造林绿化等项目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倾斜中心村。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有关乡村要积极申报,尽早落实。三是排埠镇、三都镇、大段镇、带溪乡政府安排对应的中心村不少于10万元扶助经费,一般省建点和县建点由所在乡镇政府安排扶助经费1万元以上。四是部门(包村单位)帮扶中心村资金2万元以上。五是鼓励农民筹资投劳开展新农村建设,各村点每户交纳押金3000元以上,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农户另行交集资每人500元以上。六是引导社会资金进行旅游和有机农业开发,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
3、加强督查,严格考核。新农村建设和中心村(乡村旅游示范点)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督查制度,并采取领导现场办公、部门联合督查、现场会等形式强力督促推动。对态度消极、工作被动、效果不明显的村由县主要领导亲临督导,对重视不够、干部不力、群众积极性不高、推进难度较大的村,按省新村办要求,对一般村采取调整换点的处置措施,对省评估不达标的中心村取消建设资格。在督查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举措,狠抓落实。制订目标考核方案,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和年终考评结合兑现奖罚。
村庄规划内容与要求 篇5
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村镇有序建设和协调发展,根据xx市人大会《关于加强农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和《xx市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201x年底全面完成我县20个乡镇(办事处),359个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全县村庄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
二、总体原则
坚持_市指导、县为主、乡实施、村参与_的基本思路,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促进城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一)因地制宜,集约节约。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和交通区位,合理安排镇区、集镇和村庄的空间布局,引导村镇集聚发展,引导各项建设相对集中,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以及非农建设占地耕地,提高土地利用及各类资源配置的效率。
(二)有利生产,改善生活。合理确定村民的耕作半径,优化村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注重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村镇宜居宜业水平。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村镇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各项建设,统筹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促进村镇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保护生态,传承文化。防治污染,保护村镇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保护地方历史文化资源,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地方特色。
(五)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尊重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意愿,防止大拆大建和重复建设,合理规划、分步实施,注重满足实际发展需要的基本要求,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
三、工作步骤
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自201x年12月开始,201x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12月-201x年2月)。制定《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全县村镇规划编制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x年3月-201x年8月)。3月至6月,协助县级编制完成《市域城镇布局规划》;7月至12月,在《县域城镇布局规划》和县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各乡镇镇(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集镇)总体规划(属于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及有撤并计划的可暂不编制),确定中心村,明确发展定位、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等。本篇文章来自。有条件、有基础的村庄可以统筹安排,同步进行示范性村庄规划编制。201x年1月至201x年8月,?谡?(乡)域村镇布局规划和镇区(集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完成中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村庄规划内容与要求 篇6
xxxx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10日,xxxxx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在xxxx县行政中心503会议室组织召开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县人大、县政协领导、xxxx镇相关负责人及xxxxx县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共21人到会(名单附后)。与会人员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xxxxxx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汇报后,认真审阅了图件,展开了充分的论证和评议,认为该规划层次清晰,确定的整治要求比较恰当,基本符合村庄规划编制要求,评审原则通过。 为使该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更好的指导xxx村的规划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一、进一步核实文本、说明书的内容,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技术用语应进一步规范。二、村庄整治布局规划部分,应增加向西侧延伸的新建居民点,形成革家民族风情街区。三、在村庄新建居民点设置卫生院,为村民生活提供便利。四、道路结构分析中,东北面增加一条贯穿居民区的主干道,方便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请你镇督促规划编制单位按照修改意见及时修改完善,并依法定程序组织报批,确保xxx村“科学规划、生产发展、村容整洁、有效管理”。
参会人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村庄规划 篇7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本条例所称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本条例所称村庄、集镇规划区,是指村庄、集镇建成区和因村庄、集镇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庄、集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和集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倡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
