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守法证明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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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证明吧,证明一般由标题、称呼、正文、署名和日期等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证明而烦恼吧,

环境守法证明 1

经查,________________单位自20____年____月至今污染物达标排放,未有行政处罚记录(如有,则如实表述基本违法事实、处罚资料及执行情景)。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环保守法证明 2

兹证明X有限公司,位于,占地约X平方米,主要生产和销售产品。该公司从X年至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可以申请ISO14001:20__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特此证明!

_______市环境保护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环保守法证明 3

兹证明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于____,占地约____平方米,主要生产和销售____产品。该公司从____年至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进行生产经营,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特此证明!

____市环境保护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环境守法证明 4

________有限公司,近年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制度,废水、废气、噪声均到达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无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也未受到环保行为处罚。

特此证明!

____环保办公室

____年____月____日

环境守法证明 5

____________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型水泥包装袋的生产,在近几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没有相关方投诉,没有出现过重大环境事故,没有违反国家、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和情景发生。

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环保守法证明 6

环保守法证明申请表

申请“环保守法证明”的办理程序

为便于企业开展iso14000认证等相关工作,切实促进企业保护环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战略,结合我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就企业申请“环保守法证明”办理程序作如下安排:

1、企业填报备查资料(见附件一)

2、报区环保局计划生态科

3、现场检查和审核环保守法情况资料,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守法证明(对未符合守法要求或资料不齐的,环保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办理程序指引图:

出具证明

环境守法证明 7

经审查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近______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了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工业固废处置符合环保规定要求,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没有违法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况。

特此证明!

市环境保护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环境守法证明 8

铜环字[____]第____号

经审查________企业(地址:)近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遵守了国家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工业固废处置贴合环保规定要求,无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没有违法和受环境行政处罚的情景。

特此证明。

市环境保护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环保守法证明 9

____________公司主要从事环保型水泥包装袋的生产,在近几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要求,企业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没有相关方投诉,没有出现过重大环境事故,没有违反国家、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和情况发生。

特此证明!

________单位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知识拓展:企业环保守法证明的办理程序

一、办理范围:

本程序所称环保情况证明是指本区范围内企业(含新、扩、改和迁建企业),在接受考核、考评,申请认证,申报名牌产品,申请上市融资、贷款等工作过程中申请我局出具的守法证明、上市公司环保初步审核意见以及其他相关环保证明。

二、办理条件:

办理环保情况证明的企业须递交以下基本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与“三同时”验收批复复印件(生产工艺复杂、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要求提供完整的环评报告文件和“三同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4、近期(六个月)的环境监测报告;

为上级环保部门出具初步核查意见的,要按照其要求提供其他所需材料。

三、办理程序:

(一)一般程序:

环保情况证明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局办公室接到企业上报的申请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对于申报资料完整的企业,接受申请;资料不完整的企业,不接受申请。

2、对于已接受申请的企业,局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和部门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和现场核查工作。

3、核查结束后,局办公室根据相关科室和部门核查意见,对具备条件的企业,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具环保证明;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指出原因,企业整改完成后,可重新按本程序申请。

(二)简化程序:

对情况清楚、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登记表的企业,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即时出具环保情况证明。

有关部门在开展对企业评选、评优过程需环保部门出具环保情况证明的,参照该办理程序执行。