第二章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庄、集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布局,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十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县域规划,应当包括村庄、集镇建设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编制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二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第十三条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点、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村庄、集镇规划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七条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章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章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跨度、跨径和高度的限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建筑设计应当贯彻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的规定,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农村居民住宅设计应当符合紧凑、合理、卫生和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者图纸。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的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集镇建设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村庄、集镇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管理规定,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或者损毁村庄、集镇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邮电、绿化等设施。
第三十条从集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用于集镇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养护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不得损坏。
第三十五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村庄、集镇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的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第四十条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损坏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庄规划内容与要求 篇8
为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庄整治建设水平,加快和谐秀美乡村建设步伐,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完成6个省批建设点整治建设任务(见附件1),并达到省市考评验收要求,其中省建设点5个,市县自建点1个。
2.抓好福村村和谐秀美乡村示范中心村、下坑村竹林和谐秀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点建设。
二、工作重点
1.基础村点:(1)抓好“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着力抓好“改路、改水、改厕、改栏、改房、改环境”六大关键工作,确保区域内农户100%覆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主推具有客家风格坡屋顶或马头墙的新房型,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3)积极推广集沼气池、化粪池、有机垃圾发酵池于一体的“三池合一”型沼气池,实现改厕、改能与垃圾处理同步推进。(4)鼓励有条件的村庄推广普及使用太阳能。(5)推进“森林村庄”建设,抓好村庄出入道路绿化、村民房前屋后绿化美化。(6)全面建立“1 3 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7)大力发展“一村一品”,确保省批建设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8)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9)有条件的村庄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建设。
2.村落连片点:(1)对连片村点进行全域性、一体化高标准规划建设,全面完成“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建设任务。(2)整合资源,充分发掘当地自然景点、古迹保护、特色农业、客家文化、红色文化、客家民俗等元素,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业观光、农家乐。(3)逐步完善村民议事、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社区服务设施。(4)建立“党支部 合作社”、“党支部 社区”等管理机制,完善村规民约等民主制度,探索创建农村社会管理新模式。(5)完善村级农村信息服务站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化人才培训。
3.村镇联动点:(1)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好村镇联动点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计划。(2)按照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要求,全面加快圩镇整治建设。(3)按照省批建设点要求,把圩镇周边村庄作为城中村、郊区村进行整治打造,一并纳入村镇联动点范围,重点解决水、电、路、厕和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改善圩镇周边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容村貌。(4)把圩镇社会事业设施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集镇和周边村庄综合配套、联动建设、同步推进。
(二)市县自建点。(1)围绕“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重点抓好“路、水、厕、房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2)严格执行村庄建设规划,确保新建房屋100%采用新房型。(3)鼓励推广“三池合一”沼气池。(4)大力推进村庄关键区域绿化。(5)全面建立“1 3 5”农村垃圾运行机制,搞好垃圾无害化处理,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6)大力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5%以上。(7)组建运作规范、管理有效的农民合作社,有1/4以上的农户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规划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完善“三图一书”(村庄现状图、村庄规划建设图、管线图、说明书),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凡涉及到建设用地行为的建设点(含拆旧建新和新址扩建)必须分户书面申请、以点为单位集中向国土、城乡规划部门申报,在取得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根据村庄产业基础,编制村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好每户致富增收项目,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乡村联动、村落联片整治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突破村组区域界限,科学合理规划设置农村社区。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村要切实履行好新农村建设责任主体职责,加快建设进度。根据省批复村点类型要求,结合《县新农村建设点操作流程》(具体见附2),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涉及重大公共项目建设的,必须实行项目申报审批制,经县、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实施责任到人、工期倒排,加紧、加快新村点建设进度,确保在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建设点各项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
(三)同步规范台账。把建设点作为一个项目来抓,根据建设进展,同步完善一系列内业基础资料。特别是对“一点一档”和“资金管理台账”的规范建立,做到数据详实、逻辑吻合。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点“一点一档”基础材料(含电子档案)并报送1份材料至乡新村办。做好建设点重要议事会议记录、新村点规划文本、资金到账通知单、资金收支凭证、报账正式发票、项目建设预(结)算合同、农村清洁工程规范运作等相应资料的收集和完备。
(四)严格资金管理。根据村庄规模和建设进度,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和年终结算制度。省建设点,省市县财政支持资金30万元;市县自建点,市县财政支持资金16万元。对照度奖扶标准,兑现奖补资金,实行多做多补、少做少补、不做不补,不搞平均摊派。加大新农村建设集成资金整合力度,最大限度整合以工代赈、土坯房改造、一事一议、农村沼气、安全饮水、一大四小、土地综合治理、一村一品、交通公路项目、扶贫开发和移民搬迁、卫生改厕、电网改造、土地整理项目等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各集成资金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围绕省批建设点进行项目规划和项目申报,并将集成资金衔接情况每季度报乡新村办。
村镇建设规划范文 篇9
一、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基础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民生产重点,突出试点村的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现代农业建设,突出新农村建设质量标准,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建设现代农业,发展镇域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社会事业,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镇新农村取得明显成效。
(二)具体目标
1、推进镇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五年的努力,镇村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功能健全,通村及村屯内道路全部硬化,屯屯达到晴雨通车;给水设施完善,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环卫设施齐全,有公厕,垃圾处理设施;清除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及污水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实现通水、通电、通广播、通电视、通电话“五通”;农民住房基本实现砖瓦化(砖瓦化率鬃80%),明显改善农村面貌。鼓励引导农民使用新型能源,太阳能和沼气,使城乡环境大大改观。
2、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加快沼气工程推广步伐,着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对驿马山旅游景区和哈肇公路沿线、主要河流的生态保护及沟壑治理,并搞好观光农业展示。保持村庄水、旅游早点,推动生态旅游业和发展,到试点期末镇接纳旅游人次100万人。
3、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建设。巩固提高农村教育“普九”成果,农民受教育年限进一步提高,按照“农民治化、知识技能化、技能实用化”的标准,45周岁以下的青壮年农民具有非农业技能;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网络功能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0%以上,乡镇卫生达村率70%以上,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农村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事业加快发展。
4、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十一五”期末农业科技贡献率由“十五”期末的52.6%提高到65%,种植业标准化率由62&提高到100%,畜牧业标准化饲养比率由49%提高到70%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畜牧业生产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48%提高到65%,实现农业生产主辅换位;农产品加工业销售出入由1.2亿元增加到1.8亿元,加快由农产品生产镇向农产品加工大镇的跨越。
5、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农民民主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努力实现无越级和群体性上访,无纠纷械斗,无刑事案件、无“黄赌毒、傅资抢”目标,形成家庭和睦、团结友善、勤俭自强,诚信守法的新风尚,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打造富有竞争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基层党组织,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发展生产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原则。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2、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强迫命令,不搞形式主义。
3、坚持以人为本、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4、坚持科学替代是,试点先行的原则。要对试点村屯进行科学规划,坚持试点村屯先行,确实主它们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把常兴村做为我镇的试点村,政府成立专门班子,对该村的工作进行大力支持。
5、坚持全面参与,各方配合的原则。要坚持发挥全县各方面的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投入,部门配合,以城带乡,农民参与相结合的动作机制,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和规模化,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和规模化。全面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组织农民按标准生产。发挥农业科技展示园的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农业村标准化覆盖面。“十五五”期末,全镇各村业实现全面积、全作物、全过程的标准化,养殖业标准化饲养水平大幅度提高。发展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和现代饲养场,扩大经营规划,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益。“十一五”期末,全镇实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农户占50%以上,规模化养殖比率达到65%以上。一是科技应用标准化。二是科技推广标准化。在哈肇两侧建立现代科技展示带,展示面积达到3万亩。三是生产管理标准化。统一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加大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保护农民的生产安全安全。建设部级玉米、大豆标准化生产300万亩,其中玉米万亩,大豆万亩。
2、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优势资源吸引域外酱参与我镇农业产业化开发,扩大龙头企业规模。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集团。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重点抓好以哈工大集团,造大粮油公司为主的西集工业园区建设;引进以味精,食用油,啤酒、淀粉、糖醛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发展以繁荣,中山牛场为龙头的黄牛养殖业;努力发展以糖醛余热做动力的食用菌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新的农村经营组织,重点在养猪、养牛、食用菌、绿色蔬菜、玉米、水稻等专业协会上发展。到2010年各类专业协会发展到30%个,中介组织发展到100个。不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搞好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与基地农户的对接,让农民从产业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发展“两高”大豆5万亩,a级绿色水稻5000亩,年生猪出栏40万头。“十一五”期末,全镇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动基地面积10万亩,基地农户户均增收2300元以上,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29.8%和31%。
3、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沼气节能技术推广、农畜粪便的利用和生物机肥的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切实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防止化肥、农药、农膜、废水等造成的面源污染,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逐步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1、挖掘种植业内部增收潜力。优化粮食供应作物种植结构和品质结构,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粮食供应生产效益。调整种植业结构,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提高种植业效益,发展“一村一品”,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杨坡大葱、山前绿色水稻、兴旺绿色蔬菜。繁荣玉米的开发,搞好农产品加工,提高附加值。“十一五”期末,杨坡大葱、大蒜种植1500亩,绿色蔬菜种植万亩,发展大棚和日光节能温室100个,达到7万平方米。粮食综合加工能力稳步提高,加工转化率达到95%以上。
村庄规划内容与要求 篇10
为全面提高我乡村民健康素质,改善全民健康状况,根据连江县下发的《连江县建设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情况和工作要求,决定在飞红村、同心村、黄家村、镇安村开展“健康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保护村民健康为目的,努力营造健康有益的生活环境,积极培育和提高村民健康理念和意识,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倡导文明健康行为,根除生活陋习,摒弃不良习惯,不断提高各村民和单位职工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让广大村民共享和谐社会成果。
二、创建目标
“健康村居”创建以提高健康素质、创造健康环境、倡导健康生活为核心,重在过程、重在参与、重在实效。要通过开展健康村居创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营造健康生活方式的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培养村民健康意识,最终提高全体村民的健康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组织管理
建立组织机构,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健康村居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健康村居”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创建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创建内容和标准
(一)加强卫生管理
1、有足够的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
2、实行卫生保洁责任制,定人定期清扫,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日产日清,储运密闭。
3、道路硬化、平整、通畅。无污水坑凹、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写乱画等现象。
4、上下水设施完善,无跑冒滴漏。
5、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楼梯、走廊、门窗、墙壁洁净。
6、公用厕所全部为水冲式,保洁良好,设施完善,无蝇蛆,无臭味。
7、开展以消除“四害”孳生地和控制“四害”密度为内容的病媒生物防治活动。
8、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倡导低碳环保的生活和消费方式。营造绿色优美的生活环境,生活场所因地制宜进行绿化,提高绿化覆盖面。
9、倡导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所有区域全面禁烟,主要建筑物入口处、电梯、公厕等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区域内无烟草广告和促销。
(二)健全健康制度
1、有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相关制度,如:工间操制度、健身制度,全民健身和其他文体活动,每次至少 15 分钟。
村庄工作计划范文 篇11
第一条为加强村庄、集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庄、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的建设除外。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本条例所称集镇,是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本条例所称村庄、集镇规划区,是指村庄、集镇建成区和因村庄、集镇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村庄、集镇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全面规划,正确引导,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地处洪涝、地震、台风、滑坡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的村庄和集镇,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中制定防灾措施。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村庄、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倡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结合当地特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
第二章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制定
第八条村庄、集镇规划由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情况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庄和集镇的各项建设;
(二)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庄、集镇的性质和建设的规模、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安排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的建设布局,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十条村庄、集镇规划的编制,应当以县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同有关部门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县域规划,应当包括村庄、集镇建设体系规划。
第十一条编制村庄、集镇规划,一般分为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二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是乡级行政区域内村庄和集镇布点规划及相应的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
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乡级行政区域的村庄、集镇布点,村庄和集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庄和集镇的交通、供水、供电、邮电、商业、绿化等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
第十三条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第十四条村庄、集镇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规划,须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由乡级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经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集镇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集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村庄、集镇规划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七条村庄、集镇规划经批准后,由乡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章村庄和集镇规划的实施
第十八条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
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经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同意后,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第四章村庄和集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二十一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凡建筑跨度、跨径或者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筑工程,以及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必须由取得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跨度、跨径和高度的限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建筑设计应当贯彻适用、经济、安全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的规定,保持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并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农村居民住宅设计应当符合紧凑、合理、卫生和安全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承担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并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个体工匠,除承担房屋修缮外,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确需修改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变更设计通知单或者图纸。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质量,按照有关的技术规定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的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村庄、集镇建设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村庄、集镇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章房屋、公共设施、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村庄、集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的管理,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村庄、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管理规定,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或者损毁村庄、集镇的道路、桥梁、供水、排水、供电、邮电、绿化等设施。
第三十条从集镇收取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用于集镇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一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村庄、集镇饮用水源;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集中供水,使水质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三十二条未经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维护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妥善处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养护树木花草,美化环境。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不得损坏。
第三十五条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村庄、集镇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第三十七条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庄、集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庄、集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乡级人民政府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建筑跨度、跨径和高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二)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三)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四)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取得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为无证单位提供资质证书,超过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施工任务或者设计、施工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或者施工的资质证书。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
(一)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的;
(二)乱堆粪便、垃圾、柴草,破坏村容镇貌和环境卫生的。
第四十条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四十一条损坏村庄、集镇内的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风景名胜、军事设施、防汛设施,以及国家邮电、通信、输变电、输油管道等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庄规划 篇12
今天,我们在*市固始县召开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现场会。这是继20*年5月新县、固始县现场会之后的又一次现场会。会议将在学习推广*市、固始县经验的同时,研究如何贯彻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扎实稳步地推进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市、固始县推进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的经验值得借鉴
今天上午,我们对固始县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城乡风貌异彩纷呈,大家看了很受鼓舞。刚才,*市规划局长罗荣国同志、固始县政府县长方波同志分别介绍了他们的经验,我听了深受启发。
*市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引导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凝聚村镇规划建设合力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市、县成立了规划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抽调精干人员,具体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市政府下发文件,连续三年把村镇规划编制列入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实施目标管理。二是加强政策指导,提供资金保障。从20*年起,市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县区财政各投入100万元,专项用于村镇规划编制,不足部分由乡镇财政解决。同时动员市、县(区)直单位对口帮扶村镇规划建设。去年全市共投入专项经费2000多万元,保证了村镇规划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市、县(区)和乡镇召开村镇规划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市和县分别举办新农村规划建设知识培训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为顺利推进村镇规划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标准,提高村镇规划编制水平
(三)规范管理,保证村镇规划有效实施
一是规范村镇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村镇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和“一书一证”制度,凡不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的不予审批。*市中心城区内村镇建设,由市规划局统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所地和沿国道、省道、县乡公路两侧的村镇建设由县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审批;其它村庄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县(区)规划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开展村镇规划效能监察。由市规划局、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县区乡村检查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有效防止乡村领导违法违纪干预村镇规划实施现象。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指导。市和县区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乡村监督指导规划实施。市、县规划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能,及时查处村镇违法建设行为,保证了村镇规划的有效实施。
(四)示范带动,打造村镇规划建设亮点
全市确定了5种类型20个乡镇、100个村作为村镇规划建设和整治示范点。去年示范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2.16亿元,这些示范点已成了村镇建设的亮点。一是就地整理型。平桥区洋河乡、固始县郭陆滩镇和往流镇、淮滨县邓湾乡、商城县上石桥镇积极开发新街区,整治老街区,改善了乡镇整体形象。潢川县付店镇新胜村、商城县上石桥镇黄楼村大力开展“三清、五改”,改善了村容村貌;二是整体迁建型。淮滨县邓湾乡徐门村通过淮河滩区土地整理项目、平桥区邢集镇桑园村利用高速公路拆迁安置、固始县段集镇小畈村利用灾后重建项目,分别建成了高标准的农民新村;三是“城中村”改造型。新县新集镇坚持改旧村、建新村、出新貌,规划建设了2.5平方公里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金水新村。光山县城关镇上官岗村、潢川县老城区爱国村等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实现了农民生活城市化、管理社区化;四是产业支撑型。罗山县青山镇发展非金属和建材加工业,固始县三河尖乡发展柳编业,浉河区浉河港乡龙潭村等发展茶产业,增强了村镇经济实力,提升了村镇整体形象;五是交通带动型。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小庙村、潢川县仁和镇亚港村发挥交通优势,推进物流市场和农民新村建设,成为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的亮点。
(五)创新机制,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创新资源整合机制。加大协调力度,整合各部门力量,促进扶贫、交通、农业、水利等方面的支农项目、支农资金向完成规划的村镇集中捆绑投放,防止了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提高了项目资金的投资效益。二是创新村镇建设投资机制。全面放开村镇基础设施投资市场,通过以地换路、以地换城,盘活了村镇存量土地。鼓励外出务工精英“回归”投资村镇建设,房地产投资热点已从中心城区、县城逐步向乡镇和中心村延伸。三是引导农民自主建设家园。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农民主体建设新农村。鼓励经济实力强的村组集体投资建设农民新村,按需要分配给村组居民;鼓励村组对集体土地、房屋进行置换经营,所得赢利用于建设农民新村;鼓励群众依照规划“自修门前路,自通院前水,自栽门前树,自保门前洁”,调动了广大群众自主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固始县统筹城乡规划,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的经验突出反映在这几个方面:
(一)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科学引导新农村建设
县委、县政府立足固始县情,把新农村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完善领导机构,为村镇规划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县委书记、县长为政委和指挥长的村镇规划建设指挥部,设立了办公室和专业工作组。出台了《固始县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年度责任目标和推进措施。二是统筹城乡规划,引导新农村建设的方向。一方面,做好村镇规划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衔接,优化县城功能布局,合理引导城市发展方向与时序。明确2020年县城建设“双50”目标,并明确“东引、西聚、北控、南进”的城市发展方向,“四轴、两心、五片区”和“两环、八线、六区”的城镇空间结构形态,进一步理清了城镇发展思路。另一方面,根据村镇规模、区位和地理环境条件,分类编制各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镇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方向。组织各专业工作组深入试点村镇,配合郑州大学规划设计院完成了11个乡镇、1*年村庄的规划编制任务。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保证村镇规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审议审查、公示和效能监察机制,规范村镇建设程序。把城乡规划纳入目标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认真落实“一书两证”和“一书一证”制度,加强规划监察执法,从制度上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同时,依据规划,积极开展镇容村貌整治。对县城规划区内的城中村、隔夜楼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沿县城、乡镇周边和沿铁道、国道、省道的100多个村庄开展以“三清五改”为主要内容的整治工作,提升了村镇的整体形象。
(二)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梯次推进新农村建设
(三)科学引导“三个集中”,促进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三个集中”,有效破解土地利用、人口流动、产业发展的“三大难题”。一是引导土地集约利用,解决村镇建设用地问题。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强化“三项整治”和“五统一”管理,建立了符合法律规定且适合县情的多元化有偿供地模式,通过国有土地年租制、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或入股、国有土地置换、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整治空心村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潜和市场化运化,实现了占补平衡,充实了土地储备,满足了城镇建设需要,十年间累计实现土地资产收益7亿元。二是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创业,解决农民进城问题。一方面实施“金桥工程”,让更多的人出去创业,一方面实施“回归工程”,让更多外出的人回来发展。50多万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年收入近40亿元,他们回乡投资创办企业或进行城镇基础与房地产开发,累计投资20多亿元,提供城镇就业岗位6.5万个,劳务大军已成为富民强县的中坚力量。三是引导产业集聚发展,解决城镇经济支撑问题。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民营工业园区已开发面积3.1平方公里,入驻企业达50多家。全县重点工业企业达到80多家,其中产值超亿元的8家,产值5000万元至1亿元的10家。全县已形成五大产业集群,其中,以三河尖乡为主产区的柳编产业集群,产品远销86个国家和地区,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郭陆滩镇、南大桥乡两个水暖城为依托的水暖器材产业集群,年销售收入8亿元,利税9000万元,成为中国第四大水暖洁具生产销售基地;以张广庙乡为中心,辐射周边4乡镇的医用银针产业集群,年销售收入近8000万元,利税近500万元,国内市场占有率达80%。通过“三个集中”促进了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也有力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县乡加大财政投入,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引导农民自主投资和吸引社会资金,积极推进村庄建设和治理。20*年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村村通公交车,全县已建成农村沼气示范户11036户,显著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
总结*经验,研究“固始现象”,我觉得至少可以带来三点启示:
一是思路决定出路。*市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固始县缺少资源和区位优势,市县领导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立足市情、县情谋发展,理清了工作思路。思路新则出路广,才能开创出城乡建设的一片新天地。二是创新激发活力。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扯到方方面面,如何整合力量,*市成立新农村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及常设办公室,创新领导机制和资源整合机制,保证了责任目标的落实。固始县通过规划引导土地集约利用、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破解制约发展的“三大难题”,创造了具有标本意义的“固始模式”。三是人气成就事业。来到*、固始,除了山水美景,大家感受最深的是这里人气旺。人气旺则事业兴。正是这种艰苦创业的豪迈之气,开拓创新的锐进之气,乐于奉献的浩然之气,描绘了*经验、“固始现象”的多姿多彩。
二、从中原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农村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
总书记视察*时明确要求,“*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促进中部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走在中部地区前列。”总理在参加*人大代表团讨论时强调,一定要巩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更好更快发展。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这是中央领导从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和促进中部崛起的大局出发,给*提出的新的希望与目标。我们一定要悉心领会并从一个传统农业大省实现新跨越的现实任务和中原崛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农村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农业和农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走出了一条在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基础上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新路子,并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我省来说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一方面,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第一农村人口大省、第一产粮大省,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国的大局。另一方面,目前我省农业和农村发展还存在不少制约因素,一些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还未从根本上解决。我省农村规划建设方面虽然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一是部分领导对村镇规划重视不够。普遍存在着重建设轻规划、重单个项目轻统筹安排、重城镇轻乡村的倾向。由于村镇规划滞后,导致无序建设严重,环境状况欠佳。二是政策保障不到位。村镇规划编制和村庄治理试点经费不落实,村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稳定的财政保障,总体水平仍然很低。三是工作推进机制不完善。对各部门涉农项目缺乏有效的协调整合,个别地方缺乏统筹城乡的思路,忽视小城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历史使命,正视工作差距,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为实现跨越化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从中原崛起的大背景下审视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机遇
一是国家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政府投资方向由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重视农村建设,为农业大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财政支持。二是中央出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政策措施,支持中部建设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有利于我省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增强反哺农业、支持农村的能力。三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1千亿元,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中原崛起正当时,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一难得机遇,使其变成促进中原崛起的发展资本,变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助力。
(三)从新农村建设总的目标准确把握村镇规划的地位作用
一是完整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学内涵。中央明确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五句话20字方针,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要求。“生产发展”就是要打牢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生活宽裕”就是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乡风文明”,就是要形成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村容整洁”,就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新农村建设的生产生活条件;“管理民主”,就是要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农村建设的乡村治理机制。
二是充分认识“村容整洁”在全面建设新农村中的重要性。从“生产发展”来讲,村容整洁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安居才能乐业、创业,农村同样需要良好的创业条件和安居环境;从“生活宽裕”来讲,村容整洁是农民生活富裕的基本体现。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让农民直接感受生活质量的富裕;从“乡风文明”来讲,村容整洁是乡风文明的有效载体。抓乡风文明,应该从农民看得见、得实惠的环境改善抓起才能见实效;从“管理民主”来讲,村容治理是农村民主建设的一种实践。村庄规划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农民主体、群众意愿、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的过程。
三是准确把握村镇规划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首先,村镇规划作为一种公共政策和法规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据。科学合理编制并经法定程序批准实施的村镇规划,具有配置空间资源、保护公共利益和协调社会利益的重要职能,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综合性的影响作用。只有依据规划安排村镇建设与治理,才能确保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其次,村镇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和先导。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统一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引导村庄合理布局,要有科学合理的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整体发展和各项建设,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事业,为农村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第三,严格实施村镇规划是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村镇规划的实施,既要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改善村容村貌,又要着眼于长远和全局,注重长期和整体效果;既要坚持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又要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三、统筹城乡规划,扎实稳步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2007年我省村镇建设工作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目标,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厅党组“贯彻省委精神更加自觉、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分类指导更加有针对性、管理服务更加精细化”的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思路,以村镇规划为先导,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注重发展特色,强化服务协调,扎实稳步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做出积极贡献。
(二)统筹城乡发展,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计划
一是科学编制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总体规划。2007年全面启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每个省辖市确定一个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工作试点,并至少完成一个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建制镇、乡集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修编完成40%以上,国家和省级重点镇全部完成。要贯彻执行建设部印发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科学制定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构建以县(市)城区为中心、以中心镇为支撑、以一般乡镇和中心村为基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并注重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人口集中居住、土地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事业的空间布局与职能分工,推进城乡区域共建共享,科学引导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是合理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治理计划。认真贯彻《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指导下,根据村庄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条件,区分山区、丘岭地区、平原地区及河流滩区、采矿塌陷区等情况,综合预测人口自然增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产业结构调整趋势,合理编制村庄规划,统筹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布局,保护乡村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风貌,塑造凸现新农村发展特色的村庄空间形态。2007年村庄建设规划完成10%以上,各类村庄治理试点在编制村庄规划的同时制定环境治理计划。
2007年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必须在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基础上,完成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
三是优化新农村建筑设计。在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农村自然与人文环境条件及传统习俗,合理规划宅基地和公共用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要注重传统与现念相结合,外观与内部功能结构相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突出地方特色,体现乡村风情,方便生产生活,反映现代文明。免费为农民设计安全经济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不同户型住宅,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农民的建房需要。
(三)狠抓落实,扎实稳步地推进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
思路已经理清,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振奋精神,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
突出工作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抓好处于郑开大道等重要交通线、旅游线、产业带以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涉及地区的村镇规划建设和村庄治理工作,并与区域功能相衔接,形成协调发展的格局。二是突出重点乡镇。以国家和省级重点镇为基础,努力把一批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建设成规划科学、规模适度、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优化,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三是突出重点内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重点解决农民在路、水、气、电等方面的困难和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等问题,指导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积极开展以“五改”(改路、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乱搭乱建)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治理,确保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用卫生厕等基本需求,明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注重发展特色。一是村镇规划设计要有特色。立足各个村镇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和人文特点,积极探索特色化、个性化的规划建设和整治模式。村庄布局和住宅设计应结合当地自然与传统特点,推广具有乡村特色的民居设计,体现聚形相宜、错落有致的新农村风貌。二是发展村镇特色经济。立足资源环境优势进行科学规划,引导发展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业,发展休闲服务和乡村旅游等,推进特色经济产业化发展,为村镇建设与村庄治理奠定经济基础。三是搞好特色治理。注重保护农村自然生态和文化风貌,力求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保持了乡村原本具有的生态优势。注重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和自然遗存,对具有特色价值的古村落、古民居和纪念性建筑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彰显乡村历史文化的丰厚底蕴,着力发展一批具有特殊自然人文价值的特色村镇。拟于适当时机召开村镇“特色规划和治理”现场会,推广特色建设的成功经验。
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各地城乡自然环境与发展状况和各类村庄的不同特点,区分就地整理、整体迁建、古村保护、“空心村”治理、“城中村”改造等不同类型,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村庄规划建设与治理模式。对基础条件较好且经济实力强的村镇、村庄,通过规划引导,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增强典型示范效应;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以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完善公共环卫设施,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引导群众在庭院和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果树,修缮、粉刷破旧房舍,搞好小环境美化,组织农民投工投劳整修村庄道路、沟渠,建设垃圾收集池等,逐步改善环境条件和村容村貌。工作推进要体现关注民生,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不盲目攀比,不贪大求洋,防止出现不顾客观条件、不尊重群众意愿强行实施现象。
坚持试点先行。一是积极做好各类省级试点工作。深入鹤壁、济源、巩义、义马、新郑、武钢等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县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编制,积极探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认真落实省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合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积极指导省委省政府“十县百镇千村”试点,帮助做好驻爱滋病村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切实抓好建设系统的试点工作。以600个康居示范村为重点,抓好不同发展类型、不同层次的村镇规划建设和村庄治理试点,总结推广各类典型经验。三是指导市县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努力使一部分试点村率先建设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
加大服务协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村镇规划和村庄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一是继续开展规划、设计技术下乡服务活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为农民建房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学习《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和《新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指导手册》,推广《*省新农村住宅示范图集》,向农村普及规划建设和整治及建房方面的基本常识。二是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开展规划设计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村镇规划设计水平和农村住宅的设计与建设水平。建立农民住房建筑工匠资格认证制度,研究制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积极引导取得农民住房建筑工匠资格认证的工匠个人或由其组成的农民住房建筑施工队伍优先承接农民住房建设工程。三是指导有条件的县(市)组建农村建设技术服务单位。研究制定农村建设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办法,多渠道吸引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民住房设计与建设、监理工作。严格依据规划指导农民住宅建设,对村庄各项建设把好规划选址关、施工许可关和建设过程的监督关,确保农民住房建设选址与设计建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